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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证人隶属富豪大酒店的PA,按照规矩先说明自己的名字和在酒店内的岗位。
曹云问:“证人,你本来的工作岗位是专属三楼男洗手间的PA?”
证人:“是的。”
曹云问:“那案发当天为什么是阿强在三楼宴会厅你的岗位呢?”
证人回答:“阿强是新员工,人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和我关系还可以。案发当天前一天下班时候,他问我能不能换个班。我就问为什么,他说他很喜欢白茹,希望明天可以见到一次真人。”
曹云问:“你同意了?”
证人回答:“没有人愿意守住洗手间上班,这个岗位有个好处,能收到小费,有时候比一天工资高上几倍。三楼是包场宴会厅,宴会厅不仅人多,卫生多,而且基本没有小费。还不如餐厅,餐厅客人较少,工作轻松,小费也比较多,我对明星没有兴趣,当然换了。”
曹云问:“阿强,也就是被告他是第几次找你换班。”
“第一次。”
曹云再问:“阿强从来没在三楼宴会厅上过班?”
“是的。”
曹云问:“阿强对三楼的仓库并不熟悉?”
“是的。”
曹云问:“假设是一个没去过三楼仓库的人,能在短时间内找到洗手液的位置吗?”
证人回答:“不难,因为洗手液和擦手纸都是高耗品,特别是宴会这种情况,人多用的也就厉害。所以洗手液和擦手纸都摆放在仓库进门直接可以看见的架子上。”
检控官忍不住问:“辩护律师,你是不是在浪费大家时间?”你在证明阿强有充足时间拿洗手液回洗手间杀人。
曹云对检控官一笑,继续问:“如果当天你没和阿强换班,你在多久时间内找到洗手液?”
证人回答:“很难,我估计最少要几分钟时间。”
曹云惊讶问:“你刚才说洗手液放的位置很明显,而且你还是三楼的专职工作人员。”
证人回答:“案发数天后,我们进行盘点,我发现洗手液被人藏起来了。”
听审席一片哗然,法官要求肃静之后,曹云道:“你可以先说明下仓库内都有什么吗?”
“基本都有,碗碟餐具,桌布,烛台,花瓶,托盘,节日用到的圣诞帽,很杂的一个仓库。我们常用的会放在外面,每年用一次,或者是保存类型,比如碗碟餐具这类的都放在里层。”
“大家请看这是仓库的视频。”陆一航发视频到电视上,是陆一航拍摄的仓库视频,仓库挺大,前面有四排铁架子,每个铁架子三层。铁架子之后,地上还堆放了很多纸箱,有些甚至没有拆开过,上面贴了标签,什么型号的碗,什么型号的勺子。有些纸箱里面对方了圣诞衣帽,还有节日用的彩带等等。
曹云问:“洗手液被藏起来?藏哪里了?”
证人回答:“我记得一共有两排十瓶的洗手液,仓库后面还有一件还没有开封的洗手液。事后我发现两排十瓶的洗手液全部被放到圣诞帽的纸箱内,没开封的洗手液的箱子被拆开,拿出了一排,被拿走一个。”
曹云道:“正如证人所说,阿强在找不到散装的洗手液的时候,他认为是没有散装的洗手液,于是就到了铁架后去寻找。这是被拆开封装的洗手液箱子,纯粹用手避开透明胶,撕开纸箱,挖出来的一瓶洗手液。假设阿强携带了刀具,为什么不用?证人也回答了检控官的问题,也就是我的说法,阿强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拿到一瓶新的洗手液返回洗手间。”
曹云道:“根据时间线,阿强大概是八点三十三分钟回到洗手间,将洗手液放在洗手台时候,看见了手表和提包。不可否认阿强见财起意,立刻收了手表,拿走现金前往员工更衣室。有证人证明阿强八点三十五分到达员工更衣室。由此可以证明阿强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
检控官站起来:“反对辩护律师的结论,还有一个可能。第一位证人通知阿强没有洗手液之后,阿强并没有理会,只是回到洗手间内。死者去洗手间,询问了洗手液,被阿强袭击。阿强自己承认自己换班理由是,预谋在宴会当天弄点钱。他是一个有犯罪稳定心态的人。杀人之后,将一号坑位门一关后再去更换洗手液,因为只要不缺少洗手液和卫生品就没有人会找他。他也许灵机一动藏起了仓库的洗手液,而后携带赃款和赃物前往员工休息室,就等下班时间到,打指纹离开。”
曹云道:“既然你说阿强有犯罪稳定心态,为什么还要苦等在员工更衣室,甚至还返回案发现场呢?”
检控官无语:“这是他的事,做贼心虚。”
曹云道:“按照我的推测,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有人进入洗手间,将洗手液倒空。八点三十分开始播放各明星对白茹生日的祝福视频,大家注意力集中到视频上。死者前往洗手间,如果洗手间阿强在,死者就会以洗手液为由,让阿强离开。为什么?因为死者要在洗手间见一个人,这人才是凶手。”
检控官问:“辩护律师在客串警方破案吗?然后呢?”
曹云道:“检控官你太幼稚了,我只是辩护律师,我只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犯罪时间就足够了。不过,既然你问了,我就可以说一说。八点三十分,因为播放视频,灯光减弱几分,本应该是生日会的重头戏,同时也是大家都不会缺席的时间。偏偏这时候死者去洗手间,见的人是谁?肯定不是死者平时可以随便见的人。凶手跟随死者进入洗手间,死者进入一号坑位,凶手推开坑位门,不等死者反应,上前一步,一手捂嘴,手中牛排刀刺入死者心脏。然后扶着死者倒地。由于是扶住死者倒地,现场看就等同死者被刺时候是背对外面,实际上死者是面对外面。接下去,凶手开始反侦察伪造现场,解下手表,拿走手包,反锁坑位门,从坑位门下钻出去或者是上方攀爬出去。”
曹云:“凶手将手包和手表放在洗手台上,他做这些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这些事做起来很快,第二个目的,反侦察。比如法医和法证证明坑位是第一案发现场,那为什么有血渍的手表又出现在洗手台上?这些线索就足够警察头疼的。”
检控官:“继续编。”
曹云道:“好啊,我不仅会继续编,而且我还能编出谁是凶手,请听我编完。”
曹云继续道:“这很显然是一名专业的杀手,我没有比警察能干,我只是找到了这个突破口。这次刺杀本来应该很顺利,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委托人提早回来了。毕竟他是提早去拿洗手液。凶手出洗手间后,发现我的委托人出仓库,他不可能再通过楼道离开,只能是暂时回到宴会中去。”
曹云:“但是凶手肯定想离开,以我代入的想法,他会守在通道边看情况。电梯是不敢走了,电梯内是有监控的。宴会现场有很多名人,明星,他们有自己公众号之类的东西,有些明星粉丝几千万,反正关注的人很多。因此明星也很乐意亲自或者让经纪人去更新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作为经纪人或者助理既然有这样的工作要求,也会大量采集信息。我们翻看了不少的明星公众号之类的东西,发现了一张照片中的嫌疑人。”
陆一航放照片,主拍摄的目标是正在看视频,点头微笑轻鼓掌的一名女明星。至于是不是摆拍无所谓了,反正曹云是从这名女明星博客上弄到的照片。照片角度的背景有一半是灯光较亮的通道,恰巧拍摄到了一名男子在亮和不太亮之间。男子没看视频,而是侧脸看通道。
曹云道:“他才是你们要的凶手。”
检控官难以置信:“随便拿一张照片就说这人是凶手,辩护律师是不是侦探小说看多了。”
“法官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传第三位证人,他可以回答检控官的问题。”
大部分人听完都懵圈,曹云这是现场破案呢。曹云一摊手,有什么不行?如曹云所说,他就是为了洗清阿强的嫌疑进行调查,越调查发现的线索就越多。
……
第三位证人是云隐。
曹云:“麻烦说明下自己身份。”
云隐回答:“我是保云公司副总裁云隐,目前正在高山律师所进行律师实习。”
好吧,这么一说,不知道云隐底细的已经听不懂了。
曹云无奈向法官解释:“他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想拿律师证,在保云公司只是挂名。”
云隐道:“麻烦你去掉游手好闲这个成语。”
曹云:“麻烦大家忽视游手好闲这个成语。”
法官敲锤子,示意说正事。
曹云道:“简单明了的说吧。”
云隐道:“我们先找这位女明星拿到了七张三十秒内拍摄到的有这位可疑男子的照片。通过国外同仁进行了技术上的调查,还原了此人部分的面貌。确定此人是经过了精心伪装,戴了假发,并且用了假睫毛,皮肤打了底色……”
曹云提醒:“国外同仁是?”
云隐回答:“是安保民间互助机构,最终结论报告由美国加州XXX著名实验室做出,在美国具备法律效力,在我国虽没有法律效力,但我希望能成为参考证据。”
“目前我只拿到结论报告的传真件,没有拿到正本,所以今天无法呈堂。”曹云解释完,道:“请证人继续。”
云隐回答:“没有了。”
曹云道:“只证明了此人经过精心伪装?”
云隐回答:“是的,就因为伪装术比较高明,我们无法只通过照片知道他是谁。我相信警方会有更好的技术条件去解析照片。”
曹云点头:“法官大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更有行凶嫌疑的人是出现在视频上的这名男子,而不是我的委托人。我先前已经解释过我的委托人不具备作案时间,请法官大人斟酌。”
法官道:“由于本案还存在诸多疑点,本庭宣布,本案发回警局重新调查。另外,建议撤销对阿强杀人罪的控告,建议以盗窃罪对其提出公诉……退庭。”
盗窃罪就和曹云无关了,法援不可能再把案件发到曹云身上。
……
再胜一次!
本案没有油水,曹云都懒得提法援给的不到一万元的律师费,本案重就重在娱乐、沈冰、独子这些关键词上。最关键词,利益。
高山律师所的声誉慢慢提升,曹云的声誉则是暴涨般的提升。短短时间内连续曝光,最少在业内,曹云现在已经算得上是一位东唐比较知名的律师。
出庭之后,曹云让陆一航联系律师所,他请律师所所有人吃晚饭。曹云内心是意气奋发的,但是也一直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淡的心。成功后要谦虚?在曹云看来不需要谦虚,享受成功是应该的。煮一桌的菜,一直和客人说没菜,这是客气,为的不是让客人同意自己没菜的观点,为的是客人反驳自己没菜的观点,变了法的让客人夸奖自己。当然煮菜人本意并非如此,但是结果通常基本都是这样。
曹云提醒自己平淡心,自己要对自己的能力有充足的认识,不能因为成功而高估自己,也不要因为失败而低估自己。这样才能遇挫折而不败,成功而不骄。
陆一航刚打完电话,高山杏就接到了电话,挂电话对曹云道:“王紫想约我喝一杯。”
一听王紫,曹云立刻感到抱歉。自己从令狐兰手上拿到王紫资料就直接扔给高山杏,事后甚至没有问过情况。曹云:“怎么样?”
高山杏道:“上次会面还是比较开心的,不过……我们先上车。”
车是云隐的,司机自然也是云隐,云隐这性格是非常好的。没有因为自己的背景和出身就对一些事矫情。也不能这么说,云隐也矫情,但是矫情在明面。当面说老子是谁,为什么要干这个。而不会当面不吭声的做事,心中一肚子不痛快。
上车后,曹云问:“王紫?”
王紫对高山杏提出的待遇是比较满意的,加上令狐兰也打过电话给她,同时她评估出在高山律师所自己不会受到大的钳制和约束,对工作氛围也是比较满意的。但是王紫是没有律师执照的,这样一来,就代表她无法上庭,只能依靠其他律师出庭。目前律师所专职律师只有高山杏和曹云,一位是老板,一位是新星,她没有驾驭的信心。
第二个难点,王紫更喜欢家庭式的上班模式,而非商业化律师所的上班模式,鉴于其是顾问身份,这点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