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不留一点痕迹

甲乙明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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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我又有点儿害怕知道。

    信件,慢慢的打开,信封磨损,信纸泛黄,或许是二十年前的东西。

    二十年前,电话极少,信,是主导。

    收件人范银库,写信的人,大概是妈妈,……

    不看这封,我换一封,是爸爸写给范银库,不看……看不看?

    或许该看,毕竟……

    “妆总,想什么呢,赶紧准备撤。”

    铭风给我一瓶水,打断我头绪。

    撤,这里不能长呆,可是,我还想找那份殷亦桀和范氏签的Agreement,那个让殷亦桀少了什么的鬼东西,鬼东西!

    鬼东西!

    气死我了!

    看着铭风杵在我跟前,想起刚才犯的错,我,只好收了手,尽量将这东西看好,它可是我的!

    将东西收拾好,用个塑料袋装了,我跟铭风从侧面绕道围墙下,并不准备走正门。

    侧门,或者说后门,跟前已经有五六个人,一个个悠闲的等着,准备收工。

    各人分工不同,我们的任务就是悄无声息的走,不留一点痕迹。

    远远的,消防车开进来,很多人都到那边去了。

    一辆黑色轿车开进来,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气势汹汹。

    虽然我们居高临下站了个好位置,但还是能感觉到对方疾驰而来的怒气。

    哈,怒的好,越怒越好!

    几个男子扶着我从围墙上翻过去,没有人也没有狗,监视器大概都眼瞎了,我们悠然的离开,从后山走一段,另外有个别墅区,有路下山。

    “咔!咔!咔!哗啦啦啦!”

    还没走到车跟前,雨点已经下来,打在人身上犹如冰雹,真疼。

    “轰隆隆!”

    雷还没停,没响够,继续。

    闪电犹如银鞭,不是甩二下,抽得那些不听话的恶人心直颤。

    风呼呼的吹,过山风凉飕飕的,夹着雷雨,来势凶猛。

    我赶紧将袋子扎紧又扎紧,揣在怀里,放在衣服里头;可不能让它们淋湿了,费了这么大功夫要是拿回去一堆废纸,那可就白费劲儿了。

    雨,倾盆而下,好爽!

    可惜下的快了些!

    “快上车!”

    铭风拽着我的手就跑,前头不远就停着我们的车,很快。

    很快,爬上车,身上已经湿透了,哈哈,身上湿透了。

    车子不小,但挤了六七个人,还是,“挤!”

    不过完事了不是么,哈哈,心情好多了,走人!

    我小心将袋子掏出来,还好,塑料袋,放水。

    啊,如今随处可见的塑料袋,真的是大救星,关键时刻竟然有着作用,太好了。

    车上有个小冰箱,我塞进去。

    哈,不论如何,总算出来了。

    耳机里,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

    老范暴跳如驴大吼道: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啊!”

    布莱恩略微正色道:

    “听说是天火,大概好久没维修,出了点儿状况。”

    老范口气改了,说不出的生气还是期待:

    “你怎么回来了?现在怎么样?”

    布莱恩依旧不算太有感情的说道:

    “几个朋友来家玩。还好吧,中后部比较厉害,前面基本没事。雨这么大,一会儿就灭了。回头好好修一下,没事儿的。”

    老范似乎叹了口气,没说话。

    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插入:

    “都下雨了,还要我们帮忙吗?这附近没大的水源,这么大的火,光我们几个车,够呛。”

    布莱恩赶紧冷冷的应一句:

    “来喝茶呢,还是看戏呢?”

    话音未落,那个不识趣的家伙忙在指挥灭火去了。

    “哈哈哈!”

    车上几个大概都听见了,笑成一片。

    铭风笑道:

    “恩少明儿又要请客了,喝茶呢,哈哈哈……”

    呃,我笑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因为雨还在下吧;还是因为雷还没停?

    《合作合同》,甲方:殷氏集团;代表人:殷亦桀(后附殷氏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号……反正比我大十岁。

    乙方:范氏集团;代表人:范银库(后附范氏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号……

    目的:为建立殷氏范氏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特制定并执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

    第一款,甲方权利。

    1.1.1,甲方将于三年内获得乙方提供的资金八亿元RMB。

    1.1.2,合作期内获得乙方提供的无条件服务。

    如此等等。

    第二款,甲方义务。

    1.2.1,甲方将相关合作项目的重大经营决策权无偿转交乙方。

    注:该合作项目是指甲乙双方以合资方式经营的实业若干,而非本合同项下的合作标的。

    目前拟投资的项目有凯撒酒店……等。

    1.2.2,上述合作项目利润所得70%归乙方所有,甲方其他经营项目另向乙方每年支付10%的利润。

    1.2.3,作为上一项的补充,甲方亦可选择每月支付借款额15%的利息,更改偿付方式前需经乙方同意,且合作项目分成改为五五分。

    1.2.4,基于友好合作的原则,乙方无条件为甲方其他经营项目提供支持,并负责培养五名高级管理人员。

    .....还有好多……

    第二条,乙方。

    第一款,乙方权利。

    2.1.1,就借款所使用各项目,乙方均有权无条件介入,进行任何操作,甲方不得无故阻挠。

    2.1.2,关于1.2.1项下合作项目,乙方有权就甲方做出任何决议提出质疑。

    2.1.3,甲方拖欠利息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行动,并按每日1%加收利息及相应的讨息费。

    2.1.4,乙方可以派出不少于甲方的相关人员进入合作项目,他们将获得相应的报酬。

    2.1.5……

    2.1.6……

    2.1.7……

    靠,绝对霸王条款无数。

    2

    第二款,乙方义务。

    2.2.1,乙方于三年内分批视情况向甲方提供资金八亿元RMB。

    若合作项目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资金。

    2.2.2,乙方负责为甲方维护治安……2.2.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配合。

    若干条。

    第三条,附加婚约。

    为加强双方的友好合作,在适当的时候,甲方代表殷亦桀与乙方指定人员范彡彡结为连理,自宣布订婚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免除甲方一半利息,作为嫁妆;同时甲方当提供相当金额的资金或实业作为聘礼。

    具体结婚日期由乙方决定,聘礼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违约。

    4.1,1.2.1项下合作项目利润低于5%时,仍按月息15%向乙方支付利息。

    4.2,到期30日内未能支付利息,甲方需以相关实业抵付。

    4.3,甲方经营人员无故排斥乙方派出人员的,按双倍薪酬作赔偿。

    如此等等……等等,最后,4.10……4.10,关于本合同第三条的违约规定:4.10.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婚。

    4.10.2,如甲方确需解除婚约,需于本合同外另付不少于殷氏20%的资金,以示双方诚意。

    4.10.3,相对上一项,甲方亦可选择,赔付身体任何一可单独使用的部分,具体部位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第六条……

    最后:有效期,乙方决定;合同一式六份;附件若干;合同署名:殷亦桀、雍和、范银库、范彡彡,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名字;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的鉴证机关:雍和大律师。

    为了这个条约,俺花了好多时间再弄,汗汗的!

    朋友说小言就是拿来玩的,用不着这么认真的。写不来合约来随便弄二句话告诉读者有这么回事就成了。

    俺哭,你说迟了啊!

    厚厚的一摞文件资料中,这一份不算很显眼,也只有十来页,分量也不重,可是……

    我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四五遍,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丧权辱国!

    我手中拿着的绝对是丧权辱国之典型!

    《辛丑条约》之翻版!

    “九七国耻”之再现!

    “耻!”就一个字,

    “耻!”实在不明白,殷亦桀为什么会签下如此屈辱的条约,那时候,他十八岁。

    十八岁,看来我们的十八岁,都是从屈辱和血泪中爬出来的!

    或许我该去史馆查查,殷氏当年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沦落到这种地步,以至于三年前殷亦桀舍不得殷氏20%,所以割地求和,他割的是什么,是什么呀!

    “双方诚意!”

    去他妈的双方诚意!

    我看范氏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妈的,什么事儿!

    难怪,哈,难怪!

    难怪殷亦桀总要给他们面子,又不惜一切的想推翻***!

    绝对的***!

    这比高利贷还高利贷的***!

    不知道殷氏到底有多大,不过想来绝不止百亿的基础,范氏竟然用十亿要控制他全部,还要获得……不对,这还不对,上面的违约,还不是最彻底的,我再看看……

    “4.8,若甲方以欺诈为目的骗取乙方资金,或届时乙方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乙方有权对殷氏全族提出赔付要求。

    族灭,债烂。”

    不平等条约,还是这个词,我找不到新的字眼来表述。

    拒婚是一个惩罚,拒绝还钱是另一种惩罚。

    现在看来,殷亦桀甚至还没有全盘否决该合同,他不敢,不能,不……他没这个能力也不能冒全家性命的险。

    范氏是闯黑社会的,挣钱不会,杀人会。

    十年前的十亿,或许能值现在上百亿吧,就我学过的经济学知识看,当年的钱,可是非常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