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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亲眼看到的话,很难想像在南部的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竟然还有这种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小巷。说其古老,并不是因为建筑物的古老,而是因为小巷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到了已经让人忍无可忍的程度了,不但说自来水还没有普及到单个住户,整个小巷,就连路灯都有一大半不亮,更不用说一些大城市已经逐渐开始完善起来的摄像头了。
如果夜幕降临的时候,处身于这样的小巷中,独自一人行走的话,漆黑的背景再加上比平时要放大数倍的脚步声,足可以让一个胆子稍小一些人感到一种绝望的崩溃。
但即便是这样的小巷,对于一些并不太宽裕的外来人员,也是供不应求,有的出租屋,甚至一间屋子里面塞了三四个人。
他们也没有办法,但凡经济宽裕一些,谁也不会选择在这种鬼地方租房子。
现在是午夜时分,巷子外面的大街上都已经没有多少车,行人更是变成了稀罕物。巷口原本有一盏路灯的,但是已经坏了一个多月,还没有修好。走在街上经过这条小巷的时候,由于街上多少还有一些路灯照亮,所以看起来还不怎么太吓人,但是一旦步入这条小巷,脱离了街边路灯的范围,整个人顿时就隐没在黑暗之中,就好像被一个张开大嘴的巨兽吞没了一般。
尽管很害怕,但是翠雪还是义无所顾的走了进去,只是在步入巷子的那一刹那,下意的抱住了胸口。加快了脚步而已。
她没有办法不走这条路,因为她租的房子就在巷子里,想要回家睡觉的话,就只能走上这条路。
一切都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进了巷子没等走出十米远,翠雪的整个人就已经被黑暗吞没,除了隐隐传过来的风声之外。就只剩下自己的脚步声了。
但是她并不会一直摸着黑向前走,起码包里还有一种叫手机的东西。
现在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不但可以设置整首歌曲当做铃声,而且一些山寨机为了争取客户,更是集成了许多实用的功能。比如说手电筒。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灯泡,一旦启动手电筒,那灯泡发现来的光亮就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眼前的路。
取出电话,打开手电筒之后,翠雪的心跳放缓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有意无意的从挎包里取出一盒女士香烟,掏出打火机点了一枝烟,吸了一口。
是的。她吸烟。如果这个社会,女人吸烟已经不是什么出奇的事,如果去一些娱乐场所的话就会发现,里面的女人十个有九个都是吸烟的。另一个即使不吸烟,喝酒也肯定很厉害。
翠雪以前不吸烟,自从来到这里上班之后才学会的,刚一接触,她就爱上了吸烟的感觉,那是一种发自肺腑的让人感觉到彻底堕落的美好感觉。她的年纪并不太大,只有二十七岁。但是在她所从事的行业里面,二十七岁却已经是大龄了。
关于她的身份,古龙先生曾经有过一句经典的形容——她们的职业虽然不怎么太高尚,但是历史却很悠久。换成现在的称呼就是“小姐”。目前,翠雪在城里的一个ktv里当小姐,而且还是在客人选小妹的时候,手放在前面的那种。客人在选小妹的时候,小姐的手摆放的位置是很有讲究的,放在身前和放在身后代表的意义绝对不一样,只有内行的人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行业是见不得光的,而且没有谁会大白天的来了兴致去那种地方,有时候黑夜的确是最好的遮羞布,起码可以让人明目张胆的放纵。所以翠雪每天下班的时间都很晚,每天都得到午夜时分才能穿过一百多米的巷子,回到巷子深入的窝里休息。
和她同租的一共有三个人,这三个人都是不同的夜场的小姐,除了一个年纪最小,看起来最清纯,据说是因为家里困难,所以不得已休学一年,出来赚学费的小妹之外,其他人都和翠雪一样,出场的时候,手都放在前面。几个天涯沦落人之间,倒是不愁没有共同语言。
只是这种共同语言让翠雪想起来就恶心,胃就一阵阵的抽搐。
女士香烟都很细,吸了几口之后,大半枝也就下去了。翠雪掐烟的中指一弹,那枝被她吸了半截的烟就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飞了出去,然后翠雪的脚步声又在巷子里面回荡起来。
她要回家,虽然共同语言让她厌恶,可是起码几个天涯沦落人在一起,也能让她的心里稍稍安心一些。
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几百遍,熟悉得很,就算是闭着眼睛都不会摸错门,所以抽了半枝烟之后的翠雪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了许多。可是她不知道,就在巷子深入的一个垃圾箱后面,蹲着两个身着黑衣,同样沦落天涯的人,正瞪着狼一般的眼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孟庆龙蹲在程志超的身后,看着被翠雪扔掉的那个烟头,舔了一下嘴唇:“这个行不行?”
程志超点了点头:“这个可以,看打扮,应该是个刚下班的夜场小姐。这种人身上通常都会有现金,而且她们的收入不比白领差多少。”
孟庆龙承认程志超说的都是实情,他在没有落难之前,也常常去夜场玩,每次给的小费都是厚厚的一叠。如果那些小姐可以出台的话,小费要的会更高。如果想要抢劫的话,这种人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终于还是和程志超走上了抢劫这条路。那天他们在林子里面担惊受怕的躲到了天黑之后,才趁着夜色钻出林子,深一脚浅一脚的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看到一个小村子。程志超让他在村子外面等着他,自己则孤身一人进了村。
孟庆龙有心想和他一起去,但是知道自己身手不行,如果硬要和程志超一起去话,万一被人发现,程志超还得分心照顾他,到时候恐怕两个人都有危险。只好嘱咐程志超多加小心之后。自己则藏到了路边的水沟里面。
也不知道程志超究竟是如何做的,总之进去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但没有惊动村子里面人,甚至连狗都没有叫一声。要不是孟庆龙亲眼看到程志超进了村子,绝对不会有错的话。他甚至都会怀疑这个村子里面究竟去没去外人。
他当然不知道,光是练习无声无息的潜入某个秘密地点这一科目,程志超他们就练了足有三四个月。而且是去归燕眉那个村子里偷完猪之后,马上就展开的训练。特种部队干的就是敌后的活,结果去一个只有民兵防守的小村子偷猪还让人家弄得丢盔弃甲的,大伙都觉得面上无光。所以在这个科目上着实下了苦功夫。
有付出自然就有收获,程志超他们的收获就是经过几个月的苦练之后,即便是归燕眉他们有所准备。他们也有绝对的把握一点声响都不发出的再潜到她们村子里面偷两只猪回来。只不过功夫练成之后,领导们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仅仅是做了一次对抗演习做检验而已,并没有安排他们去归燕眉那里把场子再找回来。所以程志超所学的的功夫。一直没有实战应用过,今天还是第一次派上用场。
归燕眉他们村的民兵在整个地区范围内都是数一数二的,程志超已经练到了去他们那里偷东西而不会被他们发现的程度,对付一个完全没有设防的小村庄自然更是不在话下。如果不是因为开锁工具实在不好找,光是找那些东西就费了大部分的时间的话,只怕用不了半个小时,他就能偷几件衣服再潜回来。
但就是这样。他也仅仅是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回来了,孟庆龙听到他发出的暗号之后,连忙从沟里面钻了出来,面如土色的说道:“怎么现在才回来,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
程志超白了他一眼:“偷衣服倒是好偷,可是工具就不好找,没有谁把工具放在外面的,不进屋的话,怎么找?”
孟庆龙大吃一惊:“什么?你进屋了?”
“嗯,头两家没找到东西,第三家才找到。”
孟庆龙倒吸一口凉气:“我的乖乖,兄弟,我对你真是刮目相看了。人家人在屋里睡觉,你就敢钻到他们屋里面去翻东西,万一被他们发现了,你可就死定了。”
“我既然敢进屋,当然就有把握不让他们发现。”程志超说着,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锉刀、锯条之类的工具,还有二十几把大小不一的钥匙,低着头在脚上摆弄起来。
孟庆龙对开锁一窍不通,只好蹲在他旁边看着他鼓捣。只见程志超将耳朵贴在脚镣的锁头上,一把一把的将钥匙试着插进锁眼里,同时仔细倾听锁眼发出的声响。最后选出一把钥匙,闭上眼睛沉吟了一会,取过锉刀开始锉起那把钥匙来。
锉了几下之后,又将那把钥匙插到了锁眼里试了几下,皱着眉头取出来之后又开始锉。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最后锁头发出了“咔”的一声轻响,竟然应声而开。
孟庆龙叹为观止,喜道:“成了。我说刘兄弟,你这手可是厉害得很哪,要不是我知道你的底细,还以为你以前是干小偷的呢。”
“以前没干过专职小偷,可也差不多少。爹妈死得早,爷爷奶奶岁数又大了,为了活下去,只好学了点这方面的东西。后来当了兵,这东西也就扔下了。几年没有再摆弄过,手有点生了,费了这么大的劲才打开,有点丢人了。”程志超谦虚了几句,但是语气却极为得意。
开锁这种技术,其实很好掌握,关键在于入门。特种大队专门有开锁方面的人材负责传授程志超等人的开锁技术,只是他们学得不太精而已,所以程志超才弄了这半天才将锁打开。但就是这样,在孟庆龙眼里,程志超也已经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
将两个人身上的刑具摘掉之后。程志超和孟庆龙不敢怠慢,挖了一个坑将那些金属破烂埋了。程大少爷进村之后,不但偷来了工具和衣服,还偷了一些钱和吃的东西。钱是以后路上用的,吃的东西是解决当下的难题。两个人都已经一天没有吃过东西,早就饿得不行了,就着凉水一人吃了两个馒头。不敢再这里久留,由孟庆龙带路,向他家方向摸过去。
孟庆龙的家离这里大概有七八十公里,程志超很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像孟庆龙这样的有钱人。竟然不想着在大城市里买一套房子,反而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里安家落户。以至于现在他们两个想要回去的话,还得跋涉几十公里。
如果强行军的话,七八十公里,一天一夜的时间也就够了,可是带着一个孟庆龙。程志超就不能走得太快了。最主要的是,史德平已经将在各主要路口设置了大量的关卡,严格盘查过往车辆。越接近孟庆龙的家,关卡就越多。到最后,不但大路上面设了卡,就连一些乡间小路上都有人巡逻。有好几次。如果不是因为程志超机警,及时的察觉到了危险,拉着孟庆龙躲起来的话,两个人差一点就让人活捉了。
但就是这样,孟庆龙还是执意要回家去看一眼,只不过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而已。程志超叹了一口气,只好跟着他继续冒险。
在离孟庆龙的家只有不到两公里的时候。实在不能再往前走了,程志超找了一处比较安全的地方,让孟庆龙先躲起来,自己只身一人偷偷的摸上前去察看情况。得出的结果很不乐观,一路上,他至少看到了六处关卡,每个关卡都有一辆巡逻车和数名警察把守着。在两个重要路口,除了警察之外,还有武警在一旁协助。尽管没有看到任何可疑人,所有的人却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他妈的,至于嘛,这真是一点活路都不给啊,非逼得我们偷渡出境不可。这得花多少钱哪,纳税人的钱就是白来的么?”
程志超心里郁闷已极,只好折返回来,将情况告诉了孟庆龙,最后指出两条路让他选。一条是继续前进,但是程志超退出,要去的话,也是孟庆龙自己一个人去。另一条就是马上返回去,想办法弄点钱出逃。眼下的情况,国内恐怕是容不下他们了,警方敢摆出这么大的阵势对付他们,足以说明,肯定是公安部都被惊动了,他们两个已经被公安部挂了牌。
孟庆龙恋恋不舍的向自己家的方向看了两眼,咬着牙同意了程志超的提议,原路返回,弄钱出国。
程志超松了一口气,握着他的手赞道:“这才对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们两个现在保命要紧,只要命保住了,还怕将来没有机会再回来?相信用不了几年,警察就不会将咱们两个再放在心上了,到时候我陪你一起潜回来,把嫂子接走。”
孟庆龙苦笑一声:“希望如此吧。”
两个人说走就走,丝毫不敢停留,沿着原路小心翼翼的又摸了回来。一路之上,昼伏夜行,只敢在野外无人之处赶路、休息。程志超堂堂省城大少爷身份,从小就身娇肉贵,就是在特种大队训练的时候,都没有吃过这种苦头,再加上胳膊上的伤一直没有好好的处理,已经发炎化脓,当真是苦不堪言。
孟庆龙回家无望,也就收了心,一心一意的开始为两个人偷渡出国忙活起来。同时,程志超从他身上也逐渐套出一些实底来。据孟庆龙所说,王瑞国每次回国,虽然只是在住在他安排的地方,但是在国内并不止他一条线可用。他只是负责给王瑞国提供住处而已,至于一旦王瑞国的行踪泄漏,他还有一条秘密的渠道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国。
这条秘密渠道,就连孟庆龙知道的都不太详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孟庆龙到了紧要关头,是可以动用这条秘密渠道出逃的,这一点是王瑞国亲口告诉他的。
程志超很好奇,既然孟庆龙对这渠道都不十分的了解,那么真到了紧要关头,又如何可以动用这条秘密渠道?
对此,孟庆龙给出的解释是他只是不知道整条渠道的所有成员以及如何运作的,但是一些外围成员还是可以联系上的。只要找到了外围成员,那么这个外围成员就可以迅速的将自己的情况向上面汇报,王瑞国就会在第一时间内安排他离开。而且现在他已经越狱的消息应该已经传到了王瑞国的耳朵里,说不定王瑞国现在也正在四处的找他。只要他一出现,肯定就会马上得到妥善的安置。
说到这里,孟庆龙突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忸怩了一下之后,才对程志超说,这条秘密渠道并不是王瑞国所有,所以即使是王瑞国想要动用的话,都得要付出一笔钱。所以他才非要回家,只有回了家,才能弄到钱,否则的话,想出去还是困难无比。
程志超这才知道,原来孟庆龙非要回家看看,并不是恋家,而是因为不回家就弄不到钱,弄不到钱就无法出去。
“你怎么不早说,我不是说了嘛,没有钱,咱们可以偷,可以抢啊。”程志超彻底的被这个死脑筋给打败了。
“我没想到他们把路封得这么严。”孟庆龙无奈的说道:“现在,咱哥俩想要出去的话,也只能抢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