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乐手和酒保

梁七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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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_85782再几分钟过去,柳冰清失神的走出五号仓库,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在顷刻间失去了生活的重心,眼神变得有些空空洞洞。

    凌笑没拦住柳冰清径直驾车离开。

    只是用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这几天好好休息,我会在外面找地方住,等你想我了再给我电话,凌笑。

    凌笑随后也进了五号仓库,将杜平生和杜宇毁尸灭迹。

    至于方法,剁碎了喂狗。

    入夜,凌笑在街头晃荡,不知不觉走到第一次遇见柳冰清的金色天地酒吧,坐在吧台位置,跟年轻的男酒保要了瓶科多娜啤酒。

    酒吧人声鼎沸,嘈杂热闹,凌笑的视线落在正在舞台上进行表演的乐队,那乐队的主唱是一个脸蛋漂亮,身体单薄的妹子,穿着皮夹克,皮裤,上面都有铆钉,里面是一件印着骷髅头的吊带,她一头利落的短发,涂黑色眼影和唇彩。

    此外,乐队里还有吉他手,贝斯手,键盘手,架子鼓,一个吹萨克斯的。

    妹子唱的都是些不被人熟知的冷门歌曲,她的声音偏低,带着些许嘶哑,别有一番风味,眼神空灵。妹子或是站着手持话筒唱,或是坐在凳子上舒舒服服的唱,偶尔跟台下的人互动,也偶尔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在喝,边喝边唱。

    凌笑问酒保,“舞台上表演的妹子是谁?”

    酒保的手朝凌笑摊平,凌笑在上面放了一张百元钞票,酒保不急不慢将钞票收好,“她叫楚梦,中海大学的学生,我们老板欣赏有才华的年轻人,所以她被我们老板看重,并允许她和她的乐队在这里演唱,倒是替我们酒吧拉了不少人气。”

    酒保给凌笑换了一瓶啤酒,“如果客人有兴趣的话可以跟楚梦表明,但只是不能用强,这是我们老板交代下来,至少,在我们店里不可以。”

    凌笑听了酒保的话,没有对楚梦生出太大好奇,反而是对这金色天地酒吧的老板来了兴趣,于是问酒保:“你们老板,多跟我说说,是个怎样的人。”

    酒保很愉快的又收了凌笑一百块,“我叫宋默。”

    宋默戴黑框的眼镜,镜片很厚,皮肤苍白,高高瘦瘦。

    “老板名叫王三品,很胖,一脸福相,老板说他小时候没念过多少书,年轻青青出来闯荡,于是羡慕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五年前开了这间酒吧,就从羡慕变成欣赏有才华有能力的人。”

    宋默也拿起啤酒在喝,“老板有一个过世的妻子,一个在念大学的儿子,也是天海大学。老板不经常出现在酒吧,只是隔三差五的来,平时总喜欢蹲在路边看走过来走过去的美女的大腿。”

    凌笑呛了一下,宋默递过来一张纸巾。

    凌笑道:“你们老板的爱好挺特别。”

    宋默却反驳道:“不,我们老板的爱好挺猥琐。”

    凌笑和宋默对视了一下,不约而同笑起来,凌笑告诉了宋默自己的名字,开始喝第三瓶啤酒。

    酒吧舞台上的音乐声停了下来,乐队暂时的休息。

    那些乐手就坐在舞台前的一张桌子喝酒抽烟,楚梦在朝吧台位置过来。

    “学长,再来瓶啤酒。”

    宋默取了一瓶啤酒打开,交到楚梦手里。

    “学长?”

    宋默朝凌笑耸耸肩,说道:“你可没问关于我的事情,我当然也就没告诉你,我也是天海大学的学生。”

    楚梦插话道:“学长,这是你朋友吗?”

    说话的时候楚梦用眼神打量凌笑,凌笑也回看她,但只是纯洁的看,因为凌笑用了自己百分之零点一的智商就看出来楚梦对宋默有好感,宋默也对楚梦生有情愫,郎情妾意,就差捅破窗户纸。

    宋默道:“是客人。”

    凌笑摇摇头,说道:“已经是朋友了。”

    听见凌笑这么说,宋默微笑,就跟楚梦介绍,“他是凌笑,喝着啤酒的凌笑。”

    楚梦很积极的和凌笑打招呼,握手,“你好,我是楚梦,玩乐队的楚梦。”

    凌笑也礼貌性的跟楚梦问好。

    宋默对楚梦说:“今天练习得有些辛苦啊。”

    楚梦道:“没办法,校晚会再几天就要举行了,我们乐队被慕红颜邀请参加表演,所以必须勤加练习。”

    宋默道:“注意身体。”

    楚梦道:“我知道。”

    两个人完全情投意合,这是恋爱未满,凌笑感觉自己忽然间就成了一颗闪闪发光的电灯泡,“我是不是妨碍到你们了。”凌笑问。

    宋默点点头,楚梦摆摆手,正是天生该凑在一起的一对啊。

    凌笑问楚梦:“你们乐队有名字吗?”

    “有啊,单字一个梦,楚梦的梦。”楚梦雀跃。

    凌笑汗颜,又是活生生的搞美女崇拜。

    倒是楚梦见了凌笑的表情,追问:“怎么了?难道你觉得我们乐队的名字不好听?”

    凌笑见宋默悄悄给自己递眼神,便回答:“没有,很简单很别树一帜,很,很,很容易被人记住。”

    凌笑回答后,宋默找他碰杯,楚梦也加入进来。

    随后楚梦回到了舞台上继续表演,凌笑道:“我们刚才说到哪了?你老板的爱好挺猥琐?”

    宋默点头,往下说道:“老板喜欢保持一种神秘感,不过好像只是他个人那么觉得,我们再说说老板的儿子吧。老板的儿子叫王天宝,遗传了老板的胖,不过比老板更胖,没上大学之前喜欢跟老板一起蹲在路边看美女的大腿,上了大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学校里各处看美女的大腿。”

    凌笑又呛了一下,宋默再递给他一张纸巾,“奇葩。”

    宋默道:“所以现在我们老板就经常抱怨说,儿子长大了翅膀硬了,忘了他老爹,大学妹子多水灵啊,大学妹子的大腿多好看啊,都不知道带他老爹一起去看。”

    “说起来,王天宝比老板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鸡腿。”

    凌笑疑惑:“鸡腿?”

    宋默道:“没错,就是吃的鸡腿,走路,上厕所,洗澡,睡觉,每时每刻都拿着鸡腿,或者在啃,或者只是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