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赠剑

孤舟风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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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邸后院,一座偏僻的四合小院,这里是袁买生活了十几年的旧居。

    站在朱漆剥落的门前,遥想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初期的艰难,袁买不由得感慨万千。

    故园犹在,人事已非;当初饱受白眼,无人高看的邺下阿买如今已经咸鱼翻身,成为了坐拥一州,麾下猛将如林,谋士如雨的一方霸主,当初那些视自己如草芥的士人可曾想到会有今曰?

    “吱呀”一声,朱漆大门突然敞开,从里面窜出来一个大小伙子,猛地拦腰抱住袁买,使劲的举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收拾好了行囊一直等着你哪!”

    “小七,快点把我放下,让人看见了成何体统!”

    袁买拍了下朱小七的肩膀,呦呵,两年不见,这小家伙已经长高了一头,身材和自己在伯仲之间,仅仅十五岁的年龄,就能把自己抱起来,这力气委实不小。

    “公子,让我跟着你去河内吧?你要是不让我跟着,我就不让你落地!”

    十五岁的朱小七使劲全身力气抱起袁买,不让他的双脚落地,耍赖一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看着朱小七喜悦的笑容,这是发自心底的流露,这是阔别已久的亲人才会露出的笑容,在这年轻的小伙子脸上一览无余,满满的都是久别重逢之后的喜悦……

    袁买心中不禁一酸,这些年来自己或者忙于征战,或者沉醉于温柔乡里,对于这个曾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孩子却很少想起,实在不该呢!

    记忆中,这个比自己小四岁的孩子从十岁的时候就进了袁府照顾自己,在别人对自己白眼相加的时候,一个年方十岁的孩子却任劳任怨的照顾着自己的饮食起居,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卑微而口出怨言。

    记忆中,在离开邺城之前,自己的衣服、鞋袜都是这孩子给洗晾的;自己生病的时候,每次都是这个孩子端着药在身边伺候着;自己有委屈的时候,总是他在旁边陪着自己说话……

    虽然他只是自己的仆人,但情义却如兄弟一般;自己荣华富贵了,绝不能再让兄弟在这座府邸里受苦。

    之前留他在邺城,是为了当做耳目,争取尽可能多的掌握袁绍的一举一动,而现在袁绍已经昏迷不醒,自己再也不必受制于人,再留下来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好了,本公子答应你这个小鬼头,让你跟着去河内,快点把我放下来!”袁买在小家伙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笑着骂了一句。

    “当真?太好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不对,终于可以离开这座府邸了!”

    朱小七兴奋之下,一句“鬼地方”差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作为一个仆人,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东家呢,“实在该死!”,朱小七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袁买双脚落地之后,伸手在朱小七的胸膛上打了一拳,啧啧夸奖:“啧啧……朱小七啊,两年没见,你小子力气大的吓人哪,这体格也结实的像头小牛犊!”

    “公子,小人给你纠正个错误,俺叫朱灵,不叫朱小七,这名字是你给俺取的,您难道忘了吗?”朱灵挠着头皮,一本正经的给主人纠正错误。

    袁买一拍脑袋,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对、对……对,你看公子我都忘了,你现在已经到了弱冠的年纪,不该再称呼你以前的奶名了,从今以后公子正式称呼你朱灵!”

    “嗯!”

    朱灵很严肃的点点头,拍着**道:“公子不在的这两年里,我苦练剑法,苦读兵书,现在总算小有成就了,我想到军营里做官!”

    “到军营里做官?”看着朱灵一本正经的模样,袁买决定逗弄他一番,“军营里的官多去了,有伍长、有什长、有队率、有军候、有校尉、有将军,不知道你想做个什么官呢?”

    “当然是将军了,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人,不做个将军,岂不是给你丢脸嘛!”

    朱灵推开朱漆大门,把袁买让进了院子,一边招呼袁买到房间里坐,一边煞有介事的说道。

    袁买笑吟吟的道:“我可是铁面无私,从来不徇私舞弊,你要想做将军可以,但得拿出真本事来。没有功绩,可是没人服你哟!”

    “行,俺先从小兵做起,一定会慢慢的积功升到将军,不会给公子你丢脸的!”朱灵给袁买冲了一杯茶水递上,拍着**下立下了“军令状”。

    “甄二爷可是说我的剑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跟他学了一年的剑术,就能把他打败了。他还赠送了我好几本兵书,全都背的滚瓜烂熟了!”

    说着话在房间里比划起了剑式,虽然手里空空如也,但脚步手势,拿捏的却有板有眼,很有游侠的风采。

    “行,冲你这股劲头,本公子允许你参军!”

    袁买向小家伙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把腰间的“冲霄剑”解下丢了过去,“这些年你为公子出了不少力气,这把剑就赠给你了,希望它能陪你立下大功!”

    练剑之人都爱剑如命,朱灵拔剑出鞘,只见寒光闪烁,令人遍体生寒。

    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哎呀,这可是一把宝剑!”

    随即一脸矛盾的道:“可这是公子你的佩剑,送给我了,你用什么?”

    “呵呵……我是主公,很少上阵杀敌,这把剑就当做送给你的礼物吧!如果我想要宝剑,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袁买挥挥手,慷慨的把佩剑赠送给了这位跟着自己吃了多年苦头的小兄弟,权当是对他的奖赏。至于自己的佩剑,再慢慢想办法好了,这把剑用的有些腻了。

    这个年代的名剑不在少数,譬如曹**持有的倚天、青釭,都是旷世神剑。此外还有一些名剑流传于世,譬如飞星、流彩、华铤;又譬如白虹、辟邪、流星、思召、青冥、百里等等,自己随便搞一把就是了。

    “那我就收下了,一定会好好杀敌,给公子你涨足面子!”

    朱灵喜滋滋的收剑归鞘,信誓旦旦的做了保证。

    “阿买哥?你在家里么?”

    就在主仆二人聊得兴起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一声小女孩的清脆呼唤。

    朱灵目光突然一喜,笑道:“一定是小娘子来了!”

    “阿樱?”

    袁买目光闪烁,听这声音,八成是郑虞的女儿袁樱。但是听朱灵叫声“小娘子”,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才**岁的小姑娘,这样叫难听死了!

    “以后别叫小娘子了,喊小姐!”

    “小姐?”朱灵自言自语了一声,随后点头如小鸡啄米:“嗯嗯……这个称呼好,比小娘子好听多了,怪不得都说公子你有才呢!”

    主仆二人一块出了房门,来到院子里朝外望去,只见来的正是夫人郑虞,带了两个婢女,还有九岁的袁樱,正朝自己的院落走来。

    ‘孩儿拜见阿母!”

    袁买大步如流星般迎上前去,朝着郑夫人施礼拜见。

    “买儿不必多礼!”

    郑氏面带微笑,将躬身施礼的袁买搀扶了起来,触手之处滑腻如凝脂,一股幽兰香气,扑鼻而来。

    “一别两年,买儿你从一介白衣,摇身一变成为了一方诸侯,就连刘氏母子都对你忌惮三分,阿母甚是欣慰。”

    郑夫人笑盈盈的望着袁买,由衷的夸赞了几句。

    袁买谦虚道:“这一切还是是亏了阿母那天给了我一席之地,孩儿方才能有今曰!”

    “阿樱,喊兄长,你不是每天都吆喝着想你兄长了么?”郑虞扭头,轻轻的拍了下女儿漂亮的小脑袋,叮嘱道。

    袁买这才把目光落在了这个九岁的小妹妹身上,一别两年,小姑娘出落的愈发水灵,皮肤**,五官精致,一双大眼睛清澈见底,笑起来脸颊上两个灿烂的小酒窝,活脱脱的一副美人胚子。

    可能长时间不见的原因,乍看到袁买之后,小袁樱有些眼生,不再像以前那样亲热,撅着嘴道:“这个是我阿买哥么?怎么长了胡子了?”

    看到小丫头可爱的模样,袁买不由得忍俊不禁,忽然想起了两年前和小丫头离别的画面,当初她可是赖在自己怀里,抱着自己的脖子不肯松手呢!

    “阿樱还记得兄长当初给你说的话么?我说要去森林里给你捉百灵鸟,教你唱歌;你想想,森林那么大,兄长在里面跑来跑去的抓小鸟,能不长胡子么?”

    一句话把小袁樱逗得“格格”娇笑,隐隐约约想起了以前“阿买哥”陪着自己玩耍的曰子,这个长了胡子的家伙不是自己的阿买哥又是谁呢?

    但马上又想起了不开心的事情,撅着嘴道:“你骗人,朱小七说了,你没有去抓百灵鸟,你做官去了,而且还娶了好几个媳妇……这老天爷怎么不显灵呢,我们当初可是约好了,谁要骗人,就讨不到媳妇的!”

    看到女儿和袁买迅速的熟络了起来,郑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忽然对袁买弯腰施礼道:“买儿,阿母有事相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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