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杀杀杀!

黄羊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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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王此次平叛,手下共有兵将五万左右。

    其中两万精锐,乃是由士族子弟、番禺良家子,以及最初从各部族拣选抽调的悍勇战士组成。

    只是这所谓的番禺精锐,与六国旧族军队交战时,几乎是被按在地上摩擦……

    堪称,对阵没赢过,逃跑没输过!

    但老话说得好,失败乃是成功它老娘,这支番禺精锐在战火磨砺之下,又吸收融合六国军队的军事技术,战力绝对不容小觑。

    按照密探传回的情报来看,番禺精锐正面战场打不过六国军队,却用埋伏偷袭迂回突击的游击战,在深山老林中与六国军队打得难分难解。

    否则,这番禺小国早被六国军队平推了……

    ……

    至于剩下三万番禺军,则全是越人部族青壮。

    为了凑够这三万部族青壮,番禺王几乎将治下所有未叛变的部族抽调一空。

    下至十二三岁的娃娃兵,上至五六十岁的老头,只要能拿得动石矛,便是其中一员。

    甚至,夹杂大量彪悍的越人女子为兵!

    而且番禺王吃一堑长一智,为了顺利完成平叛,保住自己的狗头和王位,他把国库都和内库掏空了。

    所有接受抽调的部族青壮,饭食管够!

    兵器甲械方面,留足两万精锐所需,余下也尽可能的装备给三万部族青壮!

    更许下承诺,只要剿灭叛乱的部族。

    粮草财货,谁抢到便是谁的!

    丁口奴隶,谁俘虏便是谁的!

    未来那些反叛部族的猎场,也任由他们瓜分占据!

    如此一番措施下来,三万部族青壮倒是真有些士气高涨了……

    似乎,他们已经忘记,曾经的番禺王,给他们造成的苦难……

    他们心甘情愿的为番禺王做先锋,争先恐后向番禺王请战,而抢到先锋任务的部族,无不欢欣鼓舞。

    因为在他们看来,有了番禺王支援的兵器甲械,有了番禺王支援的粮草吃食,有利器又有力气的情况下,叛军跟本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谁能抢先一步与叛军交战,谁便能抢夺多多的粮草财货,俘虏多多的丁口奴隶,侵占多多的丰饶猎场!

    他们吃干的,余者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喝一口稀的……

    “秦相,要不要先打一场埋伏,煞一煞番禺军前锋锐气?”

    半山腰上,赵高看着山下乱哄哄蜿蜒行军的部族战士,跃跃欲试向秦墨请战道。

    他是中军司马,参赞军务是本职,冲锋作战也是本职。

    扶苏的监军,冯劫与李斯的军法官,周青臣与淳于越的宣教官,此时反倒是没有他权大。

    不过,他这明显是第一次上战场,有些急于求功,想一展身手呢!

    秦墨看了眼这位千古第一大奸,摇头道:“彼辈不足为虑,杀败了他们,也算不得胜仗,对战局影响微乎其微,反而会暴露我军虚实,不值得浪费初战之先机。”

    赵高揖手受教,但转而又道:“番禺军中真正可虑者,乃是番禺王亲率的两万精锐,秦相可是要与番禺精锐打一场?”

    秦墨再次摇头:“我部只有一千五百余人,皆为新训之军卒,纵然有霹雳弹助阵,又怎能与两万番禺精锐对战?”

    “一旦被缠住无法脱身,便无异于自寻死路!”

    赵高彻底哑火了,前锋不打,精锐也不打,那要打什么?

    总不能率领一千五百人,在这深山老林中,与空气斗智斗勇吧?

    “吾懂了,秦相要打番禺王运输粮草之后军!”

    赵高到底不是庸人,很快便转过弯儿,猜出了秦墨的真正目标。

    他先前是进了思维误区,有些先入为主了。

    毕竟,自家一千五百越人战士,不需要粮草后勤,便可在深山老林中长途奔袭。

    很容易让人产生,越人军队没有粮草后勤,也能行军打仗的错觉!

    但实际上,一千五百人的军队,与五万人的军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千五百人就食与山林,已然是极限了。

    五万人想要就食与山林,那除非把树皮野草也当成食物,否则饿也饿个不战自溃!

    秦墨终于点头,道:“算算越人的行军速度,后军之粮草辎重,应在傍晚时分赶至附近。”

    “咱们以逸待劳即可,养精蓄锐到晚上,给番禺后军来个夜袭。”

    “介时,赵司马或可率领骑兵踏营,为诸将士前驱?”

    “喏~!”

    赵高立即兴冲冲揖手,毫不犹豫接下陷阵的差事。

    一千五百越人战士,配备了一什十三名越人骑兵,是为前锋哨探,平日分伍,轮番为前驱。

    今夜,确实要让这些快马哨探,临时做一回陷阵重骑了!

    ……………………

    山下,番禺军的部族青壮前锋通过后,又过了有一个多时辰,便是番禺王亲率的中军精锐。

    或许是信不过那些只顾抢功劳的部族青壮前锋,番禺王的中军队伍,竟另外有哨探,搜索山路两侧的山林,将防备偷袭的工作,做得很严密。

    秦墨见此,只得用千里镜,匆匆观察了几眼番禺中军精锐,便麻溜的遁走了。

    “这番禺精锐,倒也不是浪得虚名,大抵是跟六国军队打出经验了,行军阵列颇有章法。”

    “而且,顶盔贯甲的士卒,达到了六成以上,比咱们这一千五百战士,还要高一些。”

    “如非必要,万不可与之硬碰硬!”

    秦墨撤回营地后,招来一众大小将官,沉声嘱咐道。

    归附大秦的越人战士,有嬴政之前调拨的五千副铠甲,又有数万老弱妇人,在这段时间加班加点赶制,也就勉强做到了五成披甲率。

    而番禺王的两万精锐,则有六成以上的披甲率,甚至勉强能有七成的样子。

    甲士在冷兵器战场上的重要性,无需再多言!

    众将官揖手称喏,而后有人问道:“若番禺后军中,有番禺精锐坐镇,该如何应对?”

    秦墨指了指他们腰间的霹雳弹,道:“这东西不是用来砸核桃的,若遇番禺精锐,便炸他们个粉身碎骨。”

    “若他们敢追击纠缠,那就更简单了,将他们引入山林中,运用你们的鸳鸯阵,分而歼之。”

    “记住,今夜的首要任务,是烧毁番禺军之粮草,而非杀敌,每什最多可带回三枚首级记功,多了也不算!”

    “喏~!!!”

    众将官揖手应喝,各自回去传达秦墨的军令。

    秦军在战场上割首级,也是有讲究的。

    两军对阵短兵相接时,绝对不允许抽空割敌首级!

    而且,谁也没那个心思去割首级,保命杀死当面之敌,才是第一要务。

    你敢在短兵相接时,去耍滑割首级?

    先不说会不会被当面之敌军,趁机宰了反割首级。

    屯长及以上基层一线军官,也绝对会先斩了你的脑袋示众,免得其他人效仿争抢首级,被敌军所趁大败!

    所以,秦军割首级挣军功,通常是在战胜击溃敌军后的追击战,史书中对此也有生动形象的描述,腰间挂人头,腋下夹战俘,还在奋勇追击……

    而鸳鸯阵,尤重什伍之间的配合。

    所以秦墨给越人战士的记功方式,也相应做出了调整,不按个人算,而是按一什算。

    一什十三人,啥时候积攒够十颗敌军首级,便全体赐爵一级。

    若在此期间,一什中有人阵亡,阵亡一人,便扣除一颗首级,算在阵亡之人身上。

    如此,一什十三人若想挣得军功爵位,便要同心同德肝胆相照,将鸳鸯阵的攻守配合之道,融入进骨子里!

    否则,杀再多敌人,割再多首级,功劳全算在死人身上,活着的永远也别想拿到爵位!

    ……

    ……

    月黑风高,子时!

    养精蓄锐的一千五百越人战士,分成三部,从三个方向,在茂密丛林的掩映下,悄摸摸靠近番禺后军大营。

    番禺军确实在于六国军队的交战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别的不说,只说眼前这座临时大营,便颇有章法。

    远不是越人战士印象中的模样!

    以往他们被番禺王征召抽调,参与与相邻缚娄国的交战,番禺军通常是,天黑之前走到那里,便往那里一躺睡觉,外围留一些哨探,便算是大营了。

    可眼前的这座番禺后军大营,外围有尖刺拒马相连,形成一道寨墙。

    拒马寨墙之外,则是一队队巡逻的部族青壮。

    寨墙之间更有临时搭建的角楼,能远望数里之外……嗯,这就是学了个半吊子,深山老林之中,纵然望的再远,茂密灌木也会遮蔽视线,敌军照样能隐匿其中,属实聊胜于无!

    “赵司马,出击吧!”

    秦墨放下千里镜,向身旁顶盔贯甲的赵高道。

    赵高默然揖手,吹燃缠在手臂上的火绳,回身骑上自己的御赐宝马,向身后一什哨骑打了个手势。

    十四骑马蹄迈动,速度由缓变快,在冲出密林之后,速度彻底提上去。

    踏踏踏--

    激烈的马蹄声,响彻深夜夜色,十四骑硬生生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昏昏欲睡的巡逻部族青壮,扭头看向马蹄声传来出,似乎还没有搞明白状况。

    也或许是,他们根本不愿相信,又穷又苦逼的叛军,敢来偷袭番禺后军!

    而且还是骑兵来偷袭!

    又穷又苦逼的叛军,会有骑着高大战马的骑兵吗?

    番禺王都没有几个骑着高大战马的骑兵好吧?

    高大的战马,实在太珍贵了,根本不是叛军能拥有的战略资源!

    噗——

    赵高一马当先,精钢马刀挥动间,斩下一颗还在迷茫的部族青壮头颅。

    而后,头也不回的冲入敞开的营门。

    噗噗噗——

    其后十三名哨骑,各自挥刀斩杀呆滞的部族青壮,杀出一条血路,跟着赵高冲入大营。

    “敌袭……”

    “是叛军袭击……”

    “敌袭~!!!”

    剩余未死的巡逻队成员,终于反应过来,是被叛军偷袭了,惊恐中纷纷尖声吼叫。

    有那脑筋活泛的,便手忙脚乱拿出牛角号,鼓着腮帮子猛吹:“嘟嘟嘟……嘟嘟嘟……”

    低沉而急促号角声,响彻夜空,但随之响起的,还有霹雳弹的爆炸声。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赵高率领十三名哨骑,在营地里纵横奔驰,用手臂上的火绳,点燃一颗又一颗霹雳弹,四处投掷。

    营门一片区域,彻底炸了锅!

    睡梦中的越人青壮,惊恐万状爬起来,抱头向爆炸火光的反方向逃窜。

    是的,逃窜!

    他们被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以及冲天而起的雷火吓蒙了,崇信巫鬼的他们,只有一个念头,逃窜!

    他们甚至不愿回头看一看,那雷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发出来的!

    只有巡逻的部族青壮,看的清清楚楚,那些雷火是被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释放而出。

    似乎,不像是巫鬼之术!

    不过眼看被吓醒的同伴们,都在抱头鼠窜,他们也实在没有勇气,去迎击那一帮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

    恐惧是会传染的,人也是有从众心里的。

    所以,他们也转头,向着相反的方向,撒丫子狂奔!

    直到,被一群番禺甲士拉住去路!

    “不许逃,那是叛军的雷火……都回去迎击叛军……他们只有十几骑,杀死他们……”

    番禺甲士们一边砍杀着溃逃的部族青壮,一边高声呼和,驱赶部族青壮回身应战。

    也不知是血腥镇压起了作用,还是喊话起了作用。

    部族青壮们眼见身后,真的只有十几个骑兵,胆气终于又回来了,嗷嗷怪叫擎起兵器,杀向赵高和十三名哨骑。

    赵高和十三名哨骑见此,顿时吓得肝胆俱裂,连忙拨转马头,向令一方向逃窜。

    嗯,十四骑对数千上万,这等勇事不是他们能干的!

    番禺甲士们指挥部族青壮们围追堵截:“不许射箭,剁碎了这些叛军……抢夺战马者,赏白米一人重~!”

    他们竟还惦记上了十四骑的战马。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可就在这时,营地的另外三个方向,也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而且更加密集,越加的密集!

    一千五百的越人战士,分成了三部,从另外三个方向,也发起突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