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六月案(上)

虾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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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王传转污点证人,六月成为了被指控为烈焰犯罪团伙成员的第一人。检方对本案非常重视,由两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外加新生代从名唐转调到东唐的九尾成立了联合指控小组。

    虽然本案的被告六月律师不是名律师,还是刚拿到大律师证没多久的新人年轻律师。但是这位律师是高山律师所的律师。说不准曹云这类名律师会给出看法独特的意见和建议。控方还是比较小心。

    以九尾的判断,目前事实清楚,双方没有争议。法庭的争议点在于六月在烈焰团伙中的身份认定。要认定六月身份,就必须认定王传身份。由于王传被定性为烈焰犯罪团伙的主犯,九尾对胜负还是持乐观态度,她认为即使曹云是六月的律师,自己仍旧胜券在握。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九尾还是联系了司马落一起吃饭。司马落很坦白告诉九尾:律师所中曹云和魏君最生疏。为了六月案,曹云、陆一航和魏君一起开了个简短的会议,不过半小时。总体看曹云根本不关心本案。

    司马落认为,六月和曹云无亲无故,给的钱又很少,曹云无所谓最终结果。之所以开了半小时会,纯粹是因为本案是魏君接受的第一单刑事辩护委托。

    司马落回答完九尾,心中也有些疑虑。回高山律师所后,很坦白和诚恳的把自己里通外国的事和曹云说了。曹云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魏君的事,忙联系魏君问案子办的怎样了?这态度让司马落很放心,曹云是真没在意六月的案子。现在打电话完全是上司关心下属的需要。

    在控方以为万事俱备情况下,预审庭上出现了不受控的情况。六月的辩护律师魏君在预审庭中并没有如检方预料,对六月在烈焰中的地位进行说明。反而是拒绝承认六月为烈焰犯罪团伙中的一员。

    司马落在听闻预审席情况,隐约闻到了曹云的味道。他不太相信一位新人律师在事实没有存疑情况下,敢这么冒险大胆的打无罪。但似乎又不是曹云,明天正式开庭,曹云今天和司徒岩去荒山野岭喝茶去了,完全不关心预审的情况。甚至当天夜宿民家没有回东唐。

    反观陆一航更为敏锐,曹云和司徒岩都不是喜欢在外过夜的人。除了公务外出还有全唐旅游那一次外,曹云几乎没有外宿的举动。更何况明天是魏君刑辩第一堂,作为老板一点都不关心实在说不过去。

    大老板高山杏不停帮魏君打气:加油,你行的,你可以的,相信自己……

    陆一航在此情况下,推了第二天本应该要见的客户,参加了本案的听审。当看见曹云西装革履,精神百倍的坐在魏君身边充当助手的时候,陆一航发现这水比自己想的要深。

    ……

    程序之后,开始庭审质询,主证人王传接受了检方质询,说明了自己的身份,情况,还有六月协助自己处理的一些烈焰事情。同时向被告席的六月道歉,自己也是没办法才指证她,希望她理解。

    “由辩护律师进行质询。”

    “我先来吧。”曹云看了魏君一眼,站起来,法庭气氛立刻为之一变。司徒岩的几位听审学生一改昏昏欲睡,变得精神抖索。控方则如临大敌。九尾以为自己把控了局面,先是预审庭出状况,曹云又亲自上庭,她现在不知道曹云有多少底牌。不过,九尾和曹云只交手过半次,有戒备心,但没有司马落那么心虚,看曹云的眼神很干净,很镇定。

    烈焰内审九尾虽然败给了曹云,但是没有人确定那就是曹云,而且主控为杨律师,不是司马落和九尾。九尾对曹云印象比较深的是大宇岛的曹云,死皮赖脸的找自己蹭直升机。自己当时还是有些抱歉,原本打算让直升机飞第二趟,专门来接一次曹云。在考虑再三后,觉得曹云又不值得浪费油钱。九尾答应曹云是因为没想到需要带疑犯回名唐,确定对疑犯提出指控,直升机就坐不下了。九尾在客观上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愧疚。反倒是曹云的死皮赖脸,打哈哈笑嘻嘻给她留了很不好的印象。难以想像一位东唐著名律师就是这个德行。

    “九尾检察官好。”曹云很礼貌向九尾先打招呼,在得到善意回应后,问:“九尾检察官怎么调动来东唐?”

    虽然和本案无关,不过九尾没有反对,她认为这是礼貌:“东唐申请了调令,我就来了。”

    曹云问:“就你个人认为在东唐更舒服,还是在名唐更舒服?”

    法官没吭声,他和曹云工作不是一次两次,内心提醒九尾:小心啊姑娘,这小子每句话都藏刀。

    九尾考虑反对,又考虑礼貌礼节,于是带有一丝不高兴的回答:“当然是名唐,名唐是我的家乡。曹律师,能不能开始?”

    “可以。”曹云道:“大家都听见了,九尾检察官是不太愿意来东唐,但是她来了。原因呢?因为东唐调令。直观的解释,九尾检察官原本在名唐干的好好的,老板发现东唐人手不足,于是就向九尾检察官下调令。虽然不太愿意,不过九尾检察官还是来了。对吧?”

    九尾没明白,慢慢点头:“大概是这样,不过我也喜欢东唐。”难道要搞地域攻击?

    曹云点点头:“大家请看被告人,她愿意加入烈焰犯罪团伙吗?愿意参与烈焰的事情吗?当然不,没有人希望自己成为罪犯。但是因为她的老板是王传,也就是证人。她没办法,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王传处理了一些烈焰的事,后来发现和烈焰有关时已经深陷其中。被告告诉我,自从知道自己和烈焰有关系后,她就没有一天睡过好觉。并且屡次规劝王传不要参与烈焰事务,但反而被王传所威胁,于是……”

    “反对。”九尾站起来:“没有这回事。”

    曹云反问:“现在是质询阶段,有没有这回事我还没有问,你怎么就肯定没有呢?九尾检察官,东唐是一个现代化大都市,是讲法律的地方,不是名唐这个乡下可以比的。九尾检察官是不是把庭审规则弄清楚再出庭比较好?”

    法官帮曹云:“控方,辩方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有问题话控方可以申请再次质询证人。请不要没有正当理由的打断庭审。”

    第一个交锋九尾第一次感觉到了满满的恶意。诸如刚才,曹云是借了法律之名,恶意的对九尾进行人身攻击。但是被人身攻击的九尾因为有错在先,无法反驳。不仅气势被曹云压过一头,而且还让自己憋了一肚子的闷气。

    他就是要让你不爽,不高兴,让你生气,让你发火。只要你情绪波动,你就难以专心的尽职的工作。

    九尾努力调整情绪后发现曹云已经向王传开火了一轮。

    曹云:“证人,对你涉及烈焰的行为,被告有没有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王传:“有提出过一些建议,但我认为那是……”

    曹云:“你生气吗?她的建议让你生气吗?”

    王传:“还好。”

    曹云:“请问被告对处理烈焰的事态度如何?”

    王传:“还好,让她做她就做。”

    曹云:“因为你让她做她才做,她有没有主动去做一些事?”

    王传:“这怎么可能,她是助理……”

    曹云:“有还是没有?”

    王传:“没有,六月根本不知道烈焰法庭是怎么运作的。”

    曹云心中惊喜:“哦?”这是意外收获。

    王传:“如同盖房子一样,我不会把蓝图给每个人工人看。搬砖你就搬砖,倒水泥就倒水泥。六月就是负责海外财务的事,没有必要和她说那么清楚。”

    曹云:“也就是说你本人对六月的信任度并不足。”

    王传:“不能这么说……”

    “反对、反对、反对。”九尾拍案而起:“反对辩方律师诱导式问话。”

    诱导式问话举例:我要收集某个老师黑材料。于是我就询问学生。

    我:你们老师好不好?

    学生:好。

    我:都觉得好?

    学生:也不是。

    我:有觉得好,也有觉得不好

    学生:是的。

    我:是因为老师区别对待,导致部分学生不满吗?

    学生:对调皮的学生肯定会比较严厉……

    我:你直接回答我,是因为老师区别对待学生,导致部分学生不满吗?

    学生:是。

    我要的是这个结论和答案,我不在乎过程和原因。你打人了,我要让你承认你打人,至于对方进行挑衅等,我不管。

    法官:“反对有效,就辩方提出的问题,控方有疑虑可以直接提出。”刚开始曹云说明六月的态度和证词,这时候反对是无效的,也是违反规则的,被告有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现在到了印证六月证词环节,控方就可以介入问题。法官特意提醒也是拿不准九尾知道不知道这规则。

    因法官提醒让九尾美脸一红,稳定情绪道:“辩方称王传威胁她,证人,你威胁过六月吗?”

    王传回答:“没有。”

    “反对。”曹云道:“这不是事实,被告,你来说。”

    被告席六月道:“在处理几次转账后,我有疑虑的询问了王总,我提醒王总海外账户投资的公司在本地没有名气。我询问是不是亲自去当地看一看。王总就让我好好干,别问太多,知道的越多对我越不利。”

    六月:“后来又有几次我可能问的太多,王总就对我说:实话和你说这账户和烈焰有关。你呢,就好好处理海外账户的事,至于这钱拿去干什么,为什么我要投资,你就别管,OK?我点头。王总说:你知道我爷爷今年九十八岁吗?我说知道。王总问,你知道他为什么活这么久吗?我说不知道。王总说:因为他不管闲事。”

    九尾打断:“被告确实知道自己是在帮烈焰做事?”

    曹云道:“九尾检察官,麻烦你专业一点。被告没有否认自己知道在帮烈焰做事。我们现在要弄清楚的问题是,王传有没有威胁被告。”

    九尾看王传:“证人,你有这么说过吗?”

    王传思考着:“好像是有。”

    九尾有些着急:“好像?确定吗?”

    曹云提醒:“证人,你和检方的协议是完全说实话,千万不要因为为了配合检方,导致最终违反协议,被检方坑了。”

    “有说过吧。”王传:“不过我记得是好几个人在场,我不确定。”

    说过吗?说过。魏君特意问六月这个问题,六月告诉魏君,王传因为某件小事,提到过他爷爷这件事,以此警告某些人不要多管闲事,实际上和烈焰无关。

    魏君问曹云,王传如果记得清楚管闲事是因为哪件事,怎么办?

    曹云回答,王传有可能想起自己说管闲事是什么事,但是他未必有完全的把握。王传有个软肋,他并不是非常相信控方。只要我提出他和控方的交易是建立在他完全诚实的基础上,他就不会把话说死。

    比如王传反驳,那天是因为小王干嘛了,我就借这个事对他说教。这边有几个万一,万一不是小王,是小张呢?万一小王忘记了?万一小王故意报复呢?王传很肯定自己和小王说,小王否认自己听过,那么王传就涉嫌为了做好身份而冤枉六月,撒谎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效。

    当然如果王传非常肯定,曹云这边也没办法。关键是事情过去几个月了,王传在不肯定情况下,又被曹云提醒了诚实协议,于是就打了哈哈。

    这有意义吗?

    曹云道:“这就是说,王传以自己爷爷还活着的例子来警告被告,不要多管闲事。潜台词就是,管闲事的都死的早。”

    “反对。”

    曹云:“法官大人,双方还有上下级工作关系,王传不可能那么直白威胁。”

    法官沉思一会:“但是也没有证据表明被告被证人威胁。”

    曹云道:“这问题就是接下来我要问的问题,证人,请问以十分为例,你对六月的信任有几分?”

    王传思考许久:“九分吧。”

    曹云道:“还是有些担忧,对吧?你担心过六月出卖你吗?”

    九尾:“暂停,这里我要先问个问题。”

    曹云:“先来后到懂不懂?”

    九尾:“我担心你误导。”

    曹云:“OK,请。”

    九尾问:“证人,被告在知道自己处理的财务和烈焰有关的时候,有没有出现明显的抵触情绪。”

    “反对。”曹云道:“法官大人,这是恶意误导。试想王传并不是笨蛋,如果被告有明显的抵触情绪,那怎么可能还让被告涉入其中呢?”

    法官看看曹云,看看九尾,都有道理。最终法官看王传:“证人,你怎么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