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南域江湖,天才如星。

骑着毛驴找媳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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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归酒楼,是紫风国,南宁城中首屈一指的大酒楼。其秉承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是以客人之中,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再加上该酒楼的大厨手艺,实在一流,是故,这如归酒楼的生意,自从开业之始,就红火的很。

    又是一天傍晚了。

    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碌了一天的各种小贩,脚夫,农人,货郎,走卒,猪狗辈,卖气力的汉子……都开始汇聚到这如归酒楼之中,在酒楼一楼那块专门招呼他们这种下九流的那处范围内,蹭张桌子坐下,要了两三碟花生米,一壶劣质烧酒。就三人一团,五人一帮,开始天南海北的胡吹乱侃起来。

    这是如归酒楼之中的一大特色,可以把如归酒楼的气氛,渲染的极为热闹。

    也有初来南宁城的各种过客,旅人,喜爱这种热闹的气氛,就会要求如归酒楼的小厮,在那处下九流聚集的地段,再搭上几张桌子,弄上几个好菜,来上一壶好酒。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听着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士的高谈阔论。

    下九流们,干的营生最广,能够听到的各种小道消息也就最多,往往旁听的旅人,过客,都会听到一些对他们几极为有用的消息。

    听到这种消息之后,他们就会神情大震,心中欢喜,然后为这些下九流们高声喝彩,邀之一同喝酒吃肉,气氛,极为热烈。

    于是久而久之,这种下九流与各种旅人,过客结合起来的地方,就成了如归酒楼的一处标志。

    如归酒楼的老板看重这一点,于是干脆将那地方整修了一番,取名为缘聚江湖。意为三教九流为江湖,客旅依缘而相聚,欢之为缘,兴之为缘,得之为缘,快之为渊。

    因着这名字取的非常有莽莽豪爽,畅然快然的气息,再加上三教九流们中流传的各种消息广泛,气氛名副其实。于是这缘聚江湖,竟是受到了各路武者,行商的由衷喜爱。

    但凡是到了南宁城,到了如归酒楼的武者和行商,都必要来此缘聚江湖,畅谈一番。

    此时日已落西山,黄昏来临,天色将晚,缘聚江湖,便渐渐拉开了一天中最为热闹的序幕。

    其间各种下九流人物,推杯换盏,声如擂鼓;也有各种行商武者,混于其中,天南海北,纵情胡吹,气氛,当真好不热闹。

    如归酒楼,客似云来,小厮们,来往相迎。

    这种情况,小厮们本已经司空见惯,除了中规中矩的工作,这些小厮的心情,几乎很难有所波动。

    但就在方才,一名小厮的心,却着实被一名客人,给震的不轻。

    那名客人,那长相,简直是绝了。整个人,俊俏的简直不似人间能够出现的人儿,就好像是那些说书先生故事中的妖孽一般。

    那客人的五官,身材,无一处,不是完美到了极点。若非其身上随时随地都流露出了极为浓厚的男性阳刚气息,小厮,绝对会将他认成一名女扮男装的西贝货。

    而且,小厮能够肯定,如果那名客人,当真是一名女子的话,绝对比传说中那些能够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绝世美女还要漂亮。

    ‘这简直就是造物弄人嘛,这么美的模样,干嘛生到了一个男儿身上?’小厮心中不停的嘀咕,但手上动作却是不慢,很殷勤的就将那名客人以及他那身形干瘦的同伴引到了缘聚江湖的一张桌子前。

    小厮的眼睛毒辣的很,一眼就看出来那名绝美无边的客人身上的仆仆风尘之色,自然知道他们乃是旅人,自然,就要将他们引到缘聚江湖之处。

    “请问客官,需要些什么吃食。我们酒楼的招牌菜雪鱼灵丝羹,在整个紫风国,都是一绝,客官需要来一份么?”小厮招呼的十分殷勤。

    “把你们酒楼所有的上好名菜都给我上一份,然后,再来一坛你们酒楼最好的酒。”那名俊美到了极点的少年轻声道,话语之中,有一种不容违抗的气势。

    他的那名干瘦的,看起来极为精明的同伴,似乎是以他为主,没有半点异议。

    小厮连声应是,然后下去准备。

    这名俊美到了极点的少年,自然就是周义人,他同李不为下了天虚山脉,马不停蹄,耗费一日一夜,终于是赶到了那丹药家族所在的城池,紫风国南宁城。

    一日一夜的奔袭,让他们也是有些疲累了,就准备先在这如归酒楼中好生吃喝一顿,蓄养一下精神,再去那丹药家族报道。

    这如归酒楼的格局,氛围,都让周义人觉得不错。

    只是令他微微有些不喜的是,自从一踏入这座酒楼,所有人的目光,就都集中在他的身上,或惊艳,讶异,不信,赞叹,甚至还有猥亵……不过这些目光,都只是在他的身上,停留片刻,便就离去。

    毕竟周义人的灵魂融入了神灵意志之后,他本身的气质中,就有一种自然的高贵,威严,让他随时随地,不怒自威,不动自尊。

    这种高贵和威严,不容亵渎,根本不是这些普通人,能够有胆量长时间注目的。

    这些酒客,发现周义人不好招惹之后,也就收起自己的目光,该喝酒吃菜的继续喝酒吃饭,该胡吹乱侃的继续胡吹乱侃。

    “嘿,高老三,你听说了么,我们紫风国第一大宗门拜剑谷,今年出了一个惊世超卓的无上天才,似乎是叫东方奇,年仅十八岁,据说就修炼到了聚气境四重的境界,一剑斩出,剑气如龙,能够将百丈之外的木桥给斩断。”

    “他今年初出江湖,就将紫风国为祸多年的嗜血大盗血秃鸷给杀死,要知道,那血秃鸷,可据说是聚气境四重的老牌强者,甚至,都有传闻他进入了聚气境五重的境界。这东方奇,能够单人独剑将他斩杀,实在是了不得,了不得啊!依我看,我们南域两年之后的南域至尊天骄大赛,这东方奇,定然能够榜上有名。”

    一个光头大汉,语气激动的很,说完之后,举起身前的脑袋大小的一碗酒,直接就喝了下去,豪爽至极。

    “怎么没听说?不过这东方奇虽然厉害,但是要我说,那火烈国第一宗门摩罗门这一代出世的天才弟子拓拔力神却更为璀璨。”

    “那拓拔力神,天生神力,其五岁之时,未经修炼,一拳就可以打出八百斤的气力。而后,更是修炼远古凶神兽朱厌属性的炼体功法,气力突飞猛进,等到筑体境十重境界之时,其双臂之力,已经达到了三万斤。”

    “到现在,他不过二十一岁,就已经修炼到了聚气境三重境界。但就是寻常聚气境五重境界的武者,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东方奇,定然比不过拓拔力神。”那被叫做高老三的汉子,也发表自己的看法。

    “哼,不过就是修炼远古神兽属性功法而已,据我所知,都天国天虚宗这一代弟子之中,至少就有两名弟子,修炼的是远古神兽属性的炼体功法;南蛮国蛮荒神庙这一代的弟子之中,也至少有三名弟子,修炼远古神兽属性的炼体功法。”

    “他们不过才十多岁,就都达到了筑体境十重境界巅峰,那拓拔力神与这些天才比起来,有什么优势?无非就是年长一些,实力强横一些而已。”

    又有人出来反驳道:“要我说,要论天才,还是要看上一届南域至尊天骄榜上的那十名天骄们。”

    “尤其是第一至尊天骄慕容枫雪,其自三年前出世以来,逢战必胜,所限无敌。一年时间,历经大大小小数百场战斗,斩杀恶徒大盗,不知凡几,更于两年之前,一举而力压南域各路天骄,问鼎南域最高至尊天骄。”

    “这样的风流人物,才是普天之下,当之无愧的盖世人杰,放眼南域,有谁,可与之相比?有谁,可以超越?”

    (ps:呼呼,第三更到,这一章前面,写了些骑驴自己对江湖中那种三教九流汇聚一堂的酒楼的看法,算是骑驴对当年看武侠小说的一种缅怀吧,时间仓促,或许有些赶了,写的不好之处,诸位兄弟们见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