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二章 仓颉造字鬼神惊,轩辕证道人教隐(上)

沽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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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劫既罢,五行自是回了五行山,而其余圣人也各归道场,经此一战,众圣真真见识了人族人教实力,不敢再轻易算计人族,而下山辅佐的各弟子也各自回了道场,人教门下众弟子,除了胡玄以及力牧风后,常先大鸿四人外,其余亲传弟子,尽皆回了山门,只留一些记名弟子或者外门弟子在人族辅佐轩辕。 ⊙,

    此次大劫,几乎将洪荒之中的散修除去十之七八,在大战之中身陨的散修不知凡几,让幸免于难散修心悸不已,不敢在参与到人族算计之中。

    轩辕回了陈都,将九黎部落迁往南方十万大山之中,仍名为九黎部落,让其在此处休养生息,而后在力牧等的辅佐下治理人族。

    人皇如何治理人族且不表,且说那洪荒南部阳虚山下一个叫玄扈的部落之中,部落首领玄仓正自在自家门前来回的走,面上焦急无边,边上的部众亦是一脸焦急地看着茅屋,自茅屋之中传出来一阵阵惨叫。这却是由于玄仓之90妻正自在生产之中,到此时已然过了整整十二个时辰,可是孩子却还没有出世。

    正在众人焦急之时,却见天空之中突然出现七彩云霞,直将整个玄扈部落都笼罩在其中。七彩霞光一过,就见一团玄黄色光芒落入那茅屋之中,而后只听得一声啼哭,茅屋打开,走出几个中年女子,对玄仓说道:“生了,生了,是个男孩儿。”

    众人这才从刚才的异象之中惊醒过来,玄仓连忙跑进屋子,只见妻子满脸含笑地抱着一个孩子,抱过来一看,不由得大惊,只见这个孩子面目宽大,双瞳四目。想起刚才显现的异象,心想,我儿出生之时,天降异象,又生有异象,将来定然不凡,抱在怀里更觉爱煞。其他部落之民此时亦是一一进来贺喜。

    就在众人沉浸在一片欢喜之中的时候,屋外传来一声“无量天尊”,声音轻柔,却传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将众人从欢喜惊醒过来。众人走出茅屋,只见一个身穿赤色道袍,面目古朴,头上隐隐有功德金光的道人站在院中。正是人教行真子,玄仓见此,知其不是凡类,当下上前稽首道:“仙长有理,不知仙长光临玄扈部落,有何事。”

    这玄扈部落偏远,自是不识得行真子这个人教大弟子。行真子也不以为意,还礼道:“贫道乃是人教圣人坐下大弟子行真子,今算到你怀中孩儿与我有那师徒之缘,特此前来,你可愿将他拜我为师?”

    玄仓和部众闻得此人便是人教行真子仙师,尽皆行礼,行真子袖袍一挥,将要跪下去的众人托起。众人便跪不下去。玄仓此时那还有不愿意之理,将孩子抱出,行真子开了法眼看去,只见此子周身功德金光缠绕,比之自己也不遑多让,知他跟脚,也不以为意,说道:“此子可有名?”

    玄仓答道:“尚未取名,还请护法赐名。”

    行真子点了点头,说道:“如此便叫他仓颉吧。“你且抱回去喂养,待得他七岁时我来教他。”说完拿出一个玉符挂在仓颉脖子上,便腾云而去。

    自此仓颉便在部落之中成长,此子也奇,并不像别的孩子那般顽皮,只是每日观看部落周围的各种事物,玄仓见此,知道他不凡,也不管他。转眼之间,七年已过,这一日,玄扈部落外围的一条小溪边,一个小孩正自聚精会神地看着河中发呆,却不料身后突然出现一个道人,见了小孩发呆,心下了然,当下走了过去,只见那小孩一边观看河流,一边在地上化些什么符号。行真子一看那符号,不由得大惊,这小孩所化的符号却是不凡,竟然与大道符文河字有几分相似,当然却没有大道符文的那种伟力,可却也不凡,那个符文周围的草木在这个小孩写出那符文后,竟然尽都有了几许湿意。

    那道人也不打扰那孩子,任由他不断的画写,可是那孩子好似陷入了瓶颈,怎么写也不能狗完善那个河字。那道人见此,知道这孩子只能至此,当下轻咳一声,将那孩子惊醒,拿孩子转过头来,看了身后的道人一眼,不由得双眼发亮,忙跪下道:“弟子仓颉拜见老师。”

    原来那道人正是行真子,七年已过,他前来教导仓颉,而那孩子正是仓颉。

    行真子将仓颉扶起来,问道:“徒儿,你且告诉为师,为何要画这些东西?”

    仓颉说道:“弟子见父亲管理部落,很多东西无法记录,因此常常忘记,因此弟子想,若是能够有一种符号专门记录各种事物,那就方便多了,可是弟子愚笨,去怎么也写不好这些东西。”

    行真子闻言,眼前一亮,他当年便是与鲲鹏一起创造妖文,得了莫大的功德气运,因此受益无穷,想当初妖族并不是洪荒主角,尚且有这等大功德何况眼前已经成就洪荒人主角的人族,要是仓颉能够创造出适合人族使用的文字,那功德比自己还要多出不少,而且气运无穷。

    当下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说道:“且随为师游走洪荒,为师教你此法。”

    说着拉着仓颉往部落之中走去,告知了仓颉父母,玄仓夫妇虽然舍不得,可是也不愿耽搁了儿子的前途,因此只得忍痛割舍。

    带着行真子离了部落,行真子并没有教仓颉修行之法,只是带着他一路游走洪荒,并对洪荒之中的一草一木,一事一物都进行讲解,让仓颉了解其中的原理,如此过了一百二十六年,师徒二人来到陈都,仓颉前去见人皇轩辕,请为人族史官,以便能够更加了解各种事物规律,轩辕自是乐得成全。

    仓颉在陈都呆了一百二十六年,遍观周天万事,俯察万物规律,终于明了其中道理。

    这一日,仓颉辞了轩辕,来到洪荒睿德山,却见行真子已经等在那儿,见仓颉到来,行真子微微一笑,问道:“可明了?”

    仓颉拜道:“弟子明了,多谢老师。”

    行真子哈哈一笑,道:“既如此,你且施为,为师替你护法。”

    仓颉点了点头,拿出一支玉光隐隐的毛笔和一张巨大的白色兽皮,行真子放眼看看去,却见两者皆不是凡物,那毛笔乃是顶级先天灵宝史皇笔,那兽皮却是洪荒异兽识兽的皮,此兽虽然没有多大的攻击力,却能够识辨周天万物,比之那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的白泽还要厉害一些,只是战斗上与之相差甚远而已。

    仓颉拿出二物,朗声说道:“大道在上,今有人族仓颉见人族不明万物之理,不查周天之律,浑浑噩噩,不知人族传承之艰难,特创立人族文字记录人族万事,以完善人族传承。”

    仓颉声音传遍洪荒,一时间人族尽皆朝着仓颉朝拜,即使是人皇轩辕氏亦是弯腰行了一礼。

    可是与人族不同,洪荒之中的其他种族尽皆惶惶不安,一片鬼哭狼嚎,踹踹不可终日。这却是人族若有了文字便有了传承,如此便可长盛不衰,其他种族的生存空间便会越来越小,而天地鬼神亦是愤怒不已,人族有了传承,产生种族凝聚力,渐渐丧失对鬼神的敬畏,这叫他们如何不怒。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洪荒各族都不愿让仓颉顺利造字,族中高手尽皆往睿德山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