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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苏恬相比,万子豪可就不一样了,他不但是男人,而且别看万子豪年纪不大,但社会阅历却是相当丰富,甚至比很多三、四十岁的人都要强。
因此杨俊修在听到万子豪的提议时,首先考虑的,不是担心对方的安全问题,而是该不该让对方去。
杨俊修想了想,最后摇头道:“还是算了吧,这里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我们都离开,就留大哥一个人,万一有什么麻烦怎么办。”
对这件事,苏毅却是反对道:“不,让阿豪去吧,阿豪的能力对探路和侦查都很有帮助,相比之下你们在外面更需要他,至于这里有我就够了,反正你们也去不了多长时间,短时间内我还能应付。”
见杨俊修还要坚持,苏毅就一挥手,断言道:“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否则你也别去了。”
杨俊修没办法只好点头同意了,当然他能同意,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出于对苏毅实力的信任。
按照华辛佑的说法,苏毅的超能力级别虽然没他高,但杨俊修却非常清楚,自己不管是战斗经验,还是战斗意识,暂时都还无法和对方相比。
如果让两人拉开距离,杨俊修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苏毅。
最终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随后几人又为此事简单商议了一会儿,就都去休息了,杨俊修他们可是要为明天的行动养足精神。
……
翌日清晨
华辛佑从睡梦中醒来,还没睁眼就已经习惯性的用意念感知,对周围数十米之内扫描了一圈儿,这是他在这段时间里养成的习惯。
没有感受到危险的华辛佑,收回意念并睁开了双眼,由于房中的窗户都被换成了钢板,使得屋里一片漆黑,所以华辛佑先是伸手打开了床头的台灯,然后微微低头看向怀中还在熟睡的吴梦华。
此时的吴梦华,深紫色带着绚丽花纹的肌肤,酒红色的头发,正是变异后的模样。
由于这个状态,会让吴梦华全身都感到最放松也最舒服,所以在华辛佑的强烈坚持下,一般在没人的时候,特别是在睡觉的时候,吴梦华都会尽量恢复这个状态。
华辛佑在吴梦华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又看了眼墙上的挂钟,见时间已经是早上六点多了,就小心的起身,然后去卫生间洗漱。
等华辛佑从卫生间出来时,吴梦华已经醒了,只是还有些赖床不愿意起。
华辛佑笑着摇了摇头,走过去轻抚吴梦华的脸颊道:“小懒猪,该起床了,昨天常队长说过,今天早上七点吃饭,吃完饭就直接出发去内环,现在已经快六点半了,再不起来整理一下,我们就要迟到了。”
吴梦华白了华辛佑一眼,嗔道:“谁是小懒猪,还不都要怪你。”
想起昨晚睡觉前,两人又狠狠折腾了一番,现在被吴梦华一说,华辛佑也只是坏坏一笑。
吴梦华说归说,但该起床还是要起床的。
差十分钟七点的时候,二人全都收拾完毕,然后也不多耽搁,直接出门叫上对面的陈辉,准备去小食堂吃饭,结果刚走到小食堂门口,就撞见了从里边出来的夏澜。
看到三人,夏澜就微笑道:“早啊,我还担心你们忘记时间,正要去叫你们呢。”
走进小食堂,见里边只有那个小胡子和微胖的中年人两个在吃饭,华辛佑就随口问道:“其他人还没来吗?”
夏澜解释道:“你也知道,常队长他们都是军队出来的人,非常讲究时间观念,一般做事都习惯于准时准点儿,而像我们三个警队出身的人,虽然也很注重时间观念,但却不会那么死板。”
华辛佑表示理解的点点头,通过昨天的接触,他已经对常誉他们情况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知道目前这个队伍里的成员,都是来自军队和警队。
“早啊!”
看到几人进来,吃饭的二人,都很热情的打着招呼。
华辛佑也连忙回应道:“杰哥、烜哥,早。”
这两位的名字,华辛佑当然也已经知道了。
小胡子名叫罗杰,据夏澜所说,对方在灾变前是警方的一个卧底,可能是因为常年混迹于‘h社会’之中的关系,所以看上去并没有正常警察身上那种严肃庄重的气质。
而另一位微胖中年,名叫朱烜(xuan一声),以前是110指挥中心的一名通讯员。
打过招呼后,华辛佑几人按照夏澜的意思,没有等常誉他们,而是各自打饭先吃了。
果然,过不一会儿,还差一分钟七点的时候,其他人开始陆续过来了,而像常誉和白晓晨这两位前特种兵,更是踩着点儿进来的。
这让华辛佑也是一阵无语,要不要这么准时啊。
饭后,常誉就让众人回房拿上各自的东西,然后出发。
从这里到基地内环,众人当然不会走着去,不过和华辛佑想的不太一样,常誉他们并没有开什么军用汽车,而是开了一辆路虎揽胜,和两辆牧马人。
华辛佑三人则是被安排在了路虎上,由朱烜开车,本来每辆车坐四人,他们一共12个人正好三辆车。
只是华辛佑上车后,看到不远处常誉好像和夏澜说了一句什么,结果随后夏澜也挨着吴梦华上了他们这辆车,好在路虎的内部空间很宽敞,后排坐下三个人倒也不显拥挤。
华辛佑能猜到夏澜过来和他们一起,应该是为了保护他们,尽管华辛佑不认为自己几人需要保护,但也没必要拒绝对方的好意不是。
离开北区管理局后,三辆车就顺着主干道,向着基地内环驶去。
由于基地内的主干道都经过了清理,甚至一些破损的路面都进行了修复,所以华辛佑他们车队行驶的很平稳,而且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这与当初华辛佑和杨俊修几人,去找苏恬一家时的情景,可谓是大相径庭,那时有很多路段,甚至都被各种车辆给堵满了。
路虎车内,吴梦华和夏澜低声聊着女人之间的话题,坐在前排的陈辉也会偶尔和朱烜聊上两句,至于华辛佑则是侧头看着车窗外。
华辛佑发现,在基地的范围之内,确实要比其他地方强得的多,哪怕只是这基地外环,都能看到不少人在外面活动,即使没有灾变之前那样热闹,但也已经很不错了。
想想昨天在来基地的路上,周围那种荒无人烟的景像,就让华辛佑感触颇深。
“咦!夏澜,你耳朵上粘了什么东西?”
就在华辛佑看到一起二、三十人围攻一只垂死挣扎的巨形毛虫时,忽然听到了旁边吴梦华的诧异声。
这让华辛佑不由得回头看去,只见夏澜这一侧的头发,不知何时已经被拂到了耳后,将一只小巧玲珑的耳朵露了出来,而在那只耳朵的耳窝处,好像涂抹上了一些暗红色的颜料。
夏澜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刚才和吴梦华聊天的时候,她也是习惯性的拂了一下头发,倒是把耳朵给忽略了。
不过被人看到就看到,夏澜却也没太在意,反而大方的道:“哦,这个是烜哥的能力。”
说着,夏澜还向开车的朱烜抬了抬下颌,好像在说,你们要是有问题,就问他。
朱烜从后视镜中看了夏澜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心想这就把你烜哥给卖了。
当然朱烜并没有真的责怪夏澜,虽然超能者一般不太愿意主动将自己的超能力告诉别人,但只要不是那种特别危险诡异,或者能给自己引来麻烦的超能力,倒也不会非得保密。
何况华辛佑很可能会成为他们的队友,因此朱烜也没多想,就把自己的能力简单介绍了一下。
总的来说,朱烜的这个超能力,就是一种类似‘千里传音’的能力,只不过使用方法很特别,也很让朱烜诟病。
皆因这个超能力在使用时,需要一个媒介,而这个媒介就是朱烜本人的血液。
也就是说,每次朱烜想要使用超能力的时候,都得先给自己放点血,想想还确实挺让人蛋疼的。
这让华辛佑记起昨晚饭后,众人去‘酒吧’玩时,他就看到朱烜煮了一大杯枸杞、桂圆、红枣、红糖水,当时还以为是个人喜好,现在终于知道原因了。
另外在这样的作战单位,还能保持那种微胖的体型,显然也不是体质问题,而是朱烜故意为之。
至于这个超能力的使用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朱烜把自己的血液,涂抹在其他人的肌肤上就可以发挥作用。
但是有一点却要注意,那就是如果直接涂抹血液的话,很容易会被擦掉,尤其是沾到水的时候,而血液没了,当然超能力也就失去效果了。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所以朱烜每次都会先把自己的血液,混合到特种兵脸上常抹的那种油彩里,然后再使用这种混合了血液的油彩,这样就能让超能效果更持久了。
此时夏澜耳朵上的颜料,正是混合朱烜血液的油彩,而且不光是夏澜一个,实际上常誉的队伍里,每个人都涂抹了这种油彩。
在这无线电已经失效的情况下,这个能力可是给他们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