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史上最年轻的魔王

百年红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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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情,也不无情。<0000 yd首发>这要是用在普通人身上,没什么好突出的。可问题是用在李易身上,那就不一样了。

    以李易的面貌、实力、势力,别说是人类女子,就是那些神魔少女,也会心动。人神恋,人魔恋,人妖恋,最终没有好结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身为人类的一方,处于弱势。

    尤其人类这一方,还是男方的时候,结果更是悲惨无比。但若是人类这一方,处于强势,其实力,足以藐视大半的神魔后。那结果就不一样了。不仅不会出现悲剧,那些高高在上的神魔,反而会一力促成。

    当然,这个促成现在来说,也只是暗中的。因为李易“炎灭传人”这个身份,还是让一干神魔为之忌惮。炎灭的那些仇人,虽说大部分实力,不及李易。但架不住人多啊。它们又是为了报复,而各种手段都会使出来的魔。

    面对各种各样的阴谋、偷袭,李易自己或许无所谓。但李易身边的人,若是没有一点自保能力。那就悲催了。

    夏如嫣留下,坐镇机械圣城,并不让淼淼、蓝儿外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仅如此,她还派出了机械族人,贴身保护昆仑七号里的唐文强、冯洁等人。为的,就是防止炎灭的仇人,来找李易报复。<书 >

    只是,寻仇的没来。李易的未婚妻,夜天雪,却突然到来。对于夜天雪,夏如嫣之前,根本没听李易提起过。她和李易重逢,也没几个小时,又怎么可能知道李易在后世的未婚妻。

    即便是唐糖的存在,也是从乌和炎那里知道的。当时的夏如嫣,生气归生气。但也明白了,今后的处境。以李易的优秀,肯定不会只有她一个女人的。即便加上唐糖,也远远不止。

    果然,夜天雪的到来,证明了夏如嫣的猜测。加上还没回来的唐糖,和李易有明确关系的女人,就是三个了。

    只是,真的就只有这三个吗?

    夜天雪,此刻所说的话。夏如嫣又怎么会不知道。不过,还是那句话。她就算知道了又如何?

    和李易分手?那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沉默,良久的沉默后。夏如嫣叹了口气,打破沉寂,幽幽开口道,“你来这里,只怕不是为了见我这个‘王后’,那么简单吧?”

    “嘻嘻……姐姐不愧是王后。一猜就知道我在想什么。”夜天雪嬉笑道。说罢,扭头向一旁的雪儿,露出笑脸道,“那个,雪儿族长,能不能麻烦你先回避下?你放心,我不会和姐姐打架的。ww w0000 首发”

    “啊?”雪儿一愣,继而闹了个满脸通红,摆手道,“那你们聊,我先去忙。”

    话毕,逃也似的离开了大殿。她一走,夜天雪立即上前几步,凑到夏如嫣的耳边,小声讲述起来……

    ……

    黑暗龙岛。

    “哇!哇!!哇!!!”一连三声高昂、兴奋的叫声,突兀在岛上响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男女高*潮时,发出的叫声呢。但实际上,却是一个英俊挺拔,拥有一头墨绿色长发的青年男子,对着李易连连惊叫。

    “偶像!我见到偶像了!哇咔咔……”青年男子尖叫不断,围着李易,又叫又跳,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伸展双手,就要拥抱一下李易。

    “别……”李易猛地伸手,挡住这位热情的魔狡王子,苦笑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没什么好崇拜的。”

    “嘿嘿,偶像谦虚了。我活了几千年,现在还只是高级生命体。偶像你才三十不到,就是魔王了!”青年男子两眼放光道,“这么年轻的魔王,别说偶像的师尊,炎灭做不到,就是我老爹,魔傲也不行!偶像你别不好意思,你绝对是史上最年轻的魔王!嗯,圣魔王!”

    李易无语,他能有今天,那是因为有生命神碑。就好比夏禹,有了玄冥古碑,就能在短短几千年的时间内,成为究级生命体,是八大圣堂之一的圣皇。

    没错,李易现在是超级生命体。可下一步想要再进化,晋升下一个阶段,突破下一个境界,成为究级生命体。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达到。

    尤其在吞噬神殿,感悟了吞天魔尊,留下的“神意”后,李易知道自己想要成为究级生命体,还需要经历一次“重生”的洗礼!

    这是对李易之前所犯下错误的惩罚,也是通往究级生命体,凝练神婴,最为便捷的一条道路。

    俗话说的好,不破不立。唯有经历生死考验,破而后立的人,才能站在世界的巅峰,俯瞰整个天地!

    “殿下谬赞了。”李易打断喋喋不休的魔狡,开口道,“我到这里来,是想购买一些‘火龙神果’的,不知……”

    “买什么买!偶像想要多少,我给你多少!”魔狡挥了挥手,说着的同时,朝一边的血噬喊道,“你去搬十箱‘火龙神果’来,哦不,搬一百箱!”

    “是,殿下。”血噬立即领命,冲李易一笑后,转身朝库房跑去。

    见状,李易苦笑道,“这个,不太好吧?我也不要多……”

    “偶像放心,‘火龙神果’我平常时候,都是拿来解渴用的。这一百箱是以前留下的,新成熟的‘火龙神果’再过三个月,就能采摘了。”魔狡大大咧咧,解释道。

    他说的轻松,可听在李易和白骨的耳中,一人一魔,皆是无语。其他人想要一个“火龙神果”,都要废半天劲,甚至连买的地方,也没有。

    可魔狡倒好,把“火龙神果”当水果来吃。而且还成箱成箱的堆积着。果然,不止人比人气死人,魔比魔,也要气死魔啊。

    白骨好歹也是骨王之子,然而和魔狡一比,差的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蚂蚁和大象的区别了!

    血噬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几分钟后,背上驮着一百箱“火龙神果”回到了岸边。

    “火龙神果”的体积,和西瓜差不多大小。这一箱装起来,足足有一间房子那么大。所以,当一百箱的“火龙神果”堆积在李易的面前时。李易和白骨,皆是的傻了眼。

    待反应过来后,李易怎么推却,魔狡也不收回。而后,在得知李易要前往赤炎大陆后,魔狡一拍手,嗷嗷叫着也要去。不仅去,还把自己的座驾,落日方舟也拿了出来。

    那落日方舟,可不是白骨的死亡飞舟,能够相比的。死亡飞舟,最多高级九品。然而落日方舟,却是超级五品的魔器。

    这一飞之下,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就到了赤炎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