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四章 街头枪战

疯子法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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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力县!”张涵指了指前方。

    歌刚皱着眉头说道,“距离上次的事件已经过去四年了,钦纽不太可能还会留在齐力县,肯定早就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张涵道,“要是我,我也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可作为一个毒枭,他的性格绝不允许他一辈子躲躲藏藏,他肯定还会寻找东山再起的机会,而齐力县是他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地方,那里有他最辉煌时刻的记忆,而且人脉、资源,等等这些都在那里,他不管跑到哪里,一定还会回齐力县,过去了这么久,时间过去越久,那里对他的吸引力就越大。”

    歌刚同意的点点头,“你的分析也很有道理,如果钦纽没有放弃东山再起的想法,肯定还会回去,而且齐力是单绑的一个大县,虽然比不上首府的繁荣,但绝对比一般的县更繁荣,如果能在那里东山在起,用不了两三年,他就可以重振往日雄风。”

    “哈哈哈……”张涵突然笑了,笑的所有人感觉到发冷,突然脸色一变,“最好是这样,老子可不想为了一个杂碎满世界找。”

    孤寂的原始丛林中,一个人影在快速奔跑,随着时间的流逝,密林逐渐变得稀疏起来,最后大片大片的空地开始出现在眼前。

    六子停下奔跑的脚步,抬头看了眼已经昏暗的天色,夕阳的余晖渐渐远去,又看了看时间,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然后跳下一处不高的断崖,往前面一座灯火阑珊的县城走去。

    这座县城明显比旧街更繁荣,规模更大,四通八达的交通要道,像章鱼的触手一样从主城伸出来,各种货车与摩托车来往非常频道,不远处就是遮天蔽日的原始丛林,被渐渐笼罩上来的夜幕包裹在中间,有种特别的温馨,就像漂泊中的人终于找到了家一样。

    此时距离齐力县三十公里之外,张涵他们到了一处空地上,张涵停下脚步,走了一天了,让特别纵队休息一下。

    可歌刚他们都表示不累,和这一个星期的魔鬼式特训比起来,这种强度简直就是在散步。

    张涵看着周围的地形,亲自布置了岗哨与营地,然后对歌刚道,

    “你们就留在这里,尽量在半径一公里之内活动,不要跑远了,如果出了什么事,尽量避免交火,可以直接撤退,不用管我们。”

    歌刚一愣,“你不是说要带我去吗?怎么把我和特别纵队留这里。”

    张涵道,“临时改主意了,特别纵队不能群龙无首,不然万一要是出事怎么办?你留下代理副队长一职,我走后特别纵队由你全权负责,别给我搞砸了,这可是我一个星期的工资,要是搞砸了,古猜那的三百万你赔给我。”

    “我……”歌刚脸一黑,这小子怎么满脑子钱。

    张涵一挥手打住他,“执行命令。”

    “是,教官!”

    张涵道,“特训已经结束,不要叫我教官了。”

    歌刚又敬了个礼,“是!队长!”

    张涵点点头,指着特别纵队。“千万别给我搞砸了,我们走了之后,你们就原地待命,不要瞎胡跑,省的联系不上。”

    “是!”

    张涵转身一挥手,“目标齐力县,全速前进。”

    看着前方几人渐行渐远的身影,歌刚还是有点觉得可惜,临时居然把自己给扔下了,转身对特别纵队下了新官上任以来第一个命令。

    “原地宿营!”

    夜色中的齐力县,显得非常热闹,四通八达的街道上车来车往,也不乏世界级名车,不过大多数人还只能骑个摩托车,这样已经算是有钱人了,这里的贫富差距非常大。

    大街上到处都是贩卖水果的小商贩,面前放着一个竹筐,里面装着一些圆滚滚,但又不是柚子的东西,应该是热带水果,当然,榴莲和芒果、香蕉这些更常见的水果占据了很多摊位。

    远远的从大街上走过来一群人,走在最前面的家伙年纪看不出来有多大,灰白的寸头,像把刷子一样覆盖在头顶,但是脸上的皱纹却没有多少,证明年龄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大。从耳朵到脖子上贯穿着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让人很容易就能想象到曾经发生过什么,这个家伙就是齐力县曾经能一手遮天的大毒枭,钦纽!

    身上穿一件军绿色迷彩服,后面跟着五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还有一个个子不高的家伙,始终围在他身边。

    矮子走到水果摊前,随手拿起几个水果,又掏出一把零钱扔过去,转身的一瞬间,不着痕迹的看了眼他们后面,然后走过去把水果递给那个人,

    “那个家伙好像对我们很感兴趣。”

    钦纽淡淡点点头,剥开水果张开满口黄牙咬上去,汁液横流,随手用袖子擦了擦。

    “一路从孟良跟过来,你觉得会是什么人?”

    矮子摇摇头,“不知道,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您要小心点。”

    钦纽扔掉半个水果,转身往前走去,“一会还要跟杰克大人谈很重要的事,你帮我解决他。”

    “是!”

    矮子目送钦纽走进人群中,然后一眨眼,和两名大汉在街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后面远处那个人影冒出头来,左右看了眼快步跟了上去。

    此时的不远处,六子正晃晃悠悠到处瞎溜达,手里捧着一个臭气熏天的榴莲,引的所有擦肩而过的人,都露出厌恶的表情,不过这家伙倒是一点都不在意,享受了大明星般的待遇,却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还发现一个很不同寻常的地方,他背着一支步枪,本以为进来会很惹眼,却没想到这里的人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甚至没人愿意多看他一眼,而且大街上随处可见背着枪的人,不得不说这里比旧街的气氛平和的多。

    过了没五分钟,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突然传来两声枪响,引的尖叫声不断响起,人群就跟炸了锅一样,四散奔逃,前方十几米开外的一片区域成了真空地带。

    六子迅速扔掉手里的榴莲,从后背摘下步枪冲了上去。

    途中又有几次密集的枪声响起,然后归于平静,等他跑跑过去的时候,发现地上除了三具尸体和一大摊血之外,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