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九章 里病外治(四)

望舒慕羲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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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顺这边既是想着制造矛盾、激化矛盾,颇有点“替天行事”的意思。

    古人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大顺干的就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事。

    于北美的情况来看,有余者,十三州也;不足者,新法兰西即印第安人盟邦也。

    大顺损有余的方式,并不只是支持印第安人和法裔原住民混血的反抗。

    当然还包括拉拢北美的走私贩子、大商人、大地主等。

    所以大顺的战略,从整体上看,还是很清晰的。

    拉北美的走私贩子、大商人、原本的大地主、自耕农、小生产者。

    勐锤西部和内部的土地投机商、土地投机公司、无地农民、苏格尔爱尔兰等在不列颠就被侮辱和损害的边疆人。

    等着这一波拉完之后,确定了边疆边界和法律出现,再拉走私贩子、大商人、无地农民,勐锤地主、土地囤积商、海量地契拥有者。

    于此时,还处在第一阶段。

    是以,应该说,从贫富的角度上看,跑到安纳波利斯鸠占鹊巢的,很多都是贫民。

    因为道理很简单啊,在十三州若是有田300英亩,谁会跑到这么北还这么危险可能被报复的地方,拿这点土地?

    以被新英格兰占据的安纳波利斯山谷为例,怎么定性去的这群新英格兰人?

    【以“维持治安”为借口,将移民目的地宣布为“危险区”,以军事安全为理由,将当地农民赶走了事。霸占当地农民之土地】

    【众多祖祖辈辈生活在东北大地上的农民被剥夺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被迫给侵略者出卖廉价劳动力……以“维持治安”为名,将境内所谓“危险地区”的农民迁到各地,卖到种植园充当苦工……】

    别的国家的人,或许不能感同身受地理解这叫什么。

    而对后世的中国人而言,这套东西每个人都不会遗忘。

    这,就是日寇的【开、拓、团】!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也很简单。

    被侵略者组织起来、武装起来,打赢战争。瓦解他们的侵略行径,使得他们无法将矛盾对外转移,从而内爆,让底层真正觉醒、革命、噶脑袋、烧地契——当然这边可能不太时兴噶脑袋,那么焦油羽毛来一套,也是一样的。

    只不过,此时终究不是后世,也终究没有一支真正的有理想的军队。

    现实就是,当大顺把大量的阿卡迪亚人渡过了芬迪湾,回到安纳波利斯山谷后,一场残酷的屠杀和报复,就此开启。

    大顺人是大顺人,不是后世的人。

    看着这群人在那杀人,跟着约瑟夫·戈丁的大顺军事顾问能说什么?

    说不要屠杀?

    不要报复?

    和一个63岁的、两年前女儿被人活着剥了皮、孙子被烧焦手砍下来塞在他嘴里、逃出去的小女儿疯了后投河死了、活着的唯一念想就是复仇的老人,说不要报复?

    大顺只是个封建王朝。

    大顺的教官也不是指导员,而是为了每个月多领几两银子来做事的职业事务官。

    况且,只怕说了不要全杀光,还是要把他们驱逐回去之类的话,也没人会听。

    回到安纳波利斯山谷的阿卡迪亚人,全都杀疯了,杀红眼了。

    之前从新英格兰移民过来的400多户、2000多人,被堵在狭长的安纳波利斯山谷,被屠了一半。

    包括一些牧师,也直接拿起枪杀起来了。因为摩西·哈森,不止扒过这些人的皮,还扒过14个牧师的皮。

    这些新英格兰来的新移民,剩下的还未被杀的大几百号人无处逃走,瑟缩在名为沃尔夫维尔的小镇,恐惧而绝望地等待着他们的命运降临。

    正是金秋时节,去掉那些正在燃烧的房屋、倒在地上的尸体、将河水染红的鲜血之外,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是农人最喜欢的季节,也是农人最喜欢的风景。

    126公里长的山谷,紧贴着大海,山谷的两侧却被隆起的玄武岩挡住了大西洋的无情气候。

    沉积了千万年的冰川沉积土,像是肥肉一样,使劲攥一把似乎都能冒出油来。

    在这里种植苹果,甚至不需要专门培育,只要插上枝条就能发芽。

    两侧的玄武岩山岗使得山谷呈现出一副神奇的微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而又没有暴风。

    如果这种地方在大顺,这126公里长的山谷,只论农业条件,谓之小关中、小洛阳,亦可担得起。两边若是各建一处关隘把山谷一挡,便真有三分相似。

    阿卡迪亚人在这里经营了150年,搞起来了基本的水利设施、灌既农业、建造了堤坝,使得这里的土地成为了水浇田。

    中国犁从中国传到荷兰、又从荷兰传到法国、再从法国传到这里。

    垄作、牛耕、换茬、灌既,摆脱了中世纪和北欧重犁需要六八匹牛马的弊端,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生产力。

    六匹马才能拉动的重犁,和一头牛就能拉动的曲辕犁,在农业成本上是有巨大差距的。

    六匹马才能拉动的重犁,必须要有人赶套;而一头牛两头牛就能拉动的曲辕犁,女人可以跟着赶套,也可以根本不用跟着。

    这些技术上的进步,再加上一百五十年的水利建设,法国人其实给了北美一个“另一种可能”——改土归流、化猎为耕、混血归化、农业成镇。

    并不是只有把原住民全都杀光这一种可能。

    天主教当然也不是什么好鸟,但好与坏是相对来说的。新教在欧洲,于反贵族反教士一事上,是进步的。

    但正如老马所言,思想可以直接搬走,社会基础、经济基础、社会物质条件,能搬走吗?

    新教在欧洲是有一定进步性的。

    在北美,就是极端反动的。

    不管是马萨诸塞的政教合一制、还是塞勒姆女巫审判、还是对异端屠杀驱逐、亦或者对原住民的屠杀。这些社会基础、经济基础、物质条件,和欧洲、尤其是中欧和神罗境内的情况不同,那么在欧洲曾是进步力量的新教,在这里就成为了反动透顶。

    而从政治经济学上讲,最反动的制度,就是十三州的私人土地所有制,使得大量的土地无法开发,严重阻碍了十三州农业生产力的进步。

    这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

    十三州一共他妈200多万人口,能出现成千上万愿意来北方、忍受着印第安人报复和危险、比十三州的农业条件和气候条件差得多的地方,来种地。

    当年驱逐了阿卡迪亚人口,随便一招,就有6000余人欲来。

    都是来种地,你家哪怕有100亩地,你愿意舍家弃业来“苦寒”边疆之地吗?

    这证明什么?

    无需赘言。

    包括后世一些“历史学家”,也说这一次迁徙运动的主因,是因为“那里有大量的自由的土地”。

    什么叫“自由”的土地?

    在英语语境中,“自由”和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不一样,更多的是意味着一种财产权,且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滥用现象。

    对这些人而言“自由”的土地,换句话说,亦即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属于任何人的,因为属于他人的土地对无地者来说就是不“自由”的土地。

    问题在于,这些地,从资产阶级的自然法理论,是属于在此开垦的阿卡迪亚人啊。是他们的劳动,将这些自然的土地变为了耕地,按照资产阶级的理论,理所当然是属于开垦者的。

    只不过,开垦者,恰恰是“原住民”。

    于是,便不能用这一套法理,而是用上了最反动、最封建的宗教法理,开除人籍。

    准确来讲,这就是封建宗教法权对资产阶级的法权的反攻倒算——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法权意识,出于反封建反贵族和殖民的需求,是讲“劳动”的,而且是大讲特讲劳动的。

    虽然说,大顺就是个封建王朝,并没有这种进步的思维,也不可能以此为意识形态做事。

    但是,客观来讲,这一次大顺出兵北美,确确实实就是维护了资产阶级的法权的神圣性,代表着进步力量,怒草封建宗教落后势力。

    只不过,过程有点血腥而已。

    但这背后的人,还是尽可能希望把这种血腥减轻。

    于是,大顺派来的教官们,用法语教这些人,唱了一曲刘玉特别给这些人准备的“战歌”。

    既是战斗的歌。

    也是仁慈的歌。

    人的歌。

    与野兽不同的歌。

    歌词略微变化,却很是应景:

    我们走吧,这片土地的孩子们。

    光荣的日子已经来到。

    残暴的敌人与我们势不两立。

    将血染的旗帜扬起。

    将血染的旗帜扬起。

    听到了吗?

    在那田野间,凶残咆孝的士兵们。

    冲到我们的臂膀前,屠杀我们的孩子、伴侣。

    武装起来,这片土地的孩子们!

    把队伍组织好!

    Mars!

    Mars!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

    武装起来,这片土地的孩子们!

    把队伍组织好!

    Mars!

    Mars!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

    这片土地的孩子,宽宏的战士。

    要懂得怎样斗争!

    赦免那些悲惨的人们。

    让敌人后悔拿起刀枪。

    让敌人后悔拿起刀枪。

    但这些嗜血的恶魔,但这些贪婪的同党。

    这群不懂怜悯的畜生,竟撕裂了母亲的胸膛!

    武装起来,这片土地的孩子们!

    把队伍组织好!

    Mars!

    Mars!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

    武装起来,这片土地的孩子们!

    把队伍组织好!

    Mars!

    Mars!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

    用敌人的脏血,做肥田的粪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