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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里停着好几辆学校公交车,童莎莎找了个靠里边的位置,无视仍兴奋交谈的舍友,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觉。
可惜,总是有人不让她好过,越聊越兴奋的众人无视已经睡过去的童莎莎,毫不犹豫地把童莎莎摇醒。
李月晴扬着翘翘的唇角,明明是神采飞扬的模样,硬是皱着眉头,上上下下地把童莎莎给打量了一番后,脸上一派严肃。
“莎莎啊,虽然说你不化妆都很好看,但是不能骄傲!我听吴毅说了,追于墨的美女都可以绕S市好几圈了,你可知道你的对手有多少,面临着多大的挑战?一定不能紧张,势要拿出你的最佳状态。”
李月晴边说着,边抬着她的下巴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你看看你这眉毛,都多久没修了!身为一个美女,要有美女的自觉。再看看你这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清纯呢?妩媚呢?不该是现在这样一副无精打采的呆滞眼神啊!虽然美女迷糊的时候看起来也赏心悦目,但是对于于墨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他身边可是美女如云啊!长得漂亮是优势,但是要清纯中带着妩媚的才是最好的。”
童莎莎鬼祟地扫了四周一眼,好在童莎莎身旁坐着的都是她们宿舍的人,否则,让车里的其他人听到了,还以为她要当什么交际花呢!
童莎莎忙把自己的下巴从李月晴的手中挣脱出来,有些丢脸地捂住了大半的小脸。
“月晴,你敢不敢含蓄点,车里的大多数是同个学校的。”
岂料其他舍友是和李月晴站统一战线的,李月晴还没说话就纷纷对着童莎莎摇头。
“月晴说话又不大声。”
“……”
好吧!童莎莎耷拉着小脑袋瓜,思量着自己和别人换个位置以摆脱这群疯了的女人的概率大不大,可惜看了一圈,终于悲催地发现自己的前后左右都是分布着自家人,瞬间就放弃换位置的想法。
所以,她只能继续悲催地由着李月晴说下去。
李月晴表情一转,成了笑眯眯的模样。
“所以关于你这个妩媚问题就交给我们了,绝对把你好好包装一下,争取一次性把于墨拿下。”
几位妞儿听到了最想要的结果,纷纷笑得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看着童莎莎一脸衰相,大伙不愿意了。
“不是,我说老四啊,你干嘛一副踩到狗屎的表情?如果于墨真成你男朋友了,那是多幸福的事情啊……”
“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想着以后于墨要经常跑来我们学校找你约会,哇,那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啊!”
“……”
于是,童莎莎在几位小·妞喋喋不休地给她洗了半个小时的脑后,终于到了目的地,她几乎是连滚带爬第一个蹦下了车,内心一阵终于被解救了的澎湃心情。
唉,总算好了,妞儿们的注意力终于可以从她的身上转移到买衣服这件据她们说是最重要的事情上了。
果然,款款下车的几人瞬间进入了血拼模式,连童莎莎落在后头都不自觉,纷纷两眼发光地冲进了店面林立的商业街。
商业街也算是各校学生喜欢逛的地方,所以店家削尖脑袋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活动,这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是,还有许多换季打低折的名牌衣服。
六大小姐逛了这家,试穿了那家,对比了各家的种种优惠,逛得那叫一个用心和疯狂,童莎莎也时不时看上几眼衣服,却远远达不到她们那种癫狂的状态,逛得累了的时候,童莎莎就自己找个地方坐一会,看着其他几位大小姐眉飞色舞地对比着衣服的款式颜色做工。
大小姐们中,好容易有3个人买到了心仪的漂亮衣服,顿时欢天喜地,剩下的老三和老五没卖到衣服,一副天塌下来的模样。
正想要继续血拼,却发现已经不早了,遂决定先去吃晚饭。
这会儿,李月晴倒是神秘一笑。
“吴毅和他同学就在这附近,我喊他们过来请客。”
瞬间,这个提议得到了其他5位妞的双手双脚支持,就连刚刚愁眉苦脸的老三老五,也欢乐起来,淋漓尽致地充分体现了吃货的风范。
“这个主意好。”
李月晴一个电话过去,很快就谈妥了在哪里集合,挂了电话,即刻就领着大伙奔小康去了。
一家不小的私家菜店前,站着两个东张西望的男生,一个白白净净的戴着眼镜,一个瘦瘦的却很阳光。李月晴一看到那两个男生,远远地就挥起了手。
“吴毅!”
两个男生转过头来,就见长得比较阳光的男生微笑着迎了上来,先是看了看李月晴,而后一双眼睛似有似无地把其他人一个一个看了过去。
李月晴毫不忌讳地挽上了阳光男生的手臂,很大方地介绍。
“这是我的男朋友吴毅,这些是我的舍友。”
“我是吴毅,这是我的舍友唐潇。”
吴毅笑得灿烂,露出白灿灿的两排牙齿,相互做了简单的认识后,6女2男就在私房菜餐厅里落了座。
童莎莎一声不吭地窝在角落里,继续打她的酱油。
吴毅是健谈的,很快就和大家打得火热,不时说上几个笑话,让几位大小姐展开欢颜,原本还装矜持含羞带涩的大小姐们在和两位男生混熟了之后,终于渐渐地露出了她们的真面目。
当然,按童莎莎对她们的了解,真面目是一定要在上菜之前就完全表现出来的,否则无法正常发挥吃货的最高境界。
童莎莎抱着茶杯,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又一口,总觉得坐在她对面的李月晴看着她笑得太过露骨,碍于吴毅在,她才忍着没提醒李月晴要矜持些。
李月晴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要做坏事这几个大字,童莎莎别开眼,一心一意盯着手中的茶水,只当自己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
却不想,李月晴的一句话就把童莎莎变成了主角。
“吴毅啊,我郑重跟你和你的舍友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系系花童莎莎。”
童莎莎抿着的一口茶差点就喷了出去,见大伙都在看她,她只得镇定地把茶水咽下去,习惯性地绽开笑颜。
只见吴毅双眼一亮,扭过头和他的舍友吴君永无声对视了一下,眼中似还有赞赏之意。而后就见他凑到李月晴的耳边,咬起了耳朵。
也不知吴毅和李月晴说了什么,就见李月晴笑得花枝乱颤,神情里写满了得意。
“那是!我们家莎莎那是脂粉未施就能拿下一大票的男生,那些庸脂俗粉哪能和她比!就你们家于墨,见了她那还不得立马拜倒在莎莎的牛仔裤下!没错啦,你不是说于墨比较喜欢这种清纯可爱天然呆的女生么?我们家莎莎肯定符合他的胃口,到时候你要想尽办法把于墨也拉出来……”
说到最后,李月晴得意忘形给说漏了一件事——周六聚餐的另一主角之一似乎还没搞定,她忙刹住不说话,掩饰性地咳了咳,这才拉过吴毅一阵耳语。
再看童莎莎,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
刚刚是谁说她不修边幅,不注意形象,怕人家看不上她的?怎么这会变脸如此快,一下子把惨不忍睹的她又给捧上了天?
当然,她更不满的是——什么叫天然呆啊?她明明是很机灵的好吗?就是机灵得不是很明显。
总之,不管自己是不是天然呆,是不是清纯可爱,都和那位素未谋面的传说中的男生于墨没关系啊!
童莎莎真想大喊,我只是过去打酱油的,不要打我的主意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