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夜袭

辰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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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克!你给我滚出来!”

    怒气冲冲的托门爵士用力一推,便把这扇卧室的门撞开。卧室的大床上,正有人影起伏。恰克正趴在一个女人上面,看到自己的叔叔来了,吓了一跳,用旁边的被子包住自己的下身慌张问道:“托门叔叔,你怎么来了。”

    床上的女人尖叫着缩到了角落里,托门狠狠朝她一瞪,打了个手势,后头两名如狼似虎的护卫便将女人拖了出去,并将卧室的门关上。

    “我怎么不能来?看看你干的好事,你竟然把事情搞砸了!”托门怒吼。

    恰克指着自己仍青肿一片的嘴巴叫道:“叔叔,这不能怪我。看,那个乡巴佬竟然还动手打了我!”

    托门随手一拐杖就扫到他的脚下,把恰克打得尖叫一声。男爵沉下脸来,怒气在双眼中翻滚:“你还狡辩。图兰克已经告诉我了,如果不是你一开始就出言不逊,事情可能还有转折的余地。该死的,你知道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多好的机会吗?我好不容易在丹尼尔大人那拿到这个好差事,可你这个蠢货,却把我的努力白白浪费了!”

    恰克捂着自己的脚∠,道:“叔叔,不就一个边境之地的爵士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你真是……”托门气得浑身发抖,最后一把撕下房间的油画,把价值几百金币的画面撕得粉碎才道:“你懂什么,只要他能干掉饿狼杜鲁夫。别说他是边境之地的爵士,哪怕不是帝国的人,也值得招揽。要不是看在你父亲的份上,今天我非杀了你不可!”

    将揉成一团的油画砸到恰克的脸上,托门摔门而出。

    对于恰克来说,这个乱糟糟的夜在黎明的天光中宣告结束。早上八点,一名神秘的客人悄然造访,恰克把他接到自己的书房里,小心地关上了门窗,不想让外人看到自己与之会面的画面。

    这位客人微笑道:“我代表莱福斯大人,向您致以十二分的谢意。恰克先生,在这件事上,你做得很好。”

    恰克哼道:“我办成这件事可不容易,看看我这伤。还有因为这件事,托门叔叔以后肯定不会重用我了!”

    “没关系,莱福斯爵士会为此做足补偿,这点请你放心。”他将一个手提箱放到桌子上,打开,里面被分成三个格子。左边最大的一格装满了金币,那金灿灿的份量也说也有上千枚。右边有两格,上面一格堆着数块琥珀黄晶,这些琥珀黄晶每块价值逾千金币,它们加在一起比左边那单纯一格的金币价值还高。下方则只有一条项链,项链为铂金所制,样式优雅华丽,嵌着一块质地剔透的翡翠。

    客人将箱子往前一推,道:“这些东西都是您的了,除此之外,莱福斯爵士邀请你前往曙光城堡,那里将有一个更适合你的位置。”

    恰克心花怒放,非但得到了重金,且能够得到莱福斯爵士的重用,自然比继续呆在落日城里坐冷板凳强。恰克用最快的速度收下手提箱,点头道:“请回复莱福斯爵士,我明天就动身。”

    “前往曙光城堡路途遥远,还请恰克先生途中小心,并预祝你旅途愉快。”客人微笑道。

    告别了恰克,转出一个小巷,两个男人跟了上来,走在那名客人的身后。客人头也不回,沉声道:“那个蠢货明天就会动身,记得做得漂亮点,不要留下任何痕迹。”

    两个男人点了点头,又散了开始,融入街道的人群里。客人笑了笑,朝恰克的房子看了眼,才又转进了一条巷子离开。莱福斯的报酬岂是那么好拿的,而且为了防止被丹尼尔知道这件事是他们从中作梗,才导致艾伦拒绝加入。因此恰克这个人必须消失,在城里当然不能动手,可如果恰克先生在前往曙光城堡的途中出了点什么意外,那就不太好说了。

    这天恰克一直在忙碌着,将能够带走的财产都秘密打包起来,准备在晚上秘密离城。在忐忑和兴奋等几种不同心情的交织下,好不容易等到了傍晚,恰克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到达曙光城堡后的美好生活了。与此同时,位于落日城五十多公里外的一个村子,同样迎来了一个不平凡的夜晚。

    德尼村是托门爵士管理下的一条村庄,村子距离充当领土边界之用的苏玛拉河并不远。村民主要靠捕鱼为生,也有一部分到附近的山林中狩猎。这条不足三百人的村子过着并不富足的生活,所幸托门爵士的税收还在他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村子才不至于消失。

    天色渐晚,村子中升起道道炊烟。在村子边郊有一圈木栏,主要是防止夜晚有野兽闯进。村子里有一支由猎人们组成的卫队,加上落日城驻扎在这里的一支步兵小队,保护着村民。这支由村人和士兵组成的卫队只有三十人不到,而很多时候,守夜的工作是由士兵来完成,这是他们最起码的义务。

    今晚也不例外,刚吃过晚餐,几名轮到守夜的士兵便来到村郊的哨站。哨站是一间小木屋,和山林间那些猎人小屋没什么区别。里面有一个简陋的壁炉和几张床,外头则堆放着木材,以便士兵深夜时可以烧火取暖。只是现在不是冬季,因此用不上这些东西。

    德尼村鲜少有外敌,哪怕隔着苏玛拉河便是欧班伯爵的领地,但河那边的村子并没有对这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威胁最大的反而是野外游荡的野兽,而野兽多在深夜时出没,因此在这个时候,士兵们都比较放松,坐在哨站外的木桩聊天,以打发时间。

    突然从前方林子中跑出来一个慌慌张张的猎人,他身上甚至还扛着几只野兔。然而由于慌不择路的缘故,这猎人在短短百米不到的路程上便摔了三次,以至于猎物都掉到了地上。有士兵认得他,笑了笑叫道:“朱里安,跑得那么急干什么?难道急着回家和你老婆睡觉吗?”

    几个士兵哄笑了起来。

    猎人朱里安跑到哨站前,喘着大气,指向苏玛拉河的那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不,不好了……有人,我……”

    士兵拍了拍他的后背道:“有话慢慢说,不要着急。你看到了什么?”

    朱里安突然抬起头,用尽他最大的力气吼了起来:“军队,是军队!从伯爵领那边渡河过来的军队,他们朝这边来了!”

    “什么?”

    几个士兵还一脸震惊的时候,林子间传来了一声马嘶。他们半信半疑地看去,今晚月色皎洁,照得林子出来的草地一片银白。在这片近乎圣洁的月色中,一匹战马突然从林子里闯了出来,扎进了月色下的草地间。那是一名骑士,跟着从子中又闯出了另外几骑,在这些骑士后先是出现点点火光。跟着一个个手持火把的士兵从林子中奔了出来,跟在骑士后形成一道洪流滚滚而至!

    “敲响警钟!”

    “准备战斗!”

    德尼村的士兵尖叫了起来,在这个危急时刻,他们仍不忘敲起了警钟,还算训练有素。然而在第一记钟声响起的时候,突然从敌方那头射来几团火球,笔直地轰向哨站。木屋外的士兵大叫着跑开。下一刻,木屋给炸飞,灼热的气浪朝四周吹去。

    敲着警钟的士兵从木屋里惨叫着跑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火球。只跑了两步,就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战马何其速,不过片刻,便已经冲至哨部附近。士兵们绝望地看着这一切,他们的力量在对方浩荡的声势下根本无足轻重,甚至连抵抗的心也生不出来。当先的骑士在士兵跟前停下,其它的骑士和战士则如潮水般从他身边经过。月色下,这名骑士的银发映射着月光,流转生辉。

    他用鲜艳的红瞳看着士兵,淡淡地说:“投降吧,你们没有任何胜算。”

    一名士兵不甘地大叫一声,拔剑朝骑士冲去。其它人仿佛听到骑士发出一声叹息,接着骑士手上一把漆黑的战刀动了下。于是月色下多了一抹橘黄色的光线,那抹光线掠过士兵。士兵浑身一震,就此止步,接着身上的轻甲啪一声裂开,接着身体一斜,上半身滑落到草地上,下半身却仍站在当场。

    直过了片刻,从尸体的断面才喷出了血液,将附近几名士兵和那猎人喷了一头一脸。

    而这时,村子中已经火光大作,人声冲天。

    艾伦看着剩下的士兵,问:“选择吧。反抗,或投降?”

    士兵们相视苦笑,纷纷解下自己身上的武器,用行动代替回答。艾伦点了点头,道:“很好,你们跟我来。”

    “大人,如果要我们参与屠村,那就杀了我们吧!”士兵们突然叫道。

    艾伦意外地看着他们,却摇头道:“我还不至于那么残暴,只要村子没人反抗的话,我是不会轻言杀戮的。”

    士兵们这才放下心,那是他们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