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谁都不好得罪

椿芽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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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胖子姓姜,名字就叫做姜小胖,他的父母肯定是一对很省心的父母,不然也不会取这么省心的名字。

    姜小胖以王明阳打了他为由让他赔偿,就赔偿教他怎么抓野味。

    之所以知道王明阳会这个绝技,是因为他不仅杀得了野猪,还有偶尔见到过王明阳抓了野鸡。等他学了这个技巧之后,他没有那个胆量去挑战野猪,但是抓只野鸡过来尝尝鲜总可以吧?

    所以,大家就看到今天的王明阳不同了,他身后竟然被允许跟着一个小跟班,端茶倒水,还帮忙递锄头。

    大家都十分羡慕姜小胖,这是个好机会啊,别说是端茶倒水了,端屎倒尿他们也愿意呀,只要能搭上王明阳这层关系,以后他们的前途就有望了。

    虽然姜小胖乐在其中,但是王明阳却烦不胜烦。在一次休息的时候,王明阳对他说道:“我会打拳,你会吗?”

    姜小胖摇头。

    “我很瘦,行动灵活,你行吗?”

    姜小胖摇头,他这差不多三百多斤的胖子哪来的灵活呀?

    “连最基本的灵活你都不能做到,你能上得了山吗?就算你学到了捕猎技巧,又如何上不了山,你打算在地里捕猎吗?”

    姜小胖揪了揪头发,有点不耐烦,吭声吭气说道,“我可以在地里抓着斑鸠鸟。”

    瞧他这副死性不改的样子,王明阳皱了皱眉头,转身就走。

    姜小胖见状,连忙拉住他,“王知青,你得给我想办法呀,你聪明,肯定能想出一个万全之策。”

    “万全之策倒是没有,不过我有个提议,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同意。”

    “同意同意,我肯定同意呀。快说吧,是什么办法?”

    “你帮我拦住那些想要围在我身边的人,每隔两个星期给你抓一只鸡。”

    姜小胖咽了咽口水,伸出一根胖胖的手指头,“两个星期太久了,最多一个星期。”

    王明阳白了他一眼,鄙夷的说道,“行。”

    别看江小胖很胖的样子,其实他办事的能力还不赖,这不,王明阳才跟他有了约定,半天的时间,王明阳就感觉到,放在他身上的视线少了许多,周围也没有那些莺莺燕燕,吵吵闹闹的声音,也不知道江小胖用了什么办法,竟然比他直接上拳头还管用。

    有一次,江小胖悄悄的问王明阳:“老大,你到底是什么身份啊?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靠近你?瞧他们那种眼神儿,似乎想要巴结你一辈子呢。“

    “我哪里有身份?我怎么不知道,我还有个身份来着。”

    姜小胖瞪大了眼睛:“不会吧,难道他们都弄错人了?同名同姓。”

    一天,王明阳收到了一个特别的包裹,外边是用丝绸面料给包着的,让送货的人看了更积极,这年头,别人送来的东西都是用最粗劣的布,或者其他没用的东西把需要的东西给包起来,送到各个知青点。

    哪像王明阳这个,包装的十分精美,感觉就像一个艺术品一样,跟其他的包裹明显不是同一个层次上。

    王明阳看了单子上的名字,确认的确是给自己的。

    疑惑的皱起眉头,家里估计没人会管他的死活吧,谁会给他寄东西来呢?刷刷几下,签了名字,提起包裹就往外走,想要回去再拆开,却不料在门口碰见了刘爱梅。

    刘爱梅看到王明阳手上的包裹十分惊喜,竟然无视了王明阳身上的冷气,飞快地夺过他手上的包裹,高兴的说道,“这一定是阿姨给你寄过来的吧,她对你可真好。”

    说完之后,飞快的解开了包裹,不料,里面的钞票,粮票,布票之类的东西全都散落了出来,因为太多了,纷纷扬扬散落了一地,令周围的人一阵目瞪口呆反应过来之后,都纷纷围上来去捡,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王明阳就站在边上看他们抢,他现在可以肯定给他寄包裹的人是故意的,这些轻飘飘的东西明明可以再加一个包装,可却偏偏就这么包的随意,仿佛怕他注意不到似的。

    大家说是捡,不过那架势跟抢的没有区别,因为人多,掉在地上的票很快就被人给捡完了,有的人捡走之后直接跑了,有的人站在原地拿着手里的票,不知所措,犹豫着要不要还,有的人没犹豫就还了。

    刘爱梅惊慌了一瞬,她尴尬地捧着王明阳的包裹,似乎也没想到这些票是这么装的,抿嘴笑了笑:“你放心,那些拿着你的票跑走的人,我刚刚都记住了,一会儿我就去找他们拿走的票要回来。”

    王明阳瞥了她一眼,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反正他是没有向别人要回票的意思:那女人给的东西他一点都不稀罕。

    包裹里面除了那些票之外,还有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盒子,多余的就没有了。

    王明阳拿过那个盒子打开一看,瞬间就抓紧了木盒,目光也在这一刻变得幽暗无比。

    盒子里面放着的是一只陈旧古朴的钢笔,那是他早年的时候,在大街上游荡给人做跑腿的时候攒钱买下来的二手货,他一直坚信知识改变命运,即便自己不受家里人待见,他依旧很努力的在学习,不管是偷听也好,自学也罢,他都在争分夺秒。

    这只钢笔是他最困难的时候的一个坚定的信念,对于他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可以说是这只钢笔给了他前进的动力和对未来的希望,或许没有这支钢笔,也就没有今天的他,有可能还会在哪条街上乞讨呢。

    下乡的时候,怕出现什么意外,把这只钢笔给弄坏了,所以就放在家里好好的保存着。然而家里的那个女人竟然进了他的屋子,还把他重要的东西给寄了过来,不用想也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他在出门前耳提面命过,不许任何人进他的屋子,连打扫的佣人都不行。而那女人把钢笔寄过来不就是证明她进过那屋子吗?不就是想要气死他吗?

    呵呵。

    同一天晚上,王明阳出现在镇长的办公室里。这个年过半百的镇长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为土匪的事情而伤神,这么晚了竟然也没睡,见到王明阳进来还吓了一跳。

    等看清王明阳的面容时,原本不悦的脸色立马露出了个和煦的面容来,呵呵笑道:“原来是王小少爷,这么晚了,大驾光临是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吗?”

    王明阳把丝绸包裹扔到他面前,冷冷的说道,“告诉那个女人,我的事情她最好少管,不要以为我离家远,我就奈何不了她,信不信我能在半个月之内让她名声扫地,死无葬身之地。”

    镇长咽了咽口水,抖着手端起桌面上的热水杯,抿了一口,镇定一下心中有些慌乱的心绪,他心中苦笑,这一家人谁都不好招惹,他不过是一个小喽啰,一个小镇的头头而已,王明阳家里的每一个人,哪怕是一个继母,都不是他这个小人物能够忤逆的,谁都不好得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