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当年情

扬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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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这是告诉他,这颗夜明珠,便如同朕的心一样,你握在手里,便如同抓住了朕的心,若你愿意,朕随时欢迎你来。

    这句话虽然没有直接许诺,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李世民贵为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说明他心中还是有‘王小姐’的,须知,他是帝王,而王鸥此时已是寡妇,一个帝王向一个寡妇许诺,没有勇气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有一些事情却没有言明,例如,身份。

    李世民没有说给王鸥一个什么身份。是妃子?还是女官?他并没有说。

    李世民是这样想的,王鸥求这诰命的身份,无非也是想要得到庇护,而这普天之下,还有比得到皇帝庇护更为稳妥的么?

    而且此时的情况,也与十三年前不同,十三年前,李世民只是唐国公次子,而如今,他已是这天下的帝王。当年他高攀不上的门庭,此时已经被他踩在脚下。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长孙皇后。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感情,是青梅竹马,磕磕绊绊,起起伏伏一路并肩走过来的。他虽曾倾心于王小姐,但彼此之间并没有过交往,反而是长孙皇后,陪伴了他童年、少年,最后嫁给了他,与他经历了这诸多的风风雨雨。在李世民心中,长孙皇后的地位无可替代。

    长孙皇后并非是善妒之人,李世民的四个侧妃,上百秀女,都是长孙皇后出面为之择选。但要知道,这些人无论之前是什么身份,可都不是寡妇啊。李世民的后宫之中,虽然有寡妇,但那些个寡妇的性质不同,李世民诛杀了他的弟弟李云吉,收李元吉的妃子充入后宫,此乃彰显征服之举,虽不合乎礼,却无人敢说,因为触动逆鳞。

    但李世民若想娶一个民间的寡妇,而且此人横跨王、崔两个门阀,且不说荒唐与否,就是这两大门阀也会抵死不从。若他们从了,便要死在天下人的唾沫中了。

    李世民也注定成为昏君,依长孙皇后的脾气,她绝对不会同意。

    但若只是庇护,在长安城中置一个宅子,不大张旗鼓。这便无所谓了,长孙皇后不会管,满朝文武不会自找没趣,门阀世家也不丢脸,反而会觉得有了王鸥这个纽带,能拉近与天子之间的关系。

    而李世民自己,不但得了美人,又得了美人的身家,也是一箭双雕。

    帝王,看重的永远不是儿女情长。

    李世民没有把话说透,也是为了给自己留有余地。万一事情泄露出去,他也可以说,这封信的意思是,今日得了牡丹夫人的帮助,来日朕也会帮助她,虽说牵强,但也可糊弄过去。

    但是其中真正的意思,李世民相信,以王鸥的聪慧,必然能够看懂。

    信与夜明珠到了王鸥的手上,三日未见动静。三日之后,王鸥离开长安去了洛阳,此后便再也没在长安露过面。而信和夜明珠也没了下文,只是王鸥在走的时候,又留下了十万贯在程咬金那里,言明若是赈灾不够时,可借给朝廷,但是这十万贯,可是要还的。

    李世民盛怒不已,但怒则怒矣,又有什么理由去问责呢?头一个十万贯,人家是买诰命用的,第二个十万贯,人家又借你度过危难。难道就因为人家不愿意委身于你,便要恼羞成怒……这个名声若是传出去,还做个狗屁的明君!

    而且李世民自己心里也有愧,他知道,他此时对王小姐的感情,已不复当年的纯真。看到那封信的时候,痛彻心扉的感觉,再也不会有了。他此时对王鸥的种种念头,无非是不甘心而已。

    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李世民转过年来,第一时间还了王鸥的十万贯,又按照当时借贷的规矩,给了三千贯的利息。自此钱货两讫,再无纠葛。再后来,李世民便投入到了谋划突厥的大事中,王小姐这个人,便深埋在记忆之中,鲜少出现了。

    今日若不是看到了这颗夜明珠,这些回忆也不会浮现出来。

    至于这颗夜明珠,绝无可能认错。这颗珠子,乃是隋炀帝时,暹罗国朝贡的珍品,天下唯有这一颗而已。价值不能以金钱度量,李世民当年把这颗珠子送给王鸥,也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作祟,他终是不愿意占女人的便宜。

    只是没想到,这颗珠子会在这里。

    王小姐,你为何会把这颗珠子送给李牧?这可是朕赐给你的呀,朕还说过,它就像是朕的心一样,朕的心意,你当真就一点也不在乎么?还是说,你与李牧之间……

    李世民忽然怒气勃发,虽然因种种缘由,他与王鸥没有缘分,但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染指他相中的女人。李牧,一个毛头小子,他凭什么……

    “……”

    李世民的思维忽然停顿了一下,好像哪里有些不对。他重新捋了一遍:李牧,一个毛头小子……对啊,李牧是个毛头小子,今年才十七岁,他怎么可能和王小姐之间有什么呢?王小姐的年纪,若是生育的早,都能生出来他这么大的孩子了!

    这个时代,男人比女人大十几岁在一起的不少,但是若反过来,却几乎没有可能。

    李世民也不禁哑然失笑,叹了声,道:“朕这是在想什么呀,怎么可能……”

    忽然面前出现了一张脸,吓了李世民一跳。李世民险些一掌拍出,定睛一看发现是李牧,他还叼着一个鸡腿,满嘴都是油污,李世民皱眉训斥道:“你这小子好生无礼,你缘何突然出现在朕面前?”

    李牧抹了下嘴巴,道:“陛下,您为何站在臣的工作台上啊,臣担心您摔下来,这才上来护驾。”

    李世民四下一看,登时闹了个大红脸。原来他不知何时爬上了李牧的工作台,而且已经把夜明珠拿在了手中。李世民赶紧跳下来,李牧也跟着下来。李世民尴尬地清了下嗓子,把夜明珠放在工作台上,问道:“你先别吃了,朕问你,这颗珠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李牧如实说道:“工部迁衙,鸥姐姐给我道贺,送我的贺礼。”李牧瞥了夜明珠一眼,见李世民竟然如此失态地上了工作台也要把夜明珠拿下来,以为他喜欢,心里虽然不舍,但还是故作大方道:“陛下若是喜欢,臣就转赠给陛下了,也没啥大用,就是晚上省了蜡烛钱。”

    李世民见李牧说得如此云淡风轻,不知为何,心中怒气更甚,骂道:“既然是别人送给你的礼物,你自当珍惜,为何如此轻易地就转送他人?”

    李牧心里暗道,你当我乐意给你啊,要不是因为你是皇帝,是我的老板,我会给你吗?

    但这话又不能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低下头不做声了。

    李世民余怒未消,又问道:“你刚才说送你这贺礼之人是谁?鸥姐姐?此人可是程爱卿的弟妹?你叫他鸥姐姐?”

    听到这句话,李牧察觉出不对劲来了,怎么好像是兴师问罪一样,难道陛下和鸥姐姐之间……李牧赶紧打起精神,小心回答道:“陛下,这个称呼,有、有什么不妥吗?”

    “你怎么可以叫她姐姐?她是程爱卿的弟妹,与朕同龄,你叫她姐姐,岂不是乱了辈分么?”

    “啊,这……”李牧还真无话可说,按照辈分,叫姐姐实在是不对。见李世民这么生气,李牧只好打个哈哈,道:“臣知错了。”

    李世民冷哼一声,道:“你要尊重她,要叫她姑姑,记住了没有?”

    姑姑?李牧下意识想到了杨过和小龙女,陛下,我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您不能这样把我带入歧途啊!

    李牧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乖乖地点头,道:“臣知道了,再见面时,定称呼为鸥姑姑。”

    “这还差不多。”李世民又看了夜明珠一眼,忍不住问道:“她是几时来的长安,你与她……又是怎么认识的?”

    李牧一直偷瞄着李世民的反应,他跟李世民认识也不算短了,还从未见过他有如此扭捏的一面,心中更加确定俩人之间肯定有猫腻,但却也不敢问,只好把他和王鸥如何相识的事情说了。李世民听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李牧却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惭愧的感觉。

    身为帝王竟然还会惭愧?

    李牧不由十分好奇,难道这俩人年轻的时候……有过什么吗?

    这么狗血吗?

    好半天,李世民才道:“这位王小姐,与朕是旧相识。朕刚登基的时候,黄河水患,国库空虚,无钱赈灾。她捐出十万贯,又借了朕十万贯,才度过难关。朕感念她的义举,敕封她为一品牡丹夫人。但心中却仍有愧疚,她给与朕的帮助是实实在在的,而朕给与她的,不过是虚名而已。朕知道你的脑袋里有很多赚钱的办法,若能帮到她时,就算是看在朕的面上,多多帮忙吧。”

    仅仅是如此么?李牧深表怀疑,他两世为人,而且前世失恋的经验颇多,李世民现在的样子,分明就是对前女友恋恋不忘的表现啊。

    李牧认真点头,道:“臣领旨。”

    “嗯。”李世民到底是帝王,很快便调整好了情绪,道:“你不是让朕来看你的重器么,天色不早了,快拿来给朕看,朕还要赶着回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