第二百一十四章 蛮横女子

望云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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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见除了郑怀英之外,还有一人,顿时有些愣神。那人一身装束十分奇特,看起来像是偏远地区的蛮荒之人。

    郑怀英从怀中掏出白色灵狐,冲众人一提,道:“喏,幸不辱命!”

    “灵狐!”

    所有人都噌地一下站了起来,目光直勾勾盯着那只灵狐,再也不肯离开。

    多少天了,遭了多少罪,被这个小东西误导了多少回,因为这个狡猾到了极点的小东西,自己一行人有好几次都触怒了水潭中的存在,差一点全军覆没。即便拼了命逃,还是丢下了几条性命。

    “怎么做到的?难道它真的去了小人间那边?不可能啊,它的速度怎会如此之快?”有人忍不住问道。

    “三哥,这小东西能在我手中,自然说明它去了西边。”郑怀英得意洋洋地道:“它真是狡猾透顶,不过还好被李行云公子给捉住了。”

    “李行云?”

    众人这才认真看向郑怀英身后那人。

    那是一个长相十分俊美的少年,搭配一身特殊装束和发髻,与他们这帮糙汉子相比,自然是别有一番韵味。

    那名叫三哥的人似乎是这些人的首领,长相十分粗犷,满脸络腮胡子,走到龙武面前猛地抱拳:“多谢公子出手,我等感激不尽。待回到中州,我一定请大哥好好谢你。”

    龙武摆了摆手:“三哥客气了,捉灵狐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都是怀英兄的功劳。接下来少不得麻烦你们,等进了中州,我便不再叨扰,雇佣团的兄弟请便即可。”

    郑怀英听得脸颊有些微红,但龙武这番话让他十分受用,心道这个兄弟很靠谱嘛!

    不死神凰体型放小了很多,和小家伙差不多,似乎是飞累了,同样站在龙武肩头,与小家伙一边一个,听到眼前几人的对话,也懒得去插嘴,一时间有些百无聊赖,扫视了一圈,有些不满地嘟囔道:“真是穷啊,别说灵药,连一件像样的兵器都没有,真是穷啊!”

    它自然是说这雇佣团。

    那三哥也没有矫情,长年风吹日晒出生入死,过关了刀口舔血的日子,也不与龙武讨还词语,再次抱拳之后,转身对那一行九人道:“兄弟们,任务完成,回了!”

    郑怀英将灵狐放在特质的笼子里,小心翼翼托着,时时刻刻监视里面的举动,不敢有丝毫大意。没办法,这个小东西实在是太过于狡猾了,若是不一小心被它跑了可就完了。

    接下来几天,龙武跟随辉煌雇佣团从西向东,踏入中州,越来越近。一路上,龙武不得不打探中州的地域划分。

    这中州幅度广阔,东西南北不知道绵延多少万里,总体来看并没有十分明显的区域划分,不过是诸多强横势力依附灵山而建,每个势力都占地方圆百里。每个势力之间,则是一些繁华的城。

    龙族圣地,比龙武想象的位置还要深入一些,几乎在中州偏东北的地方。而符印世家的风家,似乎要离得进了许多。至于古林寺,更在中州以东,相距几万里。

    龙武曾问过金石药庭,发现金石药庭还真是一个体系庞大的势力,遍布中州的每个角落。除却符印世家的风家名声能够改过它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势力能够在符印二字上与之相媲美。就算是传说中的药神谷,单凭势力庞大与否来说,也逊色不少。

    而辉煌雇佣团,实际上是位于中州中央位置的一小撮势力,因为团长修为已经踏入宝术境多年,在那片区域小有名气,但到了边关的地域,就显得籍籍无名了。

    雇佣团的人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行事十分低调,从来不住豪华客栈,都是能将就就将就,纵是风餐露宿都是可以忍受的,而从未有人口吐怨言。

    即便如此,还是有麻烦找上门来。

    踏入中州的第三天,雇佣团加上龙武正好十人,一路风尘仆仆来到一座城外,并未着急进去,因为龙武的路线并不入城,而是绕过此城,辗转另外一座城。

    所以,十人在城外一个露天的酒摊上落座,总归是在十几天的辛苦赶路中奢侈了一把,两个桌各要了一坛酒。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三哥十分好爽地端起一碗酒,朗声道:“行云兄弟,咱老三是个粗人,讲不来那些肉麻的话,但总归跟着整天背着书袋子的二哥学了这么一句,不知道合不合适,凑活着听。”

    “恰如其分。”龙武笑了笑:“承蒙三哥看得起在下,实在是受宠若惊。这一碗酒,兄弟敬你,也敬大家!”

    龙武不等对方说话,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三哥稍稍一愣,同样一饮而尽。

    郑怀英在三哥旁边,嘿嘿地捅了捅他,笑道:“三哥,我怎么感觉你被人家比下去了?”

    “滚你娘的!”三哥没好气地踹了郑怀英一脚,却被对方有防备地躲了过去,连忙笑着躲到一边去了。

    小家伙和不死神凰对也各自搞了一坛酒,两人对坐饮酒,画面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这时,一队人马从城外疾驰而来,行在大路上,掀起一股尘土。

    龙武稍稍蹙眉,但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不耐发,只是轻轻挥手,一抹淡淡的法印打出,形成一层结界,将尘土拒之于半丈开外,无法寸进。

    “嗯?”

    骑马在前一人似乎觉察到了异常,勒马,转身,而后骑马径直朝着酒摊走来。

    那是一个极其清秀的女子,身披花甲,威风凛凛,目光游走一圈,忽然在郑怀英身边停了下来,手中马鞭朝那个方向一指,道:“灵狐?”

    郑怀英顿时蹙眉,但想了想还是轻轻点头。

    “哈哈哈!好,这灵狐本姑娘要了,多少钱?”那女子开口道。

    郑怀英顿时看向三哥。

    满脸络腮胡子的三哥性格豪爽,但心思细腻,知道对方身份定然非同寻常,不是他们这支雇佣团能够得罪得起的,便抱拳说道:“这位姑娘,我等是辉煌雇佣团的人,雇主正等着这只灵狐救命,无法卖于姑娘。若非如此,别说是卖,就算是送与姑娘又何妨?”

    那女子不咸不淡地瞥了这络腮胡子一眼,冷哼一声:“你倒是识趣得紧!”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便放弃了,而是冷眸一抬说道:“那人出了多少股佣金,本姑娘双倍于你便是。”

    “这……”

    三哥顿时蹙眉,看来今天无法善终了,沉声道:“不是不卖给姑娘,实在是不能卖。若是如此卖了灵狐,便等若我辉煌雇佣团失去了信誉,以后谁还找我们做事?”

    “呵呵。辉煌雇佣团?很出名吗?”那女子冷笑道:“什么狗屁雇佣团,失不失信誉与本姑娘何干?你不卖也可以,那就让本姑娘自己来抢好了。”

    说着,她浑身气势一凛,竟然是神藏境巅峰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