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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疙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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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自己一小笔赌本,佩恩从两位不很热心的哥哥那里借到的一点钱,以及典地得到的一笔现金,买了头一批种大田的圣仆。

    然后来到爱神之吻,在那四间房间的监工屋里,像单身大头似地孤独地住下来,直到有一天爱神之吻圣谷场的白色墙壁拔地而起为止。

    他平整田地,种植蛟锦花,并从土鳖和雪心里又借了些钱买来一批圣仆。

    飘香一家是家族观念很强的人,无论在兴旺或不走好运的时候他们都同样抱在一起。

    但这并不是出于过分的手足之情,而是因为从严峻的岁月里懂得了,一个家族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形成一条一致对外的坚固战线。

    他们把钱借给佩恩,有朝一日钱还会连本带利回到他们手中。

    这样佩恩不断买进毗连的地亩,圣谷场也逐渐扩大,终于那幢白房子已是现实而不再是梦想。

    那是用圣仆的劳动建筑的,一所房子显得有点笨拙的、好像趴在地上似的,它坐落在一块平地上,俯瞰着那片向河边伸延下去的碧绿的牧场。

    它使佩恩非常得意,因为它尽管是新建的却已经有点古色古香的模样了。

    那些曾经见过史前猴人在灵树下往来的老灵树,现在用它们的巨大躯干紧紧围住这所房子,同时用枝叶在屋顶上空撑起一起浓荫。

    那片从乱草中复原过来的草地,现在已长满了苜蓿和大牧草,佩恩决计要把它管理得好好的。

    从林荫道的雪灵树到圣仆区那排白色水晶屋,到处都能使人看到爱神之吻圣谷场的坚实、稳固、耐久的风采。

    每当佩恩骑独角兽驰过大路上那个拐弯并看见自己的房子从绿灵树丛中耸出的屋顶时,他就要兴奋得连同心都膨胀起来,仿佛每一个景观都是头一次看到似的。

    这位矮小的、精明的、盛气凌人的佩恩已经完成这一切。

    佩恩同灵露福地里所有的邻居都相处得很好,但有两家除外,一是路痴儿家,他们的土地和他的在左侧毗连。

    二是肉肉家,他们那三亩瘠地,沿着河流和黄泉?假面家圣谷场之间的湿地低处,伸展到了他的田地的右边。

    路痴儿家是圣魂界和幻魔界的混血,如果他们具有圣教历史中的全部圣洁品质,在佩恩眼中,他们的祖先便会永远诅咒他们了。

    的确,他们已经在魔灵生活了七年,而且那以前有一代人是在圣魂界度过的。

    他们是一个缄默寡言、性格倔强的家族,与外人绝少往来,也只同圣魂的亲戚通婚。

    佩恩并不是唯一不喜欢他们的人,因为灵露福地里各家都相处融洽,乐于交往,谁也忍受不了像他们这种性格的人家。

    还有谣传说他们同情废圣仆主义者,但这并没有提高路痴儿家的声誉。

    老鬼眼从来没有解放过一个圣仆,而且由于出卖了一些夜光人给一个到净灵沼泽的蔗田去的过路的圣仆贩子而不可饶恕地违背了社会公德,但谣言照样流传。

    “他是个废圣仆主义者,毫无疑问,“佩恩对黄泉?假面说。

    不过,在一个曙光党人身上,当一种主义跟圣魂界人的悭吝相抵触时,那个主义也就完了。

    至于肉肉家,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他们是穷虫灵人,甚至还不如鬼眼?路痴儿,因为后者总算还能以倔强的独立性争取到邻居们勉强的尊敬。

    老肉肉死死抱住他那几亩土地。

    任凭佩恩和黄泉?假面一再出价购买也不放手,他就是这么个刻板而又爱发牢骚的人。

    他的老婆是个蓬头散发的女人,体弱多病,形容憔悴,却养了一个窝家兔般的儿女——

    他们很有规律地逐年增大。

    土包子?肉肉没有圣仆。

    他和两个大儿子断断续续地种着那几亩蛟锦花,老子和几个儿子则照管那块号称菜园的土地。

    可是,不知怎的,蛟锦花总是长不好。

    菜园呢,也由于肉肉夫人不断生孩子,种出的蔬菜很少够那一家子吃的。

    土包子?肉肉在邻居家的走廊上赖着不走,向人家讨蛟锦花籽儿下种,或者要一块腌肉去“对付一顿“。

    他使出自己的一点点力起来憎恨邻居们,感到他们在客气底下暗藏着轻蔑。

    他尤其憎恨“阔人家的势利眼夜光鬼“。

    灵露福地里那些干家务活的夜光人总以为自己比下流坯虫灵人还高一等,他们的公然蔑视刺痛了他。

    而他们比较稳定的生活更引其他嫉恨。

    以他自己的穷困生涯作对比,他们确实是吃得好,穿得好,并且病了有人照看,老了有人供养。

    他们为自己主人的好名声感到骄傲,并且大多以自己归上等人所有而觉得光荣,而他,却是人人都瞧不起的。

    肉肉很可以把自己的圣谷场以高出三倍的价钱买给灵露福地里任何一个大地主。

    他们会觉得,为了不跟一个碍眼的人居住在同一地方,花这笔钱还是值得的。

    可是他却很乐意留着不走,靠那每年一包蛟锦花的收入和邻居们的施舍艰难地生活下去。

    佩恩同灵露福地里所有其他人都相处得很好,愉快且亲近。

    假面家,口水家,没头脑家,阿鬼家,他们一看见这位沿着大白独角兽的矮个儿驰上他们的车道便含笑相迎。

    微笑着招呼圣仆拿高脚杯来,杯子里放一茶匙糖和少许薄荷叶,然后斟上回春仙露。

    佩恩是可爱的,邻居们很快便知道,连他们的孩子,暗夜圣仆和麒麟都一眼就看出这个尽管大喊大叫,举止粗野,但实际上是个好心肠的人。

    他慷慨大方,乐意倾听别人的话。

    每次来时,总要引起一群乱吠乱跳的狩猎麒麟和叫喊着的夜光孩子跑去迎接他,吵吵嚷嚷抢着牵他的独角兽。

    当他和蔼地训斥他们时显得有点尴尬的傻笑起来。

    那些虫灵人孩子也吵着坐到他的膝头上,可他正忙于向他们的长辈指责南方佬政客的丑行呢。

    他那些朋友的女儿都把他当作知心人,向他吐露自己的恋爱故事。

    至于邻居的小伙子们,他们是怕在父亲面前承认自己的不体面行为的。

    可是却把他当作患难知交。

    “这么说,你这小鬼头!你这钱欠了一个月啦,“他会大声嚷嚷。

    “那么,我的上帝,你干吗不早点来跟我要呢?“

    他那粗鲁的口气是大家都熟悉的,谁也不会反感,所以这只会使那些年轻人腼腆地傻笑两声然后答道:

    “是呀,大叔,可我害怕麻烦您呢,而且我父亲——”

    “得承认,你父亲是个好人,不过严格了一点。

    那么,把这个拿去,以后谁也别提起就是了。“

    最后才表示降服的是地主夫人们。

    不过,当假面夫人——像佩恩形容的“一位了不起的具有沉默天才的女士“。

    有天晚上佩恩的独角兽已经跑上车道之后对他的丈夫说,

    “这人尽讲粗话,可毕竟是个上等人,“

    这时佩恩已肯定是成功了。

    他不甚明白他花了差不多十年的功夫才达到这个境地。

    因为他从来没有意识到他初来时邻居是用怀疑的眼光看他的。

    按他自己的想法,他一踏上爱神之吻这块土地便毫无疑问很适合呆在这里了。

    他那年已经43岁,佩恩的腰身已那么粗壮,脸色那么红润,活像一个从体育画报上剪下来的打猎的乡坤。

    那时他想起爱神之吻虽然很可贵,可只有它和灵露福地里那些心地坦荡、殷勤好客的人,还是不够的。

    他缺少一位妻子。

    爱神之吻圣谷场迫切需要一位女主人。

    现在的这位胖厨子本来是管庭院的夜光人杂工,因为迫切需要才提升到厨房工作的,可他从来没有按时开过一顿饭。

    而那位内室女圣仆原先也是在田里干活的,她任凭屋子里到处都是尘土、好像手头永远也不会有一块干净的桌布或餐布似的。

    因此一有客人到来,便要手忙脚乱一番。

    贝贝角是唯一受过训练和胜任的夜光人管家,他现在负责管理所有的圣仆圣仆,但是几年来,在佩恩遇事乐呵呵的生活作风影响下,也变得怠惰和漫不经心了。

    作为贴身佣人,他负责整理佩恩的卧室,作为膳事总管,他要让饭菜安排得像个样子,不过在别的方面他就有点听之任之了。

    那些具有乌精灵人精确本能的暗夜圣仆,都发现佩恩尽管大喊大叫,但并不怎么厉害,所以他们便肆无忌惮地利用这一点。

    表面上经常存在这样的威胁,说是要把圣仆卖到北方去,或者要狠狠地鞭打他们,但实际上爱神之吻圣谷场从来没有卖过一个圣仆,鞭打的事也只发生过一次。

    那是因为没有把佩恩的狩猎了一整天的爱独角兽认真地刷洗一下。

    佩恩那双锐利的天蓝色眼睛意识到左邻右舍的房子收拾得那么整洁,那些头发梳得溜光、裙子呐呐呐呐响的主妇们那么从容地管理着他们的圣仆。

    他不熟悉这些女人从天亮到深夜忙个不停地监督圣仆烧菜做饭、哺育婴儿、缝纫洗浆的劳碌情形。

    他只看到表面的成绩,而这些成绩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天早晨他准备进城去听法院开审,贝贝角把他心爱的皱领衬衫取来。

    可他一看便发觉它已被那个内室女圣仆弄得不成样子,只能给他的管家穿了。

    这时他感到多么迫切需要一个老婆呐!

    “佩恩先生,“贝贝角眼看佩恩生气了,便讨好地对他说,一面将那件衬衫卷起来,

    “你现在缺少的是一位夫人,一位能带来许多家圣仆的夫人。“

    佩恩责骂贝贝角的无礼,但他知道他是对的。

    他需要一个妻子,他也需要儿女,并且,如果不很快得到他们,那将为时太晚了。

    但是他不想随便娶个女人,像口水那样,把那个照管他的没娘孩子的南方佬女家庭教师讨来当老婆。

    他的妻子必须是一位夫人,一位出身名门的夫人。

    像假面夫人那样端庄贤淑,能够像假面夫人在整顿她自己的田地那样把爱神之吻圣谷场管理好。

    但是要同这个灵露福地的大户人家结亲却有两个难处。

    第一是这里结婚年龄的姑娘很少,另外,也是更不好办的一点,佩恩是个“新人“,又是外国人,谁也不了解他的家庭情况。

    尽管魔灵内地社会并不像海滨贵族社会那样难以接近,可是也没有哪个家庭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媳给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

    佩恩知道,虽然那些同他一起找猎、喝仙露和谈政治的本灵露福地男人多么喜欢他。

    他还是很难找到一个情愿把女儿许给他的人家。

    而且他不想让人们闲谈时说起某位某位做父亲的已经深表遗憾地拒绝佩恩向他的女儿求婚了。

    但是,他的这种自知之明并没有使他觉得自己在领居们面前低人一等。

    事实上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感到自己在哪方面不如别人。

    那仅仅是灵露福地里的一种奇怪的习俗,认为姑娘们只能嫁到那些至少在北部已居住30年以上、已经拥有自己的田地和圣仆。

    并且已沾染了当时引为时髦的那些不良癖好的人家去。

    “咱们要到灵泉之心去,收拾行降蛟吧。“他告诉贝贝角。

    “只要让我听到你说一声—嘘—或者—保证—!我就立即把你卖掉,因这种种字眼我自己是很少说。“

    对于他的婚姻,土鳖和雪心可能会提出某种主意,而且他们的老朋友中可能有适合他的要求并愿意嫁给他的女儿吧。

    他们两个耐心地听完他的想法,可是谁也不表示赞成。

    他们在灵泉之心没有可以求助的亲戚,因为他们来人魔大陆时已经结婚。

    而他们的老朋友们的女儿也早已出嫁并都在生儿育女人。

    “你不是什么有我人,也不是什么望族。“土鳖说。

    “我已经挣了不少钱,我也能成为一个大户人家。

    我当然不能马马虎虎讨个老婆了事。”

    “你太好高鹜远了,“雪心干脆这样指出。

    不过他们还是替佩恩尽了最大的努力。

    土鳖和雪心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在灵泉之心已颇有名望。

    他的朋友可真不少,在一个月里带着他从这家跑到那家,吃饭啦,跳舞啦,参加野餐会啦,忙个不停。

    最后佩恩表示:

    “只有一我看得上眼的,但是在我来到这里时她恐怕还没有出世呢。”

    “你看得上眼的究竟是谁呀?”

    “是安妮?甜甜儿小姐,“佩恩答道,他故意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因为安妮?甜甜儿那双稍稍有些耷拉的夜光眼睛实际上已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