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草情(一)

小爷三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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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姐姐?殷姐姐?你怎么样?”

    朦胧中,她听闻一个女子的连声呼唤,遂努力抬起眼皮。待视线清晰,她便见得一个衣着怪异的女子守在自己身边。见自己苏醒过来,女子不禁释然笑道:“醒了醒了!太好了!”

    “……轩姑娘?”殷叶君费了老大功夫才认出那女子的容貌,奇道:“你怎么穿成这样,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说着她环视四周,只见这里乃是一间小屋,不过并非以土石搭建,而是以白色的帐布搭成的、类似于帐篷的建筑。周围堆着各种器具,有些勉强能瞧出是狩猎用具,大多数则完全不知用途。

    外面不时传来男子笑谈声,然而他们的语言艰难晦涩,显然并非中原语。

    “你说这身衣服啊?”轩紫雨扶了扶脑袋上那顶缀满装饰品的高帽子,又将五彩缤纷的长袖掸了掸:“这是草原七十二部族之一,哈克索族的女子服饰。那日救了我们的,正是哈萨克族的狩猎队。说起来,要不是你连日赶路,我和段公子早就曝尸草原了,真是多谢了。”

    说着,轩紫雨端起身边的一碗热饭,递给她道:“这酒酿饭可好吃了,乃是草原部族的特色食品,只不过他们不像我们一样吃东西用筷子……姐姐你这么多时日没吃东西,不如就用它先填填肚子吧。”

    殷叶君轻笑一声,虽然她从来都不会觉得饥饿,却还是伸手抓了一口饭细细品尝。那酒酿饭入口处,她只觉一股难以言喻的美味萦绕舌尖,夹杂着清新酒香入腹,便是精神也为之一振:“这草原部族的食品,风味果然是大不相同。”轩紫雨又递上一袋马奶酒,笑道:“我没说错吧?”

    殷叶君又用餐一会儿,听得外面男子哄笑声一阵接一阵,其中还夹杂着重物着地声,遂好奇问道:“外面怎么了?”轩紫雨瞥了一眼屋外,无奈摇头道:“还不是段大侠么?那日哈克索族将我们救回来后,部族的男子见他与我们同行,都认为他是我们的……”说到这儿,轩紫雨的声音即刻低了下去。然而以殷叶君的冰雪聪明,如何不知她言下之意,白皙的脸庞随之浮起一层红晕。

    “草原男儿俱都性情豪放,率真直爽,他们认为美丽的姑娘应该由健壮的男子来保护。所以自从段大侠醒过来后,每天都有部族的年轻男子来找他……”轩紫雨话未说完,屋外又有重物坠地声和惨叫传来。

    “来找他比试摔跤。”轩紫雨无奈耸肩。

    殷叶君闻言急匆匆出门,只见围观摔跤的人已是里三层外三层,不禁急道:“段师弟,你……你怎么样了?”

    呼唤声入耳,原本沸腾了的人群立刻就安静了下来。众草原男儿见殷叶君和轩紫雨并肩站在一处,俱是姿容清秀,如同一对清丽姐妹花,纷纷投来惊艳目光,接着便自觉让开一条道来。

    道路尽头,数个大汉躺在地上呻吟不止,段世箫则被一个身形壮硕的男子死死按在地上,反手被制动弹不得。那壮硕男子分明灰头土脸,此时却一脸得意地冲着段世箫大声吼着什么。

    “别唧唧歪歪的了!不服就是不服!”段世箫咬牙怒道,双手被制也无妥协之意。

    壮硕男子闻言即刻加大扭曲力道,段世箫顿时痛得脸色通红,依旧倔强斥道:“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出卖她们!”

    殷叶君见得他五官都痛得扭曲,纤细手掌不觉紧握成拳,忽闻轩紫雨轻声道:“这事情我已经解释过很多次了,奈何他们就是不听……不过草原男儿都佩服有血性的汉子。段大侠几次三番接下挑战,就算被打得遍体鳞伤也无一丝屈服,这份毅力已经得到了族人们的尊重。何况他们下手也会注意分寸,所以且放心吧。”

    殷叶君闻言默然转身,似乎不忍去看他的痛苦模样。不料那壮硕男子瞥见二女身影,即刻舍了段世箫快步来到她们面前,接着单膝跪地,右掌置于左胸口行礼,诚恳地说了些什么。

    壮硕男子公然行如此大礼,二女均觉尴尬。轩紫雨脸色涨红地回了他几句,他才神情颓然地离开了。殷叶君听得轩紫雨居然说得一口流利草原语,好奇之下遂问道:“你居然也会这里的语言?还有,他方才到底说了什么?”

    轩紫雨道:“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奶奶就带我来过大草原吗?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学会了一些草原部族的通用语言。至于这男子方才说的……”说到这里,她咬了咬嘴角,声音随之低了几分:“他大致就是说,他已经把段大侠打趴下了,足以证明自己比较强壮,能比段大侠更好地保护我们,希望我们……嫁给他……”

    殷叶君眼睑缓缓垂下,片刻后叹息一声,却是径直走向段世箫。在众草原男儿的羡慕目光中,她俯下身去扶起段世箫,替他拍去衣衫上的灰尘,随即张开双臂轻拥着他,并在耳畔低声道:“谢谢。”

    浑身的疼痛,瞬间就消失无踪。待段世箫回过神来,她早已自顾自走远了。

    接下来的时日,殷叶君和段世箫由轩紫雨教导着,开始学习草原语,同时将三人目前的大致状况了解清楚了。

    茫茫草原上,一共有七十二个部族。三人现在身处的哈克索族算是比较小的了。原本最为强大的突厥部族,因数年前进攻中原未遂,反而被人以离间计挑拨,分裂成了东西两个派别,统领着各自周遭的小部族们平分势力。双方持续数年冷战,却从未有过大规模的冲突,以一个微妙的平衡共同生活于这片茫茫草原上。

    哈克索族位于西部草原。草原部族均以放牧为生,各族圈养的马匹牛羊几乎能提供他们所有的生活所需。如此对牧草的需求量自然不小,因冬季已至,这才举族迁徙,朝着水美草肥的天山行进。除此之外,轩紫雨从族长那里得知了另一个赶往天山的原因,那就是天山马群。

    每年早春时节,天山上都会有数量不等的野生骏马自山上奔腾而下,寻找适合栖息交配的场所。天山野马性烈善奔,体格健壮,拥有远胜于一般马匹的速度与耐力。倘若能驯服一两匹成为坐骑,对于有着恋马情节的草原族人自然是无上的荣耀。乃至于草原男女结姻时,根本无需其他钱财,一两匹优秀骏马便能充分表达诚意。

    马在草原部族精神文化上占的比重,可见一斑。

    此外,最最吸引人的,不仅仅是那大批量的优质骏马,还有那匹领导着天山马群的王者——草原马王格拉尔。据说能征服那匹神骏的人,便是有着王者的血统,能够号令大草原七十二部族为之效力,格拉尔也只会让有此资格的人成为它的主人。然而近二十年来,格拉尔纵然逢年必现身于天山马群之首,却没有任何人能够将其征服。

    格拉尔,这是草原人民对马王的尊称,在草原语中意为“风的使者”。人们以这个称呼,表达了对马王迅捷如风的狂热崇拜。自族长的描述中,轩紫雨还得知格拉尔是一批拥有者纯正雪白毛发的良驹,拥有无与伦比的速度与耐力,在广阔草原上奔驰宛若一闪即逝的流星。当然了,她自然不会像草原人民一样对格拉尔有着浓厚兴趣,只是希望跟随哈克索族抵达天山,然后和天山派的弟子一起返回中原,以免又在茫茫草原上迷路。毕竟前些日子那徘徊在生死边际的时光,是个人都不愿再经历一次了。

    族长得知了轩紫雨的想法后欣然应允,将草原人民热情好客的特点展现无遗。

    “好的,轩姑娘你考虑得很周到。虽然备战昆仑之期将近,但对我们而言,能平安返回中原就是万幸了。”殷叶君细心听完轩紫雨所说,赞许点头道。忽而,她又想到什么,低声道:“怎么没看到段师弟,是不是又跟别人比试摔跤了?”轩紫雨左右环视一阵,依旧不见他踪影,于是道:“姐姐你在此等候,我四下找找。”

    轩紫雨出了毡帐,走遍四下也没有瞧到段世箫的身影,便拉住一位部族男子道:“哈森,你知道巴图在哪里么?”

    “巴图”是哈克索人为段世箫起的草原名字,意为坚固顽强,表达了他们的美好祝愿。那叫哈森的年轻人闻言挠头想了片刻,忽而指着北方道:“他应该在北面的山谷中吧。早上我准备把我家那匹病马杀了剥皮的时候,巴图正巧经过。他劝我说这马不过瘦弱了些,就这么杀了多可惜,如果实在不想要了就干脆送他吧,估计现在就在山谷放马。”

    轩紫雨向哈森道一声谢,朝着部族北面行了一阵,不多时便寻到了他口中的山谷。

    山谷风景秀美,范围广阔,遥遥可见一个身影正在谷中练拳。不远处,一匹病瘦黑马则有一口没一口地啃食地上的青草,显然是胃口不佳。轩紫雨踱步过去,伸出素白葇荑轻抚病马毛发,对着练拳不停的段世箫道:“段大侠,这就是你向哈森讨来的那匹马么?好像它身体堪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