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一册》(33)

李诣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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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包

    2010年3月,一次看似平常的委托,带给我一段故事,我说我的,你们看看就好。

    我记得是一个礼拜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白市驿某别墅区的一个业主,声音听上去沉稳而焦虑,不同于很多找到我的普通老百姓。

    电话里说不清楚,我向来也不是个一接到电话就猴急跑去人家那里的人,听他声音还算冷静,于是我约他到我这里来细谈。

    见面后,他和我预想的样子相差不大,40多岁,多少有点暴发户的样子。

    他告诉了我事情的经过。他是做郊县土建改造这类生意的,说白了,就是大地产业务做不了,也就只能跟乡镇搞搞关系,承包点防滑坡、堡坎、村道的修建,竞争相对小了,发家也就更快。

    几年前在白市驿买了座靠湖的联排别墅,光装修就花掉上百万,今年才正式住进去。

    他有一个8岁大的女儿,若非这次是他女儿一直在说,他也不会找到我这样的人,住进去没多久,他女儿就开始晚上惊闹着哭喊,说有人趁她睡觉了亲她抱她,睁开眼却什么也看不到。

    连续好几个晚上都如此,到后来,女儿说什么也不再愿意回家住了。于是就长期住在外公家里。于是这个富商开始觉得是他家大概占地占着别人的坟了,白市驿当地原本神汉端公就多,当然也有不少是滥竽充数,于是富商反复找了好几个师傅来家里做法驱邪,却完全不见效果,连他自己都有时候在夜里能隐约听到哭声,问他老婆听到没有,他老婆又说没听到。

    久而久之,他开始怀疑自己精神有了问题,于是继续打听我们道上的人,在一个生意上的朋友介绍下,这才找到我。

    别墅闹鬼的事情我是常听说的,但是通常都是占了别人的土地,导致地下的亡魂有些不爽,于是在屋子里出现,一般也就吓唬吓唬,倒也不大可能发生害死人的情况,我见这富商确实精神有些不济,想来是认定自己家里被鬼给缠上了,于是自己反复在意识里提醒自己家里有鬼的事实,这样一来,把自己逼得多少有些神呼呼的。

    我原本打算先给他几段绳头钉,让他回去把玄关门口稍微钉一下再说,要是有效我就直接收钱,没效我再去看,可是在他再三要求下,我还是答应了当天下午就跟着他去别墅里看看。

    于是带好工具,就出发了。我提议开我的车去,因为白市驿离我这比较远,万一事情办完,他丢一百大洋让我自己打车回,那岂不是有些受辱,我不是对有钱人有偏见,不过看不顺眼还是多少有一点,这是我的毛病,我承认。

    这个富商倒没有给我这种特别过分的感觉,他像是那种书可能没念多少,但是凭着实干和努力,总算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他再一次坚持,说会送我回来,加上那台我梦中的大切,我再一次屈服了。很快到了他家,整个小区非常气派,他家的别墅也是如此,明明就身处重庆的城乡结合部,却偏偏要把自己家装点成欧洲的大庄园。

    虽然对这个富商没有厌恶感,但也默默为他的品味叹息。尤其是屋后那个巨大的游泳池,比我家还大,让我相当不开心。

    仔细查看了他女儿的房间,的确是发现了些许鬼魂的痕迹,但是非常微弱,退出房间以后,房间正对面的走廊尽头,一幅画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是一幅和整个房间非常不搭调的画,房间的装饰格调看上去像是欧式的那种,而这幅画却画了一个中国女人,当下我并没有在意,就直接下了楼,按照我先前的说法,在玄关钉上绳头钉,告诉富商,可以接他女儿回来住了,如果有问题再找我,没问题了再说钱的事。

    他兑现了他的承诺,送我回了江北。几天后接到他的电话,说是没用,女儿晚上还是遇到了,言语之中有种失望和质疑。我让他和女儿在家里等我,我便立刻赶了去。

    这次到了他家,我便开始问他女儿,他女儿才8岁,是个很可爱的孩子,说话倒也不见得不清不楚,从她的话里,我得知,只要晚上她一睡着没多久,就会有个感觉,好像是有人在亲吻她的脸和额头,然后伸手到脖子后面抱着她。

    每次都在这个时候吓醒,然后一看却什么都没有。我最初听她父亲这么说,本来还以为给魇住了,才钉了钉子在玄关,可这次她这么一说,我有种很奇怪的直觉,于是就拿出罗盘,直接上到二楼的走廊尽头,仔细查看那幅画。

    果然,那幅画有比较强烈的鬼魂波动。

    我退后几步,打开灯,开始仔细观察这幅画。画上是个穿着那种老式学生装,干净整齐的制服,黑色短裙,黑色丝袜,还有黑色的皮鞋,45度角侧身坐在凳子上,背景是一片竹林。看上去像是民国期间的女学生,却非常不搭调地拿了个绿色的小手包,而且这个女人看样子也上了点岁数,大概30多岁,明显和学生装不搭。从这个女人的脸来看,很清秀美丽,却似乎不太快乐,眼神里总让人觉得悲伤和孤独。

    我曾经看过那幅蒙娜丽莎,都说有神秘的微笑,而眼前这幅画也显得神秘,神秘得有点诡异。

    按我所学,房子里装修挂装饰画很正常,但是一般是不会挂人像的。除非是佛、伟人、或者家里去世的亲人,一般情况下,挂一个无关的人的画像在家里,多少是有些犯忌的。

    当罗盘开始疯转,我就知道,这就是根源。于是我转身下楼,开始问富商这幅画的来历。

    富商告诉我,这是前几年装修别墅的时候,亲自在成都的一个画廊里买的,花了好几万块钱,当我告诉他也许是画出了问题的时候,他沉默了很久,他说他当初买这幅画,其实只是因为画里的女人很漂亮,而且这幅画他看了还很有感觉,于是就买了下来。

    当时买画的时候,画廊老板一个劲地说不卖,富商越是听他这么说,就越觉得这幅画值价,好说歹说,还是高价买了下来。我说服富商,我们可能要去一趟成都的这个画廊。

    如果问题处在画身上,那么这个问题一定一开始就出现了。第二天一大早,富商开车,我们开始向成都出发。几个小时后,我们就到了成都。富商直接带我到了成都四方坪,他说他的画就是在这里的一家画廊买的,于是我们找到画廊,老板还是那个老板。

    路上已经商量过,我也在头一天给画拍了照片,由我来发问。

    我问店老板,还记不记得我手机里的这幅画,他说记得,我问起他,画是自己的画师画的还是在外面收的,他说是收购来的,而且这个画家常常给他们店送来新画寄卖,他以为我们是要打听画家的信息,还特地把画家的电话给我们找了来,拿到电话后,我又问他,店里面之前发生过什么事情没有。老板显然没懂我在问什么,我也就不好意思继续追问。

    出来以后我电话联系了作者,我告诉他我想去他那里看看画。他欣然答应了。

    也许画家或者艺术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一个很偏僻的巷子里,我们找到了这个画家的住所,难以想象的是,他竟然把这个地方买下来,专门用来作画。

    坐着跟他聊了一会,我开始迂回着进入主题,我告诉他,之前从画廊老板那里买过他的一幅画,然后我给他看了手机里的照片,我说我们很喜欢这幅画,也因此非常敬仰这个画家,想和他聊聊他创作这幅画的动机和灵感。

    那个画家仔细看了我手机里的照片,脸上闪过一丝得意,却显得很失落,他慢慢地说,这是改变他命运的一幅画,当初画这幅画的时候,他曾是个落魄的画师,正因为这幅画卖了个好价钱,才使得他的生活渐渐好转,他说他还曾经希望赎回这幅画,可却一直都找不到买家。当谈起这幅画的创作来源时,他请我们稍坐,走近书房,拿来一本发黄的旧书。书的封皮上,写着《淡淡的诗》,署名,林徽因。

    林徽因,大家都知道,民国奇女子,曾使得徐志摩和梁思成疯狂迷恋,最终和梁思成终成眷属,历史上的一段佳话。

    莫非这个画家是按照林徽因的原型来画的?画家翻开书,从夹页里,拿出一张黑白老照片,照片上的女人,正是那幅画上的样子。画家说,这本书是在旧货市场买来的,但是由于可能之前的老板没留意到里边夹了张照片,所以就连同书一起卖给了他,当他回来看到照片的时候,立刻就被照片上的女人独特的气质吸引,画家说。

    作画期间,他甚至觉得自己爱上了画上的女人,因为她神秘而深邃,微笑着,却感觉不到快乐。大概艺术家都喜欢这类有点矛盾的东西吧。我伸手接过照片,不得不赞叹画师的画工,当真是一模一样。翻过照片背后,有些发黄但还带着点蓝色墨汁的钢笔赫然写着:

    王XX(化名),1949,北碚,作孚路。

    从照片上来看,应当是这个女人当时在北碚的作孚路的某家相馆拍摄了这张照片,

    因为背后的竹林是布景。前后把线索一串联,我初步能断定,富商家里的画中鬼,就是这个女人。

    可是由于年代久远,要追查起来可能费时费力,但是这个事情始终需要一个妥善的解决,所以我们必须找到跟这个女人有关的一些线索,才能推断鬼魂的原因,因为没有作恶,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她打散。

    当晚在成都一家好吃的“老妈蹄花”吃完晚饭,我和富商决定,说服画家,跟我们一起去寻找这个女人。画家生性很浪漫,当我们一提议,就兴奋地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离开成都回重庆,没有进城,直接开去了北碚。

    在北碚打听到“作孚路”,现在想来早已比当年繁华不知多少倍,老物件几乎没留下多少,而通常打听这种事,还得上茶馆,找找那些上了岁数的老人。

    整整一个下午,走遍了那条路上大大小小的茶馆,还是没有什么消息,重庆人有个习惯,也许一辈子都在外闯荡,老了以后,总是喜欢回到故乡,之所以要问那些老人,

    也正是因为如此。

    当晚无果,只得在北碚歇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起来继续寻找,结果令人意外,我们找到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婆婆,她的女儿正推着她散步,我们看她也这么大岁数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问了上去,谁知这一问,问出了一个我至今都在回味的故事。

    于是我要说,真正的故事,现在才开始。

    这个婆婆看上去至少都80多岁了,老婆婆看到照片的那一刻,就愣住了,反复打量了我们好久,才用略微颤抖且稍显微弱的声音说,这是王家二小姐。

    继而激动地抓住我的手,老泪纵横。

    发现寻找到人了,我们都很激动,感觉在老婆婆身边的花台边坐下,想要老婆婆给我们讲一下照片上的这个,王家二小姐的故事。

    老人抹去眼泪,慢吞吞地开始说,这是近70年来,第一次看到故人的相片。

    从婆婆口里,我们安静地听完这样一个故事。王家二小姐,他的父亲是陪都时期和内战期间重庆当地有名的商人,一生也算乐善好施,常常济贫。

    王家有只有一儿一女,老大是儿子,国民党政府时期,北碚作为很多军官和政要的官邸所在,老大也在这些机关任职,二小姐是女校学生,天真烂漫。也顽皮爱闹,常常去哥哥工作的地方找哥哥玩。

    哥哥上班的地方常常有些国民党军官出入,于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年轻的校官与二小姐相遇,被二小姐的青春活力和美貌吸引,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可无奈的是,这个校官是有家室的。在那个认知混淆的年代,公务军官纳妾,是要处以重罪的。所以即便是二小姐最后怀了校官的孩子并生了下来,也只是被这个校官以一些理由将孩子收养了去,并且不准二小姐对人说自己是生母,也不让二小姐进家门,对这个校官来讲,保住军衔名誉地位,比保住一个女人的一生幸福更为重要。

    原本二小姐有个得势的父亲和大哥,却在这个校官面前,被压得根本抬不起头,父亲肺病去世后,大哥更是一蹶不振,最后被校官随便安插了一个罪名,直接发配到了兵营。

    婆婆说,她自己是个孤儿,从小就跟着养母,养母恰好也是这个校官府上的佣人,于是她自然而然也成了这家的佣人。她第一次看见二小姐的时候岁数还小,渐渐长大后,二小姐已经把孩子都生了下来了。

    婆婆渐渐懂得了二小姐的苦,尽管她并不熟识。到了46年的时候,二小姐和校官的儿子已经开始调皮捣蛋,于是每个月婆婆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会挑那么一天,偷偷带着小少爷出门,因为她看到二小姐从母子分离以后,就常常守望在官邸附近的路口,她知道,她只是想见见自己的孩子,哪怕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她。

    每次带孩子出来,都要冒险,而且不能让人发现,二小姐也明白婆婆的好意,所以每次婆婆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总是报以一个微笑感谢。

    一个月见一面,就这么持续了几年,49年重庆解放,国军开始撤退,校官升了将官,一早就带着家眷逃往了台湾,留下一部分佣人看守官邸,期待着反攻大陆。

    这个婆婆就是当时留下来的佣人之一,也是最年轻的一个。由于走的突然,甚至见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婆婆非常可怜二小姐,加之已经没有人看管,就常常去路边等二小姐,陪她说话聊天。

    二小姐在明知孩子已经去了台湾后,还是魂不守舍地常常在路口等候,也许是多年来的习惯,也许是放不下心头的不舍。

    慢慢的,二小姐开始有点疯疯癫癫,有时有很清醒。

    直到1949年年底的时候,重庆开始对国民党时期的一切进行肃清,抄家,一帮佣人就被各自遣散,婆婆由于同情二小姐,看她身边一个人都没剩下,就主动去照顾她。

    直到有一天,二小姐突然对婆婆说,想拍张照片,给长大了的孩子寄过去。

    婆婆明知是不可能送到台湾的,还是答应了二小姐的请求,那年二小姐30多岁,多年的憔悴,尽管相貌依然美丽,却多了很多忧伤。

    她找出当年学生时代的制服,可能是因为觉得那个时候的她是最美丽的,她想把自己最美丽的样子给孩子看。

    可强作的笑容始终掩饰不了女人的哀怨和孤独,于是,才有了那张奇特的照片。拍照的时候,她还特意拿了个绿色的手包,她说,这样会更好看。

    听婆婆说完,我突然心里非常黯然。说不上是为什么,就是对这个70年前的女人有种莫名的同情。继续跟婆婆寒暄一阵后,我想我明白为什么富商的女儿会说自己被人亲吻被人抱了,

    二小姐的灵魂一直跟随着照片,继而从照片到了画上,看到8岁可爱的孩子,终究敌不过天生的母性,却忘记了早已人鬼殊途。

    辞别后,画家跟着我和富商一起来了别墅。在别墅里,画家反复盯着那幅自己的作品,看着看着,就默默流下了眼泪。由于不该让不相干的人知道我们的行内事,所以我们支开画家,我本想讲照片和画一起用红绳捆住烧掉来释放灵魂,但我那时想到这可能会是我一生听到的最凄美的故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于是简单念咒,带走了这个迷乱了70年的灵魂。具体方法就不必细说,我只能说,在这期间,我能感受到二小姐的释怀与宽慰。

    事后,富商支付了钱给我,并把画取下,送给了画家。我也将二小姐的照片还给了他。相互留了电话,各自回味着这个故事离去。

    一个月以后,画家给我打来电话,说是在富商的协助下,他们找到了二小姐在台湾的儿子和孙子们,于是他已经将画给他们寄了过去。我很欣慰的是,即便过了70年,二小姐对孩子的爱自不必说,甚至连那个负弃他的校官也没有计较,也许照片夹在林徽因的诗集中是有所道理的。

    因为当年梁思成问林徽因。

    “你为什么选择了我”

    林徽因回答他:

    “我会用一生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