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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澈的汽车开到金鑫商社的那家烟土行分社后,门口围观看热闹的闲人马上纷纷让出一条道来,一起屏声息气地恭候保安会长的大驾光临。
九信先下车为后座拉开车门,江澈慢吞吞地下了车。他穿着一套高级定制的深蓝色法兰绒西服,衬得整个人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看起来像一位斯文绅士,而非一个终日与打杀为伍的保安会会长。
一群前来惹事生非的地痞流氓都满脸轻视的样子斜睨着他,为首的那个四十开外的精悍壮汉还重重哼了一声说:“小子,你嘴上的毛都还没长齐吧?居然敢来降服你大爷我,爷当年出来混的时候你只怕还在吃奶呢。”
在南京,有后台有背景可以发行保安险的商社和公司并不止金鑫一家,此外还有不少帮会势力也做这门生意。而国民政府也扶持这类民间安保武装,视其为协助警方维持社会秩序与治安的辅助力量。南京城所有大大小小名目各异的保安会中,江澈是年纪最轻的一位会长。每次与人初相识时,总会或多或少引来一些轻视不屑。
对于壮汉的轻慢之辞,江澈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斗嘴没意思,还是动手吧。跟我来。”
按彼时的规矩,凡是生意红火的商铺,如果有地痞流氓想要占一份干股,就得先和商铺的保护势力打上一架。如果闹事者打赢了,以后每个月稳拿一笔分红。如果打输了,闹事者认栽,哪怕缺胳膊断腿也得自己爬走。
在烟土行后院的一个大院里,江澈带来的一队保安与闹事的一群地痞流氓开始了厮杀。一声令下后,满院一片刀挥棍舞,战况激烈。
作为保安会长,江澈原本是无需动手的。他只需在一边旁观,静候胜负揭晓。但是看着看着,他却挺身加入了战局。
因为作为南京城最年轻的一位保安会会长,江澈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必须要有过人的实力与威信,而这两样东西最容易在战斗类场合体现出来。袖手旁观了一会儿后,当他发现自己的人手有些渐露败象,就操起一柄长刀,跃入了殴斗的人群中。
那是一柄约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由百粹精钢制成的长刀,刃口在暮色中闪耀着冷冷寒光,有着可想而知的锋利。持刀在手的江澈,眼神变得剽悍冷锐,身手异常矫健灵活,不再是斯文绅士的模样。他一边腾挪闪避着所有攻向他的武器,一边快如闪电地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每一道利刃光芒的闪现,都伴随着血珠的喷洒与惨叫声。
江澈亲自上阵后,一群地痞流氓很快就兵败如山倒,领头的那个精悍壮汉脸色变得难看之极。之前,他对江澈是轻视的,虽然听说过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但他总觉得毛头小子没准只是撞大运才爬得这么快。
耳闻不如目睹,今天亲眼看到江澈如此精湛绝伦的刀法,如此矫健绝伦的身手,壮汉才真正明白他不是凭侥幸凭运气,完全是凭实力上位,想不服都不行了!
“我们走。”
悻悻然一挥手,壮汉窝囊透顶地领着一群残兵败将走人。在他身后,江澈正接过手下递来擦血的一块白毛巾,缓缓拭去溅在脸上的点点血迹,神情淡然一如拭去几瓣落梅。
当江澈在烟土行分社摆平地痞流氓时,金鑫商社理事长李保山的宅邸中,李保山正在书房面沉如水地训斥自家儿子李星南。
“你这个糊涂东西,居然把金桂给睡了,你不知道她是江澈未过门的老婆吗?”
李星南年纪很轻,还没满二十周岁,是一个长相俊美、特别招女人喜欢的英俊小生。对于父亲的训斥,他有些不服气地嘟哝着说:“我知道,可我那晚不是喝多了嘛!而且是金桂自己主动贴上来的,她说她就喜欢我这个表哥,不喜欢那个只会打打杀杀的江澈。”
“这妮子,真是和她娘一样水性儿。”
“爹,金桂说她肚子里有了,还说要非我不嫁。您说现在怎么办?”
李保山断然否决:“不行,我已经把她许给了江澈,现在如果要悔婚把她改配给自己的儿子,江澈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一定会逼得他反水的。”
李星南不以为然:“爹,金鑫商社你才是说一不二的大老板,江澈只是你的一个下属。如果他敢反,你灭了他不就行了!”
“你说得轻巧,江澈可不是什么小喽罗,他现在是商社保安会的会长,已经有了一定的声望和势力,是想灭就能灭的吗?而且他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保安会这两年交给他负责后,保安险卖得翻了整整一倍。接下来,我还想把金鑫的保安险卖到南京附近的大小城镇,江澈这个人我还大有用处呢。老实说,如果你不是我儿子,我会把你捆去交给他处置。”
李星南嬉皮笑脸:“爹,这些没用的话就别说了,我可是你唯一的亲儿子,就算是捅下了天大的漏子您也得出面替我收拾才行啊!”
顿了顿后,他又说:“爹,那金桂这事到底该怎么办?她可是铁了心一定要跟着我,催着我跟江澈摊牌呢。还说如果我开不了口,她就自己去跟他说。”
“什么?真是反了这小妮子了,这事还轮不到她作主。”李保山稍一思索,便拿定了主意:“事情闹到这一步,金桂留不得了,必须尽快把她给做了!”
“啊!做……做了她?!”
李星南一脸大惊失色的表情。虽然“做人”这种事他以前并不是没听过,但是被做的对象是自家亲戚的表妹,却令他无法不惊骇震动。
金桂是金鑫商社前任保安会会长金成的独生女儿。
金成与李保山是郎舅关系的姻亲。五年前金成死于一次神秘暗杀,凶手迄今没有查明是谁。当时金桂才十二岁,于是李保山把外甥女儿带回了家抚养。后来见保安会弟子江澈能力出众,有心笼络其为忠实的左臂右膀,遂将金桂许配给他,约定等她年满十八岁就正式出阁嫁作江家妇。
金桂明春就十八了,江澈也历练得越发出色了。李保山去年已经正式把江澈提拔起来当了保安会会长,同时也破格让他成了金鑫商社理事会的一员。他还打算今年下半年就开始预备婚事,把这位精明能干的属下彻底变成自家人,从此同忾连枝休戚与共。
万万没想到,自家宝贝儿子却在这个时候捅出这么大的漏子,而外甥女儿还不知轻重地嚷着什么非表哥不嫁。为了平息事端,李保山只能痛下杀手了!
怔了片刻后,李星南有些不敢相信地求证:“爹,金桂好歹是您的外甥女儿,而且肚子里还怀着咱们李家的骨肉,您真要做了她吗?”
虽说金桂是外甥女儿,李保山已经养了她好几年,平时也挺宠着她的,可那只是一种对待小猫小狗似的宠法。如果温顺听话就是心肝宝贝,如果想要咬人抓人就立马踢到一边去。
如今金桂不仅轻浮孟浪地背着未婚夫和自家儿子上了床,还仗着肚子里有了李家的种,闹着要悔婚改嫁表哥。这种不知轻重会影响到自己利益的行为,李保山绝对无法容忍,就算是亲戚也照“做”不误。
李保山的神色变得阴鹜之极,眼神比冰刃还要冷漠无情,“她只是外甥女儿,又不是亲生闺女。就算是怀着李家的种又怎么样?只是一个还没成形的胎儿罢了!星南,你别心软舍不得,日后想要有的是,还怕找不到女人替你生吗?出来混一定要狠,心不狠则站不稳。如果连个女人都舍不下,你以后绝对成不了大事的。”
父亲话里斩钉截铁的杀气,让李星南彻底放弃了为表妹求情的念头,只是在心底不无庆幸地暗想:还好我是他的亲生儿子!如果只是外甥侄子之流,现在一定小命不保……
几天后,金桂在玄武湖乘船游湖赏春时不慎落水。过了半个时辰人才被捞上岸,早已气息全无。噩耗报到江澈耳中时,他的眉心微微一跳,沉默着久久无声。
对于金桂这位未婚妻,江澈一向并不太在意。她是前任保安会会长金成的女儿,他十二岁就进了金鑫商社保安会当小弟,可以说从小就认识她。金桂人长得不难看,性格却不太好,是那种被宠坏了的娇娇女,这一点不太讨他喜欢。他尤其不喜欢她有事没事总爱抓一把瓜子磕着,走到哪儿瓜子壳就飞到哪儿,两瓣红唇仿佛永远都在吐瓜子壳。
但是不喜欢归不喜欢,三年前李保山作主把金桂许给江澈时,他还是要作欣然接受状。被商社大老板看中招为外甥女婿,是一件十分有面子的事。他不会亦不能拒绝,否则就太不识抬举了。
这些年,金桂渐渐出落成了大姑娘。眼看明年就要完婚了,但是江澈敏锐地察觉到她心底并不太认可与自己的婚事。每次他去李家宅邸时,只要遇上了她,她总是翻着白眼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但是对着表哥李星南却总是一派笑靥如花,言谈举止都透着无比亲昵。他不是傻子,看得出金桂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分明在恋着她那个俊俏的表哥。
江澈估计金桂可能不愿意嫁给自己,如果她想要悔婚的话他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喜欢她,那就退了这门亲事好了。他只是想着,不知道李保山会如何出面跟他解释这件事。毕竟当初是他拍板作主把外甥女儿许配给他,如今要是想改辙易张地将金桂改配给自家儿子,那么对他一定要有一个万全的说辞与交代才行。否则,就算是商社理事长,也不能这么欺负人的。
江澈万万没想到,会先听说金桂意外落水淹死的消息。这个时候她突然死了,婚约自然也就泡了汤。这个巧合让他无法不起疑心:她真是自己不小心掉下湖淹死的,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