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夜黑风高,杀人放火

西储霸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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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奇刚一做出决定,其余两枚紫黑色符文便凭空消散,只有代表“猛毒”的符文滴溜溜继续转了几圈之后,化作一块小小的晶体飞入眉心。

    林奇的眉心处原本有一团代表九首血脉的紫雾,但是血脉觉醒后紫雾便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团星云状的气旋。此刻那块小晶体便像是一颗行星一样,围绕着星云气旋不知疲倦的转动。

    到了这一步,血脉觉醒便算是彻底成功,林奇长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的睁开眼睛。这时他才发现,刚才不惜一切代价的提供血脉觉醒所需的能量,过度催发气劲已经使经脉受到了伤害,此刻一缓过神来,便觉得全身上下都像针扎一样的疼。

    行动起来有些迟滞,但还不至于有什么大碍,血脉觉醒后林奇明显能感到自己的体质大有增强。经脉的伤势说来麻烦,以如今的体质不过三两天的工夫便能自然痊愈。再感应下体内更加精纯的惊涛诀气劲,突破武士位阶想必也是指日可待。

    血脉者的强大果然是名不虚传!

    林奇握紧拳头,感受了一下身体暴涨的力量,估计自己现在的战斗力比觉醒前起码提升了一倍。这还没算上鬼神难测的猛毒神通,那才是真正越阶杀人如家常便饭的大杀器。

    刚才觉醒血脉闹出的动静不算小,林奇侧耳倾听,隔壁几户邻居都没有什么异样。从窗户往外看,公寓前面的马路上也没发现那辆熟悉的黑色小车。过程中,林奇也不出意外的发现,无论是听力还是视力这些五官感知都比以前灵敏不少,这大概是血脉觉醒的又一个福利了。

    林家派来跟踪考察的人员不在,林奇顿时放下心来。之前他还在担心总有人这么跟着,很多重要的事情,像是打劫啊,打劫啊,还有打劫啊之类的,办起来就不太方便了。另外像今天晚上觉醒九首血脉这样的事情,也不方便让人知道不是。

    这么看要么是在这个时间段,考察计划才刚刚开始,要么就是林家没有把自己看的有多重要,目前只是大概观察一下目标的日常活动范围,还远远称不上有多严密的监视。

    有句话叫“身怀利器,杀心自起”,这话显然是有道理的。就像林奇,在得到林风雷的传承记忆之前,他还是一个从不生事的老实孩子,而在那之后,当天他就吊打了全班最牛逼的同学,隔天就跑出去疯狂打劫,完全没觉得有半点不对。

    就是这样一个暴力分子,在神不知鬼不觉的觉醒血脉同时还确定这世上没人知道的时候,那颗按捺不住总想着破坏点什么的心,就再也无人能挡了!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啊。

    “我就出去打探一下风声,尽量不跟人动手。”

    嘴上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顾不得经脉受损带来的全身酸痛,林奇兴奋的从床下拖出吉力“友情赠送”的大背包,一股脑儿全部倒在床上,然后才一件件的检视起哪些派的上用场。

    “暗刃的双刃刀,这个必须得带上……还有防护衣,安全起见套在里面……晚上出去,夜视仪得带一个……‘钢琴键’战术手枪,我想要这东西很久了……还有这是两颗……高爆手雷?为什么会有这么危险的东西在这里?这个难道不应该单放吗?”

    足足过了大半个小时,武装到牙齿的林奇才心满意足的出门。当然,临出门前他也没忘了运起虎煞霸体诀,曾经洗劫了吉力的神秘青年就此重出江湖。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马甲这种东西还是得多备几个。”林奇深谙做好事不留姓名的重要性。

    通常越是混乱的地方,娱乐业就越发达。在泰宁市,有很多人钱来的容易,去的也快,命却不知道哪一天就没了。这种人在花钱上从来不吝啬,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定要够热闹,够放纵,要有够多的美女。

    而血与沙,无疑是一家完美满足他们所有需要的酒吧。在这里,每晚都有最烈的酒,最好的音乐,还有数不清的美女,和无休止的斗殴,通宵达旦,彻夜不休。很显然的,血与沙也拥有每晚都爆满的客人。

    血与沙的生意既然这么好,他们的包厢当然也就一定很难订。要想有这个荣幸,首先,你必须很有钱;其次,你还必须很舍得花钱;最后,你不但需要有钱,还需要很有势力。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是不那么在乎金钱的力量的。

    “都给我滚,这个包厢我们少爷占了。”

    几个表情冷厉的壮汉堵在一个包厢的门口,说出的话毫不客气。另一边正玩的兴起忽然被人拎着扔出来,明显还没有搞明白状况的几个客人先是愤怒的上前争执,直到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旁边还站着一群同样装束的壮汉,正簇拥着一位衣着华丽,面色苍白的青年公子。

    几个客人表情惊疑的相互看了看,嘴型隐蔽的比划出同一个名字,瞬间便老实下来,点头哈腰的告辞走人。

    “少爷,都打扫干净,您可以进去了。”直到此时,为首的一个壮汉才走到一直静静的站在后面,连墨镜都没摘的青年公子身边,小心翼翼的说道。

    “每次都浪费这么长时间,你就不能提前做点准备,把事情都处理好?”青年公子没好气的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泛着些青色的眼眸,不耐烦的呵斥一声,这才带头走进包厢。

    摘下墨镜的青年公子,长相似乎有点眼熟。如果让他和林奇穿上同样的衣服,并排站在一起的话,所有人都能轻易看出,他们两人的容貌起码有七分相似。

    面色苍白,眼眸泛青,典型的黑水林家人特征,果然是我那位大堂哥林风烁没错。林奇不知何时也出现在血与沙酒吧,而且一直靠在墙角,默默的看了整个过程。

    确认了林风烁的身份,林奇不自觉的伸手摸向腰后的双刃刀——

    不错,林奇今天是来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