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招远麦当劳事件

一念之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千千小说网 www.qqxs5200.net,最快更新刺客信仰最新章节!

    作为一名业余的写手,其实本来应该努力码字的。

    但是今天看了招远麦当劳打死人的事件,真的很感慨。

    看了视频之后久久无法平静,最后我想了想,还是写下点什么吧。

    也算是一种声援,希望最后能够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将整个过程公之于众。

    罪有应得的人得到惩罚,给本来已经看不见阳光的世界来几缕明媚。

    官方公告称是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殴打,最后4分钟内警察赶到,制服凶手,送医院之后,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袖手旁观的众人,其实我只是觉得感叹,并不觉得有什么气愤。

    从去年的**,到如今,其实社会早就这样了。

    给了我,我自己也承认,如果当时在场我能否冲上去呢?我对自己的勇敢也怀疑。

    至于麦当劳的员工,我觉得很...怎么说呢。

    同样是故意杀人的案子,我记得也是去年吧,在医院有一起砍人案子,年轻的护士勇敢的冲上去制止,包括哪些骨科的病人冲上去制止。

    他们有种道德,有种责任。

    不知道麦当劳对于这种发生在他们店面而无视的事情,对于员工是怎么要求的?

    一个跨国企业就这样没有所谓的企业精神?没有应急突发情况的规定?还是单单在中国没有?

    如果有规定,我觉得起码就不会单单是麦当劳的致歉吧?

    这让我想起好像报道过美国有家麦当(还是肯德基来着,太久忘了)劳员工在后台洗漱池小便被勒令整顿的新闻。

    不得而知~

    后来官方公布是邪教,我发现很多人都觉得邪教更加应该重罚。

    但是有人说了刑法300条,我也百度了一下:

    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罪;诈骗罪】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单从这里面字面意思看,我真的有点心寒,不过不是学法律的。

    希望有人能够解释解释,按照目前情况算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会不会有死刑一说?

    后来引申出了‘全能神’邪教,我也百度了一下。

    发现类似传销类,单对单,单线联系,发展身边的会员,扩大影响的组织。

    这点我又想不通了,虽然视频里有什么恶魔的,但是如果按照这样的发展模式,他要电话干嘛?

    发展下线?要电话的过程也有人爆料,很是嚣张。

    这么嚣张的发展下线第一次见到!一般都是得到你电话,骚扰,看看有没有机会发展,但也不会不给就打死人吧?

    他这样是在宣扬他的教会多么邪恶么?

    我查了下,一般‘全能神’都是报复那些想要脱离的人,以及劝自己家人脱离,或者家里不跟着不入会的人。

    这女的全部都不沾边啊!

    再后来,有人说可能是神经病。

    我又开始百度,发现神经症和精神病差距很大。

    在心理学界与精神病学界有普遍公认的判断病与非病三原则,即:

    第一、是否出现了幻觉(如幻听、幻视等)或妄想;

    第二、自我认知是否出现问题,能否或是否愿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疗;

    第三、情感与认知是否倒错混乱,知、情、意是否是统一,由此社会功能是否受到严重损害(即行为情绪是否已经严重脱离理智控制)。

    单看殴打,确实有点像精神病的样子,可是问题来了。

    有人说之前跟不少人聊天,要到电话号码了。这起码说明,能跟陌生人交流,取得一定的认可。

    如果这样的话,他的认知,以及情感应该是正常的。谁都知道,话不投机半句多,如果能取得别人的认可,这人说明很聪明,也很能跟人打交道。

    就算是有精神病,起码他有理智压下去。

    说实话,到此,我真的有点不太相信官方的公告了。

    我开始质疑之前的发生口角,殴斗,抢救无效等等一系列词汇。

    事实是怎样的?满天谣言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什么男子是矿主,开的是卡宴,跟当地当权人士有交易等等,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样说吧,山西省委门前爆炸案件,上午7点发生,下午成立和专案组,48小时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

    包括此人职业,前科,动机,如果获得通过网上学习,购买炸呀,然后怎么作案等等都报道出来。

    这一起,28号当场抓住嫌疑人,供认不讳,但是现在公告却30号闹大了才出来,今天告破,是在家发现全能神,系邪教所谓。

    全部无业,动机?为什么这样做?他们有住处,如果真的有钱,那么资金来源?前科?等等,一无所知。

    以上两起,那个破获难度更大呢?

    案件发生地点距离公安局700米,4分钟内到达,并不是说慢,毕竟反应时间也要给人家不是?

    而是说,这样这六人做实在太张狂了吧?

    自杀型袭击还要弄死自己呢!

    记得新疆恐怖袭击的时候,最后开车冲进人群的自己也引爆了。这样堂而皇之被抓,你们这么diao教内的人知道么?

    就算是圣战,自己也要流血的,这算什么?被抓了,就不怕把本来就潜藏的下线会员都被挖出来?

    有人说维稳,有人说转移视线,也有人说是刑法的条款等等。。。不管是什么,大家想看的是结果。

    整个下午没写,去查阅,对比,看各种说法,最后自己迷失了。

    不是为了探究真相,而是为了想知道下一步的发展,会不了了之,就如同李天一打了这么长时间的官司,等最后热散,然后进去了,然后...不知道了。

    还是会将所有的真相公之于众?这是我希望的~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