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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养殖的林下参,一年才能长出三片复叶,野生人参,至少的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
三片复叶,叫“三花聚顶”,也叫“灯台子”
此刻的人参已经扎了根,初具雏形了,只要没有野兽踩踏,人为破坏,基本上不会死。
小红的神色有些萎靡。
很显然,为了种活这株人参,它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林峰还想让它把梨树弄进去呢,不过看小红这样子,林峰就打消了那种想法。
回到家,林峰一推门,发现门被反锁了:“阿娇?你锁门干什么?”
门里面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水声:“我正洗澡呢,你等下,我这就给你开门。”
阿娇鼓捣了半天才把门打开。
林峰看到她的脸,眼睛都直了。
阿娇扑到林峰怀里,挥起小拳拳捶他的胸口:“傻子,不认识我了!”
她知道林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
刚才清洗掉药膏,她照镜子一看,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她的皮肤比涂抹药膏之前提升了一个档次,再也没有了原来的干涩暗沉。
改变最明显的就是她的手,就跟换了一层皮一样,连手心的茧子都柔软了很多。
林峰嗓子发干:“老实点,别闹!”
阿娇的外表要修整,身体也要滋补。
林峰用仁草堂买来的人参熬制了一碗参汤,让阿娇喝下,再用针灸之法,辅助她吸收药力。
人参让阿娇的身体发热,林峰的针灸之法让她从里到外的热,忍不住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林峰身体都要炸了。
针灸完毕,阿娇穿好了衣服:“阿峰,我晚上回去住吧!”
“要不别人看见了不好。”
林峰倒是不怕别人看见,他就怕自己晚上控制不住。
“行,我送你!”
把阿娇送回她自己家,林峰让她锁好门,手机放在身边,有事随时给他打电话。
回到自己家,林峰往床上一躺,拽过被子深深的吸了口气。
被子上残留着阿娇的体香,这一夜,林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根本没怎么合眼。
天还没亮,他就开始装车了。
小寡妇也睡的不踏实。
林峰刚把车装好,小寡妇就拎着一个食盒进了院子。
装好车,吃完了饭,俩人在晨曦之中,驾车赶往县城。
车上除了雪梨,还装了不少梨干。
这次林峰拉了一千多斤梨,从吕君霜这里拿到了三万多货款。
加上昨天的收入,扣去买车买药等花销,他手头已经有了四万四千多块钱的资产。
“吕总,我家的地窖里还有不少雪梨,要不你搞个车,把梨一次性都拉过来算了。”
吕君霜问道:“你那里还有多少?”
林峰估算了一下:“大概还有四五千斤吧!”
吕君霜想了想:“好!我明天要去一趟省城,后天就能带车去拉货。”
“这都快到中午了,待会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昨天吕江去了省城,把林峰的雪梨做了检测。
检测出来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这雪梨里面的复合b族维生素和天门冬素都产生了他无法理解的变异。
初步实验证明,这些变异的营养成分,对生物有益无害,具体效果他还需要分析。
总之就是林峰的雪梨啥问题都没有,而且堪比灵丹妙药。
目前这种梨只有林峰才能种出来。
昨天吕君霜和林峰有点不欢而散的意思,为了雪梨,她想跟林峰缓和一下关系。
林峰正犹豫着要不都要答应呢,他兜里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电话是乔莹打来的。
“嫂子,我正好要去你那里呢,你在超市吧?”
乔莹“嗯!”了一声:“林峰,你的梨子卖出去了吗?”
林峰答道:“都卖出去了,我还留了一些,打算给你尝尝鲜。”
“你在店里等我啊,我这就过去。”
等林峰挂了电话,吕君霜淡然道:“你有事也没关系,我在对面饭店开个包房等你。”
林峰看了一眼阿娇。
阿娇犹豫了一下:“我没关系的,你先去忙吧!”
吕君霜拉起阿娇的手:“你害怕我吃了你的小媳妇不成?”
林峰拍了拍阿娇的肩膀:“我嫂子的超市很近,就在渡口那里,我马上就回来。”
“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你不用怕她,她要是欺负你,你就给我打电话。”
林峰驾车赶到小超市,进门就看见了柜台里的乔莹。
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因为乔莹身边站着一个中年妇女,柜台外面还有抽烟的中年人。
这俩人他都认识,中年妇女是他姑姑林芳,那中年人就是他姑父王来贵。
“二姑,好久不见了!”
林芳一开始还以为林峰是来买东西的顾客,听到林峰跟她打招呼,她才仔细打量起来。
“你……你是林峰?”
别说林芳一眼没认出来,前天才见过林峰的乔莹,看着林峰都有点面生。
林峰的容貌,和前天比起来更有男子气概了,身材也硕壮挺拔了不少。
王来贵扔掉烟头,起身走到林峰面前:“你小子发财了,整容了?”
“不对呀,你这一身破衣服还没我裤腰带值钱,你不会是让谁给揍了,脸被打肿了吧?”
说着,他就伸出那被烟熏的焦黄的手指头,就向林峰的脸捏了过去。
林峰一巴掌拍开了王来贵的手:“我没挨揍,没整容,长大成人有点改变也正常。”
“姑父你别拿我当小孩儿了,男人的脸可不能随便捏。”
王来贵的手让林峰拍的生疼。
这要是换做以前,他非得踹林峰几脚。
可现在面对人高马大,身体硕壮的林峰,他儿子又不在身边,向来欺软怕硬的王来贵还真没有动手的勇气。
但他面子上挂不住,嘴上可不饶人:“呦呵!看你这穷酸样,钱没挣几个,脾气倒是涨了不少。”
“连我这个长辈都不放在眼里了。”
林芳的嘴比王来贵还刻薄。
“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就他那个死娘的水平,能教出来什么有教养的种!”
她是极为势利眼的人。
当年林父学习成绩不错,本来能留在市医院的。
那医院副院长家的闺女都相中了他。
要是林父留在市里,林芳这个当妹妹的也能跟着沾光。
就因为林父忘不了村里的青梅竹马,才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在市医院工作的机会,回到家乡娶了林峰的母亲,接了老爷子的班。
王贵发也不是啥好东西。
他年轻的时候就是个街溜子,要不然也不会跟林芳臭味相,投结婚生子。
换做是以前那个性格懦弱的林峰,即便林芳说话再难听,他也不敢顶嘴。
但现在的林峰可不会惯着她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