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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燕京的人是幸福,也是悲哀的。
生活在这座高楼林立城市里的人,走遍华夏国的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羡慕的眼神。一个普通的燕京人,走出燕京,每每都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生活在皇城根里的人,天生有着一种优越感。
但生活在燕京的人,近年来越来越感觉到丢人。雾霾笼罩下的天气,让生活在燕京的老人们唏嘘不已。
早晨的空气应该是清新,阳光应该是明媚的。可惜的是,当别的地方朝阳绚烂的时候,燕京的早晨还雾气茫茫的。即使有起早工作上班的,嘴巴上也戴着白色的口罩。
天还还是灰蒙蒙有些暗淡的时候,三道人影悄悄的从元帅府胡同610里面出来。三人走到王府井大街之后,快速的分开,走到路边的小吃摊坐下,各自吃着自己喜欢的早餐。
三人虽然小心翼翼,但可惜的是,他们的举动全都落在了一位年轻俊美的少年的眼里。
一处斜对着胡同口卖油条的摊点前,长长的刘海遮挡着眼睛,但依然能让人感觉到那浓浓冷意的俊美少年,嘴角微微一笑,低下头喝着热乎乎的豆浆。
“老板,给我来三大碗豆浆,不要糖的,五根油条!“虎胆的大嗓门在这清冷寂静的早晨传出去很远。
小摊子,没有几张桌子,虎胆看了长相俊美的少年人一眼,心里暗自摇头的骂道,什么东西,看到长辈也不抬头看一看,吃个早餐,右手居然还插在口袋里装x。
虎胆的目光流转,虽然眼神仅仅在少年人的身上停留片刻,但这一切却早已落进了少年人的眼睛。
虎氏三兄弟虽然年岁不小了,功夫也很好。但几十年来,很少在外面走动,更多的时间是躲在家里修炼。现如今,还是按照几十年前的,或者说是古武的行为方式生活行走。虎胆不知道的是,三兄弟看似很诡秘的保护南宫婉儿的方式,在当下人的眼里是那样的怪异而又引人注意。
虎胆选择了另外一张桌子,与少年的桌子斜对着。瞧到小青年看都没看自己一眼,虎胆自顾自的吃着自己的早餐。
在辽宁生活了半辈子,吃惯了油条,喝惯了豆浆,这习惯即使到了燕京,也依然难以改变。
虎氏三兄弟年纪虽大,但却性格淳朴,思考问题很简单。油条的美味让虎胆忘记了一切,大口的咀嚼着,哪里还记得刚刚自己还打量过的年轻人。
“钱放在这里了!”年轻人的声音很清脆,或者说,有些柔美。桌子上的油条还剩下一根,一碗热气腾腾的豆浆却连喝都未喝一口。但青年人却站起身,准备离开了!
“我找你钱,小兄弟!”五十元的钞票平整的放在桌子上,满手面粉的老板看到了,急忙过来招呼,准备找钱。
“不用了!那位大叔的早餐钱我付了,剩下的放在你这里,改天我还会来吃的!”青年人的眼睛很漂亮,那扑闪灵动的样子,让人感觉是一个女孩子正在用眼睛跟你说话。
“好!”五十多岁的老板爽快的答应,也没客套,收好钱,继续去忙活自己的事情。类似的这种不高兴总是付钱的客人多了,在老板的印象里,有的给了半年早餐钱,但却很少来吃饭的人也很多。
“站住!”青年人转身想离开的时候,虎胆啃咬油条的嘴巴发出了一声低吼。“我有钱,用不着你好心,我自己会付钱的!”
年轻人的脚步顿了顿,好看秀气的脸上挂着笑容,笑了笑,毫不在意的缓步离开。
“妈的!什么东西,跟老子装有钱!”虎胆很生气,因为被一个自己看不上眼的傲慢的晚辈莫名其妙的请吃饭,是一件非常落面子的事情,“再来五根油条,我自己付钱!”看到老板红着脸讪讪的看着自己,虎胆恼怒的看了一眼消失在街角的青年人一眼,大声强调。
“好,好,马上来!”老板满脸堆着笑,答应一声,急忙去忙活着。
青年人第一次来,眼前的这位可是隔三差五的就来光顾。这样的常客可是不能得罪的。
外貌俊朗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人眼球。如果这样一个人,见到人就笑,那无疑会给见过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令早餐店老板异常不解的是,青年人刚刚离开,脑海里青年人的印象已经变得模模糊糊了。
“真是见鬼了!”老板下意识的看了一下钱包里的钞票,崭新的,像是从印刷厂刚出来的钞票散发着诱人的亮光,“管他呢,钱才是真的!”老板说完,有开始把新的油条下到锅里面。
早晨的时间过得很快,喝一碗豆浆的时间刚刚过去,王府井大街的两边就一下子冒出了很多人。原本还显得冷清的街面,马上被吵吵嚷嚷的声音填满了,充斥着。
一辆红色法拉利跑出,从转角处的路边驶离,在所有人都忙活着吃早饭的时候,车子轰鸣的声音并没引起路人的注意。
在燕京这种地方,除了官员多,之后就是名车多。法拉利跑车,在燕京的大街上随处可见。但如果有人看到这辆红色跑车的车牌的话,可能就不会这样想了。那悬挂着国安牌照的车子,不是一般的世家子弟可以拥有的。
“三个老家伙的身上都有红色的斑点,那淡淡的尸气跟爸爸身上的一样,应该就是他们三人杀了父亲!但是就他们的这点儿伸手,怎么可能杀得了父亲呢?”法拉利跑车像*的女人一样,大声的嘶吼轰鸣着,刀锋一边加速,一边心里暗暗的想。
虎胆不知道的是,刀锋来这里吃早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如果虎啸和虎威看到刀锋,一定能想起这个年轻人,因为这个年轻人就在前两天在另外的两处早餐摊前吃过大碗面,吃过小笼包。
如果老刀枭还活着,一定会对刀锋的做法愤怒异常。一个杀手,在没有杀死对方之前,是不能让别人看见自己相貌的。出其不意的左手一刀,这才是刀枭传承了上千年的杀人方式。但刀锋却完全的颠覆了这一方式。
时代变了,老刀枭还按以往的方式做事,失败是早晚的事情。这是刀锋和父亲争论过很多次的话题。
刀锋在英国长大,喜欢高调,喜欢张扬,这从刀锋喜欢用活人练刀这一点上就能看出端倪。
按照老刀枭的习惯,在自己死了之后,儿子应该改成刀枭的名字。但刀锋不喜欢,自己这样的年纪,叫那样老气横秋的名字,不好听。在刀锋看来,即使做个杀手,也应该有自己的个性,搞的多少代人都跟一个人似的,有意思吗?
刀锋要改进一下刀家的杀人方法,即使自己的孩子将来还做杀手,刀锋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是个残疾。每每想到自己的右手是父亲弄残的,刀锋就想在父亲的身上戳满窟窿。
老刀枭一直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经常跟刀锋总吵架。但这一切,刀锋已经不在乎了。
“老东西,我没能亲手杀了你,用你练刀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既然你给我留下了那么多钱,那我就跟你做个了结,帮你报仇!”刀锋嘴角挂着嘲讽,那俊俏的脸上挂着两抹不输女人的潮红。
燕京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杀人的地方,遍布在各个角落的摄像头让刀锋很是忌惮。
在英国杀了多少人,刀锋已经不记得了。虽然英国人把自己称为杀人狂魔,变态屠夫,但英国的警方却拿自己毫无办法。即使怀疑,英国人在没证据之前也不敢抓自己。
但在华夏国这片土地上,刀锋不敢这么做。
“这三人居然是甄诚的人,有点儿意思了!”刀锋不急着杀人,在刀锋的眼里,虎氏三兄弟已经是三具尸体了,只要自己愿意,杀死这三人,也就是个分分秒秒的时间问题。令刀锋意外的是,虎氏三兄弟居然是甄诚的人。
追查到老刀枭的最后一次汇钱记录,刀锋在那家银行的总行保险柜里拿到了父亲的遗物。黑刀没了,那把刀家传承了上百年的黑刀没了。
刀锋没兴趣追查那把破刀,因为刀锋有更好的刀,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刀。
在老刀枭的遗物里,刀锋知道了父亲最后的雇主是龙家,知道了要杀的对象是燕子巷的众人,仅此而已。
这些信息就足够刀锋确定凶手了,因为父亲消失了,但燕子巷的人还活着。
“甄诚,看来我们是早晚都有一战啊!”想想那长着小辫,长着一张娃娃脸,名字总是不自觉的挂在欧阳萱儿嘴上的男人,刀锋狂暴的加大了油门,心里暗暗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