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僵尸社会铁则

秋刀鱼的白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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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唰——!!!

    两人同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冷汗瞬间将后背衣服打湿。

    “这不是人!”

    杀不死的,怎么可能是人。

    “疼死了,比天雷疼”何成抱怨着,就这么胸口被插了一把绣春刀,从地上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刚洗净的身体,再次被黑血染脏。

    半人半尸,看似两者特性都有,实则十分的脆弱,没有僵尸的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同时拥有人类的五感。

    何成两手抓着刀柄,往外拽。

    噗嗤嗤——

    黑血往外溅射,溅了一地,地面如倒上了剧毒,土地被严重腐蚀。

    而他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行为,给两个观看者带来了多么强烈的精神冲击。

    “逃命!”

    胖子扯着嗓子喊了一声,转头迈开了两条腿就跑。

    “等我!”老三轻功比胖子好,轻松追上了胖子。

    “真是邪门了,世上还真有脏东西?”胖子粗喘着气,眼看着就要跑出林子。

    “谁知道啊”老三觉得喉咙一阵干痒,从外挠了伞下,抓下来黏糊糊的一块,随手甩在地上,并未在意。

    痒依旧未能缓解。

    “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坛主,我们周围竟然有这种怪物!”胖子转头,却发现身旁已经没了老三的踪影。

    原来老三蹲在地上,正在呕吐。

    “赶紧跑啊,那东西追上来了!”远处何成抓着绣春刀,摇晃奔跑来的速度并不慢,胖子焦急催促。

    胖子低头去拽老三:“早和你说别偷着喝酒,喝酒耽误事被坛主罚还丢不了性命,如果被……”

    老三猛的抬头,胖子的话也噎死在喉咙里。

    此时的老三,喉咙已经完全溃烂,而且向外刺刺着一根肉管儿,脖子上的肉都被老三自己四扯掉。

    受如此重伤的老三却还未死,双眼通红盯着胖子。

    “老三!”

    胖子后退了两步,戒备的看着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声,蹲在地上的老三。

    “老三!”他又大喊了一声,可惜老三双眼仍旧死死的盯着他。

    跑!

    胖子不知为何,只知道老三现在变成了某种怪物,而且肯定与河边遇到的不死少年有关。

    他必须立刻赶回去通知坛主,连夜离开这个鬼地方!

    老三却如猿猴,伸手,轻轻一跃,跳一丈远,直逼胖子背后,就如吸血水蛭一般趴在胖子背后,张口便咬。

    咕咚~咕咚~咕咚~

    大口的吞咽鲜血,但是血却从老三已经抓断的喉咙里漏出来,将两人完全打湿,老三仍未有所觉。

    何成终于追了上来。

    被贯穿胸口的伤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不再流血。

    “果然,武林人士即便变作僵尸,也比普通人要强些,只可惜没能将神仙变作僵尸,如果把天仙用尸毒喂养,或许能变成旱魃?”

    这些只是他的异想天开,毕竟每一头僵尸的进化轨道不同。

    常理而言,到飞僵,已经是一头僵尸的顶点,旱魃其实已经超脱了僵尸的范畴。

    绣春刀在地上一拐,削断了两撮枯黄野草后,被何成藏在了身后。

    吸收了何成尸气,已经变作僵尸的老三缓缓地爬起来,满身鲜红的血。

    他凑到何成面前,鼻子轻轻嗅:“吼!”

    “刚变作僵尸,竟然通晓僵尸话!”

    老三虽说现在还是行僵,但只要汲取了足够的阴气或者鲜血,必然会直升黑僵!

    “带我,去,吸血”老三用浅短笨拙的僵尸话,对着何成命令道。

    僵尸有直观的等级观念,高级控制低级天经地义的铁则。

    老三将半人半尸的何成当做了同类。

    “跟我来”何成用僵尸话回应,扶着刀转过身。

    就在这一瞬间,他猛然弯腰,提刀朝后斜切,刀锋果断干脆划过老三脖子!

    骨碌碌~

    脆弱的脖子经不住一道,被切断,老三脑袋掉到了地上。

    “你也最好一直沉睡!”

    何成高举绣春刀,抬到头顶。

    咔嚓,刚被咬穿了喉咙的胖子也被整齐的切掉了脑袋。

    他暂且不能变作僵尸,至少等到势力与安危得到保障之后,控制僵尸或许是一条好路子,但问题出在僵尸社会,强者为尊。

    半人半尸,想控制一群僵尸,根本不可能。

    相反,高级僵尸操控低级僵尸,一句话让僵尸们去跳火海,也不会有僵尸迟疑。

    所以何成干脆将胖子脑袋也砍了,免得给自己养个活祖宗。

    哐啷——

    何成又看一眼刀刃上的豁牙,皱着眉头丢掉。

    他不再地上尸体,干脆的转身离开。

    虽说有一把武器,能带来不少帮助,但是锦衣卫还是太招摇了。

    月亮到后半夜便藏在云里不露头,夜路漆黑。

    在树林中走了不知有多远,远处火光猛的吸引了何成的注意。

    有火光,就是活人!

    何成减缓了步子,慢慢靠过去。

    ……

    噼啪~

    火堆中,柴火烧的噼啪响,一群人正围在火堆前。

    七八个人,四个轿夫打扮,另外有吹锣打鼓,担着彩礼的,还有一个红妆新娘子,和一个丫鬟。

    四人抬的花轿落在路旁。

    赶路到了夜里,应该是在路边休息,准备天亮再走。

    “坛主,三哥和吴哥去了好久,怎么还没回来?”

    拿树枝穿着鸽子烤的轿夫,一转身问。

    “他们?”被称作坛主的正是新娘子,她脸上多有不屑:“今晚准是回不来了。”

    “为什么?”

    “笨!”一旁丫鬟伸手,给轿夫敲了个爆栗。

    “老三是色中恶鬼,吴胖子是想当采花贼,有贼心没有贼本事,两个人一起出去能有什么事?”

    “噢”轿夫揉着头,不管懂不懂,尝着疼,是不敢多问了。

    “坛主,这一趟买卖干完了,是不是能休息几天?”丫鬟凑到了被称作坛主的新娘子身边问。

    “蓝凤凰,又想男人了?你笨的很,找男人就从来没成功过,我看还是安心在我身边守一辈子寡吧。”

    “啊?坛主!我一辈子就这么点愿望,怎么能守寡哩?”丫鬟焦急的跺脚。

    “谁!”

    新娘猛的转头,抓着腰间红腰带一拽。

    手腕向后一甩,“啪”带起一阵狂风,外面裹着的红布炸开,如漫天血红鹅毛雪飘落,而新娘手中武器也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是一条牛皮长鞭。

    其他人纵然没有发现目标,也拿着武器站起来,四处戒备着。

    很显然这并非一群送亲的队伍,只是借了外皮方便行事罢了。

    “出来!我已经看见你了!”新娘目光刁钻,直指一颗树后,其他人也跟着转头,看向树后。

    “唉”

    何成摇头叹息,乖乖从树后走了出来。

    他在看到那个新娘的一瞬间,便不想与他们有所牵连,但没想到,还是没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