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甘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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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王大平的声音,金丹凤勉强压抑住心底涌上的反胃厌恶之感,平了平情绪,这才努力淡然地道:“进来吧。”

    帐帘被撩开,王大平一身盔甲,走了进来。

    阳光从他身后射进来,映得他的身形仍如平日一样高大伟岸,让人一看就觉得极有安全的感觉。

    安全么?

    金丹凤唇角现出一丝讽刺。

    王大平看到佳人正坐在帐中,纵然看他进来都没挪动半分,手轻轻抖一下,那帐帘便放下去了。

    阳光被隔绝在外。

    那种瞬间的高大感立刻消失不见。

    王大平向前走了几步,想到从前金丹凤对他巧笑倩兮的模样,咬了下嘴唇,轻声道:“丹凤,你……你还在生我的气啊?”

    他不说这话还好,话一说出口,金丹凤胸中的那些厌恶全都转化成了怒火。

    她撇了撇嘴,想着自己失SHEN一事毕竟知道的并不多,虽然多都是隐隐约约的猜测,却早被司徒睛下了封口令,不许乱传,心中多少平静了点儿。

    只是对王大平,她的痛恨更多。

    一个处在对立位置上的副参领还知道事事为她着想,可是这个未婚夫呢?

    她冷冰冰地道:“你这时候跑我这里来做什么?”

    王大平见她开口,借机又往上走了几步,却将她脸上的不屑看得更加清楚,不由心里刺痛了一下。

    他是真的爱着金丹凤,那天抛下她亦是迫不得已,危急之下的反应,跑出去一段后他甚至还狠狠地扇了自己几十个耳光,痛骂了自己一顿。

    可是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没胆量转回头去再找她。

    那些凶神恶煞般的游牧部落里的勇士们吓破了他的胆子。

    后来他几乎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之下,竟然误打误撞地碰到了司徒睛。

    想到司徒睛,他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当初两人同来边城时,金丹凤对包括司徒睛在内的人的态度跟他完全一致。但这些日子,金丹凤对黄将军笑对司徒睛笑对顾三思笑对士卒马夫笑,就是不对他笑。

    难道她是打算和他拆伙?

    不就是……不就是犯了一次错吗?至于一下子把他全否定掉?难道她忘了以前他是怎么对她好的?

    想到这里,王大平心中浓浓的不甘就升了上来,他又凑上去几步,直站到金丹凤身边。

    这还是回到边城以后两人第一次离这么近。

    “丹凤,有件事,我想我需要向你解释一下。”他低声下气地说。

    金丹凤看也不看他。

    “就是……就是,就是那天我一个人先跑掉的事儿。”他说。

    金丹凤猛地抬头看过来,那目光犹如要活活把他吞下去一样,带着刻骨的恨意。

    王大平不由打了个寒战,更觉得自己有必要要和她分说清楚:“丹凤,你要知道,我那天不是有意把你扔下来的。可是你也知道,你受了伤,我如果还带着你,只会加重你腿上的伤势,也说不定两人都跑不掉。”

    金丹凤怒极反笑:“所以你就扔下了我,独自逃了?”

    “谁说我是逃了?”王大平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差点儿跳起来,“我那是看到形势不对劲,只能先留下你,自己出去找救兵!你也知道那些人有多不要命,我们两个人根本打不过,要么就一同死,要么就搬救兵回来,最好的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活下来。你看,现在我们不就都好好地站在这了吗?”

    他无耻的话让金丹凤差点儿将早晨吃的那点东西都吐出去,她合上眼睛,看也不看他,冷冰冰地道:“你出去!”

    王大平见她这副模样,心中发急。此时金丹凤尚能听进去他的话,再拖些日子,指不定连他的面都不肯见了。虽然三皇子派他们来时,都委以参领之职,但殿下话里话外的意思,却是让他多听金丹凤的。毕竟在朝堂上,金家势力要比王家强大,再说金丹凤除了是女子之外,没一处不比他强。

    他牙一咬,提高声音道:“丹凤,你莫不识好人心!那天我丢下你是不对,但你亦要看明情况,我刚刚便说过,两人全留,两人同死。我出去找救兵转回头救你是最好的办法。倒是那日的情形,你怪我不如去怪司徒睛他们。我最先看到的是那个姓石的,我让他点兵士去救你,他竟然假装没听到我的话。

    说到这里,他见金丹凤一动不动,便继续道:“我们自来了边城,就被架空了兵权,就算是个参领,也根本带不了兵。那姓石的不理我,我只好去见司徒睛。没想到司徒睛那小子平时看着人模狗样地,关键时刻根本就是个怂蛋,说什么也不肯去救你,也不调兵给我。我没了办法,只好用监察参领的职位压他,问他说信不信回到边城后就治他一个对官长见死不救的大罪,到时候军法处置,你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见我这样说了,实在没办法,这才随便点了几个亲卫去救你!亏你现在还把他们当好人,你知道那日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金丹凤心里狂怒。

    事情到了现在,王大平竟然还把她当傻子一样的愚弄!难道他真的以为,她还是当初那个什么也不懂的金丹凤,给她几句好话她就不知道东南西北吗?

    王大平见她一动不动,以为自己说的那番话起了效用,便平静了一下,做出苦口婆心的表情道:“丹凤,你不知道这些日子你不理我,却对你的仇人笑脸相迎,我这心里有多难过。我不是一个爱表功的人,那日的事情我本不想再提。可是你却……,丹凤,你知不知道,如果那日不是我的话,你真的就回不来了……。”

    他自认说得情真意切,丝丝入扣,金丹凤却再也按捺不住火气,猛地睁开眼睛坐起身子,咬着牙低喝道:“王!大!平!你给我滚出去!”

    王大平见金丹凤的反应并不如自己所料,不由顿住了,半晌才又再接再厉地道:“丹凤,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我话都说到这地步了你还不明白吗?丹凤,那日的事真不是我的错,……我知道了,一定是司徒睛那小子接到你以后跟你说了我的坏话对不对?你可真糊涂啊,你忘了我们本来就是对头吗?你指望他能说我什么好话?还有那个顾三思,要知道三皇子派我们来,本就是要死盯着他的,你竟然还对他笑?你真以为那个小白脸会有什么好心思对你吗?你……。”

    “滚出去!”

    “丹凤,你不信我的话?我真的是去找救兵的,那天……。”

    “滚!”

    “丹……。”

    一个茶杯迎面掷了过来,王大平一偏头,茶杯贴着他的脸过去,落到地上,摔得粉碎,可想而知茶杯的主人用了多大的力气。

    他转头还想再缠着金丹凤,可惜这时佳人目眦欲裂,全身上下都似在喷着火,她猛地站起身,几步冲出了大帐,只留下帐帘在微风中轻轻摆动。

    金丹凤一路走,一路伤心。

    她自己都不明白,怎么突然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明明一切都是好好的,明明她是金家最有出息的人,虽然是女儿身,但文才武功,无一不精,连金家老太爷都屡屡称赞,三皇子更是对她青眼有加。

    甚至这次到边城来,三皇子还指定要她统领,王大平为辅。

    对了!王大平!

    都怪他,都是他,如果不是他扔下自己,自己就不会被辱,不会出那种事,不会差点儿丧命,更不会到现在都还抬不起头!

    可是……怪他又怎么样?

    他是她的未婚夫,现在她已经失了身子,就算和他决裂,日后只怕也找不到什么好人家了。但嫁给他就可以了吗?王大平此时明显还没完全猜到事实,可等到洞房花烛夜时他定会发现她不是CHU子之身,到时一切都被拆穿,她和金家的脸面将全被踩到脚下。

    再说,三皇子殿下还会用一个失贞的女人吗?

    “金参领!”一个兵士见到她,急忙停步行礼。

    金丹凤心事重重地看他一眼:“有事?”

    那兵士是司徒睛身边的亲卫,他走上来,将手里一个干荷叶包着的物事递过去,笑道:“金参领,这是我家司徒大人特意让小的送来的荷叶鸡。”

    荷叶鸡吗?

    如今是冬天,平日里肉都难以见到,多少军士百姓都只能靠鼠肉为食,鸡有多难得可想而知。没想到司徒睛竟然把鸡做好了给她送过来。

    她双手抱肩,冷冷地看着。

    这算什么?可怜她?同情她?还是嘲笑她?

    亲卫看着她的架势,不由有点结巴,喃喃地道:“金参领,这荷叶鸡是司徒大人亲手烤的。荷叶是他从百姓那边买过来的,他说,这味道肯定比不上京城里的美食,可边城太清苦了,实在没办法,您千万要包涵。”

    这亲卫是那天跟司徒睛一起去救过金丹凤的人,自然知道她身上发生过什么事,多少对她有些同情心。不然照着金丹凤以前那种目中无人还处处找人麻烦的模样,哪会有人跟她说什么劝慰的话?

    金丹凤的目光落到了荷叶鸡上。

    其实烤得很不错,虽然隔了一段距离,又包着荷叶,依然能闻到里面鸡的香气。

    很YOU人。

    金丹凤突然冷笑一声,道:“你们司徒参领很喜欢送人东西不成?”

    亲卫一愣。

    她继续道:“不然巴巴地烤了东西送过来是什么意思?向我示好吗?”

    她的言外之意是司徒睛有和好之意,但亲卫显然误会了“示好”的含意,他吭吭哧哧地道:“那个,金参领,我……我也不知道司徒大人的想法。不过……不过你放心,我们司徒大人绝对没成过亲的,连女人的小手都没碰过!更没和哪个女人有过什么牵扯。司徒大人是黄将军一手带大的,一直在军中效命,平日里除了公务,就没想过别的事情……。”

    说来说去,竟似像开始推销自家副参领了。

    金丹凤不由愕然。

    这亲卫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怎么听着不太对?

    她打断了他的话:“你是想说你家司徒大人很喜欢我咯?”嘴角却带着一丝讽刺。

    亲卫额上冒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司徒睛喜不喜欢金丹凤,他哪里知道?

    只是,再看看手中的荷叶包鸡,他又有些拿不定。本来军中困苦,尤其是在冬天,弄到只鸡不容易,结果大人烤完后还叫他给金参领送来,自己一口没动。

    以前大人根本没这样对过哪个女子。

    这样说来……说喜欢应该没错吧?

    他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金丹凤嘴角的讽刺凝固了。

    她没看花眼吧?这亲卫真的说司徒睛喜欢自己了?

    不是可怜?不是同情?

    也对,如果不是喜欢的话,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带几个亲卫就杀回去,把她从那些禽兽手里救下来?

    想起那个温暖宽厚的胸膛,金丹凤的心没来由地多跳了几下。

    那日他抱着她,一路杀出去,敌人鲜红的血溅在他身上,溅在她脸上。

    那情景她怎么也忘不了。

    鬼使神差般地,她伸手拿过那包荷叶鸡,对亲卫道:“回去告诉你家大人,就说他的心意我领了,不过别的事得另说。”

    亲卫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总归差事算是办完了,再说就算他不懂,把这话原样转给自家大人还是办得到的,大人当然能明白。

    金丹凤拿着荷叶鸡,一边走,一边想,脚步渐渐变得轻快,脸上多日来压抑堆积着的沉郁也消散了很多。

    其实,嫁给司徒睛并不是个很坏的选择。起码他绝对会对她好,这从他肯舍命救她出去就知道了。再说他知道她遭遇过的所有事情却还不避着她,就说明他不在意她身上发生过的事情,日后就算两人成亲了,他亦不会拿着这点到处宣扬,只会让他的手下人把嘴闭得更严实。

    别人不知道那日的事情,她的仕途就会稳,三皇子不会轻待她,她仍是金家那个最有出息的人。

    只有两点需要考虑,一个是如何让金家舍王大平转而接受朝中没什么根基和背景的司徒睛,另一个么,就是她得想办法说服司徒睛把那日救过她的亲卫全神不知鬼不觉地除掉才是。

    这世上最能保守秘密的,只有死人。

    作者有话要说:唔,记得还欠了一千字的债呢,今天把欠债码出来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