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三个怪人

西江清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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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每一个时代的江湖都有一些奇怪的人。

    叶小七绝对是一个让你永远不愿忘记的人。

    他的故事很多,他的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传奇,也有着很多的奇人怪事。

    而且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绝对要比你在任何书里看到,任何说书先生的嘴里听到的都要奇怪很多。

    他是一个普通人,但普通人有着很多不平凡的事。

    我先说说小镇里一些奇怪的事,然后再去说他离奇的故事。

    第一章:三个怪人

    (一):麻婆婆的油炸糕

    街道,安静。

    月亮挂在天上,星星闪烁着。

    安静的街道有时候总会被夜晚不回家的男人打破宁静。

    夜晚不喜欢回家的男人只有两种。

    第一种当然是喜欢喝酒的醉鬼。

    第二种却不是这种人,他们有家,只是已经在外拼搏了很久,现在只是在赶回家的路上。

    麻婆婆的小摊子摆在街道上一棵大榆树下,她只做油炸糕,还有热乎乎的豆汁。

    她的小摊摆出来的时间,绝对要比每天负责打鸣的大公鸡都要早,而且风雨无阻。

    小镇里喝醉的酒鬼,路过的客人都喜欢她油糕的味道,所以生意一直很不错。

    一天早上很早很早。

    麻婆婆的第一个油糕放进油锅的时候,小摊上来了一顶轿子。

    抬着轿子的两名汉子把轿子放到了小摊的不远处,他们走到小摊的桌子旁。

    他们亲自拿起大瓷碗到木桶里各自盛好一碗豆汁,坐在了桌子旁的凳子上。

    轿子里的人一直都没有走出来,轿子里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仿佛就是一顶没有人的空轿子。

    马车来到的时间晚一些,麻婆婆已经炸好了第十只油糕。

    赶着马车的是一名老者,他把马车停在了不远处的,马车没有车厢,是一辆平板马车。

    老者拿起一顶草帽盖在了脸上,他躺在了平板马车里。

    麻婆婆第十五只油糕放进油锅的时候,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打破宁静的马蹄声越来越近,麻婆婆抬起了头,自语道:“刚刚好,每人五个。”

    三匹快马。

    瞬间三匹快马带着人到了小摊前,领头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把剑,他的身上背着一个大包裹。

    马蹄声消失,人已到了桌子前,三个男人的脸上挂满了疲惫,似乎赶了很远的路。

    没有人说话,三碗豆汁已摆放到了桌子上。

    似乎豆汁的温度刚刚好,三名汉子端起了三只碗,一口气都喝了下去。

    人坐在了凳子上,其中的一名年轻汉子道:“还是婆婆的豆汁味道好,好久没有喝到了。”

    另一名汉子道:“两天三夜没有睡觉,现在回到了小镇,终于可以放下心了。”

    领头的汉子对着麻婆婆道:“我们在这里吃了几年了?”

    麻婆婆道:“我在这里等了五年。”

    汉子们没有人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他们看到麻婆婆端来了十五只油糕。

    金黄色的油糕非常诱人,让疲惫的人似乎能感受到家的味道。

    清晨的饥饿和疲惫,让两名汉子很快就吃完了油糕。

    领头的汉子仿佛有心思,他的动作很慢,他才吃完第三个。

    他还没把第三个油糕咽下去,就发现眼前的两名汉子突然全都倒了下去,人倒地上,身子立刻抽紧,嘴角就像犯了羊羔疯一样吐出了白沫。

    白沫忽然又变成了红的,变成了血。

    麻婆婆站在油锅旁,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变得说不出来的诡秘可怕。

    “油糕有毒!”领头汉子咬着牙,想站起来,但这时他竞忽然变得全身没有半分力气。

    他本想拔出自己的剑刺入麻婆婆的咽喉,却扑倒在她脚下。

    他忽然发现这老太婆藏在粗布长裙里的一双脚上,穿着的一双色彩鲜艳的绣花红鞋子。

    就好像新娘子穿的一样,色彩非常诱人。

    不过鞋面上绣的并不是鸳鸯,而是一朵花,一朵带着血色的大红花。

    花朵已经盛开,每一片花瓣都非常艳红,就像人的鲜血染红。

    麻婆婆吃吃的笑了,道:“三堂主,我还没有嫁人,不要总看着一个姑娘的脚。“

    近五十岁的麻婆婆还没有嫁人,杨欢至死都不会相信。

    因为麻婆婆脸上的皱纹,要比自己的鞋底纹路都要多。

    同时,他最不相信的一句话就是麻婆婆竟然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追魂剑’杨欢的身份在小镇是一名镖师,没有人知道他还是黑风堂的三堂主。

    杨欢勉强抬起头.努力问道:“你怎么晓得我的身份,究竟想做什么?“

    麻婆婆道:“我在这里等了你五年,我只是在每天的早上炸油糕,有很多的时间去做其他事情,比如说了解一个人。“

    杨欢咬了咬牙,道:“我们几乎没有冤仇,你为什么要杀我们?“

    麻婆婆淡淡一声道:“你带来的东西我们很感兴趣,你们在寻找,我们只是在等机会。”

    杨欢看着麻婆婆的手一动,她脸上的皱纹消失了。

    出现的是一张美丽的脸。

    女人的脸都很美丽。

    马车拉走了三个死人。

    轿子抬走了麻婆婆,她的手里拿着杨欢背着的大包裹。

    (二)胡不缺的银子

    胡不缺他最缺的东西是什么?他最缺的东西就是银子。

    喝酒的时候他缺银子买酒。

    赌钱的时候他缺银子买筹码。

    到了春风得意楼的吃饭的时候他缺银子付账。

    到了迎春楼的时候他缺银子给姑娘。

    很多人都很奇怪,如此缺银子的人为什么名字会叫做胡不缺?

    因为有时候他也很有钱,只不过放在他的身上绝对不会度过第二天,留在他的身上仿佛很难受,仿佛这个人天生跟银子有仇。

    没有银子的人活着,有时候日子过的还不如一只王八,于是胡不缺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胡八。

    江湖上的朋友亲切地称呼他为胡老八。

    不过他也不在乎,毕竟这个名字要比胡王八好听。

    月园,深夜。

    胡不缺躺在一间屋子的屋脊上,今晚他既没有去喝酒,也没有去赌钱。

    他在等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花狐狸’华平。

    其实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他只是听迎春楼的小翠哭着对自己说过。

    想捉住一直狡猾的狐狸,必须要做一个猎人。

    于是太阳下山的时候,他就来到了华平家的屋顶上。

    平常他也不怎么讨厌别人,可他现在非常讨厌这个华平。

    能让他讨厌的人只有华平这样的男人,因为他没有银子的时候,竟然偷偷把自己的老婆卖到了迎春楼中。

    华平从酒馆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已经是三更。

    他走进自己的院子关上大院的门,转身就看到了胡不缺。

    华平简直不敢相信,一个男人为了等另一个男人,会有如此大的耐心。

    眨巴着眼睛,华平问道:“你想做什么?”

    胡不缺的回答只有两个字,道:“杀你。”

    华平问到为什么的时候,胡不缺回答道:“你老婆。”

    华平道:“你认识我老婆?”

    胡不缺摇了摇头,道:“我不喜欢卖老婆的男人。”

    华平已认出来到的人是谁了,也知道这个人的脾气。

    他的手中有把刀,刀是可以杀人的。

    刀从刀鞘中只抽出了一半,胡不缺的拳头已落到了华平的脸上。

    人还没有来得急出声,拳头已变成了手掌,用力砍在了华平的脖子上。

    月亮照着院子。

    胡不缺的身影消失在了月色下。

    (三)铁鹰的笛子

    铁鹰的手里时常拿着一把铁笛子。

    拿着笛子的铁鹰,他最喜欢去两个地方。

    有时他会去春风得意楼的二楼,坐在窗户前的桌子上看着远方,一个人默默喝着酒。

    有时候他会到小镇外,找一棵老榆树,躺在大树枝上吹着笛子。

    笛声有时候非常忧伤,仿佛倾诉着心中的思念。

    但他却不是一个喜欢多愁善感的男人。

    他很执着。

    这一点‘沙漠双雄’可以亲自作证。

    因为他们杀了来小镇的客商后,铁鹰一个人曾经把他们兄弟两个追了两天两夜。

    ‘沙漠双雄’没有吃一口饭。

    铁鹰也没有喝一口水。

    站在荒无人烟的沙漠边缘。

    ‘沙漠双雄’的老大花豹子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铁鹰道:“因为我是一名捕快。”

    花豹子又道:“我们兄弟可以给你金子。”

    铁鹰道:“我不喜欢。”

    天下真有不喜欢金子的人?花豹子绝对不相信。

    一块块从客商手里抢来的金子倒在地上的时候,他终于相信了。

    铁鹰竟然连金子都没有正眼看一眼,他的目光非常冷漠。

    于是他们腰中拔出了足可以杀人的刀。

    老大花豹子使用的刀法是‘闪电刀’,老二黑豹子用的是‘趟地刀’。

    他们一个可以攻击人的上三路,一个可以攻击人的下三路。

    他们用这种联手的方法已经占山为王多年,也抢了很多人的财物。

    可惜他们今天遇到了铁鹰。

    笛子在他的手中一转,变出了一个三角的枪头。

    任何一种刀法都会有着破绽。

    只有一点破绽的时候,铁鹰的第一枪就刺中了花豹子的咽喉。

    枪拔出来的时候,枪还带着血。

    铁鹰的眼睛带着冷漠看着吃惊的黑豹子。

    两天后,黑豹子扛着花豹子的尸体回到了小镇。

    当然还有拿着笛子的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