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华亭沈氏

鸡丁爱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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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殊站在煜琉面前讷讷道:“呃……”

    “沈氏。”煜琉道。

    “啊?”曼殊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

    “华亭沈氏。”煜琉道。

    曼殊想起小学时语文老师谆谆教诲: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煜琉把地点和人物给出来了。事件呢?因果呢?曼殊很想宣布:这位同学罚你绕着操场跑十圈。

    “随便你去不去拜访吧。”煜琉淡淡说完,就闭嘴了。再也没解释了。真的听不听、去不去,都随便曼殊了!

    曼殊要修正一下观感!什么叫他比寂瞳讨人喜欢?

    这两个人惹人讨厌的方式不一样,但讨厌的程度根本不相上下好不好!

    ……呃,不过煜琉真的不理曼殊了?

    也不看穿曼殊身份,叫人来抓她?

    曼殊不知所措。

    煜琉好像已经厌倦了,问:“你还不走?”

    “那个……”曼殊小心的问,“你看到了她的往事?”

    煜琉懒得回答。

    曼殊再问:“那你看到了我的?”

    这次煜琉居然回答了。他道:“我不想看。”

    真是字字千钧。

    他没有说他懒得看,没有说他忘了看,只是不想。

    为何不想?

    却是有意留一隙空间放曼殊去。

    他根本看,就没有故意放纵的问题。

    他也知道看了之后,就可能背负上责任。

    追究她的责任。

    他不想背这样的责任。

    他根本无所谓这个世界会被曼殊伤害吗?

    或者他太相信曼殊不会伤害这个世界?

    萍水相逢,他又为什么有这样的信任呢?

    曼殊又是喜、又是诧,竟不知如何问他了:“你……我……”

    “你不走么?”煜琉道,“那末我走了。”

    说走就真的要走。

    “哎!还有一个问题!你不想回答就不用回答。”曼殊道。

    煜琉没有理她。

    曼殊自己厚着脸皮问:“你为什么把真明鉴给寂瞳?你不是讨厌他吗?”

    煜琉真的没有回答。就这么走了。

    曼殊讪讪的自己开解:好吧,这问题太敏感。煜琉又不喜欢像某些政客那样打太极,保持沉默也是正常的吧!

    正这么想着,煜琉远去的身影抛下了一句话:“他却也不该毁在臭虫们手里。”

    说到底,是煜琉看不起寂瞳的能耐,不相信寂瞳能自保,又看不起寂瞳的生活作风。觉得私生活这么乱很容易找死。他讨厌寂瞳。讨厌到恨不能弹个响指把寂瞳击碎。但寂瞳要碎也应该碎在他的手里。毕竟是跟他齐名的心光、毕竟是能耐到煜琉最讨厌的人的程度,如果不小心被什么色狼给毁了,煜琉情何以堪?

    是出于这种心态。他给了寂瞳一付真明鉴。

    给吧,也不肯老老实实给。不肯提一个送字。他就让人那么随随便便拿一付真明鉴搁在寂瞳住的地方,一副“我不要了,你爱拣不拣”的姿态。

    换了风灵州那位爱财第一的心光。看在真明鉴值钱的份上,也是非拣不可。换了地灵州那诲人不倦的心光。虽然绝不跟煜琉斗气,但会觉得煜琉这种小孩子使气的心态不可取,为此也不会拿真明鉴,倒会亲自捧着真明鉴给煜琉送回去。并要教煜琉一番送人礼物该有的礼貌道理。

    不不,寂瞳既没有那么爱财、也没有那么好为人师的。

    寂瞳灵活、任性、洒脱。

    他收下了真明鉴,叫人给煜琉回赠一盏惘然酿。

    煜琉如果不啜惘然酿。永远不知道寂瞳给他的是什么心情;如果啜了惘然酿,就是受用了他讨厌的人的作品在体内;如果他直接封还给寂瞳。那寂瞳也就把真明鉴还给煜琉。

    简而言之,寂瞳愉快的把皮球踢回给了煜琉。

    这还真像是寂瞳这种人会做出来的事!

    煜琉听到手下的回复之后,也静了一会儿,才道:“是吗?”

    煜琉其实回应别人,一直都不很积极。他若不是心光,以这种反应速度,肯定会被人目为迟钝、急得打死!但他既然是心光,说话慢,也是他的风度;字数少,也是他的特色。谁敢嫌弃、谁会嫌弃他!

    对待寂瞳这一记妙击,他也不过说了“是吗”两个字,也就丢下了。好像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又好像根本不在乎。

    既然他不在乎,当然也没有特意把惘然酿送还。

    那惘然酿就一直留在他屋角生尘,而真明鉴则留在了寂瞳身边。

    寂瞳是不介意愉快的使用真明鉴。至于那惘然酿空搁在屋角,煜琉会不会好奇?会不会午夜梦回好奇得挠心挠肺睡不着觉?那就没人知道了。

    就好像他为什么会放过曼殊,曼殊也无论如何也不知道原因了。

    总之他是真的走了,头也不回。

    倒是他的一个手下犹犹豫豫的回了回头。

    那手下是想啊:刚才给曼殊投了毒,因为是对头在打架嘛!却是现在又不打了、不作对头了,那要不要留下解药?

    煜琉已经示意起驾。那手下也没敢多问,就伺候他启程。

    走了些时候,忽听煜琉悠悠道:“何必替人操心?她要是为毒所苦,自然主动问了。”

    那手下果然一路担着这心事,就没放下来过!

    他只管自己惴惴然揣着这心事放不下,都不敢问煜琉,因知煜琉好静喜烦,不想让煜琉多操心。哪里知道煜琉主动替他解释,他受宠若惊、又是出奇惊诧,脱口问:“可是怎么会?我可是花云的见血封喉!”

    见血封喉是水灵和火灵的合击技,毒属性,辅助技能,而毒性烈到这种程度,简直可以直接当攻击技能用了。其中施展得最好的,又属花云城。因花云城出产一种奇花,叫红心大钟花。

    此花碧叶肥厚,为许多小花簇生为一个大花钟。小花呈心形,其色赤红,尺寸细小,聚得来的花钟则大如钵。这花没有香味,倒有些微的臭味。有些小虫就爱这种臭味。它是靠这种特殊的味道来吸引小虫们来给它传播花粉的。

    但是,它其实有剧毒。

    爱它这种臭味的小虫不少,如果就这么贸然爬过来,在花钟口啜食臭液不久,就会渐渐僵木,以至一命呜呼。只有一种体形特别小、头特别尖的小虫子,可以爬进它那么细碎的小花里,吸到小花心里的浓蜜。

    那浓蜜里,毒性其实更烈。

    但正因为这么浓烈,小虫子反而一时半会儿不会死了,倒是变得特别兴奋,嗡嗡嗡的可以狂飞上一天才死。那一天,就足够它把花粉播到很远了。

    红心大钟花的花粉粘滞,很难被带走。只有这种特殊的小虫子,腿上带着特别尖锐的绒毛,才可以把花粉刮走。吸了浓蜜之后,它兴奋如狂,发出大力把小花的花瓣撕破,从其中脱身飞出,就去嗨、去传粉了。

    至于没能吸到小花心浓蜜的虫儿们,吸了外头的臭液,僵木而死,死了仍然被臭液粘在花柄上,渐渐化为浓水,被花株当作营养物质吸引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食肉的关系,这花儿虽然长在水灵州,却天生带了火属性。这水火并济的毒花,特别适合用来修炼见血封喉灵术。以至于世人说起见血封喉,往往又把它叫作红心大钟花云术,就专指花云城的红心大钟花修炼的毒术。

    疱郡王后想要花云城的花儿,岂是想要花朵好簪戴呢?

    花云城坚持不给,又岂是可惜一朵红颜呢?

    这红心大钟花,是花云城立城的根本,岂能轻易予人!

    不但花儿珍贵,花儿的炼化法也有讲究,就好像古浪县用河狸油做的护手霜,里头也有秘方的!如果没有秘方,就算把花拿到个一朵两朵、一株两株,也是修炼不了很好的。

    疱郡王后很想要修炼好这密术,所以始终对花云城耿耿于怀。

    疱郡王也觉得这密术可以提高疱郡的实力,而他本人体质又没有王后适合修炼这术法。他就支持王后修炼此术,跟花云城也做了几次外交,花云城总是死不松口。

    不但不给花、也不给秘术、还不肯派出会这术法的人去疱郡旅游!

    ——站在花云城王立场上,这份心情也很好理解:疱郡摆明了想要这秘术,他还派出会这个的人去疱郡吗?这不是给黄鼠狼送鸡吗?万一被黄鼠狼捉住解剖了、该看不该看的都看全了看懂了,那可怎么办?

    他不派!

    花云城里会此秘术的人也真的不多,像风灵州的飞龙队一样,紧密团结在中央大佬面前,是王座边上的特供拱卫。

    而煜琉边上居然也有一个!

    谁叫他是心光。而且是心光第一。有特权也是应该的。这个花云侍卫其实不是谁买来送给煜琉的,而是自己心仪煜琉,主动来拱卫的。

    那么疱郡王这么想要花云见血封喉秘术,却攻不破花云城的关防,为什么不到煜琉边上把这个人抢回去解剖呢?

    因为煜琉边上自愿投效的、还有别人请来送给煜琉的侍卫,不止这花云侍卫一个啊!他们不但保护煜琉、而且也互相之间彼此照应啊!说句煜琉身边的安保比州皇都厉害,也许夸口了,但随便比个城王,还是比得过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