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发工资,赠诗(求推荐票)

爆更小熊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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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了声晚安,王翦满头雾水的走了。

    白稷遣退一干奴婢,自顾自的盘腿修炼。

    发财则是乖巧的匍匐在旁,平时的时候它也会爬树玩儿。泾水亭的黔首也都认识它,发财非常的通人性,绝对不会祸害庄稼。

    有时候就坐在田埂处,睁着水汪汪的眸子望着。

    总有农户被它眼神所打动,最后无奈抓把粟米。发财老人家的口味非常刁钻,它更喜欢吃橡实,偶尔也会吃点粟米稻米调剂下。

    现在倒也不缺这口吃的,白稷给他们的更多。

    白稷无欲无求,他们手里也没有拿得出手的,而发财便成了他们‘贿赂’的对象。发财之高傲,在泾水亭也出了名。就犹如骄傲的公主,一一从田埂越过。

    谁家的稻谷好吃,它都知道。也能看到它老人家从山上摘点野果,送给农户。泾阳人人都知道这只会回礼的神奇飞鼠,都说白稷不愧是神仙,养的飞鼠都通人性。

    现在发财比白稷还忙,终日穿梭在林野中。

    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运转功法将灵气化为己用,再加上功勋值加持,白稷的修为进展其实比在桃花源还快。

    再加上玉石的加持,白稷已经摸到十二层。有功夫的话,可以再花费点功勋值,解锁个玉石矿洞。他记得巴蜀似乎就有座矿洞,叫什么龙溪矿洞。

    修炼至子夜,白稷缓缓睁开眸子。

    到点了!

    可算是来了。

    功勋值面板都有时间标注,每一笔开支收入都有详细的记录。这个月白稷赚了不少,花的也不少。

    粗略算算,现在他一个月修炼就得要近十万点。他要是不刷功勋值,这一百万点撑死十个月就没了。

    来的容易,去的也容易。

    很快,系统提示声便再次响起:

    唔,还算可以了。白稷还是比较满意的,这个月其实他基本都在布局,下个月肯定会更多。别忘记,琅琊和彭城也有他种下的种子。

    系统下个声音响起,瞬间让白稷眼睛都瞪大。

    连升三层?

    哦,这还有奖金?!

    接着,白稷便感受到股伟力加持于自身。体内仙气沸腾,如鼓风机般高速运转,实力也是在不断的飙升。

    功法连升三层,抵达至第十四层,距离十五层也仅半步之遥。好好修炼,一个月内就能踏足。

    白稷站起身来,只觉得身体很轻盈。轻轻点地,一步跨出三丈远。踩在湖水上,微微提气,猛地蹦至丈许高。

    估计等到十五层的时候,他就能真正的自由飞行。高度暂且不知道,但是总比现在强。感受着耳畔呼啸的狂风,白稷是大呼过瘾。

    所以说,只要他不断升级科技树,为黔首谋福祉,那他就可以不断升级。终有一日,便是真正的长生不老。

    ……

    一大早雪姬便醒了,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情她是全然忘记。连鞋子都没穿好,连忙冲出来。

    正好看到白稷正以嫩绿的菲叶喂白兔。菲叶就是萝卜叶,诗经记载: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白稷手里没有胡萝卜,就只能用菲叶了。倒也对白兔胃口,一早上吃了不少。

    雪姬望着白稷,连忙把白兔抱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望着白稷。显然,她对白稷上次的玩笑还是耿耿于怀。

    “雪姬,不可对国师无礼!”

    王贲寒着脸,他还没教训这丫头呢。

    不顾劝阻,偷偷摸摸骑马跑出来,成何体统?这得亏是没出事,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该如何向死去的夫人交代?!

    一大早见了人也不行礼,不通礼数。

    “雪姬,见过国师。”

    “没事没事。”

    白稷摆了摆手,满不在乎。

    他的确是好兔子肉,却也不会为了口腹之欲把人家宠物给杀了吃。对雪姬来说,这兔子更像是她的亲人,是一种寄托。

    雪姬躬身作揖,抱着兔子就跑了。对于昨天发生的事情,她基本上都已忘记。更不知道自己手刃两个流匪,这样其实也好。

    王贲深深的叹了口气,颇是无奈。

    进过朝食后,王家大部队便走了。

    来的急,走的也急。

    雪姬坐在马车内,抱着白兔,手里还有着竹筒。

    用专门的木塞子塞好,打开后就能闻到股甘甜味。拿出颗熏豆来,稍微咀嚼了下,顿时甜到了心里。

    “小白,咱们又得回去了。”

    雪姬抱着白兔,脸上满是惆怅。

    她觉得还是泾阳这边有意思,白稷总会有些惊喜。行为举止不拘泥于世俗,独树一帜。自幼至今,雪姬未曾结识过任何朋友,就如同是张白纸。这种朦朦胧胧的感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的。

    古代婚配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能配上雪姬身份的,诺大咸阳也没有几人。再加上雪姬有癔病,哪个不开眼的勋贵之后敢娶她?

    临走前,白稷也说了自己的看法。别强迫雪姬做不喜欢的事情,她念念诗词倒也没事。另外,最好是不要受什么刺激,免得犯病。

    而后,他还把淳于越辛辛苦苦抄录的诗句送给了雪姬。不多,一百多首,用了二三十捆竹简。美其名曰:治病!

    ……

    望着马车离去,淳于越委屈的差点落泪。

    他当个文抄公容易吗?白稷倒是大方,一股脑全送了,一卷都没给他留!

    “老淳,你去给我找几只田犬来。”

    这年头大户人家基本上都养狗。犬分三种,田犬、吠犬和食犬。其中田犬就是猎犬的意思,用来田猎捕猎之用。

    胖子就养了只非常神骏的大黄狗,拴着绳子,异常凶悍。听说捕猎是把好手,曾经单枪匹狗抓过野兔。

    “君上要养犬?”

    “嗯,细犬就好。”

    这是种花家最为古老的猎犬品种,白稷想的是将其训练成搜救护卫犬。以后要找什么人或者物,都能帮忙。甚至还可以看守田宅,保一方平安。

    淳于越点点头,表示没问题。泾阳养犬的人还是不少的,以白稷的面子要两只幼犬并不难。

    趁着他们去忙碌,白稷就想着先用钢材锻造把武器试试手。

    话说,要不试试看打造口飞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