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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次受了爷爷和老爸的惊吓之后,纪不凡再也不敢上网找人吹水了,因为他不敢肯定对方跟他聊着天的女人会不会就是他的爷爷又或者是老爸。当然了,凭他的本事,他也可以去入侵别人的电脑来确认一下,可这不是太麻烦嘛,所以他干脆戒掉上网吹水。
爷爷和老爸天天催着他找女朋友,让他也学学陆秦风那么无耻先哄一个女人跟他扯证,这不是扯淡吗。
林家栋在回澳大利亚之前,是满怀希望的想着姐姐林家怡跟纪不凡见上一面,可谁知林家怡的心另有所属,所以不管林家栋把纪不凡吹嘘得如何如何好,她都不心动。
最终,林家栋没辙了,只得白白看着纪不凡这个准‘姐夫’从手心中溜走。
不过,林氏家族里面智商最低的小妹林妙妙倒是嚷着要回中国,但是她的目标不是纪不凡,而是因为她暗恋的男神回国了,她千方百计打听到男神凌枫是A市人,所以她来了。
直到林家栋辞职要说要回澳大利亚接手家族事业时,纪不凡才知道当初被父亲特招进公司的天才少年原来是家世显赫,整个家族可以说是掌控了整个澳大利亚的传媒业的传媒大亨,在澳大利亚很有分量。
那次江云稀请林家栋看了3D《贞子3》之后,因为有着共同的爱好,江云稀也和他成为了好朋友,而且还是好闺蜜的那种。
尽管整个家族的人都反对林妙妙回中国,可她满脑袋都装着男神,最后竟一人偷偷溜来了。林家栋是气得要死,可他总不能真的绑架她回澳大利亚吧,最后只好千叮万嘱纪不凡和江云稀多多帮忙照顾她,因为他这个小妹真的很烦很笨。
林妙妙一直觉得很委屈,她只不过是不喜欢传媒行业罢了,她只不过是贪吃了一点而已,她只不过是书念得不太好而已,她只不过会在商场里面迷路而已……
在某大酒店的走廊上,林妙妙一间又一间的往厢房里面偷看,她出来时忘记看包厢的房号了,刚才她出来上了一趟厕所,再出来竟不认得她是从哪个厢房出来的了。
今晚是她在中国过的第一个生日,是不凡哥哥和云稀姐姐带她来这里吃饭庆生的,可她蛋糕还没有吃,竟然迷路了,好想晕啊。
“砰”的一声,端着餐盘的传菜生躲避不及她的猛然转身,居然夸张的摔个四脚朝天,餐盘上的菜也洒落在地上。
罪魁祸首林妙妙瞪大眼睛傻傻的望着他,额,不关她的事,一定是因为地上太滑了。
因为响声太大,左边门口那个厢房门打开,江云稀惊恐的望着傻站着的林妙妙,关心的问:“妙妙,怎么啦?有没有事?”
纪不凡也从厢房里面出来,看到林妙妙傻站在那里,眉头紧紧皱在一起,道:“林妙妙,我掏钱给你过生日你却来砸场子,我告诉你,要是我没钱赔就把你留在这里洗碗抵债。”
谁知躺在地上的传菜生认真的说了一句:“先生,我们这里不招未成年人少女的。”接着,他开始毫不客气的报出林妙妙这么撞他所损失的费用。
纪不凡刷完卡,帮林妙妙搞定完麻烦,发现她还傻站在那里,过去一把拽到身边,道:“傻站在这里干什么,不会是真被撞傻了吧?有没有伤到哪里了?”
江云稀在门口看着这一幕,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然后捂着嘴巴贼兮兮的笑了。
林妙妙其实是林家栋的堂妹,年龄刚满21岁,个子不矮,可惜就是有点瘦,食量超级大,但就不知道她的肉都长哪里去了。其实也不能怪传菜生会误以为她还未成年的,皆因她的皮肤很好,好到肉眼看不出一点瑕疵,通常这种皮肤只会出现在未成年少女身上,女人越长年龄,皮肤也跟着越差。最关键的是她还有点天然呆,黑溜溜的大眼睛外加上茫然的表情,简直是萌萌哒。
“哥,对不起。”林妙妙听见林家栋叫纪不凡哥,她是林家栋堂妹,自然而已也跟着叫纪不凡哥了。
纪不凡冲她笑了笑,声音轻柔得像是情人的甜言蜜语:“没关系,反正刚才这些钱我会从你工资里面扣回来。”
“……”林妙妙那个叫恨呀,她都还没有正式去他公司上班,就先变成“负翁”了。
这边江云稀已经跟陆秦风说了刚才所见到的,陆秦风一听,笑了。
见纪不凡拽着林妙妙回来,陆秦风指着桌上面的那瓶轩尼诗,笑眯眯的道:“寿星女,你去洗手间超时了,把它喝了吧。”
“不喝行吗?”林妙妙只见过陆秦风两次,知道他是云稀姐姐的老公,不过看着冷冷的,有点怕他。
“不行。”陆秦风很认真。
“哦。”
林妙妙把手伸向那瓶酒,却被纪不凡快了一步拿起,他呵斥她道:“给我老实安生的坐着吧。”然后在陆秦风暧昧的目光下,把一瓶轩尼诗灌进了肚子。
“表哥,你也太护着妙妙了吧。”江云稀佯装嫉妒了。
纪不凡因为喝了酒,桃花眼似有波光流转:“我乐意。”
林妙妙这个天然呆瞪着眼睛望望江云稀,然后又望望纪不凡,从他刚才说会从她工资扣钱起,她就把他归类为资本家一类的,所以现在他替她喝酒,一定是怀柔政策的一种。
纪不凡是越来越不懂林家栋这个天才怎么会有林妙妙这么一个笨蛋妹妹的,短短几天时间,他就给她解决过无数的麻烦。
例如今晚才刚出钱给她过完生日,送她回去的路上,她非要缠着他说她的耳环刚才丢了一只,是她的男神凌枫送给她的,对她很重要。
无奈之下,他就陪她回酒店找吧,就差挖地三尺了,耳环自然是没有找回来。最后酒店的总经理信誓旦旦的保证:一旦找到林小姐的耳环,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林小姐的。
因为丢了男神送给她的耳环,林妙妙心情感觉空落落的,手心中只剩下一只紫色的心形的耳坠。
纪不凡瞥了一眼她,不满道:“别去想了,回头我给你新买一对就得了,我辛辛苦苦的陪你忙一遭,你却连个笑脸也不给,也太没良心了。”
林妙妙的小脸皱成一团,懒得理纪不凡,干脆把头转向窗外。
——
纪不凡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反正他现在已经站在林妙妙的家门口了,拼命的摁着门铃,里面却没声没息。只好一遍一遍的打她电话。
林妙妙的手机就放在床头边上,可她就是不想听,用被子捂着耳朵,想着敌不动,她也不动。
可烦人的电话声没完没了的,垂死挣扎了五分钟,她闭着眼睛像梦游一样,摸到烦人的电话之后,按下接听键。
“林妙妙,你是猪啊?接个电话都这么久,你死哪去了?”纪不凡在电话那头喊。
“哦,是你啊。”林妙妙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有气无力的道:“哥,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你让我先熟悉A市的环境,一周之后我再去上班的。”
纪不凡听到她电话里面的呵欠声,顿时火冒三丈,刚才他拼命摁她门铃,他还以为她不在家,感情这小丫头一直在里面睡大觉!
“林妙妙,你立即马上出来给我开门,不然我就喊开锁公司的人上来撬开你家门了!”
林妙妙恨不得拿透明胶纸把眼皮粘起来,一听他就在门外,立即摔了电话去开门。这房子是她堂哥林家栋买的,她在A市什么也没有,还得仰仗着纪不凡的照顾呢。
纪不凡的脸色铁青,命令道:“我给你半个小时收拾一下,迟了我就不管你了。”
她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虽然她家也很有钱,可她这次偷偷回国,伤透了爷爷和爸妈的心,扬言不会管她的死活,甚至连她的银行卡都冻结了。这些天她一直吃纪不凡的,用纪不凡的,现在纪不凡就是她的大爷,她什么都听他的。
半个小时之后,林妙妙屁颠屁颠的坐上了纪不凡开来的兰博基尼,纪不凡开车直奔本市最大的珠宝店。
到了门口,林妙妙才醒悟原来昨晚纪不凡说过会给她买一对新的耳环不是随便说说的。
珠宝店的销售小姐平日里最关心八卦上流社会的生活,纪不凡一踏进珠宝店,几名销售小姐立即就认出了他就是堂堂长鑫控股集团的大老板,立即笑眯眯的迎上去,自然而然的把跟在他身后的一身朴素的林妙妙忽略了。
果然有钱就是大爷!林妙妙的心中越发的不满,明明说好是给她买耳环的,可是这些销售小姐都不向她推销,反倒殷勤的伺候着纪不凡了。
她冷冷的望着那名涂着烈焰红唇的销售员,此刻她正指着那款最新推出的海豚形状的蓝宝石耳坠含情脉脉的推销着,不过被推销的对象不是她,而是纪不凡。这种被忽略的感觉真的很不爽,她装模作样的咳了起来。
可惜那几名销售小姐都懒得理她,林妙妙的咳嗽最后只换来了一杯白开水,气死她了。她哼唧半天,最后干脆赌气的说道:“哥,我就是要买心形的耳坠啦。”
纪不凡置若罔闻,这小丫头怎么这么麻烦,她究竟知不知道他很忙的,难得抽出一上午的时间陪她买耳环,她居然还说要什么心形的,他哪有那个国际时间陪她一家家珠宝店的找?
气定神闲掏出金卡交给销售小姐,就要这对海豚形状的蓝宝石耳坠了。
回到车上,林妙妙都板着脸,也不知道是因为她感觉刚才被忽略了,还是因为没有买到她要的心形耳坠。
纪不凡一开始还想哄哄她,可后来发现她还是板着脸,一点也不给他面子之后,面子也渐渐挂不住了。他特意抽空陪她买耳环,还花了大价钱买了最新款的、据说全球独一无二的海豚耳坠,她不领情还给他脸色看,这不说明他是热脸贴上了冷屁股么。
他干脆不理她,脸色阴沉得几乎可以拧出水来。
林妙妙是死不知悔改,吼道:“停车,我要下车!”
苍天为证,她只是想纪不凡再哄哄她而已,没想过真的要下车的。却没想到纪不凡竟然真的一个急刹车,把车停在了路边。
纪不凡斜眼看着她,面容冷峻。
林妙妙懊恼了,不过输人不输阵,是她自己吼着要他停车的,是她自己吼着要下车的。于是,开门,下车!
可是,她心里那个后悔啊,她不认识路,出门也忘了带手机和钱包,这是哪?她怎么回家?回头,却发现纪不凡的车已经开走,她只好顺着大路,往人多的地方走去。
“喂,你怎么了?”
原本坐在花圃边上低着头的林妙妙听见声音,抬起头,看见一名身穿巡警衣服的男人,他蹙着眉,正望着她。
“我……”林妙妙想到自己为了追随男神,独自一人回到了中国,纪不凡把她丢在这里,她又不认识路,身上又没有钱,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委屈,说话间竟然觉得鼻子一酸,不争气的掉下了眼泪。
话说这名巡警被她的眼泪吓了一跳,他是刚好巡逻到这里,看见她坐在花圃边上,这周围又不是人流密集的大街,觉得奇怪才上前询问的,却没想到她居然哭了。
“小妹妹,你家人呢?”巡警不懂安慰人,只好分散她的注意力。
“我家人都在澳大利亚。”林妙妙抽噎的回答。
巡警一听,不得了,他以为她是遇到了小偷,连忙道:“那你的钱包和护照都被小偷偷走了?在哪被偷的?走,我先送你去大使馆。”
“不、不用了。”林妙妙一听,吓得马上停止了哭泣,她瞪着大眼睛可怜兮兮的说道:“我只是跟我哥吵架了,他一生气,就把我扔这路上不管了。”
原来是这样呀,本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精神,巡警立即热心肠的道:“你家住哪,我送你回去吧。”
林妙妙想,如果能够到那个小区门口,她还是能分清她住那一栋房子的,于是高兴的答:“在中山路。”
巡警见她说完之后,就满怀期待的望着他,囧了。他还等着她说出更详细的地址呢,要知道这个城市光是叫中山路的就有六条,他哪知道她口中的中山路是指中山几路?
林妙妙这个天然呆以为这个热心肠的警察叔叔骗她,改变主意不肯送她回家,眨眨眼睛,又想哭了。
巡警急了:“小妹妹你先别哭呀,你家到底是在中山几路?你说清楚我才能送你回家。”
“我也不知道,我才刚来这儿没几天,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呢。”这般想着,林妙妙觉得自己真可怜:“呜呜……我哥不要我了,我真可怜。”
看她哭的稀里哇啦的,巡警手一摆,说道:“算了,你告诉我你哥的电话号码,我让你哥回来接你吧。”
她哪里记得纪不凡电话号码呀,摇摇头。
巡警头也大了,如果不是这丫头在哭,他一定认为这丫头是故意整她的。想了想,又好心的问:“要喝水吗?”
“要喝。”林妙妙像乖宝宝一样连忙点点头,她在烈日下暴晒好一会儿了,早口渴了。
巡警回到他的车上,拿了一瓶他刚才路过小店买的矿泉水回来,还细心的替她把盖子拧开。
林妙妙接过之后喝了几口,心里觉得更委屈了,人家不认识的警察叔叔都对她这么好,纪不凡倒好,他明明答应堂哥会好好照顾她的,结果却把她撂这儿不管了。
“警察叔叔,你应该认识我哥的,你把我送去他那吧。”林妙妙大言不惭的叫这名巡警做叔叔,要知道这名巡警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左右的年纪,可她都已经二十一岁了。
“我怎么会认识你哥呢。”巡警又道:“不如你先跟我回派出所吧,在那里等你哥来找你好了。”
一听派出所,林妙妙直觉的摇头,无辜的望着他:“警察叔叔,我哥叫纪不凡,不然你送我去找陆秦风也可以的。”幸好她不记得地址也记得他们的名字,如果找到陆秦风,他虽然冷冰冰的,不过看在云稀姐姐的份上,他也会帮忙找到她家的。
巡警一听,差点没站稳,他现在十分后悔自己刚才的多管闲事了,心想:这丫头一定是想出名想疯了。要知道她刚才说出的那两个人的名字,在A市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更何况这两人的家庭情况早就被采访过,他们都是独生子,哪来的妹妹?
纪不凡气头上,把车开出两公里左右就后悔了,他不应该跟那小丫头生气的,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又特别笨蛋,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这般想着,他又把车倒头,因为找她,开得很慢。
顺着原路开了两遍,始终没有看到那丫头的身影,正泄气的掏出手机,准备让人来帮忙找,结果却看到那丫头傻乎乎的坐在烈日下,身边还站着一个巡警,此刻她正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人家。
好呀,他辛辛苦苦的找她,她居然优哉游哉的找警察聊天!纪不凡连忙把车停在路边,朝她走过去,声音像是吃了火药:“走,跟我回家!”
“我不……”林妙妙见到他,心中一喜,可是又想起刚才他赶她下车,现在她屁颠屁颠的上他的车,好像有点丢脸。
“少废话!”纪不凡眼睛狠狠瞪她一眼,上前拽起她。
林妙妙吓得把刚才的话吞回肚子里了,挥手十分友好的跟那名巡警道别:“警察叔叔,再见!”
那名巡警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刚才他没有眼花,居然真的看到长鑫控股的大老板纪不凡,那么这位这个小妹妹真的是他妹妹?嗷嗷嗷,好后悔,他刚才为什么不客气的请这位小妹妹去饭馆吃一顿?多么难得的机会呀,却被他这样白白浪费掉了。
纪不凡一路飙车把林妙妙送回家,见她还死死的抱着一瓶款泉水,眉毛挑了一下:“矿泉水哪来的?”
林妙妙一路都感觉十分委屈,几次想开口说话,可看见他阴沉入水的脸色又缄默了,现在见他先主动问她话,连忙得意洋洋的回答:“警察叔叔给的。”
纪不凡:“……怎么乱要人家的东西来吃?把你拐卖到小山村里怎么办?我说你这丫头怎么就不能长点脑子!”
林妙妙:“他是警察叔叔,是个好人。”
纪不凡:“就你这年纪也好意思喊人家警察叔叔,指不定才小人家那么两三岁呢。”
林妙妙:“那我下次再遇见他,就喊他警察哥哥。”
纪不凡:“……”被气走了。
回到家,林妙妙瞪着那副纪不凡送她的海豚蓝宝石耳坠,最后决定把它放抽屉里雪藏了。新闻上说的,最近很多飞车党,若是戴上这么贵重的耳坠,她担心飞车党会盯上她的耳坠。
——
一个星期之后,林妙妙没有按照纪不凡的吩咐直接去长鑫控股找他,而是跟普通找工作的人一样,先递交了简历,然后等待面试。如果不是人事部经理为了显示他的忠心,先把这厚厚的一叠应聘资料先递交给纪不凡过目,林妙妙这个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小丫头铁定被唰下来,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最后纪不凡还是开了小后门,在她的简介上打了个勾,也没有留其他话。可人事部经理多精明,他一看就明白了大老板是要额外关照这个小姑娘,于是通过简单的初试就直接录用她了,让她明天去广告部报到。
林妙妙还真以为她自己有多么厉害,人事经理告诉她会录用她之后,就乐颠颠的打电话给纪不凡报喜。话说她其实也想给云稀姐姐报喜来着,可她有个冷冰冰的老公,她还有一对刚满三个月的双胞胎宝宝,所以她尽量不敢打扰她。
听着电话里传来林妙妙兴奋的声音,正在开高层会议的纪不凡勾唇一笑,这小丫头真是天真可以。
第二天上班,凛着第一次参加社会工作的精神,林妙妙起了个大早,花了差不多一个钟头来描画她的妆容,又找了一条比较淑女的裙子穿上,让她看起成熟点。
去广告部报到的还有另外一名女孩芮小樱,她是今年刚大学毕业的应届生,今年二十三岁,广告部经理就把她们二人的桌子安排在了一起。
因为年纪差不多,又都是新人,芮小樱很快就和林妙妙混熟了,在得知她是澳大利亚回来的华人,对周边环境不熟悉,她还十分热心的趁着工作之余,带她去压马路,美名曰:熟悉周边环境和融合周边文化。
林妙妙也很喜欢这个热心开朗的芮小樱,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她就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就连中午吃饭,都等在一起再去员工餐厅吃。
中午饭时间一到,芮小樱早早就拉着林妙妙去员工餐厅占位置,她们这么急可不是为了把有限的生命都投入无限的工作中,而是因为去晚了,员工餐厅的位置都被占满了,她们没地方坐,就必须要出去吃饭了。
其实芮小樱的家境也相当不错的,去外面吃饭不是问题,可问题是她不想去。因为在员工餐厅里,她可以见到许多帅哥美女,这是她和林妙妙共同爱好之一,她们每天都是一边吃着饭,一边聊着这个帅哥今天穿什么衬衫,那个美女今天穿什么丝袜之类的。
“哎,我现在越来越烦恼了。”芮小樱塞了一块西兰花进嘴里,口齿不清的对着林妙妙说道:“妙妙,你知道吗,我妈昨晚居然开始张罗给我相亲了,可我到现在还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类型的男人呢。”
“不会吧,你难道就没有喜欢的偶像之类的吗?”林妙妙奇怪。
“喜欢的偶像有好多个呀,也不能说是偶像啦,像谢霆锋,霍震华,都教授,李敏镐等等,我都喜欢啊。”芮小樱的表情有点小纠结:“我只是喜欢看他们的电视剧而已啦,我总觉得皮肤太白的男人像奶油小生一样,没有安全感啦。可是,我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那些白白嫩嫩的男人,又想扑过去狠狠咬一口,真是矛盾耶。”
“天啊,我也是这样耶。”林妙妙也十分认同芮小樱的话,看见白白嫩嫩的男生,她也想扑过去咬上一口看看味道如何。
“快回头看,是我们的纪总和另外两名高层哦。”芮小樱一见帅哥,立即抛开纠结,压低的声音像是充了鸡血。
林妙妙还没有回头,就听见芮小樱自我陶醉的说道:“哇哦,纪总裁好像又长帅了,简直是迷死人了。”
回头,瞟了一眼笑得唇红齿白的纪不凡,林妙妙就想起昨晚打电话问他借钱,他说没空的事,忍不住磨了磨牙,踌躇了一下,才道:“小樱,纪总长得勉强算是合格而已啦。”
芮小樱闻言大惊,看她的眼神立即像看外来生物一样,然后摇头说道:“妙妙,你的审美水平有待提高,要相信我们大众的眼光,我们纪总和御风集团的陆总,被封为A市两大美男,可惜陆总已经结婚了,现在只剩下纪总这个钻石单身汉,我们要趁他没有结婚之前,多看他几眼。”
林妙妙一听,只好再次回头观看,没错,纪不凡是很帅啦,他的帅有点邪气,跟陆秦风那冷酷的帅完全不同,不过如果让她来分,那她会觉得前者更帅一点。
或许是她这次观望的时间久了一点,原本低头跟两名高层经理谈着工作的纪不凡忽然抬头,冲她暧昧的笑了笑。
林妙妙大惊,吓得连忙回过头,却听见芮小樱已经花痴的说道:“嗷嗷嗷,纪总刚才对着我笑耶,在这里上班好幸福哦。”
她无语,低下头解决着自己盆里的饭菜,嘴里还是不肯承认纪不凡是个帅哥,谁让他不肯借钱给她的,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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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了命,没能码出一万字,罪过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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