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谈欢

沐焱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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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岫岩看了忠叔一眼,微微一笑,再对清婉道:“我家因为经商缘故,在京师中也认识些人脉,可以请了那里的名医来看。都说京师是天子脚下,人才济济,想必这京师的名医要比我们城里的好些也说不定。”

    清婉大喜道:“果真么?如此便多谢杜兄了!只是,这京师到这金陵城中,只怕要好些时日,就算是骑马,那也要二十多天的行程,这么远,那边的大夫愿意过来么?这样,杜兄,你就跟他们说,要多少银子我都给,只要他们肯来瞧病。”

    杜岫岩正色道:“小兄弟不必担心,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就这样,交给我了,算是对你今天招待的答谢。”

    清婉端了茶杯,道:“多谢杜兄!我年纪小不能饮酒,就在这里以茶代酒,敬杜兄了!”

    杜岫岩一口喝干了碗中的桂花酒,道:“小兄弟,我与你一见如故,不必如此客气。”

    清婉为表谢意,替杜岫岩盛了一碗香菇炖野鸡崽子汤,程大在侧,笑眯眯地道:“这都是庄里自己产的,两位公子尝个新鲜。”杜岫岩喝了一口,道:“当真不错!”程大笑的眼睛都快眯缝上了。

    清婉笑道:“这香菇是庄里自己产的,野鸡也是程伯亲自捕获的,食材新鲜,程大妈手艺又好,烧的是这庄中的果木,用大锅炖了这好一会,可不是味道鲜美么!”

    杜岫岩笑道:“小兄弟也懂得美食?”

    清婉呵呵一笑:“不瞒杜兄,小弟别的还在其次,这美食上,是典型的吃货一枚,喜欢吃,喜欢研究吃。”

    杜岫岩奇道:“吃货?这词倒也新鲜地紧!”

    清婉知道自己又不小心把二十一世纪的词汇带进来了,赶忙笑道:“就是……就是喜欢吃的人。随口一说罢了,杜兄不必介意。”

    杜岫岩也不是拘泥于细节之人,也不以为意,说道:“小兄弟年纪不大,懂得倒是不少呢。多年前,我曾在江浙一带吃过一次叫花鸡,是将整只鸡用黄泥裹了,在火堆中烧熟,再撒上盐巴,味道甚是鲜美,与今日这汤不相上下。”话语间颇多怀念。

    清婉笑道:“这叫花鸡么,小弟倒也会做,改日可以做了来请杜兄品尝。我倒是以为,鸡要做的好吃,一是炖汤,二是辣炒,三是红烧,四是烧烤,再就是可乐鸡翅。江浙菜偏文雅,这鸡翅若是拿来烧烤了,撒上孜然、盐巴、辣椒面,现烤现吃,那才叫美味。”说到吃,她情不自禁地侃侃而谈。

    杜岫岩笑道:“听小兄弟这一说,我可是食指大动呀。改日还请小兄弟劳动大驾,也让我一饱口福。只是这可乐鸡翅倒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不知是哪里的名菜?鲁菜?粤菜?还是淮扬菜?”

    清婉一愣,知道自己又不小心说露馅了,赶紧打圆场道:“呃……就是让人吃了很高兴的意思,是我自己琢磨的,哈哈……来,再尝一尝这个清蒸鱼,味道也是鲜得很。”心里却是不禁暗暗疑惑,今日自己这是怎么了?怎得见到这杜岫岩就这般的说话没了防备?

    一时,宾主尽欢。清婉与杜岫岩谈的也甚是投机。杜岫岩去过很多地方,清婉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一个旅游达人,说起各地的景致和名胜,俩人志同道合,再聊到各地的风土民情、名吃特产,越说越是投机。

    杜岫岩不禁叹道:“看不出小兄弟年纪不大,懂得倒多。今日在这乡野田间,没想到会遇到小兄弟这般的人才,当真是一大快事!”

    清婉道:“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自小体弱,行万里路是不能行的,只有读万卷书了。如今身体好了,以后若有机会,我也很希望可以像杜兄一样,行万里路,开阔见识。”

    杜岫岩喝了一口酒,笑道:“这有何难!届时你我就兄弟一起去游览名胜,岂不快哉!”

    俩人越谈越是高兴,一时吃过了饭,程大又着人端了茶水果子上来。

    程大看着清婉与人交谈起来洒脱自然,全不像以前般羞怯腼腆,心里也不由地暗暗称奇。

    夏天的雨来得快,去的也快。一壶茶尚未喝完,雨势已经停了。

    忠叔站起来对杜岫岩道:“公子,我们出来了这些时候,只怕家里要担心了,如今雨势已停,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杜岫岩略有些不舍,道:“是该回去了。这样,小兄弟,今日我们谈的甚是高兴,改日我们再约了一起出去骑马可好?”

    清婉笑道:“好呀!只是我还不会骑马.”

    杜岫岩一挥手:“没关系,我教你!”

    随从们牵了马过来,一行人骑了。杜岫岩勒住缰绳,对清婉道:“小兄弟,后会有期!”

    清婉也抱拳行礼:“杜兄,后会有期!”杜岫岩又深深地看了一眼清婉,这才扬起马鞭在大黑马身上一击,大黑马长啸一声,奋蹄而去。

    目送他们走得远了,清婉一行正欲回房休息,一个下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向程大道:“了……了不得了,那边有一个死人!”

    程大一惊,赶忙道:“休得胡说!别吓坏了小公子!你们且请了小公子回屋歇着,你们几个,跟我一起去看看去。”

    那下人早吓得话也说不利索了,战战兢兢道:“真的……好像还没死透,我看到的时候,还哼哼了两声……”

    清婉闻听,一把拉住了程大,道:“我跟你一起去看看,总不能见死不救。”

    程大摇了摇头,道:“此事万万不可,且不说小公子身份贵重,不容有闪失。再说真要是个死人,不免腌?,小公子身上干净,若是因此沾染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有了什么不好,岂不是老朽的罪过,还是让我去看看罢,我这把年纪了,什么没见过的,必是无事。”说罢也不等清婉再说,径领着人跟着这个下人去了。

    一旁英姑与碧儿也早吓得脸都绿了,一左一右拉住了清婉道:“小……小公子,还是别去看了,我们……我们一听就害怕。”

    清婉看她俩无尾熊似的紧紧抱着自己的两个胳膊,无奈地笑道:“你们俩这么扯着我,我就是想去也去不成呀。还不快松开了手。”

    说实话,如果真是死人,她还真不怎么害怕,读大学的时候就见过了的。作为医学生,不可避免的就是解剖课,课堂上用的标本就是用福尔马林液浸泡过的尸体。外人听来可能觉得恶心害怕,但是作为医学生来说,真是平常,因为要想学好好医术,就必须要掌握人体构造,上解剖课就是不可能躲得过的一道坎。她仍然记得第一堂解刨课,老师很庄重地让所有的学生给标本鞠躬,感谢这具标本为医学的贡献,当时就觉得,这只是标本,只是让自己能够学好医学的工具,恐惧感就不由自主地消失了。只是有一段时间不敢吃肉,特别是不敢吃带骨头的肉,因为一看就想起了实验室的标本。当然,这种心理障碍在上了解剖课一年之后,大部分同学都已经慢慢克服了,但是仍然有几个别的会一直心里有所芥蒂。她的一个大学同学都工作多少年了,仍然拒绝吃排骨米饭,说是看到排骨就想起人的脊椎——嗨,这人联想能力也太强悍,当然像这同学这样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学医的人都能把两者很明晰地分开,上午上了解剖课,不耽误中午守着红烧肉大快朵颐。

    当然,清婉感兴趣的不是死人,而是听下人说这个人还没有完全死,想看看有没有救活的可能性——总不能见死不救不是。

    一会功夫,程大回来了,向清婉道:“唉,是个打摆子的,病的厉害,估计家里人看他是治不好了,所以抬出来扔在了咱们庄园篱笆外的草窠子里了。我刚才去看了,已经是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估计就难救活。我已经着人在那里看着,若是断了气,就抬走埋了,省得他曝尸荒野,这也算是功德一件了。唉,造孽呀,那么年轻的一个孩子,看着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可惜了儿的,就这么没了。”一边说,一边连连叹气。

    清婉听了,心中一惊,正色道:“打摆子?你识得他的病症?你又怎知救不活?”

    程大道:“小公子不常来这庄户地里,难怪不知。这打摆子是夏天常见的疫症,一旦发作起来,一会冷一会热,冷得时候就一个劲儿地打寒战,就好像被扔进了冰窟窿一样,盖多少层棉被都不管用,热的时候就会满身出汗,就好像被扔进了火炉一样,怎么扇风都没用。且这病能够传染,一人得了,容易染及全家,且发起病来凶险的很,有的很快就要了命。所以就有人家将家里发病凶险的人抬出来扔在野外,一则是没有了救治的必要,二则也省的连累旁人。我瞧那被仍在外面的少年,正是这打摆子的样子呢。”说到这里,不由得连连叹气。

    清婉皱眉道:“这打摆子就没法子可以治么?说到底都是一条人命。”

    程大道:“老朽又岂是那见死不救的铁石心肠?只是这乡间多少人染了这病,都是听天由命罢了,命大的扛了过去,否则就等着死了,尚无特效的法子。何况咱们这庄里有这许多人,又是成日家给府里送东西的,若是过了病气,岂不麻烦。”

    清婉想了想,抬头问道:“这附近田野中可有青蒿?”

    程大奇道:“青蒿随处可见,只咱们这庄院中便有许多。小公子问这个做什么?”

    清婉一听大喜,说道:“果真么?这周围果真有青蒿么?赶紧着人多多采集一些来,浓浓地熬了汤,喂那人喝下,或许有救。”

    程大听了,心里不免有些茫然,一时也不知是该听吩咐还是不听。英姑道:“赶紧照着小公子说的办罢,断不会错的,小公子的医术如今甚是了得。”

    程大赶忙答应了,并吩咐多几个人过去,将那人抬到了庄院边上的一个小草棚里,那是平日里农人们看管果园所用,距离众人居住的地方颇远,不怕过了病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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