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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简直出了个必死题,无论叶非怎么做都非死不可!
但她可不想这样坐着等死,必须想个什么办法混上南玄门,采到玄草才行。这个坑爹的系统想害死她,没门!
叶非努力地回想着书里面的剧情,找找看能不能想出办法来。
她所在的这个村子叫梨花村,在南玄门的山脚下。虽然离南玄门不远,但南玄门隐在群山之中,想到南玄门需要翻山越岭,至少也得两天路程。
如果她要去采玄草,最近两天就要出发了。
叶非现在的身份是女主角,今年十二岁,是梨花村里一户贫穷的人家的女儿。卫朗家中富裕,他父亲是村里最大的地主。叶非的父亲有时会到地主家做短工,赚钱养家,叶非年纪虽小,也会去地主家帮着做些针线活挣钱贴补家用。
书中描写,女主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虽然年纪小,但也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卫朗小时候第一次见到她就很喜欢,两个人经常一起玩儿,日久生情,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古代人结婚早,十四岁的孩子就可以成亲了,也导致他们比较早熟,十来岁的时候就算孩子不说,家里也会开始帮着张罗结婚对象。
《仙路》是本男频种马书,女主并非男主唯一喜欢的女子。在接下来的剧情中,喜欢男主的女人越来越多,但男主心底最喜欢的依旧是女主。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女主和男主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是最多的。
剧情开始的时候,男主去了南玄门修仙,女主因为仙灵等级不够,只能留在家中。后来短暂地出现过几次,戏份并不多。
叶非记得最新的剧情中,梨花村被反派焚毁,村里的人全部都死了,男主回来找到了所有人的尸体,却唯独没有见到女主的。
后来男主在和反派对战的时候,书中出现一个神秘角色,总是帮着男主。叶非看到评论中很多人猜测那人就是失踪的女主,但作者并没有明说。
按照书中的逻辑,既然没有看到女主尸体,女主八成是没有死的。但叶非穿过来的时候书还没有完结,她也不知道神秘女子的身份,以及女主最后的结局。
虽然有些在意后来梨花村被焚事件,但对叶非来说,完成眼下的任务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她五天后就完蛋了!如果她能活过这几天,再想办法去救村里的人吧!
“对了,南玄门哪天过来招新弟子?”
【明天!】
如果明天南玄门的人来,那么接下来的剧情就会和书中一样,是叶非可以预料到的。
想要完成任务,只能从这段剧情中找突破口,看看有什么人是可以利用的。
在剧情不改的情况下,来选拔弟子的人一定是玄明真人座下大弟子周全,他是一个非常老实的人,办事情不会动脑子,一根直肠通大脑的类型。叶非觉得,这个人是她完成任务的关键。
她一定得想办法,骗周全带她进南玄门!
“吃饭啦!非儿!”秦氏在外面喊。
叶非走出自己的房间,来到厨房。她家很小,厨房里摆了一张小桌子就是餐桌了。
书中有说明,叶非的父亲赵福——估计这时改成叶福了,时常在地主家帮忙,地主家中午管饭,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秦氏没有等叶福回来吃饭。
叶非也不多问,到外面取水洗了手,坐了下来。
秦氏做的午餐很简单,就是一碗面条,加上一小碟咸菜。叶非注意到,面条只有一碗,秦氏自己拿了一块黑黑的东西在啃。
“娘,你怎么不吃面条啊?”叶非问。
秦氏笑笑,“娘不爱吃面条,你吃吧!乖,刚刚呛了水,要好好补补身子。”
在现代,面条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东西,而且什么都不加的白面条,叶非根本就吃不下去。但她看过一些小说,知道在古代白面金贵,像她这样的穷人家平时是吃不到的。秦氏是心疼女儿,才把面条给她吃的,但家里白面有限,她自己舍不得多做一碗吃。
“娘,你吃吧,我喜欢吃馒头!”叶非不等秦氏说话,就一把将面条推到秦氏面前,起身到锅里拿了一只黑乎乎的杂面馒头,咬了一口。
杂面馒头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入口非常粗糙,一点儿也不好吃,叶非用了好大力气才咽下一口。
“非儿,你吃!”秦氏把面条推了回来,“娘不爱吃面!”
叶非拿着馒头坐了下来,把面条重新推给秦氏,“娘,你快吃吧,再不吃面就坨了,我是真不爱吃面条,这个馒头挺好吃的!”
秦氏知道这是闺女心疼自己,舍不得吃,她推了好几次,叶非都不肯吃。眼看再推下去面就真的坨了不好吃了,这才端到自己面前,吃了起来。
只是吃的时候,她的鼻头有些微微发酸……
叶非就着咸菜吃下了半个杂面馒头就再也吃不下了,看来她这个家还真是穷。如果她能活到第一个任务结束,她得想点儿法子让家里人过得好一点儿。
刚吃过午饭,叶非就听到外面卫朗的声音在喊:“非儿,你在家吗?”
叶非走了出来,“在呢!”
秦氏不管他们两个,一个人回屋去了,叶非猜想她大约是莫许了二人的关系。
卫朗进了屋,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来,塞到叶非的手中,小声道:“别声张,回头让我娘知道了肯定骂我!”
叶非拿起那东西,看是一块褐红色的不认得的物体,好奇地问道:“这什么呀?”
“从我娘那儿偷的燕窝,给你补补身子。”
叶非没想到这小子这么阔气,燕窝这东西很贵重,就算是在前世,叶非也没舍得买过。
不过她的身体好得很,不需要这些补品。再说毕竟是偷来的东西,总觉得不好。
“你拿回去吧,我用不着!”叶非把燕窝塞回卫朗手中。
卫朗却随手将燕窝放到了桌子上,说道:“你拿着吧,不想吃给叔叔阿姨吃都可以。我好不容易偷出来了,要是再放回去,还不得被发现啊!”
他家里富有,燕窝什么的并不算稀罕的东西。不过他没有告诉叶非,他偷来的这块儿是家里最好的血燕,非常昂贵,平时他母亲都舍不得吃的。
叶非没办法,只得收下。想着书中写的秦氏身子弱,倒是可以给她补补。
卫朗这才放心,上前拉着叶非的手,笑道:“咱们出去玩儿吧!”
叶非前世好歹也活了快三十岁,卫朗这个年纪在她的眼里就是个小朋友,虽然这小朋友的颜值蛮高,不过在叶非眼里,小朋友就是小朋友。
被一个小朋友拉手,她倒不介意,再加上不想被怀疑,也就由着他拉了。
两个人就这样拉着手,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小河边。
“媳妇儿,你是不是想捉鱼才掉下水的?”卫朗问道。
他知道叶非不会游泳,跑到河边八成就是想逮条鱼给家里人吃。不想一不小心,竟然掉到河里去了,还好他当时路过给救了上来。
当然,他是不会知道,他心里的那个小媳妇儿早就已经换了人,不再是以前乖巧可爱的小姑娘了。
叶非自不会知道她落水之前在做什么,那时她还没有穿越过来。听卫朗这样问,就顺着他的话说道:“是啊,家里天天都吃咸菜,我想加个菜。”
“你坐着,看我的!”卫朗走到河边,很帅气地一把扯下袍子,走进了河水里。
叶非知道他是想在心爱的姑娘面前逞能,到河里捉鱼给她。若是换了别的小朋友,叶非真的会为对方的安全考虑,但卫朗是男主,他是绝对不会出事的,她放心得很。
卫朗走到河水深处,一头扎了进去,不一会儿,就冒出头来,伸手一甩,一条大鱼就飞到了岸上。
叶非拍手道:“好厉害!”
她上前捡起那条鱼,鱼还在她的手里乱蹦。
刚捡起鱼,身边一道黑影飞过,又一条鱼被甩了上来。
叶非看那两条鱼个头都挺大的,转身冲河里喊道:“朗哥,上来吧,够了,再多就浪费了!”
朗哥是书中女主对卫朗的称呼,她为了不引起怀疑,就跟着这么叫了。
卫朗这才从河中心游了过来,一脸的骄傲之色。
不远处,阿牛很及时地跑来送上干衣服,卫朗走到旁边的林子里换了里面的衣服,穿回原来的袍子,又从树上折下一段柳条儿,将地上的两条鱼穿在一起。
叶非知道卫朗这个时候想听什么,很知趣地拍手称赞,“朗哥你太棒了,这么快就弄上来两条鱼,简直神了!”
卫朗非常满意,提着鱼,送叶非回家。
走到家门口,卫朗才把鱼递给叶非,叶非接过来,道:“太大了,两条吃不完,要不你拿一条回去吧!”
卫朗摇头,“我爹不让我下河摸鱼的,我要拿回去不是不打自招吗?你要吃不完就拿个盆接点儿水,放水里养着明天再吃。”
叶非依言,把鱼放到院中的盆里,又从缸里舀了水倒在里面。将穿鱼的草绳解开,鱼就在盆里欢乐地游了起来。
“谢谢啦!”叶非心情很好,扭头在卫朗的额头亲了一下。
卫朗顿时脸红了,转身捂着脸跑了。
叶非:“……”
她刚才是把卫朗当成小孩子了,没想到这孩子还这么害羞。
看来这位男主真是相当地……可爱呢。
如果男主大人能够救救她这个可怜的女主就更可爱啦……
晚上秦氏烧了鱼,叶福也回到了家里,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
叶福脸色不太好,吃了饭,把叶非叫到屋里,说道:“非儿,你以后少跟卫朗那小子来往,听到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