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山头从来都存在

三脚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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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能码完,我也很佩服我自己。另外感谢进来大家的留言,我都看过,感谢大家对我的鼓励。如一位书友所说,我也是拿这本书练练级,后面已经有了好几个想法,会逐步实现。再次感谢大家长久以来对我的支持与肯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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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星光烂漫,一颗颗星辰遥遥的挂在天上,月亮如银盘,被群星包围在中央。

    野外轻微的虫鸣声在温润如情人素手轻抚的微风下来回的争鸣,偶尔会有一些小动物从草丛边探出脑袋,瞅一眼火堆旁的人类,又缩回脑袋,重新融入到这夜色之中。

    罗西转动着手中的树枝,一只野兔不幸成为了他今天的晚餐。在火舌的****之下,兔皮微微开裂,油脂被炙烤的挤出油份,滋滋的响着。扑鼻的香气让人食指大动,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这金黄色的烤兔。

    野趣,先有野再有趣。在野外过夜确实很有趣,但也很枯燥,因为只有一个人。

    收回了树枝咬上一口汁液横流的烤兔,美味在口腔中炸开,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上天赐给人享受美食的能力,为的就是在某一时刻,去享受某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美味。若是搁置不用,那便太可惜了。

    罗西正在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已经有两名富商明确的表示愿意皈依在父神的荣光之下,这是极好的开端。普通人固然是教会不可或缺的基础,但是想要把教会发展壮大,就不能缺少这些特权阶级的加入。阶级这个东西一直存在,没有人能忽略,其实在教会内部,也一样会存在特权阶级。

    比如说那十善首,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十善首,并非是因为他们真的顿悟,一瞬间就转变了意志,成为了父神最忠贞、虔诚的信徒,而是他们做的好事足够多,威望足够强盛。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和他们的身份、地位、财富是有这密不可分的关系。

    普通人做好事,一、两件,或是三、五件,人们不会觉得什么。但是对于那些特权阶级,有钱人、权贵而言,每做一件好事,都是能引起人们关注的大事。这是地位带给人们去有选择的针对不同地位的人,而做出的判断。他们本身就是新闻人物,所做的事情,就是新闻。

    能引起关注,自然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这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他做了好事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被人知道,但是一个名人做了好事,很快整个社会都会知道。

    特权阶级的存在,对整个教会而言,能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人类是一种盲从的动物,往往只要有人带头,就会有人跟随。但是带头的人需要有足够的身份和地位,并非人人都能做领头羊。

    十善首的存在,便是如同领头羊这样一个身份。

    在丰收之城,富商的意向,会改变很多中立者对教会的看法。

    这是好的一面,当然也有坏的一面。

    这些富有的人,拥有权力的人,潜在的攻击性也比普通人要强的多。他们或许自己并不会觉察到自己和普通人之间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是真实存在的。纵观上个世界圣光教会的发展演变史,在教会荣光时代中,山头林立。这些山头并非是后来才出现的,而是在一开始就存在,只是并不明显。

    一旦丰收之城成为第二个传教圣地,这里就会形成一个山头,和望日城遥遥相对。而造成这一局面的,恰恰也正式这些领头羊们。

    只有这些人,才拥有领地的观念。

    怎么调和这其间的关系,也是一门大学问。

    罗西已经赦封了十个枢机主教出去,不可能再赦封更多的枢机主教,那样做会让枢机主教这个神职变得臭不可闻,但又不能不给这里的人一些特殊的地位,来彰显他们的地位。

    在他的想法中,“皇储”大主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赦封出一个大主教,让更多人紧密的团结在他的周围,这些人会为了争取更多的权力与荣耀,尽可能的在教会内部扩大自己这个山头的影响力。

    但教会又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并不是有钱有权嗓门就大。想要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就必须做出更多让人能认可的事情。

    比如说做好事,比如说更虔诚,比如说以传教的方式来扩张影响力。

    这也正是宗教这种组织可怕的原因之一,因为宗教内部的争权夺利,往往是建立在积极向上的大方向之上,而不是如政权那样,以党同伐异的倾轧为基调。

    政治很肮脏,因为政治可以莫须有,宗教不行。你敢莫须有,裁判所就能把你绑在柱子上净化掉。

    不知不觉中手中的烤兔只剩下一副骨架,罗西随手将骨架丢入火堆中,他拍了拍手,拿着毛巾擦了擦嘴,若有若无的瞥了一眼不远处黑洞洞的密林。

    “我都吃完了,你们还不打算动手么?”

    这句话在这安静的夜里格外的突兀,让人脆弱的心脏猛地一顿。

    密林中缓缓浮现三个身影,这三人穿着灰色的劲装,没有蒙脸,一脸煞气的从树林里施施然的走了出来。

    为首的人四十来岁,一头棕色的头发在火光的照耀下若隐若现,一脸浓密的胡子,遮住了半边脸。他双手怀抱,走到罗西身边不远处站定。他身后跟着两人,一人二十来岁,男性,银色的头发在月光下格外的闪亮,嬉皮笑脸并不紧张。还有一人曲线玲珑,蓝色的长发披在肩上,长得不错,就是特别的冷。

    “你胆子不小,知道我们在这里,还敢留在这。”,大胡子嗓子有些沙哑,说出的声音充满了一种男性特有的磁性,煞是好听。

    罗西擦了擦双手,将毛巾放在一边,他拿着一根烧火棍挑动了几下篝火,让火烧的更旺一些。他偏过头,笑道:“土鸡瓦狗也想惊走我?半神我都能杀,何况你们三个人?”

    大胡子脸色一沉,并未动怒,因为罗西说的不是妄言。他独自一人生生逼的一个半神自爆的事情已经开始传开,有人在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认为这是虚构的,是一种炒作的手段,但大胡子却通过他的渠道,得到了真实的反馈。

    他身后的小伙子却禁不住的跳出来,嚷嚷道:“大言不惭,不过是个半神而已,半神也有强弱之分,碰上弱一点的半神我们一样能打爆他。”

    他的话,让大胡子脸色微微红了红,却没有说什么。

    女孩拉了拉小伙子的衣角,脸色讪讪,有些尴尬。打爆半神?别开玩笑了。能打赢或许可能,但是打爆?想也别想了。半神一诞生就继承了神明的能力,他们的实力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不断变强,甚至是不需要去主动的磨练就能获得强大的力量。而且他们的神父或者神母越是强大,他们也就越强大,有些半神刚刚成年就能获得次位神的战斗力,比如说海特拉。

    罗西逼的自爆的半神来头不小,是耶路特勇气之神的儿子,他继承了勇气之神的权能。越是受伤,伤的越重,他的战斗力也就越强。当他濒临死亡之时,恐怕中位神都不是他的对手。

    大胡子目光有神,他紧盯着罗西,缓缓说道:“丰收之城是辉特的丰收之城,我们希望你能离开这里,不要干扰我们的正常生活。只要你愿意离开,我们可以奉上一笔绝对足以让你满意的酬金。”

    罗西抿了抿嘴,从怀中摸出一颗宝石,用手一撮,指缝中火光一闪,宝石瞬间被气化。

    “钱,我有的是!”,他站了起来,背着火光,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我还缺少几名护教骑士,不如你们皈依我圣光教会,做我圣光教会的护教骑士,如何?”

    大胡子眉头一拧,“那就是谈不拢了?”

    罗西好笑道:“这不正如你所愿吗?”

    动手!

    三人立刻将罗西围在了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