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比人金贵的鸟

百媚千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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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雅从昏睡中醒过来的时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并不是竹园。

    屋子里摆设虽然依旧是简单雅致,但是细节之处,不难看出其奢华。错金螭首香熏炉,茶台琴案沉香条几,琳琅满目的博古架,上面镶嵌的一颗颗鸽蛋大小的夜明珠散发出朦胧圣洁的光。

    她趴得身子有些僵了,轻轻地动了动,后背处传来的撕裂的痛楚令她忍不住“嘶”了一声。

    这里是哪里?诺雅忍不住有些疑惑,她记得,自己是和楚卿尘一起坐在马车上要回竹园的。

    窗外依稀有人在低声说话,压低了声音,却是七嘴八舌,一股袅袅的药香透过窗子扑鼻而来。

    ......

    “从来没见咱们主子这样失魂落魄,这次果真是被迷了心窍了。”

    “就是,他一直抓着她的手,一宿都没有合眼,看来传闻是真的。”

    “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值得吗?水性杨花,攀龙附凤的。”

    “听说她是为了咱们主子才挨了这一剑,自然令主子刮目相看。她再怎样不堪,就冲着这一剑,也值得阿不我伺候一番了。”

    “谁知道呢,阿不姐,昨天那刺杀案究竟是怎样回事还不清楚呢?我听说她是未卜先知,所以赶过去提醒主子的,哪里就有这样巧合的事情?难保不是有心人设计的。”

    “难不成,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不成?该不会是她给咱们主子招惹来的吧?”

    “别胡说八道!这样没凭没据,捕风捉影的事情,你们也能信口胡诌出来,若是被主子听到了,你这条小命都别想要了!”好像是那个叫做阿不的声音。

    “阿不姐,前两日你听说咱们主子把她接到竹园里,当个宝一样护着,不是还拈酸吃醋,骂得那样难听,怎么一转眼就替她说起好话来了?”

    “以前那些频频登门别有用心的大家闺秀,纵然是再好,有几个心甘情愿地愿意为咱们主子奋不顾身地挡剑的?就单凭这一点,我就觉得难得。再说了,适才她的衣服是我给换的,你们不知道,她后背上有很多深浅不一的伤疤,以前,肯定是吃过不少的苦。可能她在将军府生活得也不如意,经常被打骂,否则,有哪个女人愿意背负这样的骂名,从府里逃出来?”

    “说的也是,我听说秦府出来的那个侧夫人嫉恨心强,对人苛刻,经常打骂人的,从来见不得别人一星半点的好。”

    “不对呀,阿不姐,怎么我听说那九爷为了她,把京城搅得天翻地覆不说,昨天还跟咱主子起了争执,与风驰在大街上动手,负伤吐血了!”

    什么?诺雅一惊而起,百里九吐血了?他不是一向武功高强吗?他不是一向生龙活虎的吗?怎么会败在风驰的手上,还吐血了?

    她急慌慌地就要下床,赤足踩在地上才想起什么来,颓丧地重新坐下,心如刀绞。

    自己如今已经是命不久矣,那杀手阁若是知道了她非但没有动手杀掉楚卿尘,相反还坏了他们的大事,自己这条苟延残喘的小命,怕是要立即赶去阎王爷那里报道去了。就算是有楚卿尘护着又如何?

    自己早晚也是一个死,为什么还要拖累他?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毒发或者是死在杀手的剑下?

    若是没有了自己,他就可以不受要挟,娶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花前月下,过得恣意潇洒。

    既然离开了,就彻底一点,不要再藕断丝连了。

    门被人从外面轻轻地推开,一个头上簪着石榴红绢花的丫头探身进来:“夫人,您醒了?”

    诺雅听得出,就是那个为自己说话的阿不的声音,勉强笑笑算作回答。

    “这里是哪里?”她有点明知故问。

    “这是二皇子府上啊,夫人。”阿不上前打起床帐,用如意勾金丝绦系好。

    “不是竹园吗?”

    “竹园只是我家主子一个别院,蕙夫人以前住过的院子,我家主子经常过去小住而已。”阿不看了一眼她背后,见已经有血丝洇出来:“大夫给开了药汤,说您醒来以后,务必喝了,我去端给您,然后传大夫帮您把后背的伤重新包扎一下。”

    说完就转身出去,不过片刻功夫就回来,手里端了热气腾腾的汤药,还有一小碟蜜饯,放在桌上。

    “你们主子呢?”诺雅轻声问道。

    “今天早起有宫里大夫来过了。主子正跟他在前厅说话。您有什么吩咐就尽管开口。”

    诺雅低低地道个谢:“我没什么事情,你自管去忙就好。”

    阿不痛快地应下:“我伺候您喝了药,再去厨房传饭。大夫说这药需要饭前喝。”

    看看碗里的汤药已经不太烫,递给诺雅,诺雅端起来一口气干了,接过她手里蜜饯含在嘴里,才敢透气。

    她见阿不转身要走,终究忍不住。小声唤道:“阿不?”

    阿不扭过身来:“夫人还有什么吩咐?”

    她吞吞吐吐道:“那,那九爷,听说吐血了,身子要紧吗?”

    阿不一愣,没想到几人的谈话尽数被她听了去,面皮一红:“无碍的,听说是连日空腹酗酒造成的,气怒之下吐了血。”

    诺雅低声道了谢,阿不红着脸退出去,压低声音与外面的丫头们说话。

    正有几个小丫头在院子里洒扫,手里掂了水桶,应该是得了阿不的叮嘱,不再七嘴八舌地饶舌。

    诺雅从窗子里看出去,这个院子很宽敞,琉璃碧瓦,雕梁画栋,自己居住的地方看方位应该是主屋。她回身看看屋子里摆设,难道,自己住的是楚卿尘的房间不成?

    有小丫头懊恼地嘀咕着抱怨:“这里怎么又有鸟屎?每次打扫都有,往哪里拉不好,偏生非要在这里,犄角旮旯的真难清理,还要用手擦。惹恼了我往这里下一个夹子捉了它!”

    旁边的丫头头都不抬:“这只鸟比你还金贵呢,你若是敢杀了它,主子没准把你剁了。”

    那个小丫头明显就是不信,嬉笑道:“竟吓唬人,咱们主子什么时候养过鸟?我怎么都没有见过?”

    “少见多怪,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啊,可莫要瞎作,小心小命没了。”

    那人说得一本正经,小丫头被完全吓唬住了:“好姐姐,你总要告诉我那是只什么鸟儿吧?画眉还是鹦鹉,至于这样金贵?”

    “不知道,灰不溜秋的,很难看,偏生咱们主子喜欢。”

    “喔。”小丫头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认命地继续擦拭上面的鸟粪。

    诺雅不想继续闷在屋子里,她走出院子,小心翼翼地尽量不会撕扯到背上的伤口。

    一出门,院子里的几个小丫头全都停了手里的活计,扭过头打量她,脸上或是鄙夷不屑,或者是好奇挑剔。

    “请问往前厅怎么走?”阿不没在院子里,诺雅问正在洒扫的一个粗使丫头。

    那丫头先是一愣,俄尔才会意过来,诺雅是在跟自己说话,指指东南角的位置,瓮声瓮气地道:“过了那个月亮拱门就是。”

    诺雅低声道个谢,就慢慢地往外走,肩不摇,腿不晃。

    她走得很慢,刚刚转过院子大门,后面的小丫头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议论起来,隔着院墙争先恐后地飘进她的耳朵里。

    “看她长得也不怎么样嘛,还不及左相家那位雪凝小姐。”

    “我倒觉得她眉眼生得挺好看,就是受伤了脸色差点而已。那浑身的气度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天呐,她受了那样严重的伤,怎么就立即下了地,要是换成我,反正有二皇子陪着,非要赖在床上十天半个月的不可!”

    “花痴!”

    “说的好像你自己不是似的,天下间有哪个女人能够拒绝得了咱主子那般天人一样的男子?不过我有自知之明,只是过过嘴瘾罢了。”

    “就是,她果真好福气,能得天下间最优秀的两个男子青睐,莫说受点伤,让我缺胳膊少腿也心甘情愿了。”

    “就你这副德行,再缺个胳膊腿的,跟街头的老乞婆就没什么两样了。”

    “你个死妮子,看我不打死你。”

    院子里一片欢声笑语,诺雅不禁苦笑两声,她们都在羡慕自己,自己又何尝不是在羡慕她们?最起码,她们可以不用面对濒临死亡的恐惧,可以肆无忌惮地爱一个人,而自己,与喜欢的人近在咫尺,却被剥夺了爱他的权利。

    她按照那个粗使丫头所言,出了垂花拱门,穿过长廊水榭,绕过一片亭台楼阁,与姹紫嫣红的花园,就是前厅主殿。

    她的伤口开始火辣辣的疼,诺雅想一定是适才上台阶的时候使力撕扯了刚刚愈合的一层嫩痂,也不知道流血没有?

    她走得愈加慢,脚步轻巧无声,就像狸猫一般。

    正巧楚卿尘从屋子里出来,身后跟着一个大夫,正是前日去竹园给自己看诊的那个御医。他今日却是一副短襟打扮,看起来精神矍铄,双目也炯炯有神,显而易见是个练家子。

    难道,他不是御医?

    诺雅不自觉地停下脚步,隐在一丛盛开得如火如荼的美人蕉后。