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sophomoregirl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千千小说网 www.qqxs5200.net,最快更新女配归来最新章节!

    有林清时这个能力卓绝的妹妹在公司里坐镇,林纨像是终于放下了肩头重担,恨不得一下子把以前浪费在办公室里的时间给补回来,经常和一些狐朋狗友出去聚会,好在他还记得要给自家妹妹做个好榜样,没有沾什么不该沾的东西。

    林清时知道他的性子,除了蠢一点,傻一点,智商低了一点,其他还真挑不出来什么不好。

    所以当坐在办公室里埋头批阅文件的林清时在林纨的那帮狐朋狗友给她打电话,说林纨出事了的时候,林清时被打电话的人那种类似于“林纨要死了”的夸张惊恐的语气给惊得愣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在电话对面的那人“你还在吗?”的轰炸中抓紧手机,焦急的问:“林纨呢?他在哪儿?”

    那头的人支支吾吾的解释了半天,林清时也没明白他说的究竟是哪里,只说他被带走了。

    不过从他遮遮掩掩的解释中,她知道,林纨大约是惹到了什么不能惹得人,直白点说,林纨酒意上头,胆大包天的调戏了某位贵人,而那位谁惹谁死的贵人——是个男人。

    林清时顿时头疼了,依照林纨的性格,在喝多了的时候会做出这种事情也不奇怪。不过,被调戏的对象是个男人这一点也着实叫人惊讶。

    挂了电话的林清时立刻就跟自己的助手简单的交代了几句,打算去林纨出事的地方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人能够给她提供准确的消息。

    上了车的林清时猛然回过劲来,掏出手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打了林纨的手机,在手机另一端传来那个客气有礼的女声说第二遍“thenumberyoudialisbusy,r.”

    林清时悻悻的挂了电话。出于意料的是,就在她打算将手机收起来的时候,手机铃声欢快的唱了起来。

    林清时看着上面的来电人“a蠢哥哥”,接通了电话。

    “喂。”

    “喂。”是一个声线十分华丽的男声,低沉醇厚,带着弦乐一般的颤音。这声音,不是林纨的。

    “你好,请问你是?”林清时语调十分平静,只是紧抿的唇角泄露了她的紧张。并非是摄于这个男人的声音,而是出自于自家哥哥在人家手上她不自觉的担忧。

    那头的男人很久都没有说话,林清时以为自己触到了不能言及的话题,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陌生人自己的真实名字告诉对方的。她转而提及了另一个问题:“请问这个号码的主人,也就是我的哥哥林纨,他人呢?”

    对面男人的那音量微弱的回答被她突如其来的问题淹没,所以她也就没有听到他说:“我是白朗。”

    对面的那个名为白朗的男人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犹豫的太久,已经让林清时失去了耐心,所以等他反应过来林清时问的问题之后,几乎是立刻,他就对她说:“他很好,现在正在床上。”他的声线华丽依旧,却给人一种疏离之感。

    正在床上?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理解。林清时顿时就拧了眉,但很快她就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因为对面的人说:“他醉了,看起来很不舒服,我已经叫厨房做醒酒汤了。”

    林清时眉头微舒,会这么说,就已经说明现在正和她通话的人对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意了。

    不过自己哥哥终究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冒犯了人家,林清时也不会单纯的以为人家将她哥哥带回去,就是为了给他醒酒。

    她问道:“方便把您现在的地址告诉我吗?我想把我哥哥接回家。”顺便和你谈谈赔偿的问题。

    “好。我在xx区xx号。”

    “嗯,我记下了,大约四十分钟我回到那里。”

    “好。”

    林清时挂了电话,发动车子,朝得到的地址开去。

    刚刚那人给她的地址是市郊的一个有名的别墅区,其中住的人非富即贵,也难怪先前给她通风报信的那个人会是那样的口气。

    她在公司的发展问题上一直没有多大的进取心,所以即便她有经验,公司也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稳步发展,勉强能进入h市的十强之列,若是拿到全国,拿到国际上,怕是连颗芝麻都算不上。

    但或许就是因为她一直以来都是走的稳扎稳打的路子,所以在外人看来,公司的规模虽然不如排名靠前的那几家公司大,但潜力却是不可限量的。所以,在打公司主意的人也不算少。左右他们兄妹俩背后又没什么靠山,某种意义上来说,比起排名前几但是背后有人的公司,很多有心人更愿意在他们这种背景干净的小公司上下功夫。

    因着此刻正是上班时间的缘故,路上的车并不多,林清时只开了三十多分钟就到了。

    车子左拐右拐,林清时时不时停下来看一看周围,终于找到了白朗告诉她的地址。

    别墅的门口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正在等着,见林清时从车子上下来,几乎是一眼就断定了她是他要等的人,十分得体的将林清时领了进去。

    介绍的时候,他十分礼貌的说:“林小姐,我姓韩,你叫我韩叔就行。”

    林清时点点头,同样礼貌的说:“韩叔,你好。”

    韩叔似是很欣慰,也没再说话,径直领着林清时穿过了别墅内的客厅。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清时总觉得韩叔对她的态度透着一种诡异,不是说不好,就是太好了,从并不亲和的言行举止之间流露出的对她的熟悉和亲切,叫她觉得怪异。

    其实有这种想法很正常,任谁在面对一个陌生的,甚至有可能是自己的“敌人”的人所流露出来的自然而然的亲昵和熟稔,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韩叔的亲和并没有叫林清时放下戒备,反而叫她心里的防线更难以放下了。

    没多会儿,林清时听到一支悠扬的钢琴曲在别墅内响起,优美的旋律带着缠绵的思念,有一种期待和欣喜的情绪流淌在曲子中,就像是即将要见到久别重逢的恋人,忐忑不安,却又迫不及待。

    林清时禁不住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而韩叔就站在她身旁,眼含笑意。

    林清时放低了声音,问他:“这是什么曲子?”

    韩叔微微一笑,笑容里带着自豪,“这是我家少爷自己作的曲子,在别的地方都听不到的。”

    林清时了然的点头,从善如流的夸奖道:“曲子很好听,你家少爷很厉害。”

    韩叔嘴角笑意更浓,应道:“我家少爷从小就是个天才,就没有他不会的东西,这钢琴啊,只是他会的其中微不足道的一样罢了。”

    林清时只是微笑,对于老人家对自家少爷的夸赞一笑了之,并不放在心上。

    韩叔像是想起了什么,冲林清时道:“我家少爷正在等你呢,吩咐我你到了就带你过去,林小姐,这边请吧。”

    林清时点点头,也没问他会不会打扰到弹琴的人,韩叔都不担心的问题,自然不会轮到她一个外人操心。林清时径直跟在他身后,到了琴声的来源处。

    优美的旋律透过门缝传出来,越靠近,便越是能感受到弹琴的人那种投入的情绪,将曲子里所要表达的情感宣泄的淋漓尽致,犹如正亲身经历着。

    韩叔为她推开了门,林清时放慢了脚步,试图在不打扰里面人的情况下悄然进入。

    她确定自己已经足够小心了,可她才刚刚踏入房间,里面正在弹琴的人便蓦然停下了弹奏,他缓缓的回过头来,有那么一瞬间,林清时确定她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四目相对,坐在钢琴前的男人微微勾起了嘴角,一抹笑意在他眼角眉梢绽放,浅淡的,矜持的,却有一种优雅的,华丽的炫目之感——

    被风扬起的窗帘飘飘荡荡,阳光透过窗户倾泻下来,在他乌黑的发丝上跳跃闪烁,远处随风晃动枝叶的树木和散落碧绿草地上的一栋栋房子在碧蓝的天空下,仿佛一副被画在窗户里的油画。

    他坐在钢琴前,在黑白琴键的映衬下,仿佛是从油画里走出来的人,无关性别,无关其他,只是有一种美,形容不出来的美。作画的人画技高超,用尽了最好的笔墨,以最精细的线条来勾勒他,连纳索西斯也会自愧弗如,为他着迷。

    几乎是一瞬间,林清时便知道了为什么醉酒的林纨会去调戏一个男人。长成这样,不调戏他,调戏谁?

    白朗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微微颤抖,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打破这沉寂。他只好垂下眉眼,低声道:“我是白朗。”

    当他垂下眼眸的那一瞬间,林清时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她下意识地盯着那张脸,盯着那个人看了几眼,然后意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方才那种惊心动魄的魅力。

    林清时心头微微疑惑,面色如常的道:“我叫林清时,很高兴见到你。”

    白朗听到她的声音,抬起眼眸,眼里有淡淡的喜悦之意,“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一瞬间,他那种叫人心笙摇曳的魔力好像又回来了。

    林清时意识到,原来他的魅力不来源于那张精致的容貌,而来源于他那双极为出彩的眼眸。

    在朦胧的记忆里,似乎也有那么一个人,有一双极为美丽的眼睛,一下子就可以让人忽视他的容貌,为那双眼睛所倾倒。

    在见到面前的这双眼睛的时候,林清时决定任性一次,相信这双眼睛的主人对她和她那个蠢货哥哥毫无恶意,她不想用俗世的功利的眼光来推测这样一双眼睛。她抛弃了自己已经想好的谈判计划,开诚布公的道:

    “我是来接我哥哥的,”她顿了一下,真诚的道歉:“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情,我感到很抱歉。”

    白朗微微攥紧了手指,眼眸黯淡了一瞬,然后笑着道:“我知道,他现在还在睡觉,你……你坐一下吧,等他醒了,你再带他离开。”

    林清时觉得这位有着一双不属于凡尘的双眼的青年可能不常跟人接触,所以此刻,见到陌生人的时候,他有些紧张。

    她点点头,下意识的开口安抚:“听韩叔说你刚刚弹得曲子是自己作的,真好听,可以再弹一次吗?”

    她觉得,他弹琴的时候应该会舒适许多,一心扑在某件事情上是不会感觉到类似于紧张这种情绪的。

    白朗看起来很高兴,一双眼睛闪现着欣喜快活的神采,有那么一刻,林清时心里涌出一股冲动,想要问问他:“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但随即,她意识到这句话太像搭讪了。

    悠扬的曲子再次响起,这一次,旋律较之前更为轻快活泼,美妙的旋律很快就将房间填满,也将林清时脑袋里的许多想法冲散,只余下着一室的,含着绵绵情谊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