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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后挪了挪,艰难地坐起来,感觉腰椎也痛得厉害,不知道被那些疯子踹了多少脚。
“醒了?”一个冷漠的女声传来,斯克莱尔端着一盆肉粥进来了。
李尚当即饿得两眼发昏,话也不说地接过肉粥,大口地吞了起来。
斯克莱尔瞅着他,嘴角勾起一抹讥笑:“李唐门可是大族,怎么会有你这么弱小的继承人?”
“闭嘴。”李尚吃完了肉粥,“再来一碗。”
他眼中都是狠意,像一头饿急了的狼。
斯克莱尔理应不听他命令的,但见他如此还是去打了一碗肉粥过来。
两盘肉粥下肚,李尚终于有了精神,他忍痛下地:“走吧,见见老神棍。”
“你还挺自觉?”斯克莱尔露出意外的神色。
“他既然把我救回来了,自然有话说,带路吧。”李尚甩了甩手,将手指上的绷带甩开,露出乌黑的指骨。
绷带太烦了,他不喜欢。
斯克莱尔多看他两眼,带他去了烟雾弥漫的石屋。
老神棍正在石屋里翻看岛国传来的文件,他要安排热京剑道大会的事了,这可是一笔价值数十亿的大生意。
李尚进来的时候,老神棍也没有放下文件,他就是扫了一眼,继续看文件。
李尚也不说话,他径直坐下,大腿太痛了,他撑不住。
斯克莱尔站在一旁也不说话,石屋里只有烟雾缭绕的气味。
终于,老神棍放下了文件,他嘲讽道:“高贵的李少爷很生气?”
“说你的目的。”李尚整个人都变了,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变化。
老神棍打量他几眼,不为难他了。
“你不肯跪我,倒也没给李唐门丢脸。既然你带茉莉花来了,我就给你指两条路。”老神棍取出茉莉花晃了晃。
他之前的所作所为都是在考验李尚,李尚通过了考验。
李尚盯着茉莉花:“哪两条路。”
“第一,我养你十年,保你无忧。你很有天赋,我觉得十年后你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刺客,远胜其余少爷。届时我会出面,助你回归李唐门,你可当一方霸主。”
老神棍露出了大黄牙:“至于家主你就别想了,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这话是真的,李尚肯定当不了家主,不过安逸十年后,可以回李唐门当个二当家,也是权倾天下的人了。
李尚冷笑:“既然我很有天赋,怎么还要十年才能出山?一年不行吗?”
一年后就是李唐门继承人大选了,李尚最多停留一年。
“你以为你是血茉莉吗?再说你都多少岁了?十年时间都是高看你了!”老神棍嘲讽不已,他看人很准,觉得李尚很有潜力,但起码也要十年磨炼才能出山,结果李尚妄想一年就出山?
“那第二条路呢?”李尚沉吟道。
老神棍的歪脸上多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你离开地狱岛,自己想办法回归李唐门,我帮不了你。”
第二条路简直就是死路,代表着李尚白跑了一趟。
李尚皱眉不语,斯克莱尔忽地开口:“你比我以前厉害多了,我七年成了神王,东亚前三,你或许两三年就可以成为神王了。”
斯克莱尔难得开口。
老神棍看了她一眼,翘着二郎腿抽烟:“李尚,你好好想想吧,说不定十年后你能打败我,到时候我经营多年的东亚权势和关系网,还有这岛上的十二神王全都是你的,那多威风啊。”
老神棍循循善诱,他似乎在故意蛊惑李尚选择留下来。
他的权势也的确庞大,在东亚各地都有关系,而且手下的武力也异常庞大,单单是十二神王就网罗了世界最顶级的刺客,其中更有两名神王排名世界前十!
可以说,老神棍出山,不亚于另一支护花,李尚可所向披靡!
但李尚摇头,他是王者,不是刺客,不可能花十年时间来当刺客,他该驾驭刺客!
“多谢你的美意,请将茉莉花还给我,我要离开。”李尚站起身,伸出了手。
老神棍粗狂的眉头一挑:“不再考虑一下?”
“不考虑了。”李尚的态度很坚决,十年后物是人非,他就算成了李唐门二当家又如何?
届时自己所爱的人都不知道怎么样了,而血茉莉也肯定臣服于家主,极大可能就是李忠。
李尚是万万不可能选择留下来的,他不能选择安逸!
“那行,我也不亏待你,你养好伤,再跟斯克莱尔学点武术自保,我会选个好时间安排你出去的。”老神棍挥了一下手,将茉莉花丢给李尚。
李尚接住,转身便走。
斯克莱尔没有送他,只是默默地看着他走向后山。
“这小子很有野心,也很有情意,难怪血茉莉肯把权杖给他。”老神棍忽地开口,“他若选择留下坐享其成,那就是抛弃了血茉莉,我会一巴掌抽死他。”
“可是他就这么走的话,出去肯定就是死。”斯克莱尔微微蹙眉。
“我自有安排,既然他选择了王者之路,我倒要看看他能走多远。”老神棍点燃了一支雪茄,目光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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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葡萄园。
年迈的刘原野面对夕阳而坐,面前摆着一个酒杯,在他对面也摆着一个酒杯,还斟满了酒,可惜没有人。
“哎。”看了一眼酒杯,刘原野落寞一叹,毫无饮酒的乐趣。
忽地,有凉风拂过,刘原野莫名一颤,扭头四顾:“血茉莉?”
到处都空荡荡的,没有任何踪迹。
血茉莉早已回归护花,她已经不属于李尚了,更不属于刘原野。
“哎。”又是一叹,刘原野将酒一饮而尽,疲倦地趴下休息,很快就睡着了。
而他身侧,突然多了一道娇小的黑影。
黑影伸出手碰了碰刘原野的脸,如同在告别一般。
很快,黑影消失,凉亭里只剩一个孤独的老人。
石屋后山,夕阳西下。
李尚坐在山洞前的石头上,自己更换了绷带,擦拭了药水,痛出了一头冷汗。
他是旧病新伤一起来,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但他硬是一声不吭,满手血随便甩到一旁,仿佛只是汗水一般。
等一切搞定,他靠着山壁喘气,视野都被汗水挡住了。
突兀之间,李尚感觉到了一丝寒气,尚不及他反应,脖子一凉,重剑的刀尖已经抵在他喉咙上了。
李尚抬眼看去,模糊中能看到满身纹身的斯克莱尔。
“你太弱了,如果不是得到庇护,你已经死了很多回了。”斯克莱尔收回重剑,一脸不屑。
李尚摸了摸喉咙,溢出了血珠。
他并不辩解,在这血腥疯狂的灰色地带,别人要杀他太容易了,他甚至都没有搞懂这里的格局。
斯克莱尔也坐在了石头上,她抱着重剑跟李尚说话:“你养伤要很久,我会每天暗杀你的,希望你提高警惕。”
“不教我一点保命的武功吗?”李尚自嘲一笑,斯克莱尔每天暗杀他,他怕是要得精神病了。
“你想学我自然可以教你,不过对于刺客而言,正面交锋的武功其实是没什么用的,那就跟卖武一样。”斯克莱尔深得刺客的精髓。
李尚点头认同,刺客是一门艺术,没个几年是无法入门的,李尚可没时间去研究。
他看了看远处乱糟糟的村镇问道:“为什么那么多疯子?跟野狗一样。”
“这里有上万人,疯子就占据了一大半,他们有无处可逃的罪犯,也有特工,但最多的还是来寻求自我突破的刺客。”
“全世界都知道,地狱岛拥有最血腥的灰色地带,这里是刺客的天堂也是地狱,只有在这里才能真正体验到在刀尖上跳舞的感觉,每一个追求极致的刺客都想进来突破自我。”
斯克莱尔笑了起来:“结果你也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疯狂了,因为他们根本无法突破自我,只会沦为垃圾,随时可能丧命,想逃也逃不掉,这是他们进来的代价。”
“十二神王是突破了自我的人?”李尚再问。
“他们的确突破了自我,但他们总也无法击败神棍,便不肯离去,一直在地狱岛磨炼,每日历经厮杀,期待有一天能打败神棍,这是执念。”斯克莱尔撩开头发,露出了三头犬的纹身。
李尚仔细看她,发现她五官很漂亮,应当是中英混血儿,如果纹身不那么夸张着实是个大美女。
“你为何在这里?”李尚起了好奇心。
斯克莱尔脸色猛地一紧,一只手抬起,扣住了李尚的喉咙:“你又被我暗杀成功了,小心点。”
斯克莱尔甩手而去。
李尚喉咙痛得难受,脸都憋青了。
接下来数日,李尚几乎要崩溃了,因为斯克莱尔无时无刻不暗杀他,哪怕拉屎的时候也不停!
李尚感觉自己心率快了好几倍,明明知道斯克莱尔不会真的杀了自己,可还是感受到了恐惧。
这是难以形容的恐惧,准确来说,那是刺客的嗅觉。
李尚开始嗅到危机了,偶尔他会半夜惊醒,反手抓住枕头下的匕首,而斯克莱尔就站在他床边,重剑已经举了起来。
金戈相击,斯克莱尔就会迅速退去,叫人看不见她的踪影。
一周后,李尚伤好了大半,也越发警惕了。
这一周里,斯克莱尔彻底消失了,她不会正面出现,每次现身都必定是暗杀李尚的。
有时候一天会暗杀十几次,几乎次次都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