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一:开元安史昨日事,中原烽火仍未歇

南朝烟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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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127年,不是一个寻常的年份。

    从这一年开始,无数的文人骚客北望嗟叹,留下一篇篇字字泣血的锦绣诗文;从这一年开始,汉人的女子裹上小脚,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牌坊下战战兢兢;从这一年开始,大宋王朝被彻底冠上“弱宋”之称。

    而这一年,距离唐朝安史之乱,不过方三百余载罢了。

    寿春

    家家户户蓬门紧闭,破旧的窗子被风吹的呼啦啦的响,偶尔挂在外头的一两件衣物,也都是粗布破衣,大街小巷里荒凉的可怕,只偶尔有条野狗吠那么一两声,证明着这里不是一座死城。

    若非亲眼见过,谁也不敢相信寿春在三年前居然是一座颇为繁华的城镇,只因为一场战争,作为两国交界之处,它就彻底沦为了祭品。

    其实,开封作为都城,在金人的野蛮之下尚且十室九空,更何况这里只是一座小小的城镇?当地的大户豪杰几乎早就闻风而遁,有门路的自然都跑去南边投靠亲戚了,留下来的不是一穷二白的贫苦之人,世世代代扎根在这里的,就是无亲无故的老人或者残废。

    金人在这里驻扎了一队士兵,有事没事就来叨扰那么一下,百姓家里头但凡值点钱的都被搜刮走,女子被抢去军营,壮年也被带走做苦役,饶是如此,他们依旧不满,怀疑宋人是把漂亮的小娘子藏了起来,过个三五天的总要来巡查一番。

    不过,事实证明,金人的猜测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城南刘家,因为没有门路,祖祖辈辈都在这儿,所以没有南逃,他们家又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是以刘家大娘子灵机一动,就带着自己的两个女儿躲入了隐秘的地窖,平素里都让自家当家的送吃喝,不叫自己女儿迈出地窖一步,只待风头过去再说。

    不巧的是,刘家二娘巧姐是个跳脱性子,受不得半点拘束,窝在这阴暗潮湿不见天日的地下早就浑身发霉了,趁着母亲阿姐熟睡自个儿偷跑了出去,更不巧的是,她这一日恰好碰见巡查的金兵。

    巧姐正在河边洗脸,清澈如镜的河面上,映出她一张芙蓉似的面孔来,饱满而光洁的额头上还挂着一两滴水珠,格外的可爱。巧姐怔怔地瞧着河面上那张俏丽的脸蛋,抬起袖子擦了擦水珠,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亲梅竹马的冯家哥哥,原本是订了亲就等着来年婚娶,未料战乱忽起,冯家哥哥也被临时征兵去抵抗金人了,她在家里提心吊胆地等,只等来前线宋军溃败,东京城破,洛阳失守,商丘起火,官家帝姬尽皆被俘的消息,而她的冯家哥哥,则依旧杳无音讯。

    这些天,她日日夜夜和姐姐抱在一起担惊受怕,往日里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变得如同惊弓之鸟,生怕金人找到她们。也许是怕着怕着,她反而习惯了,今日心头憋得慌,非得出来见见光不可。

    巧姐站起身来,她虽是村女,因为家境不错,衣食无忧,是以发育的极好,胸脯饱满,臀线完美,几乎称得上是村头一枝花,金色的阳光打在她曼妙的身姿上,镀上一层虚影,将少女含苞待放的轮廓完美的展现出来,而这一幕,又刚好落入不远处几个因为地位低下分不到女人,已经极度焦躁的金兵眼中。

    巧姐甫一回头,就见着这几个满脸络腮胡子眼冒绿光的彪形大汉,她一张俏脸瞬间变的煞白,连忙使出了所有的力气,夺路而逃,奈何她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跑得过几个孔武有力的男人,没一会儿,巧姐就被追上扑倒,被一个金人大汉给压在地上。

    巧姐大喊大叫,眼中涌出泪花来,四肢拼命的挣扎,却徒劳无力,酸腐的臭味凑上脸颊,灌入鼻息,几乎叫她当场呕吐出来,她绝望地呼喊,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听见,奈何留给她的只是布料撕破的声音。巧姐平素里也不是个柔弱的,在这样的关头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挠了那个试图撕扯她衣襟的金人一脸,趁对方呼痛连滚带爬的朝河里跑去。

    这帮畜生似的金人,据说曾经集体强/奸过汉人女子,直到对方被折磨致死,巧姐宁可死也不愿意落到这群畜生手里,而且,她水性极好,只要给她机会逃到水里,说不定就能逃出生天。

    五步,四步,三步……

    巧姐的脚踝忽然被一把扯住,整个人跌倒在地上,一股蛮力扯着她向后狠狠地拉,她的手指抠进泥土里,指甲碎掉流出血来,十指连心,巧姐却没有哭,她只恨,只不甘!

    巧姐的衣领被提起来,迎面一巴掌狠狠打来,闪的她耳廓嗡嗡作响,嘴角渗出血来。她的四肢被另外几个男人固定住,挣扎间磨破了皮,人却丝毫不能移动半分。

    巧姐如待宰的羔羊绝望的望着天,却只能看见一张张淫邪的脸,她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冯家哥哥那张带着点憨厚的笑颜,无声地哭了出来。

    忽然,马蹄声伴随着凌冽的鞭声隔空响起,紧接着巧姐身上的重量一轻,禁锢四肢的力量也瞬间消失了。大汉的惨叫声杀猪般响起,恍如角色倒转,那大汉一瞬间沦为了待宰羔羊。

    巧姐匆匆忙忙掩住衣襟,抬眼间,却见方才还骑在她身上的那个大汉被一根带刺的暗红色长鞭卷起狠狠的抛下了河,他在水中惊恐地挣扎,哇哇乱叫,却因为不识水性被一道洪流卷着奔向下游,没了声息。

    而那长鞭的主人,居然是个一身红色短打,腰束皮革,足蹬鹿皮靴的妙龄少女。她左手持鞭,右手勒住马缰,骑着的白马皮毛晶亮如雪,四肢健美,比那驿站里的上等好马还要精贵许多。她生的一双长眉,对女子而言略嫌英气,眉下一双杏眼却极为好看,黑白分明,神光锐利而明亮,眼尾略略上挑,带出几分凌厉张扬的神色来。

    另外四个金人先是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合力围了上去。红衣少女长眉一挑,素手一扬,鞭疾如风,只见几道暗红色残影闪动,如打陀螺似得将几个金人打的团团转,不过,这可不是真的打陀螺,要知道,那鞭子上的倒刺可是货真价实的玄铁为材磨制而成,分分钟就刺穿了他们的衣甲,勾的他们皮肉翻卷,惨叫倒地。

    而那少女见状嘴角抿了抿,带着三分鄙夷,七分不屑,随即长鞭一卷,一个个下饺子似的扑通扑通丢到河里。

    巧姐整理好衣襟,觑了一眼少女,有些讷讷的。

    “奴家……多谢这位姑娘相救。”巧姐长这么大杀过的鸡不少,但人命是没沾过手的,猝然遇到个杀人不眨眼的,即使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有点怵。

    “不必。”少女那双杏眸收敛了锐利,淡淡地在巧姐身上一转,告诫了一句,“姑娘日后还是小心,这里金人出没,并不安全。”

    若叫这几个人活着回去或任由他们死在这里不作处理的话,别说巧姐,就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得遭殃,那少女出此下策,也是迫不得已,她是见惯了江湖的人,巧姐那点心思怎么会看不明白,当下也不拆穿,只本着好心劝诫了一句。

    巧姐脸红了一下,有些心虚,若非她自己忍不住偷跑出来,也不会招致横祸,想到若不是这位方才出手救她,还不知道自己会遭遇怎样的厄运,她本就心思淳朴,心里头那点古怪的感觉就不翼而飞了,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

    少女见她这样呆萌,神色一怔,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忽然“噗嗤”一笑,到把巧姐吓了一跳,她抬头看到那个笑的眉眼弯弯的少女,长长的睫毛被光线投下一片阴影,唇边梨涡浅浅,整个人格外的明丽。她不禁有些呆。

    怎么方才还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的少女,能一瞬间笑成这样?不过,倒是亲切了许多。巧姐想着。

    “这位小姑娘,”少女唇角的弧度慢慢的平了下去,神色也恢复了正常,巧姐却敏感的察觉到她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大一样,再次说话的时候之前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淡也少了许多,或者说,是多了几分亲切?

    “请问去临安的路怎么走?”

    “啊?你也要去临安啊!”巧姐有些失望,原来这个武艺高强的姑娘也是要往南边逃的,听说新皇帝在那边重建了朝廷,临安原本就富丽,如今繁华更不下昔日的汴梁,秦相公在那边大肆敛财,皇宫里歌舞升平,有人忿忿不平,写诗说什么“直把杭州作汴州”来着。

    “是呢,好久没去,都不知道变作什么样子了。”少女抚摸着坐骑柔软的毛发,垂下眼帘遮挡住眼底的复杂,也不知是在回答巧姐的话,还是在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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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寿春,一路朝东骑了小半个时辰,日渐西斜,少女提缰跃马,翻身跳下,遥望着滔滔淮水,忆起往事,心头五味陈杂。

    “洛阳一别,枫华谷中三百年,昔日无意播撒的种子,如今也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她望着淮河边上的参天巨木,思及自己一路上看到的那些人间炼狱般的惨象——无辜的汉人被当做人肉军粮,老瘦男子谓之“烧把火”、妇人谓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不由心底泛凉,“人人皆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却不知十年百年,不过一个轮回,同样的事情,竟以更加惨烈的方式上演了。”

    素月见主人哀伤寥落,把大大的马头凑过去蹭了蹭,似乎在安慰她。

    少女摸了摸它的大头,隔空取出一把鲜嫩的马草递过去,素月舔了舔她的脸,然后一脸幸福的吃着,少女瞧它这个样子,忍不住微微一笑,眼底却隐隐带着一丝哀伤:“茂茂,刚才那个小姑娘是不是很像【1】仓曹参军事的小女儿素素?”

    素月吃马草的动作顿了顿,歪着脑袋,似乎在想素素是谁。

    “你不记得她了吗?”少女走到河边,残红照在水面上,似一面血红的镜子,她慢慢地蹲下身去,鞠了一捧水,怔怔地看着它们从指间流下,变作了粘稠,猩红的液体,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吐出,睁眼,“我也想不记得她,或者,如果我能一觉睡醒就回到现实,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场游戏,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