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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王缓缓从藤椅上站起来,接过侍女递过来的一把尖刀,割下了羊羔的耳朵,然后高高举了起来。
根据楼兰习俗,第一头烤好的羊羔,必须得献给楼兰王。
楼兰王则要割下羊羔身上最美味的左耳自用,然后再把羔羊分给最为看重的人,象征着王者的恩赐。
马上,纵情欢呼的青年男女们,就像疯了那样齐声呼喊:“女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楼兰王高举着羊耳,缓缓向她的子民做了个下压的动作。
马上,聚集了至少上万人的广场上,声音就嘎然而止,只剩下烤肉被烤的吱吱声响,所有人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们的王,聆听圣音。
楼兰王说话了,声音不高,但却能现场所有人听得到:“我勤劳纯朴的子民们,今天我要问你们一个问题。”
顿了顿,楼兰王高声问道:“在外敌入侵时,除了我悍不畏死的楼兰勇士外,还有谁参与了这场战争,用他的勇气和鲜血,挡住了敌人?”
嚯嚯,这是要当众表扬本驸马么?这也太矫情,让人觉得不好意思了吧——听楼兰王这样说后,躺在椅子上的高驸马,连忙正襟危坐,准备用最正面的形象,接受楼兰人民的欢呼。
不过让他有些失望的是,楼兰王的余音已经散去,可现场还是一片寂静,这让他感到很不爽:靠,不会吧,你们竟然敢无视我做出的贡献?
就在这时,他就听到楼兰王再次提高声音,娇声喝道:“告诉我,他是谁!?”
就像一瓢冷水,忽然倒进沸腾的油锅中那样,雷鸣般的声音整齐的喝道:“是驸马,驸马,驸马,驸马!!”
看着满脸激动的楼兰人民高呼驸马的样子,高驸马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我何德何能,让人民这样拥戴?
楼兰王双手再次向下一压,等现场欢呼声停止后,才缓缓的说:“不错,就是驸马。为了感谢驸马做出的巨大贡献,今晚我要把这只羊耳,赐给你们勇敢的驸马!我雄鹰般的勇士,花儿般的姑娘们,还不尽情的欢呼,更待何时!?”
“哦,哦,哦!”
楼兰王的话音未落,现场上万人,再次跳起了欢快的舞蹈,更有数十个长相俊美的姑娘,手持着飘舞的彩带,好像小鹿那样,边舞边唱着来到了高飞面前,把他团团围了起来,看着他的每一个人眼里,都带着似水般的柔情。
高驸马,马上就陶醉在了花儿的海洋中,除了嘿嘿的傻笑之外,根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欢快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就在高飞越来越享受众多娇滴滴小娘子围绕时,篝火晚会很扫兴的结束了,他被两个身材魁梧的侍卫,连人带椅子抬进了楼兰王的寝宫内。
被美酒、美色给熏得有些醉的高驸马,进入王宫大殿门口的瞬间,总感觉有双哀怨的眼睛在盯着他看,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女孩子的身影迅速一闪,掩藏在了人群中。
虽说没有看清那个女孩子,可高飞却知道她是水儿。
水儿从昨晚就来广场参加篝火晚会了,不过她始终在暗中默默关注着那个男人。
她知道,凭着她自身的条件,是根本配不上如此优秀的男人,能够和他春风一度,珠胎暗结,这对她来说,就已经是个天大的福气了。
而她也没奢望以后能经常的陪伴在他身边,她只需在以后的日子里,偶尔能像今晚这样远远的看他一次,那就心满意足了。
有些东西有些人,也许只能有幸拥有过一次,但这对平凡的人生来说,却已足够。
欢呼声已经沉寂,火光已经熄灭,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不管是幸福的,还是悲痛的,在这一刻和将来,都已经成为永远无法复制的过去。
高飞仍然坐在藤椅上,抬头看着天上那七颗皎洁的月亮,任由凉风吹在他的脸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身后传来薄荷的清香。
“天,快要亮了。”
高飞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楼兰王也说出了相同的几个字。
然后,俩人相视一笑,有了种‘知心’的默契。
从昨晚开始,楼兰王和高飞独处时,就已经不再戴着那张恐怖的面具了。
就像有的人习惯事后一颗烟那样,楼兰王除了吃饭时都会戴上面具的行为,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高飞却希望俩人独处时,她最好不要戴面具:任何人在面对绝世美人时,心情都会好的,而一个良好的心情,会有助于伤势的恢复。
对于高驸马的这通歪理,楼兰王沉吟片刻后就答应了他。
望着楼兰王那张绝美的容颜,高飞抬手在上面轻轻摸了一下。
楼兰王黛眉一皱,正要用委婉的话语,来提醒高飞以后别做出类似的轻浮动作时,他却及时缩了回去,淡淡的说:“别反感,我以后不会再摸你了。”
楼兰王眼神一凝,随即吃吃娇笑了起来,看着窗外的月亮:“咯咯,你是我的驸马,就像你是我的那样,我整个人也是你的,你又何出此言?”
高飞没有再和她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
楼兰王的眼神,再次凝了一下,笑容从嘴角消失,低声说:“你想家了?”
高飞坦然道:“嗯,想家了。以前从没有过的感觉。”
楼兰王又问:“就算我整日陪伴在你身边,你也想外面那个世界?或者外面那个人?”
高飞侧脸,看着这张无暇的脸庞:“对于很多人来说,你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而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无法融入你的生活,就像你无法走进我的世界。”
楼兰王沉默,很久后才淡淡的说:“你没试过,你怎么不知道我无法走进你的世界?”
“有些事,是根本不用去尝试的。”
高飞笑了笑,很快就转移了话题:“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楼兰王抬手,捻着一缕湿漉漉的秀发:“我祖先叫莫邪宁荣,我叫莫邪征东,年号紫薇,现在是紫薇三年。”
高飞一呆:“莫邪征东?嚯嚯,好霸气的名字!”
“名字没什么,只是一个代号,母亲怀我几个月后,就给起好的,那时候她以为我是一个男孩子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弟弟呢,我听别人叫他莫哥。”
“莫哥是他的乳名,他大名——不说也罢,反正他很快就会被所有人忘记的。”
“扫瑞啊,就是抱歉的意思。”
看到楼兰王有些伤感后,高飞抱歉的笑了笑:“那,你希望我怎么称呼你?”
楼兰王笑笑:“你叫我什么都可以,楼兰王,女王殿下,莫邪征东,征东,东东,东儿,妹子,小娘子,甚至——亲爱的,都可以。”
“亲爱的?”
高飞失笑出声:“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个,那我就叫你宝贝吧。”
“我以为你要叫我亲爱的呢。”
楼兰王嫣然一笑,右手一翻,多了把金黄的兵器。
这是那个白衣人刺入高飞肚子里的金蛇怪剑。
高飞拿过那把剑,在手里掂量着,若有所思的说:“我在被你困在山洞里时,好像梦到过这把剑——对了,这把剑是什么质料制成的,为什么会这么冷。”
楼兰王摇头:“我也不知道,应该是一种特殊的陨石吧?不但锋利无比,削铁如泥,而且不管在烈火中冶炼多久,它都不会变形,几乎是在被拿出来的瞬间重新变为冰冷。这是个宝贝,很适合你用。”
高飞摇了摇头:“算了,还是你留着吧。这玩意再厉害,可也是冷兵器,在外面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
楼兰王的眼角跳动了一下,缓缓的说:“最多再过十天,你的伤势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高飞又问:“这十天内,我能做些什么?”
“你想做什么?”
“我想……”
盯着楼兰王那窈窕的身子,高飞咽了口口水,嘻嘻一笑:“你懂得哦。”
楼兰王翻了个白眼,吃吃笑道:“随时,随地。”
高飞眼睛一亮:“今晚行不行?”
“不行。”
楼兰王说着,却缓缓站起身,抬手解开了腰间的丝带。
黑色的轻纱,缓缓的滑落,露出了一具仿佛是透着荧光的美丽娇躯。
轻纱龙袍下,竟然是真空的。
高飞的眼神,猛地凝住,呼吸一下子急促了起来:这仿佛是世间手艺最高的雕刻大师,用白玉雕塑成的一具雕像,就算用世间所有的形容词,都无法来形容这具身躯的万一!
绝对的完美!
让高驸马觉得唯有用色狼的眼光,才能略微描述一二:够大,够细,够圆,够长——如果推倒在窗口上,把那双修长的腿架在肩膀上纵身而入,哪怕是事后遭雷劈,也会心甘情愿的!
高飞心跳如鼓,情不自禁的伸手,正要去感受一下这具美丽身体时,胸口却咚的一声大响,气血瞬间翻涌,张嘴就要把一口发甜的东西喷出来时,楼兰王却飞快的挥手,在他胸口迅疾的点了几下。
随着楼兰王电闪般的挥手,高飞翻涌的气息瞬间平息了下来,眼前一黑,瘫倒在了椅子上。
在瘫倒的瞬间,高飞注意到楼兰王的右肋下,有个铜钱大小的红色胎记。
那个红色胎记,不仅仅是个胎记,而是一张女人的脸,看上去很诡异,很真实。
“怎么会这样呢?我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等喘息也逐渐恢复了平静,高飞再看向楼兰王时,那具绝美的身躯,已经被黑色轻纱所覆盖。
系好腰间的丝带,楼兰王解释说:“那是因为我的身体,本身就是一种能迷惑人神智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