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重回柳护城2

陈泓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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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四章重回柳护城2

    再一次站在柳护城的城门口,柳护已没有当初的风景秀丽,连最具价值的柳树也随着这次的灾难消失殆尽,或许柳护城的柳树已经消失了,但柳树曾给予柳护城的帮助真正的担起了这个城名。

    “大人,不进城?”十三见淳歌一直站在城门底下,时间也过去了好一会儿淳歌就是没有动静,十三这才出言打扰。

    “想,看看柳护城。”淳歌眼中有一丝散光,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大人,这柳护城经过地震,还有什么好看的啊。”阿九不解的四处张望,若说当初的柳护城是个风景名胜,那现在就只能说是个破落的小山沟,他着实不明白淳歌还能看出个什么样的花。

    “当日我初到柳护也曾被它的秀美所吸引,我记得我笑了,可如今风雨过后故地重游,我是想笑的,但有的却只是潸然泪下。”淳歌最后还是笑了,笑得不是那么灿烂,却也真诚,他记得青山村在那年,也如风中漂泊的浮萍,是他亲手将他深爱的土地化为灰尘,当年的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用泪水祭奠他失去的家。

    “大人。”淳歌深重的感情十三等人是不明白的,可他们都察觉到了淳歌的伤口,但也只能化为一句最为常见的呼唤。

    “我没事儿的,我高兴。”淳歌的解释似乎是苍白的,他往这众人疑问的眼神,淡淡说道:“真的。”

    “我等不知道大人想起了什么,但请大人记得,过去的是过去,如今是如今,我们不知道大人失去了什么,可现在有我们。”十三面不改色,但这话却是极其感人的,不得不说十三是将阿奴的木头精髓学了个遍。

    “呵呵呵”淳歌一扫先前的悲伤,打趣般的对十三说道:“原来我们十三最擅长的是安慰人啊。”

    “大人。”十三就知道,只要淳歌恢复了。第一个开涮的一定是自己,瞧瞧当事人与周围那些人,都笑成了啥样,十三还真有几分恼羞成怒的感觉了。

    “解元,解元,解元公。”正当淳歌一行人其乐融融的时候,一声低喃传进了淳歌等人的耳中。

    淳歌转头一看,是个四十好几的大叔,淳歌并不认识,但本着公众人物的职业素养淳歌还是朝着大叔走去,预备着打招呼,未曾想淳歌的前脚才刚出去,那大叔后脚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往后,跑了。

    淳歌眉毛一挑,这是个啥子情况啊。不久在离淳歌的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啊。

    “解元公回来了,解元公回来了。”

    “扑哧”十三一群人都笑了,调侃般地看着淳歌,一副看大戏的样子。

    淳歌只得无奈的笑了笑,他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回事儿,怎么就稀里糊涂的众人皆识了呢,话说他还没准备当一个知名大人啊。

    就在淳歌几人不明就里的时候,方才跑走的阿叔已经领着四五十个人冲到了淳歌身边,这大叔倒不是受过淳歌恩惠的人,可他在淳歌力克百来学子的时候就在现场,因此认识了淳歌。而在听说了淳歌在地震中的所作所为更是佩服不已,这不一眼,就认出了淳歌。如今的淳歌在柳护城的呼声,若说比当今皇上还高,倒还真的不过分,毕竟谁人会像淳歌一样,舍己为人,好吧,连淳歌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被百姓定义成了,大公无私。

    一大帮的百姓见了淳歌就是磕头下跪,那叫一个整齐,一声声的叫着,解元公,解元公,听那语气似是要将天上的星辰给淳歌摘下。

    “各位,有话好好说就行了,何必行此大礼呢。”淳歌急忙走进人群,将一个挨着一个的人扶起,他倒是想不到柳护城的百姓有这份感恩的心,也算是个意外的收获吧。

    “大人对柳护城的恩情,咱们一辈子都记得,大人不要客气。”那些个被扶起的百姓,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无论淳歌怎么说,都是福音啊。

    虽说淳歌的脸皮自幼时便是极厚的,但他也实在是顶不住这帮人如斯炙热的眼神,弄得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大家的盛情,我都是知道的,可是不巧,我今日有急事,待到我办好了事情,咱们再说行么?”淳歌的背后出了一身的汗,这大冷天的,难得他还能出这一把汗。

    “哦,哦,那我们就不打扰大人办事儿了。”百姓们也都是老实人,自是不会去想这话是淳歌的托词,一个个都是很迅速的让出了一条路来。

    “多谢,多谢。”淳歌擦了擦额间的小汗珠,作揖说了句感谢,便要朝着城内走去。

    “大哥哥,大哥哥。”忽然间,从人群中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娃,这姑娘扎者羊角辫,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甚至可爱,她正抬着她的两只小短腿,向淳歌跑去。

    淳歌估摸着,这姑娘就这么冲过来一准会摔跤的,故而,他便蹲了下来正巧接住了那姑娘的,瞅着这么可爱的小家伙,淳歌的心情也是极好的,他咧嘴笑道:“小妹妹,有事儿吗。”

    “大哥哥。”那姑娘很固执的叫着淳歌,左手拉着淳歌的衣袖,右手拉着淳歌的手,说道:“娘说,等到花儿头发长长了,就是大人了。大哥哥,若是花儿头发长到了这里。”这姑娘指着自己的腰间,继续说道:“大哥哥能娶花儿做娘子吗。”

    小姑娘真挚纯洁的眼神,就这么映射在淳歌的脸上,淳歌难得的尴尬了,他还是第一次被求婚啊,何况对象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姑娘啊。咱们的解元公顿时就风化了。

    可是小姑娘还是很认真的在等着答案呢,并且大有‘你不答应,我就哭’的预兆,淳歌只得硬生生挤出个温和的笑容,说道:“小妹妹,这个事儿对你来说还是太早了,咱们来个约定好不好。”

    “什么约定啊。”花儿,挠了挠脑袋,带着朦胧的眼神问道。

    “咱们等十年,若是十年后,你还没嫁人,大哥哥也没有娘子,那么大哥哥便来娶你,怎么样?”淳歌揉着花儿的脑袋,微笑着说道。

    花儿还是个半点大的孩子,怎么能听得懂这话,但她倒是听懂了,大哥哥便来娶你的意思,加之淳歌又露出这么一副迷人的模样,她早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了,只是扎着眼睛,点头答道:“嗯,嗯。”

    淳歌这才算松了一口气,那姑娘的母亲这会子也赶来而来,赔笑着将这娃子接到自己怀里,一个劲儿的对着淳歌说道,小孩闹着玩的之类的话。

    好在淳歌也全当是逗逗小孩,并不是十分在意,可他不知道的是,就因为他的不经意,导致了整个东南在这几年都盛行着一股暧昧之风。女子说的皆是,待我长发及腰,哥哥娶我可好,而男子均是回答,若是十年之后,我未娶,你未嫁,我便铺上十里红妆相迎。

    等到淳歌这个当事人,知道了有这么一回事儿的时候,他本人已是所有女子的梦中情人,所有男子膜拜的情场高手,而淳歌却只是无辜的眨巴眨巴眼睛说道:“这事儿,不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