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荆雨

易修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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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霄僵硬地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奶羊羔,又看了看面前的大黑狼,额头上冒出道道黑线。

    “这是几个意思啊?!”

    一旁的沙叱勃大概是凌霄混熟了,不怕死地煽风点火,“恭喜你被狼王看上了,现在你是狼后了!”

    “我才刚刚见到这家伙,怎么就被看上了啊!”

    沙叱勃的表情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狼王登基的时候,我不是告诉你不行礼容易被盯上吗?”

    凌霄抓狂,“你嗷呜嗷呜的谁知道你在说什么!”

    “还有你,”他冲黑狼一指,“上了大白狼就对人家负责啊!哪有人发生关系了还要跟别人求婚的!”

    再说嬴风也没行礼,凭什么对方看上的不是嬴风?不然他就可以以此嘲笑嬴风一辈子了好嘛?!

    他回头一看,嬴风的脸色果然很黑,都快跟大黑狼一较上下了。

    黑狼长长地嗷呜了一声,沙叱勃赶忙为凌霄翻译,“他问你为什么不接受他的求婚。”

    “因为我已经结婚了啊,”他往嬴风处一比,“他就是我的,我的……”

    凌霄绞尽脑汁想着,对方不理解契主这个词,一定要用他能听懂的名词来描述。

    “……我的狼后!”对了,这样对于狼宿人来说就通俗易懂了。

    就在凌霄得意自己想出了沟通两个种族的桥梁时,嬴风的脸色更黑了,他不动声色地上前了一步,将凌霄半挡在身后,这个宣告主权的动作如此明显,就算是物种不同也能轻易理解。

    黑狼摇身一变,变回高大的黑发男人,眼中有种正邪难辨的气质,“你的?”

    他开口问,这还是凌霄第一次听狼王说人话,他的声音沙哑,就像粗砂研磨发出的低音。

    嬴风不用回答,不过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狼王微微扬起下巴,鼻翼在空气中抽动了两下,“身上确实有你的味道……”

    凌霄:??

    他连忙抬起手臂放到鼻子边闻了闻,自己身上有嬴风的味道?他怎么闻不出来。

    “……但是没有你的记号,这只能说明你们是床伴,并没有正式结为伴侣。”

    都床伴了还不叫伴侣,难怪会对大白狼始乱终弃,不过记号是什么?凌霄不解地问沙叱勃。

    “我们这里已婚的女性都会在身上醒目的地方留下记号,这样男性就知道她们已经出嫁,不会再骚扰,”沙叱勃左手一比,那里多了若干已婚狼宿星女性,果然她们不是脸上有刺青,就是耳朵上有穿环,一目了然。

    “如果是未婚的单身女性,身上不可以有任何人为的痕迹,”他又比了比右边,一群青春貌美、身上清爽的姑娘冲凌霄飞起了媚眼。

    “尽管狼宿星有很多个大大小小的部落,部落和部落之间有个别的风俗差异,但这一点却是共通的,走到哪里都不会变,”沙叱勃最后总结道,已经完全融入了导游的新角色。

    这一点凌霄弄懂了,可重要的根本不是记号的问题,而是他跟那些女性有着根本的差别。

    “可我又不是姑娘!”

    就算天宿对性别的概念比较淡薄,也不代表他们男女不分好吗,他哪里长得像个姑娘了!

    狼王面色不改,“我喜欢的是身材娇小的雄性。”

    身材娇小……

    倍受打击的凌霄无力地把头伏在嬴风背上,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他的海拔在天宿星莫说是契子,足可以藐视一票契主了,却在狼宿星被人称作是身材娇小,就算说话的人目测要高他三十公分,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人心甘情愿地服气。

    沙叱勃好心提醒他,“如果是已婚的雌性,就算是狼王也没有权利强行占有,但狼王有权在本部落未婚雌性中任意挑选配偶,被选中的对象不能拒绝。”

    “简直流氓条款好嘛?”凌霄掰着手指,“但是首先,我已经结婚了,其次,我不是你们这个部族的,连你们这个星球的都不是,最后,我不是雌性!要我说几遍才行啊!”

    “但是有句俗语叫入乡随俗……”沙叱勃越说声音越低,因为嬴风已经在瞪他了,说到最后他害怕地咽了下口水,也把没说出口的内容咽了下去,黑眼睛的天宿人真是太可怕了。

    “他是我的人,”嬴风冷冷地开口,“把你的羊拿走。”

    狼王没有拿走的意思,“你要忤逆狼王吗?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一举拳头,“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听见了吗?”他傲慢地抬起头,根本没有把胆敢挑衅自己的矮子放在眼里。

    “只是打败你就可以了吗?”

    狼王刚消化完这句话的含义,人就莫名其妙地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到场中央,现场的人除了凌霄,没有一个人看清嬴风是怎么出的手,好像狼王莫名其妙就摔出去了一样。

    凌霄忙拉住嬴风,“出手留三分情。”

    嬴风眉毛一挑,“同情他?”

    凌霄严肃道,“你下手太快,别人看不清是你是打的,怎么能证明人是你打败的呢?要慢慢地来。”

    在他们闲聊的时间,地上的狼王终于哇一声咳了出来,嬴风那一下差点把他打到窒息,这个男人,太可怕了,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

    “你、你是天宿人吗?”他捂着胸口喘息道。

    “是,”嬴风不大的声音再次在人群中抛下一颗炸弹,不过奇怪的是,这次只有一少部分人逃跑了,更多人留了下来。

    凌霄好似发现了新大陆,拽着嬴风跑了过去,“你看他身上!”

    虽然他一直半裸着,但凌霄并没有留意他的纹身图案,刚刚偶然一个角度,让凌霄捕捉到了某个不一样的东西,纹在狼王腰上的图案,怎么看怎么像天宿宗教的标志,不管是在教堂,还是主教的袍子上,他都看过跟这一模一样的图案。

    “这个,你信仰天宿的宗教?”凌霄指着他腰部的纹身。

    别看狼王倒在地上,气势可没有减少,对于凌霄的问题,他冷冷回答道,“我们大狼宿人,信仰的当然是神圣的大地母亲。”

    “那你身上为什么会有天宿的宗教图案?”

    狼王刚刚回答完凌霄那个问题,已经消耗了很大力气,为了不露出狼狈之相,他静静闭目养神,有意忽略了后面的问题。

    “倒计时!60、59……”

    凌霄一愣,什么?

    “……3、2、1!没有新的挑战者,新狼王诞生!”司仪高声宣布。

    周围一片欢呼,凌霄目瞪口呆地望着嬴风。

    “新狼王?谁?”

    “当然是他啦,”沙叱勃跳出来讨好着新狼王,刚刚还围绕在黑狼周围的母狼又全部冒出来,用爱慕的眼神挑逗嬴风,还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在他身上蹭。

    “喂喂!你们刚刚还对别人挤眉弄眼呢,这也变得太快了!”凌霄手忙脚乱地驱赶着那些杏眼动物,有点体会嬴风刚才的感受了,谁会喜欢别人对自己的伴侣求爱啊。

    眼见凌霄被母狼搞到焦头烂额,嬴风径直走向角落,从那儿拎过来一只哆哆嗦嗦的小羊羔,丢到了凌霄怀里,这么明显的求偶行为,让不少母狼都不情不愿地退了开去,可还是有一两匹对自己的身材和美貌特别自信的母狼不肯放弃地徘徊。

    凌霄傻笑着摸摸羊羔背上的毛,扑鼻而来一股混着羊膳的奶香,这大概是一个天宿人能收到的最神奇的聘礼了。

    “你们不要纠缠新狼王了,他确实已经结婚了,天宿人不会在身体上做记号,但他们的眼睛就是证明。”

    凌霄循声望去,一个灰发狼宿男人缓缓从座位上站起来,他一出声,很多人都静了下来。

    一匹母狼变身成人,“老狼王,刚才前狼王说过,他们只是床伴,不是伴侣,更何况他是雄性,不能繁衍后代。”

    老狼王其实并不老,只是在狼宿星,所有狼王都由正值壮年的男性担任,而老狼王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所以主动让出了位置。不过他在位三十年,享有很高的威信,就算退位也有不少人听他的话。

    “孩子,天宿人跟我们不一样,只要跟人发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上就只认准这一个人,也就相当于我们的正式结为配偶。天宿人不能繁衍后代,所以也无所谓自己的另一半是雄性还是雌性。”

    听他这么说,之前不肯走开的母狼才讪讪放弃。

    众狼围成一圈,对着嬴风狼嚎连连,庆祝他们的狼王登基。

    “但他是天宿人啊,做狼王真的没问题吗?”凌霄忍不住问。

    老狼王颇有深意地一笑,“你刚刚不是好奇那人身上的纹身吗?”

    “对啊,那是我们天宿人的图案。”

    老狼王当众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赤|裸的上身,凌霄惊讶地发现他胸前的一大片纹身中,也有一个同样的宗教标志。

    “这是怎么回事?”凌霄不能够更惊讶。

    “你没有发现,我们这个部落的人,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畏惧天宿人吗?”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认的代理狼王。大约三十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也没有他的下落。”

    是转世了吗?凌霄猜测。

    “他长什么样子?”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

    凌霄惊呆,“雏态?这不可能!”

    “我们的王室档案中有每一任狼王的相片,想看吗?”

    “想!”凌霄不假思索地回答,转眼想到自己还抱着小羊。

    他把羊羔往地上的黑发男人怀里一塞,“拿去送给白狼。”

    羊羔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狼味,抖得更厉害了,挣扎着想要逃开。

    部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狼王不明白凌霄什么意思,用困惑的眼神望着他。

    “看什么看!吃干抹净就要负责,去赔罪啊!”

    见对方不甚情愿的模样,凌霄威胁道:

    “这是狼王的命令哦!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熟练地接道,““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你又不是狼王,”黑发男人沙哑地反驳。

    “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打狼王呢,”凌霄作势要打,“还不快去!”

    黑发不得已变回狼形,叼着小羊羔跑到白狼跟前,白狼显然不想接受的样子,看他来了就想绕道走掉。

    “嗷——呜,”黑狼凶狠地嚎了一声,嘴里的羊羔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

    “好好给啊!”

    “嗷呜,嗷呜,”黑狼的声音不情愿地软化了下来,用狼吻拱了拱地上尚未断气的羊羔,把它推得离白狼又近了点。

    这回白狼才勉强接了,一双乌溜溜的杏眼左右张望,就是不落在黑狼身上。

    一想到这些顽劣份子是嬴风的新臣民,凌霄就感到头疼。

    “现在带我们去看前狼王的照片吧。”

    老狼王点头,其实应该是前前前任狼王才对——要加上那个在任十分钟的倒霉家伙。

    在他的带领下,凌霄和嬴风来到了这个部落的陈列馆,历任狼王的照片都端庄地挂在墙上。

    “就是这一张了,”老狼王把他们带到了其中一张照片前。

    凌霄一看到那照片,视线就迟迟移不开,“居然真的是雏态……”凌霄口中喃喃自语着。

    嬴风也抬头看那照片,心中同样充满意外。

    “一个可以离开初等学院,离开天宿星的雏态,这太荒谬了……难道他没有灵魂牵引吗?”

    凌霄焦急地抓住老狼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

    “没有,”老狼王摇摇头,“他的身体很健康。”

    “可以随意前往其他星球,没有灵魂牵引的雏态……我想到一个人。”

    “我也是,”嬴风接道。

    “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吗?”凌霄转向老狼王,“这个人是不是叫孤星?”

    “不是,”对方否认得非常干脆,“天宿狼王的名字,叫做荆雨。”

    不是孤星?凌霄这就不懂了,这个荆雨又是什么人?

    “我知道了,”嬴风略一思索,想出了一个猜测。

    “什么?”凌霄追问。

    “孤星,是这一类拥有返祖现象的人的统称,在不知道他是孤星之前,他总有自己的名字。”

    “是啊!”凌霄醍醐灌顶,“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问老狼王,“还有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