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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天豪跟别人混的路子不一样,一般大哥,手底下差不了人,比如鸡哥,七哥,手底下大都有个一二百个人。而陆天豪手底下的人,充其量也不到三十。
小刀算一个,不过现在已经死了。
剩下一些,大多都在凌华山庄负责看守山庄。
跟霍少差不多,走的是精英路线,手底下的人,比如封一寒,一个抵别人一百。
小刀也不赖。
除了封一寒之外,最重要的还是靠关系。
有马翔那层关系网,在南华,很多事儿陆天豪都可以得到便利。
一是靠关系,一个是手底下有能人,陆天豪方才能够坐稳南华。
这方面,施满江显然要比陆天豪有人气的多,当然仇恨值也高。
考虑接班的时候,施满江就有想过,要不要通过地下世界的关系网,让鸡哥贝姐他们帮忙打探残页的消息。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地下世界的确得天独厚。
老头说过一句话,施满江至今仍记忆犹新。
——传奇之下皆蝼蚁!
换句话说,即便是泰斗巅峰,面对传奇的强者,人要弄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般轻松惬意。
身为武者,没有人不想突破武道桎梏,踏破虚空,成就无上传奇。
施满江亦然。
若是能够集全五张残页,吞服金丹,成为地仙的话,甭说一个阎王,就是特娘的大日如来亲至,施满江也无所畏惧。
而且,传奇境界的武者,他的能量不只是体现在他的实力上面,影响了也会进一步扩大。
比如吴梦薇母女俩人的事儿,若是施满江现在是地仙的话,一句话,宋麟安敢不从?
借用刘曦的一句话——“一个大嘴巴子,我踢不死你。”
只不过,残页这东西对于武者而言,就好比坑上的媳妇,谁家媳妇谁家睡。你想搞别人媳妇,别人还惦记着你媳妇呢!
一旦消息流露出去,别人肯定能猜测到他手里有残页,到那个时候,云集南华的强者,必将如同过江之鲫,趋之若鹜,施满江担心自己应付不过来。
为了得道,一些人可是什么事儿都干的出来。
施满江不惧,可为了身边人的安全着想,再三思考后,只能暂时打消这个念头。没曾想,居然从封一寒这儿打听到另一张残页的消息。
“昌平吴家!”施满江俩眼珠子冒着绿光,那状态,感觉就跟寂寞许久的大老爷们儿,终于找到跟失散多年的好丽友重聚,如饥似渴。
“恩!”
封一寒点头。
跟着,封一寒又是眉头深锁,陷入沉默,许久方才劝说道:“我建议你暂时还是别打他们的主意。”
话虽如此,可是封一寒知道,施满江肯定会想办法得到另一张残页,换而言之,如果是自己,就算再冒险,也一定要去做。事关得道,没人能够忽视。
(此昌平非彼昌平。)
昌平在西北以北,土地贫瘠,民风彪悍。
“昌平吴家是武学世家,一家三剑客十分了得。”封一寒玩的也是剑,乾坤剑。
年轻的时候,封一寒曾上昌平讨教过。
当然,那个时候的封一寒仗着自个儿一身武艺,为人比较轻狂,所以没少挨揍。
说话时,封一寒脱了衣服,消瘦的身躯上布满骇人的伤疤,蜿蜒如数百只蚯蚓一般,骇人耸闻。
有最新添的枪眼,更多的则是老伤疤。
其中有几道比较浅显的疤痕引起施满江的注意,这些疤都在最致命的位置,譬如胸口,喉下,小腹。那些伤口若是在深一些,恐怕封一寒活不到现在。
对方只是以此来告诫封一寒,弄死他,分分钟的事儿。
直击要害,但却不致命。
由此可见,对方对于力道的掌控,对于剑的熟练,俨然达到了极致。
“一门三剑客……”
这可了不得。
这年头,玩剑的可不多见,能够称之为剑客的,更是凤毛麟角。
剑客是一种尊称,唯有在剑道达到极致的人,方才有资格称之为剑客。
华夏最大的杀手组织·血玫瑰,现在大当家的就是当今世界唯一的一个有资格称之为刺客的杀手。
刺客,杀手,两个不同的称呼,意味着天和地的差别。
施满江大概的能猜想到,昌平吴家的实力一定很彪悍,否则,残页的消息流露出去,即便无法确定真假,也肯定会有不少人上门挑事儿。
一般的武学世家,早被人灭族了,然而昌平吴家能够传承至今,可见一斑。
只是施满江没想到他们居然一门出了三剑客,这实力实在牛掰的不行。
想来也是,能够持有残页的武学世家,又岂会简单。
再过几天就是寒假,施满江寻思再等等,等放了寒假,亲自去昌平走一趟,更细致的了解吴家,然后再做图谋。
说到底,办法只有两个,强取,或者资源共享。
张真人的传承具体都有些什么,没人清楚,说不定金丹不止一颗,完全可以资源共享,联合起来一同探寻张真人留下的传承。
商榷的可能性很低,毕竟人的天性是自私。
“昌平吴家,他们为人处世怎样?”
透过封一寒身上的伤疤,施满江初步估计他们品性不错,最起码他们没有痛下杀手,或者直接废了封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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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满江跟封一寒俩儿唠嗑的时候,整个南华已经炸开锅了。
地下世界王者的更替,其影响力丝毫不亚于朝代更替,在南华,作为年轻人,你要是不知道南华王是谁的话,你都不好意思出门。
“听说江爷不是咋南华人,不过人很仗义,而且特牛掰。真事儿,我听我老大说过一些,江爷是南华三中的一个老师,刚开始没存心进地下世界的,实在是太凶残,豪爷死后,鸡哥他们举荐江爷当南华王的。”
“切!你那算什么,我知道的更详细。江爷刚当老师那会儿,有社会人欺负他班上的学生,江爷为学生出头,这才逐渐接触地下世界的。”
一巷子里边,集聚好几百个人,双方队形强大,剑拔弩张,眼看着就要干起来了。
要不是这几百个人都戴着红领巾,背着美少女粉红系列小书包的话,那场面绝对壮观,浩大。
这时,一个瘦了吧唧,同样也穿着校服的学生,迈着优雅的步伐,鼻孔朝天,趾高气昂的……路过。
一时间,双方人马肃然起敬,纷纷让开一条道,那表情,就算是见了自个儿的亲爹也没这么热情过。
“冬哥!”
“冬哥!”
苟冬冬神色桀骜,挥了挥手,那架势,整的跟领导人下来视察一样。也不做停留,大步离开,留下一个背影,让众人瞻仰。
深藏功与名。
“那孙子,谁啊?”
“嘘!小点声,你特么想死呢!他可是江爷班的班长苟冬冬,牛掰着呢!”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施满江成为南华王后,苟冬冬他们也受益无穷,走到哪儿都高人一等,俨然已经成为跟校霸秦天相对等的人物。
南华三中学生不烂嘛!以前没人爱穿校服上学校,感觉丢人,只有那些老实巴交,傻了吧唧的学生才会穿校服。然而现在,基本上校门口很少有人穿便装,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坏学生,每天出门必备南华三中校服。
牛掰啊!
穿着南华三中校服出门,社会人见了都得叫声哥,多有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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