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中州王”的故事

海笑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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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三章:“中州王”的故事

    任谁都想不到“花王”的生父竟然是“中州王”。

    除了“花王”和“中州王”没说话,其他鬼已经吵成了一团。

    “好你个姓谭的,平时讲话冠冕堂皇的,没想到一肚子坏水、坏心肠...”“骂王”首先指责道。

    “哈哈,有钱的心黑,有权的心狠,心黑者能富,心狠者才能进步,哈哈,所有人都骂我们地产商坏,你们现在知道谁最坏了吧...”“地王”讽刺道。

    “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拳王”骂道。

    “恐怕吴瑕在讲自己的故事时,你就知道自己是她的生父吧?为什么不敢承认呢...”“孩子王”问。

    “就是,敢做不敢承认,还是高官呢,啧啧,真让人看不起你啊...”“厨王”接道。

    “......”

    “中州王”还是没有开口。

    “花王”也没说话。

    申帅脑子闹哄哄的,完全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搞懵了,卜少和慕容他们说了些什么?自己又是怎么回的房间?又是怎么躺到的床上,一概不知。

    不过,这样也好,此时正需要安静,需要捋清楚思路,而答案就在“中州王”那里,申帅闭上眼睛,等待着真相的揭晓。

    “谭市长,说说吧,你不是也有未了的心愿吗?说出来,别不说话啊,人都成鬼了,还有什么说不出来的呢?”“孩子王”一语双关道。

    沉默半晌。

    “中州王”终于费劲地说道:“我...我...我没脸说啊...我...我对不起吴瑕她们母女,是我害了她们...我有罪...我知道...我的罪过无法饶恕...我罪孽深重,罪该万死...事已至此...我连忏悔的机会都没有了...对了,李秀娥的丈夫可能也是被我害死的...”

    “骂王的丈夫?”“车王”第一个反应过来。

    “哟呀哟...”一声凄厉的高腔传来,“骂王”已经哭诉上了:“你说什么?就是你把我丈夫给捅死的...哟呀哟,没天理呀,没人性呀,说你像个人吧,你做的害人的事猪狗不如,说你像个鬼吧,你比鬼还不要脸啊...”

    好不容易等“骂王”骂完,“孩子王”劝道:“算了大妹子,人死不能复生,咱们既然都有心愿等着申帅去实现,何不先听听姓谭的讲完再说呢。”

    “唉...”

    一声长叹过后,“中州王”讲述道。

    “唉,其实我根本不会游泳,我怕下水,因为一时的懦弱,才害了美丽...”“中州王”说。

    “胡说,你这个王八蛋小人,你不是说你是游泳队的吗?你不是说你曾得过省游泳第一名吗?自己说过的话都不记得了,你就是个反复无常无信无义的小人...”“花王”终于爆发了。

    “哼哼,只听过当官的霸道,没听说过当官懦弱,官字两个口,就会说屁话,做人时你满口谎言,做鬼时你鬼话连篇,你就是一个不知廉耻、厚颜无耻的小人,你就不怕说谎会下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骂王”也同仇敌忾地骂道。

    “行了,行了,先听他讲完再骂嘛,看他怎么来圆谎嘛。”“科学之王”打断了两个女人的喝骂。

    幸亏科学家及时的出声,要不然她们还不知道要骂到什么时候去呢,两个女人悻悻地又骂了两句,闭上了嘴巴。

    “中州王”这才继续讲到。

    一切都要从“中州王”的家庭说起。

    谭克武生长在江北的小集镇,父亲是名军官,母亲是纺织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也是远近有名的“厂花”。

    那个年代,这样的双收入家庭和这样的家庭组合在小镇上绝对是令人艳羡的,但天有不测风云,谭克武的父亲在一次抗洪抢险中不幸牺牲,成了烈士。

    那次事故中,和谭父一起牺牲的战友有十几人,全是江北的老乡。

    小集镇政府为了照顾烈士家属,特意把谭克武母亲调到镇政府做了办事员。

    就这样,谭母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成了政府部门有编制的干部了,那个年代能成为一个公务员比考大学还要难。

    很多人都说,谭克武一家因祸得福,江北十多个烈士,就谭克武母亲一人成了公家人。

    福兮祸之所伏,世上的事又有多少是那么简单的呢?

    谭母之所以成了公家人,是被小集镇镇长看上了。

    在这个小镇里,镇长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凡是被他看上的人,无论亲疏远近、长幼有别,统统是他玩弄的对象。

    谭母做为纺织厂的“厂花”,镇长早就垂涎三尺、觊觎已久,奈何谭父是现役军官,“破坏军婚”是大罪,犹如隔在军嫂前面的一条高压线,谁都知道碰不得,所以,镇长干着急,也无可奈何,只好按捺住一棵骚动的心。

    谭克武父亲的牺牲让镇长看到了希望,也正好给了他一个借口,一个冠冕堂皇调到自己身边的借口,羊既然入了虎口,就宛如腹中之物,时间有的是,机会也有的是。

    果然,谭母刚调到小集镇政府还不到一个月,镇长就按耐不住了,在一个光天化日的白天,镇长支走其他人,然后在办公室将谭母强奸了。

    强奸烈士的遗孀?那还得了,简直太令人发指了,罪行极其严重,不但要砍头,还要从重从快宣判,立即枪毙,不得上诉。

    当然,这是一般人的想法。

    在那个时候,放到一般老百姓身上肯定是死刑,想都不要想。

    但是,最终审判镇长时也不过判刑三年。

    因为,有些法律适用于老百姓,有些法律适用于当官的。

    更可笑的是,在那个年代,那镇长身上还有一些可以抵罪的“籍”,如“官籍”、党籍、工作籍、职务籍、商品粮籍等。也就是说有点以职务抵罪、以功劳抵罪的意味。

    尽管,那是“法制不健全”、“颠倒黑白”的年代里的事儿,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话在谭克武母亲的心中顿时破灭。

    后来,母亲就对谭克武说:记住,以后无论如何也要当官。

    给儿子留下遗言,谭母就跳河自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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