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无中生有

百媚千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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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就是,上次我在花园里见了个背影,还叫喊了好几声,人家头也不回地就过去了,让我纳闷半晌。等到一去前院,见到姨娘,才知道自己认错了人。”云鹤也附和道:“若非她换下了丫头的衣裳,还真没注意到啊。”

    诺雅听她们提及自己,忍不住出声问道:“谁啊?”

    暮四抬起头来,停了手里针线:“还不是浮世阁里的秋歌,就那个安夫人从娘家带过来的丫头。我和云鹤都觉得她的背影跟你很像,几次都差点闹出笑话来。”

    诺雅心里一动,忽然就想起秦宠儿说过的话,起了心思:“你们可有谁和她比较熟悉?”

    暮四摇摇头:“井水不犯河水,从来没有打过交道。”

    诺雅将目光转向云鹤,云鹤不知道诺雅什么意思,小心斟酌道:“以前她倒是向奴婢讨教过梳髻,不过并不相熟。”

    诺雅略微沉吟片刻:“只要能说得上话就可以。明日你寻个合适的由头,把她叫到这里来,如此这般就好,但是记得千万要不着痕迹,莫让她起了疑心。”

    云鹤连连颔首:“不是什么难事,没问题的。”

    第二日,云鹤掐了午饭的点到厨房里端饭,与秋歌走了个对面,热情地招呼,却一个不小心将饭菜就扣到了秋歌身上,洒了她一身的油污。

    云鹤拽着秋歌连声道歉,秋歌见是她自然不好埋怨,不过这一身的污渍是洗不下来了,平白浪费了一身的好衣服。她有点心疼,脸上也不由自主带了愠色。

    云鹤很内疚,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回了一念堂,从自家的衣箱里翻找出一身九成新的锦缎褙子递给秋歌,说是自己长胖了许多,以前过年节添置的新衣服已经穿不下了,左右也是压箱底,不如就送给她穿。

    秋歌见那衣服虽然不是簇新的,但是面料极好,花费银两定然也不少,百般推拒,让云鹤自己放开一条缝,还能凑合着穿。

    云鹤佯装生气,说了几句激将的话,那秋歌才不好意思地将衣服接在手里,换在身上,正是合身,就舍不得脱下来。又再三谢了,才扭身回了浮世阁。

    诺雅站在窗户里面,看着秋歌离开,疑惑地问暮四:“她背影真的像我吗?”

    暮四肯定地点头:“她穿上您的衣服,不仅是背影像,就连走路好像都是刻意模仿的您的架势,简直像极了。”

    诺雅沉吟片刻,冷冷一笑,心里有了计较,径直拢上披风,去了门房。

    门房里都有府里人进出府的时间记录,诺雅直接翻到老夫人寿辰前一日,果然,上面有秋歌出府的记录,出府原因是给安若兮抓药。门房说,秋歌回府的时候,的确手里是掂了两包药的。

    林诺雅知道,此事需要慎重,以免万一出了差错再狠狠地打自己的脸,所以又去了十剂汤那里。

    十剂汤说,开给安若兮的药,原本是齐的,府中库房里都有。安若兮说其中一味药她天生不受,需要调换。正巧调换的那味药属于较为生僻的,府里不备,就差使秋歌出去了一趟。

    末了,十剂汤盯着诺雅道:“林姨娘的脸色看起来不是太好,最近可要好生休息,不要操劳过度了。”

    诺雅不以为然,客气地感谢了,就转身回了一念堂。

    难道,此事果真与安若兮逃不脱干系?安若兮在老夫人寿辰前一日突然病倒,原本就很蹊跷,毕竟对于她而言,这是一个绝佳的出风头的机会,她辛苦了许多时日,临到最后紧要关头,若是一般的小病小灾,就算是咬着牙也要顶上,断然不会将这样好的机会留给自己的。

    若是果真是她做的手脚,倒的确是她一贯的风格,不过仅仅凭借自己的猜测,又没有真凭实据,想要揭发绝非易事。

    不过,细想下来,秦宠儿如今可以说是草木皆兵,感觉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害她的心思,就算没有真凭实据,只要能拿出可以令她信服的理由,也就成功了一半。

    反正诺雅调查此事,主要也就是为了转移秦宠儿的仇恨,坏了两人的双贱合璧,让她与安若兮斗个你死我活,自己清闲几日,就万事大吉。

    至于最后鹿死谁手,其中谁是谁非,她也就顾不得那样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安若兮不是一向擅于挑拨离间吗?我林诺雅一样也能玩得得心应手。

    而且,我还会玩“无中生有”。

    诺雅唤过冰魄,如此这般地交代一声,冰魄迟疑着去了,到晚间方才回来,没想到竟然还有其他的意外收获,令诺雅惊喜万分。

    第二日,老将军从朝堂之上回来,领了许多皇上特赐的奖赏,阖府从上到下全都与有荣焉。诺雅提议,说是安若兮身子也已经大好,不若一起吃一顿团圆饭,也算是给老将军庆功洗尘。

    老夫人欣然同意,也觉得一家人还从未在一起团聚,是应该好生聚在一起,庆祝一番。

    诺雅如今杂事较多,所以宴席也只能交代下去,由厨房准备。等到午饭时分,百里九也回了府,方才差使下人请了秦宠儿与安若兮过来。

    秦宠儿见了林诺雅依旧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当着老将军与老夫人的面,冲着她就是一顿冷嘲热讽,林诺雅皆笑着不还嘴。百里九也觉得秦宠儿过分,为了不扫大家的兴,将她叫至一旁,低声哄劝了几句,方才暂时安生下来。

    还未开席,有府里下人进来禀报,说是济仁堂的伙计求见。

    诺雅有些奇怪:“他有没有说是有什么事情,无关紧要的打发了就是。”

    下人回禀道:“伙计说是药房里新进了几盒百年老参,成色都不错,想请您过过眼。”

    诺雅沉吟片刻,对老夫人道:“正巧节礼还没有置办齐全,想不出什么拿得出手的。若是果真成色好的话,就让他们送些过来,给几位候爷还有尚书大人,侍郎大人府送去,您意下如何?”

    老夫人正在跟安若兮说话,随口道:“你自己看着办就是,不用问我。”

    诺雅就站起身子,去衣架上面拿披风,被百里九一把拽住:“外面这样冷,你出来进去的难免着凉。干脆就让那伙计进来吧,我也正好看看。”

    诺雅也就不再坚持,命人将那伙计传唤进来。伙计提前得了管事叮嘱,进来不敢四处张望,恭敬地将手里的一个参盒递给诺雅过目。

    那参果真不错,全须全尾的,成色也好。诺雅拿给老夫人看了,最后轮到安若兮手里,她也交口称赞,命身后的秋歌交还给诺雅,大家就合计着定了数目下来。

    伙计一抬头的功夫,正好看到秋歌,就多嘴说了一句:“这不是那日到我们济仁堂抓药的姑娘吗?那日碰巧天蛇毒缺货,您若是还需要的话,我一并给您送过来。”

    大家都未在意,秦宠儿耳朵却是尖的,对“天蛇毒”几个字特别敏感,“噌”的一声站起身子,冲到跟前,一把揪起伙计的衣领,急切地追问:“你说什么?谁去你那买天蛇毒了?”

    伙计莫名其妙,一指秋歌:“就这位姑娘啊。”

    “什么时候?”

    “大概是三四天以前吧,喔,对了,就贵府老夫人寿辰前一日。”

    “胡说八道!”秋歌终于反应过来,怒气冲冲地质问道:“我是去你济仁堂抓过药不假,可是我什么时候寻过天蛇毒?”

    伙计被两人的反应吓了一跳,缩回脖子,小声嘀咕道:“我就随口一问,不要就算了。”

    秦宠儿一把将秋歌拨拉至一旁,盯着伙计,一脸紧张地问:“你给我把话一点一点说清楚,一字不落!”

    一旁的安若兮再也坐不住,走到近前,也冲着那伙计一本正经地道:“你睁眼看清楚了,可不要胡说八道,冤枉无辜。”

    伙计不明所以,大概是不想招惹祸端,磕磕巴巴道:“我,我大概是认错人了。”

    秦宠儿压根就不理安若兮,揪着小伙计的衣领几乎将他掂起来:“敢说半句假话,信不信我现在就宰了你!”

    伙计被吓得抖若筛糠,连声告饶:“就那日,这位姑娘到我们济仁堂抓了两服药,一味说是自己的方子,府里药材不齐,过来补上的,另一味是金疮药,直接外敷。然后小的将药给了她之后,她就悄声问我,有没有天蛇毒?正巧那日府里缺货,姑娘就拿着另外两包药走了。”

    “我没有找什么天蛇毒,他在诬赖我!”秋歌焦急地驳斥道。

    秦宠儿放过伙计,那伙计立即忙不迭地溜走了。她转过身冷冷地看着秋歌:“他认识你?”

    秋歌摇摇头。

    “既然不认识,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诬赖你?你又找天蛇毒做什么?”

    秋歌急得红了脸:“我的确是抓了两味药不假,但是天蛇毒乃是害人剧毒,又不能入药,我怎么会傻到去药房里买?”

    秦宠儿冷冷一笑:“呵呵,果然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小小的陪嫁丫头,懂的还真不少?竟然还知道天蛇毒可以害人,你是不是也知道,那天蛇毒一接触人的皮肤,尤其是伤口,可以引起皮肤溃烂,脓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