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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2011年元旦前三天,小小的那措镇,迎来了有史以来首位那措将军。
魏将军!
既然称为将军,手下自然要有武装,于是,新的那措民兵组织宣告成立,镇民积极响应,一夜之间,竟然有50多个小伙子自愿加入,成为民兵连首批成员。
这位将军,是那措人自己挑选出的!
这位将军,就像天兵天将一般,机枪都打不死,无数的镇民亲眼所见!
这位将军,还是全体那措人的大恩人!
这样的一位将军,那措人不支持,还去支持谁,难道等着白家大儿子带人打回来,再恢复白家的土司地位?
五十多人的民兵部队,被编入两个民兵连。
民兵连长:顾淼、杨大春。
射击教官:杜斌。
战术教官兼副总指挥:楚红柳。
总指挥:魏可可。
关于魏可到底该叫什么名字,这是一个难题,原本他想改回自己的名字,但,那很吓人,比如说老团,他即便是猜到真相,也似乎一直在回避,充其量叫他“老魏”,而不会直呼“傻魏”。
老团尚且如此,就更别说小杜和疤瘌。
楚红柳最后拍板道:“就叫魏可可吧!一切重新开始!”
一切重新开始。
这似乎话里有话,但魏可实在没时间多考虑,他刚刚就任将军,虽说是个麻雀大小的玩意,但忙起来也是千头万绪,犯不着在一个名字上伤脑筋。
再者说,等条件允许的时候,再改回来就是。
那措有了将军,但这位将军,肯定与别的将军不同,首当其冲就是那措新政权的组织形式。
绝不是普通的军阀割据势力,而叫人民公社!
没错,既然武装力量都叫民兵了,那么那措镇变成人民公社,也没什么奇怪,这种称呼,在国内早已消亡,却人人记忆犹新,这种社会形态,简单来说就是大锅饭。
有事情,大家一起做。
有饭一起吃。
有了困难,自然也是所有人一起扛!
当魏可公开宣布这一消息的时候,他原本以为,会有人出来抵制,却没想到,得到了那措人的热烈欢迎!
魏将军带着那措人吃大锅饭,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位将军不会仗势欺人,他是和大家一起,同甘苦共患难来的!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那措本是个穷地方,富裕户不多,财富都被白家占去了,其余人家过得艰难,能够吃大锅饭,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他们举双手赞成。
于是,许多被从白家抢去的东西,主要是食物,都被搬了回来。
吃大锅饭嘛,大家一起吃,家里存粮食做什么!
话说,白老爷白锦标,其实真心不错,这位老爷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家里其他的财物并不多,也不奢华,偏偏囤积了许多的大米。
大米,在那措属于稀缺物资,但放在栗敢,乃至于金三角,就是不值钱的东西了。
这一地区,虽然山高林茂,却土地肥沃,适合种植,否则,也不会成为鸦片的主要种植产地,再加上不高的人口容积率,所以,从来没听说,金三角会饿死人。
当老团领着小猴,查看了镇里囤积的大米,回来报告说,够吃两年的时候,魏可果断决定,吃大锅饭!
这样的条件,不吃大锅饭,都对不起白老爷!
吃饭问题解决了,剩下的是如何组织生产,其实这也容易,国内的教科书里都写着,照搬照学就是了:成立合作组,由镇民自由选择,然后公社里统一协调。
打猎的组成一个合作组。
采集山货的,采盐的,统统成立合作组。
再成立一个公社所属的商铺,负责对外买卖生活物资。
……
简单来说,魏可这位那措将军,实际上就是公社书记。
在他这位公社书记下面,楚红柳是人武部长,主抓军事,老团转为文职,是主管生产的二把手,这两个人一武一文,成为魏可的左膀右臂。
老团这也是无奈之选,他现在仅剩一条左臂,再有能耐,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摸爬滚打。
这一天,那措将军就职典礼,也是那措人民公社的成立仪式。
场面极其血腥!
杀人!
全镇三百来号人,除了安排民兵一连放哨,其余全部集中在白家大院前的山坡上。
前排,五花大绑着的是三个人。
白老爷白锦标
白老二
白家的师爷,也就是跟在白老二身边的那个瘦子,这家伙被证实,也有份参与白家地堡的事,有不少女孩子,就是被他带人抓的,也是被他弄进了地堡,所以,他同罪!
负责行刑的,也是三个。
魏可,杨大春,还有一个被推选出来的老头,他的孙女被害了。
先是放了一个排枪,然后是三百来号人,齐声呐喊:
杀!
魏可第一个上前,站在白老爷面前,手持匕首,一刀下去,匕首的尖端,精确地从肋骨最下缘位置扎入,向上破开胸腔,直入心脏,一刀毙命。
这一刀绝对是技术活,匕首抽出来的时候,他只是手上沾了血迹。
白老爷临死的时候,眼角似乎滑下一点眼泪,估计是觉得冤,他一个纵横那措数十年,两度让白家在那措崛起的枭雄似的人物,最后居然是当着所有那措人的面,被人一刀宰了,杀他的这个人,还是个小年轻,何其冤也。
但,魏可不会管这些,顺手在白老爷衣袖上抹干匕首上血迹,就走到一边。
后面再上来的杨大春和老头,那就没魏可的本事了。
尤其是杨大春,也不知道是出于泄愤,还是慌乱,举着匕首,对准白老二的胸膛,一连捅了几刀,弄得满手满脸的血,可怜白老二还没死透,还在有气无力地挣扎。
好血腥的场面。
后世有国外媒体,探究魏可异乎寻常的“发家史”,就着重提到这次就职典礼。
那家媒体如此评述:
“东方战争狂人,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就伴随着血腥和暴力!遍观世界各民族历史,从未出现,有人在自己的就职仪式上,亲自动手杀人!对于人类文明而言,这是堕落的,这是严重的向人类普世的道德观念的挑衅!由此,我们得出结论,那位狂人,最终会为整个人类社会,所唾弃!”
当然了,上述媒体所代表的,绝对是与魏可敌对的势力。
相反,其他一些人,他们的看法又不同。
“他是21世纪最伟大的东方英雄!他所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对于强权者的致命反击!”
“他起于微末,他与民众站在一起!他是天生领袖!”
“如他所言,他杀的都是坏人!凡是看见他会发抖的人,奉劝你们,最好立刻弃恶从善!”
其实,魏可为什么亲手宰杀白锦标?
他本不想亲自动手。
杀一个双手被绑的老头子,掉价!
但,老团这家伙鬼点子多,上任伊始,就在镇上折腾出一个“族老会”,由八位年纪大的老人组成,职责是监督人民公社的运行,按照老团的说法,这有利于魏可迅速控制人心。
结果,族老会成立第一件事,就是请魏可,代表全镇,亲手杀了白锦标!
“大爷的!要杀你自己去杀!老子好容易混上一身军服,替换的都找不到!弄一身血,你说要是洗不掉,以后再需要撑门面的时候,上哪找军服去!”
魏可记得,当时他就是这么对老团嚷嚷的。
旁边的楚红柳,已经气得翻白眼了。
这样一个耍无赖的那措将军,在外人眼中是多么的英明神武,但关起门来,似乎也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