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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蒙大拿州,一处不知名的深山老林中一处粗制滥造的小木屋。
“吉米,我回来了!”歪歪斜斜的门发出一阵难听的响声,一个高大的青年走了进来,随手将肩上扛得一头大鹿仍在地上,快步走向破床前。
“维克多!”床上穿着一身破旧红色睡衣的孩子迷迷糊糊的转醒,含糊的叫了一声。
两人正是从洛根爵士那里逃出来的金刚狼和剑齿虎两兄弟,不过他们现在的状况显然不是太好。詹姆斯能力的觉醒是他的身体进入了快速发育时期,而营养跟不上的代价就是再次陷入了虚弱的昏迷状态。
维克多从小就知道吉米是自己的亲弟弟,所以一直充当着守护者的角色。现在弟弟有了难,当哥哥的当然要想办法解决。
因此维克托在背着詹姆斯逃亡了一个星期后,终于还是决定暂时住在这里,等弟弟的身体好了之后再说。虽然蒙大拿并不比加拿大温暖多少,但两人变种人的体质都不太将这点寒冷当回事儿。所以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食物上。
不过在维克多向后几次试着捕猎后,就将这个问题完全解决了。虽然前几次有了点小小的不顺利,让虚弱的詹姆斯结结实实的饿昏了几天,但后期的结果也证明了,地球上的任何动物在有着变态生命力的剑齿虎面前都是白给。
于是两兄弟算是在这个地方暂时扎下根儿来了。依山傍水、有吃有喝的也算是不错了,唯一忧虑的就是詹姆斯那个永远也填不饱的肚子。每次看到弟弟狂吃一顿后还是昏迷不醒的样子,他心里就不止滋味。
当然他这一不是滋味,林子里面的动物可就遭了殃。这也是十九世纪中业,森林什么的根本就没有开发,动物密集度还算可以。要是在二十一世纪。。。哼哼。。。这一片儿地儿的生物早就叫他们吃绝了。
不过这些东西也没白吃,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两人的体型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詹姆斯明显长高了,而维克多脸上已经没有了少年的青涩,身上更是因为长期在山林中空手捕猎而练就了一身强壮的肌肉。仿佛身体已经发育到了极致一样。
“嘿,兄弟,今天感觉怎么样,好点了么?”维克多将手上的血水在身上随意蹭了蹭,抬头笑了笑。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根本懒得搭理他,直接指了指他脚下的鹿。
其实他的力量还没有诱发完全,每次饱餐过后,都要经受一阵长达两三个小时的麻痒感觉。他原本觉得这是自己的久病复发,但当他看到那件原本很宽松的睡衣明显短了一截后,他就意识到那是骨骼成长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难受,但他却从来都没有叫一声,每当那种感觉来袭的时候,他都紧紧咬住牙齿。因为他知道由于自己的情况,维克多现在已经尽全力了。不能让他的负担再加重。
让五感灵敏了数十倍的维克多,哪里不知道自己弟弟在遭受着什么样的痛苦,但他也知道这种事儿绝对帮不了他什么,唯一能帮的,就是让他的食物更加丰富些。
维克多看着詹姆斯再次闭上了眼睛,笑了笑转头拎起那头头上起码有十七个叉的大鹿,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兄弟两人的小房子虽然建立得很是不怎么样,但选择的地方还是非常不错的。半山腰处一处靠着岩石的平整土地,向下走出二三十米就有一条山泉经过,溪流虽然很浅根本不能成活鱼虾,但用来取水生活绝对足够了。
维克多当然不是那种连水都懒得弄的人,但他们全身上下根本找不出一个能盛水的工具。随意每次处理食物的时候都是将猎物弄到溪水边上。好在他们两个都是肉食动物,从来没有蔬菜搭配也没觉出什么问题,放在溪水中处理反倒更加省事儿。要是在溪水里面淘米的道,以维克多那双轻易能刺穿合金钢的利爪来看,估计最后剩不下几粒。
熟练的将大鹿仍在溪边,缓缓探出爪子随手一划,整个鹿头就下来了。他将鹿头小心的放在一边,用几片巨大的叶子反复包好--这可是明天打猎的诱饵。
切掉头放干净血,划开肚子掏出内脏,在将猎物反复清理干净,这就算是弄完了。
将内脏随手撕成碎片,抛洒在溪流中将之冲走。也不担心会在下面堆积,因为他知道溪流的末端就是一个巨大的湖泊,里面的鱼虾最喜欢这种腥味十足的东西,用不了一晚上就会被消灭干净的。
左手拎着树叶抱起来的鹿头,胳膊下夹着二百来劲的身躯,维克多一边往回走一边昂着头撒么着什么。不一会儿的功夫,维克多脚步一顿,脸上露出了几分笑意。
快步都到那颗被预定下来的枯树下面,扔下手中的东西,离开几步猛然咆哮一声,狠狠的向枯树冲去。
“咚!”一声闷响远远传出去。
“咔嚓!”枯木干净利索的倒下。
维克多一个轱辘爬起来,满意的点点头,并指成刀飞快的削起小树枝来。
这颗枯木就是今天晚上的燃料了,做饭照明取暖都靠它了。
这两个月的丛林生活,使他对做饭精通了不少,虽然到目前为止一只只有烧烤一个做法,但最起码他明白了一件事儿。那就是钻木取火要细小的树枝去引燃。
别小看这个不起眼的知识点,这是他生生饿了三天后,又疯狂啃了一天生肉后,才在意外中发现的这个知识。
做饭当然不能在房间里面,不但火焰对木质房屋有隐患,而且。。。房间里面也没有那么大的地方。这个木屋叫木屋还真不亏,因为根本就是维克多用大树树干生生堆积起来的。外面看着不小,其实里面放上两张床就塞得满满的了。
看着简单烤架下面终于燃起了火焰,维克多抹擦了一下脸上的黑灰,回头看了看依旧躺在床上的弟弟,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今天又能叫他吃饱了,吉米你可要快点好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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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维克多看着火光陷入沉思的时候,他并不到他们的举动一直被一伙人看在眼里。
“这已经两个月了吧!”王铮叹道:“果然光从剧情上来判断是不准确的,维克多绝对是个称职的哥哥。”
金六娘点点头,道:“按照我的计算,金刚狼身体发育完全还要一个月的时间,不过那一片丛林的大型动物都快被维克多杀光了。不知道他们还能在那里呆上多久。”
“随时注意吧!”王铮缓缓靠在椅背上,淡淡的道:“只要知道他们在什么位置就好,出现任何情况都不必干涉,反正他们最近几十年内都不会对我们有所影响。”
“是的,长官!”金六娘点点头,直直一点将面前的光屏消除掉。
这时候前面车窗轻轻打开,小萌的小脸出现在上面,脆生道:“长官,卡洛斯先生说天色以晚,请求停车扎营。”
“又扎营!我去!”王铮脱口骂道:“这孙子今天走了又三十公里么。一天一点的向前蹭,都他妈走了两个月了,上面时候能到啊!”
“这也难怪!”金六娘笑笑道:“人家本来就是伯爵的独子,从小到大都是一群人捧着,娇生惯养锦衣玉食的,不要出远门了,估计坐船来了之后连渥太华都没出去过。现在能跟你在路上坚持两个月,已经很不错了!”
“我恨1845年!”王铮咬牙切齿骂了一声,随即叹了一口气,对小萌摆了摆手,道:“扎!他愿意扎你就让他扎吧!”
是啊,1845年,加拿大境内的铁路还没有开始大规模的铺设,个别有铁路的也大多是在煤矿上用。因此回来的时候就只能做马车了。加上买到那群奴隶的拖累和卡洛斯的娇气,这一千多公里生生走了六十多天还没有走完。
“快了,快了!”金六娘看着王铮快要扭曲的表情,连忙安慰道:“已经非常接近了,还有不到四十公里,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晚上就能将卡洛斯安排在房间里睡觉了!”
这是马车周围缓缓出现了五六十棕色皮肤的印第安人,在卡尔的代练下熟练的搭建着营地。一个明显比其他人高出两个头的壮汉手里拿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石头,一下一下的砸着固定帐篷的主梁。
没错,这五六十人就是王铮通过卡洛斯的关系,在奴隶市场里面买出来的奴隶。而那个壮汉,当然就是那次买奴隶的最大收获了。
壮汉没有名字,但很明显是变种人。具体的能力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主要的表现就是力大无穷和皮糙肉厚,有点类似与大力金刚和金刚不坏体的结合。王铮对这个憨憨的大汉很中意,给他起了个略带萌色的名字叫金币。也有表达买他的时候,没少花钱的意思。
王铮正愣神间,金六娘捅了捅王铮道:“别呆着了,金币已经将主帐篷弄好了。可以下去了!”
王铮看着帐篷,叹道:“最后一夜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