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接着出摊

华东之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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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刘狗儿第一次看到这个胖和尚,虽然胖,但是,身体上仍然到处都是肌肉,而且,眼神好像很凶的样子,他就知道,看到血迹,一定有问题,但是,他是完全信任陈风的,无论陈风干什么事,都是正确的,而且,只要陈风不说,他绝对不会多嘴问一句。

    那个和尚的后背,又浸出了血迹来,陈风解开他的后背,将金疮药再次涂在了上面。

    陈风想起自己穿越的这几天来,这事情真是一件连一件。尤其是今天早晨,够惊心动魄了。

    “风儿,两次相救,多谢了。”彭和尚说道:“我还是尽早离开这里,省得给你添麻烦。”听到柳四娘叫他风儿,以彭和尚的年龄,也可以同样叫他风儿了。

    看着彭和尚虚弱的那个样子,要是他出去,走不出几里地,恐怕就得倒在地上,还得被元朝鞑子捉去,陈风说道:“大师,您还是在这里安心养伤,等您伤好点了,再走也不晚,今天只是个意外,一会儿,我就该出去做生意了,家里门锁了之后,谁也不会进来的。”

    “狗儿哥,我家来了个客人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说出去的。”陈风向刘狗儿说道。

    “是,风哥,我什么都不说。”刘狗儿说道。

    今天,柳四娘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而且,得知了陈风和刘狗儿昨天的生意之后,还是不怎么相信,而且,陈风说了人手不够之后,柳四娘就决定,今天和陈风他们一同去,给他帮忙,连顺带看一下,是否真的像陈风说的那样。

    到时候,他们三人都在集市上,家里留彭和尚一个人休息,锁着门,什么事也没有。

    把彭和尚扶好,日头已经很高了,陈风和刘狗儿收拾好的家什,推着小车,向扬州城内走去。

    “灌汤包,好吃的灌汤包,男人吃了硬邦邦,女人吃了水汪汪…”灌汤包的伙计扯开了嗓子叫道。

    这个叫卖声还真管用,今天的包子,卖得比昨天的快得多了,不过,那也是昨天卖得慢的原因吧!灌汤包的伙计想到昨天的场景,还有些唏嘘不已。

    没有想到,就在他们的眼前,一场凶杀就开始了,两名大汉,追着昨天刚刚出现的那个什么烤羊肉串的摊子,手中挥舞着刀,其中一名中了暗器,另一名却一直追出了他们的视线。

    昨天的那个小老弟,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虽然被抢了不少买卖,灌汤包的伙计还是有些惋惜,那个少年,说不定已经身首异处了啊。

    望着前面的空地,那个烤羊肉串摊子如昙花一现,其实,灌汤包的伙计,也挺想尝尝那个烤羊肉串的,闻起来挺香。

    “姆妈,昨天就在这里卖的,生意非常火,今天,回头客一定多。”陈风说着,指了指前面的空地:“狗儿哥,干活儿了!”

    “那个人叫的是什么!真是世风日下啊!”柳四娘不满地说了一句,此时,灌汤包的伙计那悠扬的声音,传了过来。

    陈风望了望那个包子店,咬了咬牙,嘴里蹦出几个字来,辣块妈妈的,敢盗版老子的广告!

    陈风的目光,正好和灌汤包伙计的目光交织在一起,灌汤包的伙计一愣,嘴巴张大了。

    看着那个仿佛想要吃屎的表情,陈风笑了,干活了,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陈风不知道,灌汤包的伙计那是吃惊,仿佛看到了死人复活一样。

    摆摊位上的马扎和长凳,点然烤箱,切肉,腌肉,穿串,陈风三人忙得不亦乐乎。

    很快,熟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羊肉串,卖羊肉串啰!羊肉香,羊肉香,吃到肚里暖洋洋,男人吃了硬邦邦,女人吃了水汪汪,外焦里嫩,满嘴流香的羊肉串…”

    “啪…”陈风的脑袋上,已经挨了一下子。

    “风儿,你怎么出来之后,就学坏了?”柳四娘听到陈风这么喊,立刻教训道:“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名门,也不是豪家,但是,我们一定要为人正,不能学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姆妈,做生意,就得这样!”陈风没有扭头看姆妈,也没有在乎有些稍稍疼的脑袋,他已经看到,自己的第一个客人已经上门了。

    “给我来二十串羊肉,五串馒头片,再来二两黄酒。”汉子喊道。

    “是,马上就到。”陈风说道。

    “真是不错啊,昨天回去了,还想着这烤羊肉串的香味呢,晚上还真是硬邦邦啊!”汉子笑了两声,坐到了马扎上,刘狗儿已经将第一批十串羊肉串递了上来。

    “大哥,您是今天第一个到的,所以,还将免费赠送您一串羊肉串。”陈风回过头来说道。

    汉子一听,更高兴了。

    做生意的初期,总是要让利给顾客的,这点道理,陈风是非常清楚的,多拉回头客,生意才会越来越大。

    柳四娘看着陈风,仿佛是不认识他一样,难道真的是因为老爷的种,天生就有这种能力?自己原来怎么没有发现过?

    很快,烤肉摊上的马扎就坐满了人,柳四娘跟着也忙碌起来。

    很多历史资料上都讲,古代女子恪守妇道,足不出户,但是,实际中绝对不是这样的,在现在,足不出户是有身份的象征。家里有足够的人伺候,自然不用抛头露面,偶尔会走走亲戚、回回娘家、、在国家法定节日里出去逛逛风景名胜,但是,只要出门,要么坐车,要么坐轿子,这种人,自己出门都能迷路,这简直就是一种**裸的炫耀。

    普通人家的女子,就不是这样了,家庭贫困,什么事都得做,柳四娘在入陈家之前,也是家庭贫寒,所以,现在在闹市里抛头露面做这些活,丝毫没有觉得辱没了她的身份。

    有她帮忙,陈风轻松多了,柳四娘切肉,穿串,比笨手笨脚的刘狗儿快得多,刘狗儿现在只需要招呼客人,递送烤好的羊肉串,数签子收钱就可以了。

    “姆妈,我没有说错吧?”陈风向着身边的柳四娘说道:“用不了几个月,我就可以买一处宅子,咱再也不用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了,我再雇几个丫鬟来伺候你。”

    “风儿,只要赚了钱,给你添一房媳妇,我就满意了。”柳四娘倒是很实际,像陈风现在这种年龄,要是家境殷实的,恐怕已经有老婆了。

    柳四娘没有太大的愿望。

    “嗯?好香,嗯,味道不错1”一名壮汉大咧咧地说道,停下自己的脚步,闻了闻空气中的香味。

    “牛哥,那我们就过去吃一顿。”另一名汉子说道,腰刀在身上哗啦哗啦地响着。

    他们就是在这个集市上负责巡逻,维护治安的一队新附军,两队轮换巡逻,今天该他们了。由于昨天没有轮到他们当值,而且,昨天发生的事情太快了,几乎就没有惊动负责维护这里治安的新附军,而陈家发生的事情,又严格保密,所以,这里的事情,他们这队人根本就不知道。关于这个摊位的老板,已经被脱脱大人赏识的事情,他们就更加无从知晓了。

    被称为牛哥的,叫做李铁牛,是名新附军里面的十夫长。

    元朝主要的军事力量有四种,分别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

    蒙古军是纯种黄金族的军队,而探马赤军是以蒙古人为主体,夹杂了色目人以及北方的汉人在内的一支部队。汉军是以汉人地主军阀的武装为基础,经过整编而成的部队。新附军是南宋投降后改编的部队。

    其中,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是骨干,主要驻防于京师和腹里,而汉军和新附军多驻江淮以南。

    在扬州,纯种的蒙古军是没有的,唯一的一支探马赤军,由扬州达鲁花赤直接掌握,新附军几乎就是杂牌部队,他们待遇很差,而能够摊上巡逻闹市这样的任务,可是花了大笔的银子贿赂来的。

    李铁牛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凭借着祖上的老底,贿赂了上司,才分摊到了这里的巡逻任务,那自然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了。

    “六子,顺子,走。我们去吃个痛快。”李铁牛说道。

    这么香,究竟是什么?一定是新来的!

    “这么多人在这里,是在聚众谋反吗?”一个嚣张的声音喊道。

    陈风抬起头来,就看到了几名穿着士兵服,挎着腰刀的人,走了过来。

    正在吃得热火朝天的人,抬起头来,听到声音,第一个反应,就是站起来,有多远跑多远。

    民不与官斗,看这几个凶狠的士兵,就知道没什么好事。

    机灵点的,顺手抄起旁边的一把羊肉串,赶紧跑路。

    “喂,你们还没有给钱呢!”刘狗儿在一旁喊着,可是,没有人搭理他,只是低着头猛跑。

    一转眼的工夫,刚才还热闹的矮桌和马扎上,已经空无一人。

    “各位军爷,请问有什么指教吗?”柳四娘看到这情况,怕自己的儿子吃亏,赶忙停下手中的活儿,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