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尾语

段思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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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要给大家道一个歉,其实第七卷的大部分剧情在大纲里应该更靠后一些,原计划是先写《六道劫》的游戏周边,然后刘可韦才会正式向娱乐圈发展。

    会调整先后顺序的理由,大概有两个:

    一是游戏公测前,商业前景怎么说也不会有十足的把握,征文比赛这种小打小闹的投资还说得过去,在游戏内测阶段就要将其动漫化甚至搬上屏幕,感觉上还是有些太仓促了,不太能自圆其说;

    其二则是觉得刘可韦就算进入娱乐圈,之前也应该会有一些经历、感触和积累作为铺垫,包括唱功、演技方面的积累和提高,包括人脉的经营,也包括接人待物时的作风。

    就像文中一再提到的那样,韩国娱乐圈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圈子,能力不足或者情商欠费,在这个环境下都不可能混得出头来。

    既然我没打算给几位主角开太多逆天的外挂,他们既不是洞悉未来的穿越者,也不是呼风唤雨的财阀子弟,不存在暴力碾压一切的可能性,那么就要照着游戏规则来才行。

    出于这样的考量,所以把游戏周边的剧情暂时搁置了。

    连带着的蝴蝶效应就是:之前打算安排给Jessica的合作戏份,也要随之后延。

    顺便聊聊之前在书评区里看到的一个帖子吧。

    有位读者说——“看段叔还看得下去,和娱乐圈有交集,但没深入做幕后工作。这写刘可韦又进娱乐圈了为主,基本没看了。写韩娱偶像唱的好长的帅得猪脚,台前的太多了再怎么看也就那样。本来一本挺新鲜的小说完蛋。”

    严格来说,其实他说得没错,虽然韩娱本来就是小众分类,但游戏研发更是小众里的小众。写游戏研发为主的那部分剧情,比起韩娱的成分来,自然会相对更“新鲜”。

    可是,我这本书的分类,本来就是“职场小说-娱乐明星”啊。

    标题也叫做《“娱乐”三人行》,对吧?

    作品相关里,我也声明过,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之前看了几本韩娱小说,感觉和自己的三观冲突,所以我才会隔了十多年忽然又有了创作欲望。

    甚至在小说正文的附言和卷尾语里,我还一再地强调,这本书不会是纯游戏研发剧情,不能接受这一点的朋友,请让我们好聚好散,不是么?

    至少在这件事上,我觉得我肯定没有挂羊头卖狗肉故意欺骗读者的嫌疑啊!

    在我看来,读者想看什么,作者是没有立场去强求的。

    您觉得对我这部作品不满意,这是您的自由,您大可以去找更喜欢的书来看,也可以像我这样,试着自己去写一本出来。

    这都没什么,可为什么非要觉得作者就一定有义务要照着您的想法去写呢?

    怀着这样的情绪,我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位读者的个人信息——果不其然,我这本书,他连学徒都不是,粉丝值甚至是0。

    说实话,我对看盗版书的行为,并不算太介意——哪怕我写的是实体书,放在书店里销售,别人也有可能只看不买,或者干脆借书来看,对吧?

    加上实体书一样可能有盗版的存在,我自己就曾经亲眼见过至少三个版本的盗版《艾尔帕西亚佣兵》摆在书店里,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面前——也就是我写的上一部小说。

    更何况我现在写的这一本,严格来说本身就是有“侵权”嫌疑的现实娱乐题材的小说?

    在自己都“不干净”的前提下,还去苛求别人要多么尊重著作权,这种事我也确实做不出来。

    只不过,我真的觉得很荒谬的是,既然你曾经觉得这本书的题材“挺新鲜”,却没有表达过你支持小众题材的态度,等到你觉得这本书因为剧情走向变得相对更大众一些而“不再新鲜”的时候,有立场来向作者表达不满吗?

    作为作者,我一直都有留意这本书的收藏数,订阅数。虽然成绩一直很渣,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剧情从游戏研发过渡到涉及娱乐,看的人比之前会稍微更多一些,这是不争的事实。

    “新鲜”不可能当饭吃。

    作为一个坚持多年的小众读者、小众玩家和小众作者,我认为,“小众”的核心价值就在于“死忠”的支持,这是小众文化与大众文化最明显的区别。

    就像段杉杉、赵启文、柳随风和舜曜晋他们“沉溺”于第六天魔王那样。

    一个吝于表达出自己支持态度的“路人”,是没资格去奢谈“小众”和“新鲜”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