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罹龙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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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六点钟,我和江无涯在外面吃了饭后就去了教室,教室里人比较少,我们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第二组第一桌有一个矮个子黑色长发女孩坐在那儿。我和江无涯闲聊。过了一会儿,有一个长发女孩走了进来,这人我看着有些眼熟,待她走近一看,竟然是陈言心。陈言心是我的初中同学。

    “张追梦!”陈言心惊讶大喊。

    “是你!”

    我、江无涯和陈言心便在一起闲谈了。谈着,谈着,陈言心就把坐在第二组第一桌那个矮个子黑色长发女孩叫到这儿来跟我们谈天论地。她们俩是同一个宿舍的。当我看到白玉兰的时候,我大吃一惊,这长得太像了,真的太像了,这令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我是在闲谈之际,才得知原来这位女孩叫白玉兰。我和她也因此而相识。

    艰难的七天军训终于结束了,朋友,我感觉身体快要分家了,不过还好有几天的时间可以休息。直到今天我们才回到了学校,高中生涯也就从此开始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都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动力,这个新的环境和新的生活都在等着我去适应,我也必须要适应下来,曾经我就听人说过,高中时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岁月。我自己更是迫不及待地要去体验体验,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我和李杨花虽然是同一所学校,但是却很少遇见彼此,有时候一个星期才遇见一次,有时候一个星期连见都不见一次,总而言之,上了高中之后相遇的机会倒是比初中的时候缩小了一半。

    今天是周末,这也是本学期第一个周末,宿舍里的人都去外面的花花世界遨游了,我和江无涯却还坐在宿舍里。我打开手机音乐,播放着歌曲,然后在洗漱台那儿忙忙碌碌地洗衣服,倒是一副悠哉游哉的样子。

    “同学,你好,请问这里是高一三班的宿舍吗?”一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生向江无涯询问道。

    “是啊!请问你找谁?”江无涯答道。

    “我找一个叫做张追梦的人。”那位男生道。

    “你等会儿。”江无涯对宿舍里的我喊道:“追梦,有人找你。”

    我正沉醉于美妙的乐曲中,江无涯又大喊了一声,我这才回过头来,江无涯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我在裤子上擦了擦湿了水的双手,走到宿舍门前,我告诉那位男生我就是张追梦,他便接着道:“我受人之托前来寻你,那个人说叫你现在下去见她,好像是有什么急事。”

    “会是谁呢?”

    “去了自然明白。”

    “那便去吧!”

    我随那位男生下了楼去。到了楼下的平地上,我看到一位绑着马尾的少女站在夹竹桃下。我和那个男生走到了夹竹桃下,我开口说道:“没想到是你。”

    那个男生完成了任务,自然也是离去了,在他临走前,我向他道了声谢。而那个托他来寻我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杨花。

    “怎么样?还习惯吗?”李杨花连忙问。

    我“嗯”了一声,又说道:“不过起床竟然比六中晚,六中是六点十分就起了,这里竟然是六点半。”

    “这不正合你意吗?可以赖床。”

    “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好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啊?我刚吃饱。”我摸了摸腹部。

    “不!你没吃饱!”李杨花拉着我的手就往校门口处跑。

    “慢着,我回去换双鞋,你看我这样子合适吗?”

    李杨花打量着我,脚下一双拖鞋,一件深蓝色校裤,裤脚还是挽到膝盖的。因此她连忙说道:“那成,你快些回去换。”

    傍晚吃过饭,我和江无涯就去教室了。或许真的是缘分,我和江无涯既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学,现在上了高中,又是同学,也在同一班级里。我和江无涯坐下来闲聊,聊了一会儿后,我们便相约去小卖部买点零食。就在我们即将走出教室时,一个柔和的声音将我叫住了,我回头一看,是一个矮个子黑色长发女孩,正是白玉兰。

    “你也想吃啊?”我问。

    她可怜巴巴地点头,我顿时变得无奈至极,甚至在想,这丫头怎么此等厚脸皮啊!我们很熟吗?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打劫我!我双手抱拳敬她,一脸无奈地走了。不过,我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因此胡乱一抓,结果就抓了一包饼干和几颗棒棒糖。

    人们常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在后来我和江无涯去小卖部买零食的几次里,白玉兰都会乘机“勒索”我一番,只要是让她知道我要去买零食,她就绝不会放过任何的机会。

    傍晚吃过晚饭,我和江无涯就去了教室,我们在打闹着。白玉兰不在教室里,似乎是吃饭去了。片刻后,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走进教室里,带着一个吉他,我仔细一看,竟然是吴华。这个吴华我只见过一两次,他也是六中的学子,而我和他之所以认识,是因为当初我买吉他一事,吴华学习吉他比我早些时日,听说吴华从初一时就已经学习吉他了,所以对我曾有指教之恩。

    窗外一阵凉风呼啸而过,令人倍感阴凉。教室里的空气仿佛被定格了,没有流动的痕迹,有的只是寂静,静得让人不安。吴华走到座位上坐下,动作熟练的打开黑色吉他背袋,“咔咔”的拉链拉开声缭绕头顶。

    “哇!吉他!”一声尖叫声突然响起,教室里又喧闹了起来。班上的女生像是看到了优昙花一样,犹如蜜蜂一般涌了过来,霎时间,吴华的位置被围得水泄不通,那里也一窝蜂似的“嗡嗡”叫。吴华脸上尽是得意之势,显然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的右手轻轻地拨动琴弦,吉他发出了响声,这声音似乎并不准,第一弦的音乃是最高音,第六弦乃是最低音。然而吴华的第六弦的音似乎略高了。于是我说道:“吴华,你的音没调好,第六弦的音略高了,得松一松。”

    “音调略有高低,对你的吉他演奏没有太多的影响,何必在意呢?”吴华说。

    “我不赞同你的说法,弦音若是不准的话,整首歌曲也就跑调了,这和科学一样,容不得半点马虎!”

    “张追梦!你学习吉他才多久啊?就敢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你说的不错,你学吉他确实是比我早一些,所以我说的这些,我想你应该比我清楚!”

    “张追梦!你敢跟我较量吗?”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张某人乐意奉陪!”

    就这样,我和吴华定下赌约。正巧明天下午我们班有一节音乐课,正可以让音乐老师来裁决。所有人都认为我不该和吴华较量,白玉兰也劝我一句,甚至就连江无涯也劝阻我。但是我依然坚持己见。

    “如果说吉他是一种娱乐的话,那么科学对于科学家而言也一定是一种娱乐,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科学不是一种娱乐,主要是我们对它不感兴趣。不过,娱乐归娱乐,它所应有的严谨性还是要有的。”我如是说。

    我和江无涯闲谈了其他的事,吴华还在那儿为那群围观的人演奏,乐曲声和嬉笑声回荡在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